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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环保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合集

2021-12-31
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工作方案

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达成我们设定好的目标,我们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实施方案,每一个方案的实施都有它的意义,关于工作的实施方案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业园区环保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合集”,不妨参考一下。希望你喜欢!

为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对镇域范围内工业园区的环境监管能力,落实好企业综合治理的主体责任,确保区域环境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范围

镇五个工业园区,分别是:市新材料工业园(市级)、市长物流园(乡镇级)、镇工业区(乡镇级)、工业小区(乡镇级)、工业小区(乡镇级)。

二、检查时间及方式

20xx年8月16日-10月30日,检查组对各园区环境保护情况进行巡查检查,9月15日前对巡查检查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存在问题,督促整改提升,10月30日前全面完成工业园区检查整治工作,完善台账资料。同时,请市生态环境局对重点、难点问题给予帮扶指导。

三、检查组成员

组长:

成员:

四、检查内容

(一)园区目前基本情况。包括园区规划、规划环评、企业类型和分布情况、园区水处理和集中供热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等。

(二)所有企业污染物排放和治理状况。对企业废水、废气、废渣、扬尘、噪音开展排查;检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情况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规范处理并达标排放;污水、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物是否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等。突出抓好“散乱污”“小字头”企业检查整治。

(三)企业的污水处理和雨污分流情况。检查企业的污水、废水是否达标排放;是否明确厂区雨水、污水管网及走向;是否实行雨污分流;污水管道是否畅通。

(四)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情况。检查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制度执行情况、环保验收情况等。重点检查新进驻企业履行建设项目环保手续审批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夯实责任。检查组成员要认真履职,做好检查相关工作,按照“全面排查、专项整治、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的要求,对确定的检查内容进行深入、细致、彻底检查,对巡查检查情况进行留痕,切实担负起环境保护监管责任。

(二)迅速行动,排查整改。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督促企业立行立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任到人、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无法消除隐患的,企业要立即停产整改。

(三)建章立制,完善资料。督促企业建立环保基础档案和台账,把各项环保措施落细落小落实,全面筑牢环保管理基础。

(四)严格督导,依法查处。对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据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严肃处理。对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不到位的企业,镇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将上报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请求市局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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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范文:含兴奋剂药品经营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合集


为贯彻落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含兴奋剂药品经营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市监药监〔20xx〕57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含兴奋剂药品经营的监督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现制定我县含兴奋剂药品经营专项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药品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提升企业法律意识、合规意识,及时消除含兴奋剂药品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风险和隐患。着力夯实属地监管责任,强化监督管理,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含兴奋剂药品经营秩序,为20xx年冬奥会等大型体育赛事顺利举办营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任务

对全县含兴奋剂药品经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含兴奋剂

(一)规范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经营行为。对药品

经营企业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经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药品零售企业重点检查是否销售胰岛素以外的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

(二)规范含兴奋剂药品包装标识和说明书。对经营的含兴奋剂药品包装标识和说明书进行全面检查。督促经营企业严格落实含兴奋剂药品包装标识和说明书管理相关要求。对未按规定标注相关警示语的含兴奋剂药品,一律禁止销售,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负责召回,经营企业要配合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完成召回工作,经营企业要将下架召回情况及时报送县市场监管局。

20xx年9月1日后生产(含进口)的含20xx年兴奋剂目录新列入物质的药品,未按规定标注“运动员慎用”字样的,一律不得上市销售;20xx年9月1日前生产的,要督促经营企业主动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联系,采取原渠道退货等形式,确保上市药品符合相关要求。

(三)严防含兴奋剂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督促药品经营企业严格按照《关于含麻醉药品复方制剂管理的通知》《xxxx》《关于进一步加强麻醉药品和曲马多口服复方制剂购销管理的通知》《关于切实加强部分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销售管理的通知》《关于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零售有关问题的复函》《关于规范药品购销活动中票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处方药销售的有关规定等购进和销售含兴奋剂药品,确保药品在合法渠道流通。

(四)各乡镇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队做好案件线索移交、案件查办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含兴奋剂药品行为。

三、时间安排

(一)企业自查(3月)

县药械化妆品监管股负责通知辖区内经营含兴奋剂药品的企业开展自查,督促经营企业对照《反兴奋剂条例》、国家体育总局等5部门联合的《20xx年兴奋剂目录公告》(国家体育总局20xx年第51号公告)、含兴奋剂药品目录以及国家药监局的相关规定,深入排查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风险和隐患,形成自查报告,20xx年3月30日前交回县局药械化妆品监管股。

(二)监督检查(4月至12月)

各乡镇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队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结合企业自查情况,以医院、车站、商圈、景区和娱乐场所等周边药店为重点监管对象,确定符合辖区实际的重点区域,按照专项工作要求对相关药品经营企业含兴奋剂药品经营情况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必要时可开展延伸检查。专项工作结束后,将应对检查部署情况、主要成效、案件查处和工作中遇到的主要问题等情况进行总结。于12月20日前(含电子版)报县局药械化妆品监管股。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乡镇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队要充分认识加强含兴奋剂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进一步认清重大体育赛事的政治影响,面对复杂的国际形势和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把含兴奋剂药品专项检查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实抓细。

(二)重拳出击,严处。要坚决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药品监管“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始终保持打击非法经营含兴奋剂药品行为的高压态势,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查处。对涉及违法含兴奋剂药品信息或者销售含兴奋剂药品的网站要协调相关部门予以关闭或屏蔽。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和人民群众的宣传和教育,依托安全用药月、国际禁毒日等平台,采取公益广告、抖音宣讲、张贴宣传海报等形式,利用传统媒体、网络媒体、自媒体等多种载体,广泛宣传兴奋剂法律法规和知识,增强全社会反兴奋剂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认真梳理,及时报告。各乡镇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队每季度对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梳理和汇总,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以及存在的隐患进行分析,填写《含兴奋剂药品经营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前,县局药械化妆品监管股。药品经营企业非法经营含兴奋剂药品查处情况要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

方案范文:开学工作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合集


在疫情期间,为确保全县学校春季开学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对全县各学校开学之前各项防疫准备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督导检查时间

20**年**月**日-**日

二、督导检查主要内容

(一)疫情防控期间教育教学情况

1.各校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教育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xx〕47号文件精神情况。

2.各校落实省教育厅2月22日会议情况。是否做到分区分类、科学精准制定疫情防控与开学返校方案,是否做到一校一策、一班一策。

3.各校(园)疫情防控物资是否到位。

4.对开展中小学线上教育教学工作情况进行督导。

(二)规范教育收费

1.是否严格按照国家和我县规定的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是否按标准收取义务教育阶段课外辅导费。上期学校、幼儿园收取餐费,是否与学生进行了结算,教辅费是否与学生进行结算)。

2.是否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3.是否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收费票据,票据填写是否规范。

4.是否存在强迫或变相强迫收取服务性收费情况。

5.民办幼儿园是否按照核定标准收费。

6.上期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

(三)安全稳定工作

1.消防、防雷设施等是否合格。

2.校舍、教学及辅助用房安全情况,设施设备、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品等安全防控情况。

3.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情况。

4.学校常规安全管理工作及安全教育落实情况。

5.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情况。

6.交通安全、防溺水方案等情况。

7.排查化解涉校涉生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情况。

8.学校饮食卫生及传染病防控情况,食堂安全及饭菜价格情况,卫生防疫状况。

(四)保障工作

1.义务教育、普惠性幼儿园保障经费到位情况,重点检查义务教育中小学开学运转所需经费是否划拨到位。

2.教室、实验室、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体育场馆及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准备情况。

3.教材等教学用书到位情况。

4.教职员工到岗和稳定情况。

5.教师提前备课等开学准备情况。

6.教育督导责任区建设情况,中小学和幼儿园是否制作并悬挂责任督学公示牌。

三、督导检查工作相关要求

(一)各中小学、幼儿园接此通知后,要及时组织人员对本校(园)开学工作及疫情防控工作进行认真细致的自查,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和保证正常开学的教育秩序。

(二)各校督学负责对所包中小学、幼儿园进行督促自查,并撰写自查情况报告,于3月9日前将情况报告交县教育督导室(电子文稿传至冯正安处)。

(三)各督导检查组负责相关学校督导检查工作。

(四)开学检查要突出督导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方法,突出工作重点,注重工作实效,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简化工作程序,减轻基层负担,遵守廉政规定。

(五)教育局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检查组所需交通工具,各牵头责任股室负责组织联络与协调工作。

四、检查分组情况

第一组

第二组

精彩范文 疫苗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合集


疫苗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是做好疫情防控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产品。近日,我国疫苗已附条件批准上市,紧急使用和重点人群的接种已在全国范围内稳步推进。为加强疫苗流通环节监督管理,根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疫苗流通环节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疫苗流通环节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做好疫苗流通环节监管工作,是深入学习贯彻关于疫苗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对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刻领会做好疫苗流通环节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疫苗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到位,确保疫苗流通环节质量安全。

二、工作安排

(一)组织疾控机构、疫苗接种单位开展自查。

20xx年2月10日前,各综合分局督促辖区内疾控机构、疫苗接种单位按照《疫苗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及《药品流通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要求,开展全面自查工作。

(二)组织开展疫苗专项监督检查。

20xx年2月25日前,各综合分局按照县市场监督管理《关于开展疫苗流通环节监督检查的通知》明确的检点,对疾控机构、疫苗接种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苗专项检点。

(1)是否通过规定的方式和渠道采购疫苗,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提供的疫苗生产企业《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注册证明文件等材料是否齐全,疫苗委托配送协议及受委托企业证书等相关材料是否在有效期内。

(2)是否根据疫苗储存、运输的需要配备冷链设施设备。是否建立健全冷链设备档案,并对疫苗储存、运输设施设备运行状况进行记录。冷库是否配有自动监测、调控、显示、记录温度状况以及报警的设备,是否备用冷库、备用发电机组或安装双回路电路。

(3)疫苗储存运输、保管制度是否齐全,冷链管理是否有应急措施,并得到落实。

(4)疫苗储存温度是否符合药品储存要求。冷链设备温度记录表是否完整、真实。

(5)在接收或者购进疫苗时,是否索取加盖公章的批签发证明复印件。供货单位是否提供合法票据。收货时是否核实疫苗运输的设备类型、本次运输过程的疫苗运输温度记录。对不能提供本次运输过程的疫苗运输温度记录或不符合冷链运输温度要求的疫苗,是否拒收。

(6)是否建立真实、完整的接收、购进、储存、配送、供应记录,做到票、账、货一致,并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满后不少于五年备查。

(7)向基层接种单位分发疫苗时,是否对疫苗运输过程进行温度监测并记录。提供的疫苗运输的设备类型、启运和到达时间、运输过程的疫苗运输温度记录、发货单和签收单等资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整。

(8)是否定期对储存的疫苗进行养护并记录。发现假劣或者质量可疑的疫苗,是否立即停止分发,并立即向所在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9)对包装无法识别、超过有效期、脱离冷链、经检验不符合标准、来源不明的疫苗,是否如实登记,并按照规定销毁。是否如实记录销毁等处置情况,处置记录是否保存至疫苗有效期满后不少于五年备查。

(10)是否对疫苗采购、供应、库存等信息进行采集和录入,确保疫苗数据信息可追溯,疫苗质量可溯源。

对疫苗接种单位专项检点。

(1)接种单位接收疫苗,由疾控部门提供的疫苗运输的设备类型、起运和到达时间、运输过程的疫苗运输温度记录、发货单和签收单等资料是否齐全。对不能提供本次运输过程的疫苗运输温度记录或不符合冷链运输温度要求的疫苗,是否拒收。

(2)疫苗储存保管制度是否齐全,冷链管理是否有应急措施,并得到落实。

(3)冷链储存设施、设备运转是否正常。是否建立健全冷链设备档案,并对疫苗储存、运输设施设备运行状况及维修保养状况进行记录,是否配备应急电源。

(4)疫苗储存温度是否符合药品储存要求。冷链设备温度记录表是否完整、真实。

(5)是否留存加盖公章的国产疫苗批签发证明或进口疫苗的疫苗批签发证明和《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并与现场储存的产品相符。

(6)接种单位在预防接种中发现假劣或者质量可疑的疫苗,是否立即停止接种,并立即向所在地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7)接种单位对包装无法识别、超过有效期、脱离冷链、经检验不符合标准、来源不明的疫苗,是否如实登记,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报告。

(8)接种单位需报废的疫苗,是否统一回收至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的监督下按照相关规定统一销毁。

(9)是否使用扫码设备开展疫苗扫码出入库及扫码接种,实现疫苗电子追溯码和接种者信息的自动采集和录入,确保疫苗数据信息可追溯,疫苗质量可溯源。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疫苗是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产品,各综合分局要深刻认识做好疫苗流通环节专项监督检查的极端重要性,积极部署,按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做好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二)加强指导检查。要加强对下的指导检查,压实监管责任,做好跟踪督导。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强对疫苗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处,发现违规行为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理,涉嫌违法的应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三)确保按时完成。各综合分局要于20xx年2月10日前,向药品科上报本地区疾控机构、疫苗接种单位开展自查情况;20xx年2月25日前将本地区疫苗专项监督检查总结报告报药品科。

精彩范文 区非煤矿山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范本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1月13日召开的岁末年初全国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和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汲取山东烟台五彩龙金矿“1?10”爆炸事故教训,有效预防和遏制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应急局非煤矿山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严防地下矿山采空区坍塌、爆炸、火灾、透水、中毒窒息、尾矿库溃坝等事故为重点,以隐患排查治理为主线,对所有非煤矿山进行全面自查、检查,通过专项检查和严格执法,重点解决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把疫情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今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开好局、起好步。

二、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

根据市应急局文件要求,此次专项检查以专家会诊的方式重点对11个方面进行检查。具体检查内容见(附件4)。

三、任务分工

(一)市应急管理局以专家会诊的方式负责对板庙子矿业有限公司进行专项检查。

(二)区应急局对辖区内除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检查以外的非煤矿山专项检查。

四、方法步骤

(一)自查整改阶段(1月21日至1月25日)。各非煤矿山企业自下发本方案之日起,立即对照附件4内容,对所有生产系统、工艺环节、作业岗位安全生产情况对标对表自查整改,并于1月25日前形成书面自查自改报告报送区应急管理局。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建立台账,逐项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对存在《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48类重大事故隐患,要立即停产整改;重大隐患要逐项建立档案,确保整改、验收、销号的闭环管理,并及时向从业人员通报,同时报告所在地应急管理局。

(二)专项检查阶段(1月25日至3月30日)。区应急管理局对辖区内除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检查以外的非煤矿山企业进行全覆盖专项检查。在检查中发现非煤矿山企业自查自改不认真、走过场的,要采取约谈、通报、行政处罚等形式推动专项检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发现企业没有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要责令其停产整顿,并依法依规上限予以处罚。

五、具体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各非煤矿山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把防控疫情和重大安全风险摆在最突出的位置,高度重视非煤矿山专项检查工作。要统筹兼顾,严格标准,落实专项检查工作责任制,坚决防止以疫情防控为借口放松标准、搞形式、走过场。

(二)要创新监管方式实现全覆盖检查。要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严格监管执法。要坚持“日调度、周研判”,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监管力度不降低、效能不弱化、频次不减少。要抓住关键环节,实施重点打击,该停产整顿的要坚决停产整顿,该关闭的要坚决关闭,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对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的企业,要依法从重处罚。

(三)要及时报送专项检查情况。自1月22日起,非煤综合协调科负责于每周四16点前及时将非煤矿山企业将自查自改情况汇总表、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部门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非煤矿山重大隐患明细表报送市应急管理局。

【荐】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强化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巢安办〔20xx〕9号)文件精神,现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和当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意识和红线意识,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和监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深入分析本地区本行业事故特点,研判本地区本行业存在的安全风险等级,认真查找薄弱环节,落实落细各项监管责任与措施。督导行业、企业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细致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二、检点

(一)危险化学品领域:按照行业治理标准做好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当前是危险化学品事故高发期,各部门要针对季节特点和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加油站、液化气站的治理力度,细化工作措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将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加油站、液化气站要加大安全教育培训力度,配齐消防器材,组织演练,坚决杜绝爆炸、泄露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建筑施工领域:镇建设办必须切实加强对建筑施工工地监管,特别是要加强对施工单位资质的审查,不符合施工条件的单位必须停产,不得从事生产活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加强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做到从业职员持证上岗。

(三)消防安全领域:加大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多合一”等场所火灾隐患,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小微企业、家庭作坊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和演练不到位等问题。相关部门要联合派出所,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责令整改。

(四)工贸行业:加大工贸行业检查力度,对企业安全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到位、坚决予以停业整改,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筑牢安全防线、确保企业生产安全。

(五)道路交通领域: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惫驾驶、客货混载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烟花爆竹安全:继续巩固烟花禁放成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倒卖、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等非法行为。

(七)人员密集型场所:加强对超市、商场、客运车站、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型场所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应急广播和火源、电源安全治理的监视检查;各超市、农贸市场要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抓好防火和应对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工作,进一步加强商场、市场的安全可靠性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八)农林水电领域:镇农业办要对辖区内畜禽养殖业、森林防火、沼气、农电、水库等场所开展专项检查,排查隐患并督促相关责任人整改到位。

(九)燃气安全领域:重点整治燃气站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以及餐饮小饭馆、大排档人流密集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加强对燃气安全领域的排查治理力度。

(十)森林防灭火领域:加大森林防火巡查检查频次,重点区域必须派人严防紧盯到位,强化进入林区的车辆、人员防火检查和野外火源管控,严厉打击违法用火行为。

(十一)校园校车安全:一是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各类学校(含校外培训机构、幼儿园等,下同)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隐患。二是加强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指导和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推进健康教育。三是指导和督促学校健全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实验室人员安全培训机制,加强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教育;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等排查,建立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四是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保障校车通行安全。五是加强学校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指导学校全面排查建筑物安全隐患,查找并整治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的安全隐患,落实学校建筑所有权人承担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设施设备专项体检,查找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

(十二)养老机构安全:一是健全完善安全监管制度体系,健全完善养老服务机构监管工作机制,着力提升消防安全管理。二是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管理质量水平,严格落实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加大养老机构的食堂安全和特殊设备安全改造提升。三是全面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应急处置体系,大力开展安全管理政策法规和安全常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养老机构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十三)各村(居)属地:各村(居)委会要协助相关部门排查辖区内户外配电闸、农户破旧房屋、路灯杆倾斜、水库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扎实开展。

三、集中检查时间

20xx年4月10日至20xx年5月10日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是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规定,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全面压实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筑牢安全防线,切实担负起维护安全稳定和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任,全力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精心组织安排部署。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开展检查工作,落实责任、细化措施,要突出危险化学品领域、建筑施工领域等高危行业领域,紧盯风险、隐患、事故突出的重点区域、企业,抓住完善和落实责任制这一关键环节,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实效、见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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