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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粮食系统工会会员春游活动实施方案示例

2022-01-06
实施方案 创建无传销城市实施方案 工程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针对我们给自己制定的目标,我们会制定各种各样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是一种对某个项目进行具体安排的文书,什么样的实施方案比较高质量?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推荐:粮食系统工会会员春游活动实施方案示例”,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为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和县总工会的安排部署,引导广大职工充分认识到开展抗击疫情、助力内需活动就是促进就业、繁荣市场、改善民生,把爱党爱国的坚定信念转化为闻风而动的坚定行动,为促进经济发展贡献力量,结合粮食系统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参加人员:

粮食系统全体工会会员

二、活动时间:

第一批:20xx年5月16日

第二批:20xx年5月23日

三、活动地点:

风景区

四、活动经费:03KKk.coM

根据《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赣工发〔20xx〕1号)文件规定,开展春游活动标准为200元/人/天

五、活动联络小组:

第一批:

第二批:

六、车辆安排:

租用系统职工私家车辆,适当补助车主油费及过路费

七、行程安排:

1.早上6:50在粮食中心机关院内集合,7:00准时出发

2.9:30抵达目的地,活动约3小时

3.12:30工作餐

4.14:30就近开展趣味活动,约1.5小时

5.16:00返程

6.18:30工作餐

八、注意事项:

1.本次活动为集体活动,体弱和身体不适宜参加登山活动的职工请量力而行。身体特殊的职工,要带好必备的护具和药品。

2.穿宽松衣服和运动鞋,带好身份证,不要携带贵重物品。视天气情况,带好防晒或防雨用具。

3.要注意路上来回安全,拍照、游玩时要远离危险区域。

4.活动中做文明游客,不在禁烟区吸烟,不乱扔垃圾。

5.职工之间应团结协作,互帮互助。一切行动听从指挥,不得擅自行动,切忌单独行动。

03kkk.cOm精选阅读

精选:2020年粮食生产实施方案模板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粮食生产的有关精神,进一步调动全镇农民种粮积极性,努力扩大粮食种植面积,促进我镇粮食生产稳定健康发展,不断增强综合生产能力,20xx年,我镇粮食生产按照"强化责任、依靠科技、扩面提质"的要求,力争全面完成县下达的2.1万吨粮食生产任务,争创全县粮食生产工作标兵乡镇,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

20xx年,全镇粮食生产总的目标是:稳定种植面积,全面遏制抛荒,努力扩大双季稻,淘汰落后的直播方式。具体任务是:全镇粮食作物播种面积达到6.8万亩(其中水稻播种面积6.3万亩,其他粮食作物0.5万亩),总产2.1万吨(其中水稻产量2万吨,其他粮食作物产量0.1万亩)。

工作措施是:①区域规划,突出重点;②依靠科技,加强示范;③目标管理,明确责任;④分类考核,奖优罚劣。

二、工作进度要求

(一)摸清底数(3月12日至3月15日前)

各村要立即行动摸清家底:一是摸清粮食生产土地潜力情况,各村驻村领导、干部、村干部及村小组长要带头深入田间地头,对全村田块种植情况及抛荒撂荒情况开展地毯式摸排;二是摸清粮食生产对象情况,各村要入户开展农户粮食生产意愿调查摸底,对本村农户发展农业产业情况了如指掌;三要对辖区内农机情况和劳动力情况进行全面摸底,保障早稻种植工作开展有序推进。

(二)宣传动员(3月12日至3月25日)

各村要召开党员组长会和户主会,组织全民积极参与,每村要张贴粮食生产标语不得少于5条,把早稻生产的补助标准宣传到千家万户。既要将上级文件精神传到到每家每户,也要将县级及我镇出台的奖励措施向农户讲清楚,通过向农户算好一笔账,积极引导群众利用抛荒撂荒土地发展粮食生产(尤其水稻生产),鼓励农户实行水稻种植单扩双,提高群众粮食生产积极性。

(三)土地流转(3月12日至3月31日)

各村要立即启动土地流转工作,迅速流转土地,将示范片内所有土地统一流转到相关村委会或大户手中,确保不耽误粮食生产,尤其是早稻农耕生产工作。

(四)翻耕秧田(根据早、中、晚稻育秧时间确定)

翻耕秧田,选择土壤肥沃,排灌方便,交通便利,背风向阳的稻田作为秧田,在3月底前完成早稻育秧、5月15日前完成中稻育秧,6月底前完成晚稻育秧。抛秧按1:10至15,机插按1:80至100,洗插秧按1:8标准备足秧田,各村需在3月底前完成育秧工作,种子由县农业农村局统一安排。

(五)农资准备(3月12日至12月31日)

各村在调查摸底、宣传动员时,要积极了解农户粮食发展所需农资情况,将需求及时报陈瑜处汇总,由陈瑜上报县农业农村局进行协调解决种子、农膜、软盘(1亩60个)、基质、农药、化肥等,各种植大户应按每亩秧田500根标准准备竹弓。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成立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政府镇长任副组长,镇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农业农村工作领导为办公室主任,加强对全镇粮食生产工作的调度、指导及考核,督促粮食生产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大扶持力度

加大育秧和抛荒复耕扶持力度降低农户种粮成本,提高农户种粮积极性,扩大水稻种植面积,在县里拨付10万元工作经费的基础上,我镇再配套10万元左右经费,用于奖补各村早稻集中育秧和抛荒地复耕使用,按秧田面积(将早稻实际种植面积折算成秧田面积)和复耕实际面积予以奖补,按照任务完成情况实行差异化奖补,具体奖补标准由党政联席会另行讨论。

(三)强化领导带头基地示范

一是坚持领导带头,全镇领导必须带头开展早稻生产种植,按照每人10亩的标准分配任务(未驻村或无耕地的村,各自对接有耕地的村进行种植),驻村干部和村干部根据所驻村情况自行安排,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干部评先评优,通过领导带头示范,干部及村干部积极参与,带动更多农户参与早稻生产;二是做好基地示范,各村必须根据耕地实际情况,采取村干部带头种植、发展种粮大户或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等方式,抓好一个50亩或100亩以上的双季稻种植示范基地,以降低种植成本,吸纳更多农户参与种植,基地建设情况纳入对村级考核。

(四)强化农技推广

1.搞好办点指导。对全镇农技人员按照包片原则进行责任区域划分,结合精准扶贫工作,尤其是农忙时节,农技人员必须开展临田一对一指导,并通过微信方式将粮食生产各项关键增产技术普及入户到田。

2.落实技术培训。充分利用农户闲暇时间,聘请县局技术骨干对种粮农户进行培训,开展软盘育秧、机械育插秧、统防统治术、测土配方施肥等方面的技术培训,突出抓好"选用良种、集中育秧、增加基本苗、安全齐穗"等四项关键增产技术的推广应用。

3.推广新型模式。一是积极推广优质水稻品质,改普通品种为优良高产品种(具体品质由农业农村局确定);二是大力推广"旱改水""单改双""莲田套种"模式,增加粮食产量和农田利用率,积极引导群众实施"旱改水",切实改善基础设施,做到有水源的地方改种水稻,水源条件好的地方要种植双季稻。

4.提倡科学育秧。坚持改迟播为适时播种,采取村组集中育秧和农户分散育秧相结合的方式,3月15日前,各村、组要因地制宜开展集中育苗,具体面积根据各村水稻种植面积确定,开展水稻专业化集中育秧,做到"良种、良法、良田、良质"。

(五)强化政策执行

各村在加强水稻生产优惠政策时正面宣传时,也要向农户讲清楚法律法规对抛荒撂荒地处置规定,并按法律法规进行处置,杜绝抛荒撂荒地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人民政府关于全力做好稳定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石府办字〔20xx〕10号)规定,实行抛荒地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相挂钩,对弃耕抛荒超过两年(含两年)的耕地,暂停该承包户抛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待复耕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各乡镇要充分发挥乡村两级组织推进耕地流转的主导作用,对季节性抛荒和常年抛荒耕地,在保持原承包户土地承包权的前提下,可由村集体依法依规协调流转,采取代耕代种、集中流转等形开展生产。

(六)强化督促检查

在水稻种植季节,采取日通报、周调度、月考核的办法,由各村自行上报粮食生产进度,每天将排名情况发群里通报,同时,镇采取督查组专项督查和片区交叉督查的方式进行督促检查,主要对种植主体及田块上报数据真实性、秧田田块及集中育秧落实情况、示范连片落实及翻耕情况、抛荒撂荒地上报数据真实性及复耕复种开展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对弄虚作假由镇纪委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理,每周由倒数3名的村书记作表态发言,连续3次作表态发言的村书记降为副书记。

(七)严格考核奖惩

全面分解目标任务,压实村级粮食生产责任,对镇驻村领导、干部、村干部及扶贫工作队完成粮食生产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同步考核,推进工作落实。

1.对镇驻村领导、干部及村干部考核奖惩措施:(1)奖励措施:一是将粮食生产考核列入月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实行倒扣分和加分制,根据月工作内容,对各村按完成比例情况计算分数,对超额完成任务的实行加分制,加分标准由集体讨论决定;二是加大对领导干部个人、村集体奖励力度,开展粮食生产先进个人和粮食生产先进村集体评选,设一、二、三等奖进行奖励,完成镇下达水稻种植任务60%以上的个人和村集体才能参加先进评选,奖励名额及标准由党政联席会根据资金情况讨论确定。(2)惩罚措施:一是对食生产检查中受到省、市、县点名批评的村,年终绩效分别扣10分、8分、5分绩效分,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责任;二是每出现1处抛荒撂荒田,扣除年终绩效分3分,被上级督查且未上报的抛荒撂荒田,每发现1处扣年终绩效5分,到按规定追究相关人责任;三是未完成50%任务的村进行处罚,每少10%扣转移支付1000元。

2.对驻村工作队奖惩措施:根据县级考核内容开展考核,并进行排名,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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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平安建设创建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平安基础,提升平安建设水平,根据市工信局《关于印发工信系统"平安企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工信企〔20xx〕290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特制定工信系统"平安企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推进高质量发展,从夯实工信系统平安创建基础、提升创建质量出发,围绕健全完善工信系统平安创建组织领导、社会风险预测预警预防(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载体运作、平安创建法治保障和行业系统内部安全管理等六大机制,动员组织系统内外各方资源,深化拓展平安建设的深度和广度,打造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格局,把"小安"积成"大安"、局部平安形成全面平安,助力更高水平平安建设提质增效、提档升级,努力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上再创佳绩,在创造和谐稳定上作出示范,在建设平安上走在前头,争当新时代新征程上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排头兵。

二、创建任务及目标

(一)创建任务

在县委、县政府及县委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紧紧围绕构建全县工信系统平安、和谐、平稳大局的奋斗目标,以"平安班组""平安车间""平安生产线"为切入点,在生产经营企业层层落实管理责任、强化治安防范、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有效拓展平安企业创建的深度和广度,使维护平安的意识在企业深深扎根,使平安创建的措施落实到企业的方方面面,进一步推进工信系统社会综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水平建设,为我县工业企业健康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推动全县工业企业安全环保高效发展。

(二)"五个好"工作目标

1."平安绩效好",即将平安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企业内部平安建设协调机制制度健全、运转有序、管理规范,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责任落细落实,主要领导重视,分管领导亲自抓,相关部门和人员职责明确,重点工作推动有力,生产经营秩序、平安建设绩效考评良好。

2."群众评价好",即群众(含单位干部职工)关心关注问题解决有力,依法依规化解各类群众诉求,群众对行业系统平安创建活动的满意认可度高。

3."风险防范好",即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完善,与友邻单位建立治安协作共防机制,涉稳风险隐患排查化解整治有力,预测预警预防到位;基层基础工作扎实,重点、要害部位"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单位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健全,单位内部各类矛盾纠纷得到有效预防、及时化解。

4."严守底线好",即压实平安底线红线,单位内部安保机构制度健全,安保人员职责明确,建立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重特大案(事)件和不稳定因素防范化解有力,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防范,突出治安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治。

5."改革创新好",即顺应新时代平安建设,改革创新突破有力,有新的经验亮点做法得到推广,示范带动效应较强。

三、创建标准

(一)考核标准

详细创建标准及考核细则见附件《工信系统"平安企业"创建考核评分表》,评分标准达到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

上为合格。

(二)一票票否决情形

自上年度以来,不应存在以下"十类情形":

1.领导责任制不落实,机构不健全,工作不重视,造成本单位内部管理秩序混乱的;

2.在作出重大事项决策前未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导致发生影响恶劣的群体性事件的;

3.对本企业内不稳定因素或内部矛盾不及时排查化解,或对发生的重大不稳定案(事)件迟报、漏报、误报、瞒报,以致发生影响恶劣的群体性事件的,或因矛盾激化引发民转刑案件的;或进京赴省到市非正常上访问题突出的稳控责任单位及涉事责任单位,经交办督办仍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发生突破底线的重特大案(事)件或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案(事)件的;

4.因宣传、教育、管理工作不力,本企业干部职工参与打架斗殴、盗抢骗、黄赌毒等案件的,或本企业内出现非法集资、非法传销、黑恶势力、邪教和非法宗教聚集活动等违法犯罪的;

5.因管理不善、防控措施不落实,发生重大刑事案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事)件,致使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和群众生命遭受重大损失的;

6.本企业或企业的干部职工因工作失误、违反纪律、道德败坏,被炒作成负面热点问题,或不能正确面对和处理舆情,被炒作成舆情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7.因组织不力、工作滑坡等原因导致人员非正常死或发生影响恶劣的暴力欺凌和伤害案(事)件的;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和人员伤亡案(事)件,相关工作人员有违法执业行为的;

8.在上级机关或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与安全稳定相关的专项检查中,有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被上级通报批评的;或出现被中央、省市县有关部门列为治安稳定突出问题重点单位,或被省市县级有关部门"一票否决"等其他不宜被认定为平安单位的情形;

9.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的,在职干部职工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且单位不协助法院执行的;

10.发生主要领导或两名以上班子成员违纪行为或违法犯罪案件的。

四、创建范围及目标任务

根据"全面覆盖、切实可行"的原则,此次创建工作以全县通过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达标规上工业企业为创建目标企业。

(一)时间安排

此次创建工作分三年三个批次进行评选验收,每批按30%左右确定。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20xx年,完成评选验收30%;

第二阶段:20xx年,完成评选验收30%;

第三阶段:20xx年,全部完成评选验收。

(二)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每年1-3月份):部署启动。召开"平安企业"创建部署会议,各相关科室确定创建对象和范围,制定出台创建工作标准、实施方案或评选细则,确保应创尽创。第二阶段(每年4-9月份):组织实施。在全面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全面铺开,通过各项工作措施,将预防违法犯罪、化解社会矛盾、消除安全隐患、夯实平安基础等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高效化,把定期检查与临时抽查、明查与暗访有机结合起来,坚持边检查边指导,跟踪落实措施,整改薄弱环节,确保工信系统内各种矛盾纠纷和治安问题得到积极预防和有效治理,可持续稳定工作局面形成,推动全县呈现安定稳定、平安和谐的社会局面。

第三阶段(每年10-11月份):巩固提升。通过前一阶段工作,检验创建工作成果,及时总结创建工作经验,认真分析研究薄弱

环节,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预案、规章制度及措施。各参评企业对各自工作成果对照细则进行自查自评,及时发现漏洞、补齐短板,推动各类风险隐患问题得到消解,平安建设基础得到巩固,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第四阶段(每年12月份):评选验收。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格标准、易于操作的原则,重在平时平常、动态掌握,注重结果导向和群众满意导向,体现客观性、公正性、公开性和严肃性。各科室根据前期基础工作,深入创建企业,对照《工信系统"平安企业"创建考核评分表》,对"平安企业"的创建成果进行考评验收。

20xx年作为新一轮平安单位建设启动年暨第四轮第一批平安单位创建年,8月份总结前三轮平安单位建设经验,9月份部署启动,10-11月份组织实施,12月初根据推进情况开展评选验收。

五、检查评选和复核

(一)评选方式。坚持平时检查、重点工作考核和年终评选相结合,以平时检查和重点工作考核为主,严格对照标准认真进行评选验收。各参评企业先行开展自评、上报评选材料,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明察暗访、查阅台帐和参考有关部门提供情况综合评价创建成效;经评审合格达标的,由办公室统一报县纪检监察、组织人社、党委政法委、卫健等有关职能部门征求意见后评定,评定结果于每年12月10日前报市工信局备案。

(二)检查复核。为切实巩固平安建设成果,不断强化创建措施和提升创建水平,避免平安创建流于形式、走过场,努力形成平安工作长效机制,创建评选活动实行动态管理制度。对评选为"平安企业"的单位,出现前述"十类情形"之一的,撒销其"平安企业"称号且不再安排其参加当年度评选。市工信局将视情抽查已评选为"平安企业"的单位,如发现平安创建资料造假、工作流于形式、创建成果下滑的,予以通报并撒销"平安企业"称号。

(三)奖惩制度。为推动工信系统单位平安建设活动的扎实有效开展和有效激发辖区工业企业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活动情况将纳入年度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责任制考评。对在平安创建中因工作不落实或失职渎职引发重大问题的,将根据《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闽委办发[20xx]40号)进行追责。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实施。各相关科室要充分认识到工信系统平安创建是保障工业经济平稳发展、建设更高水平平安的基础性工作,要将此项工作纳入本部门平安创建的总体规划,实行同研究,同部署、同督促、同考核,切实增强平安创建的组织领导,强化人财物保障,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平安建设活动扎实有效推进。要按照工作步骤迅速建立健全创建工作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认真制定考评细则,做到方案明确、措施有力、计划科学、组织精细。

(二)明确工作职责。要以人防抓落实、物防抓巩固、技防抓提高为主要手段,加强对各参评工业企业安全管理、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化解、法制安全宣传教育等各项创建工作的帮助指导,强化工作措施,严格创建标准,狠抓工作落实。办公室负责整体创建工作方案的草拟,组织协调,并做好与县政法委的衔接沟通及成果报送工作;

(三)强化宣传发动。要大力创新和充分利用贴近基层实际、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和载体,不断加大平安创建活动的宣传造势,突出宣传平安创建的重要意义,动员广大群众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工信系统平安创建活动中来,形成共建共享、融合联动的创建氛围。

(四)强化总结推广。要及时总结开展工业系统平安创建的成功经验做法,注重加强对创建示范点的培育、扶持、推广,以点带面地逐步扩大达标覆盖面,并及时将有关经验材料汇总至办公室。

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


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陕政办发〔20xx〕37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延政办发〔20xx〕3号)精神,坚决遏止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不断巩固提升我县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4.2万亩,产量稳定在4.5万吨以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和关于粮食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守住耕地红线,聚焦粮食生产目标任务,按照“强监管、稳基础、提产能、保供给”的要求,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粮化”增量,扎实推进“两藏”战略落地,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强化科技装备支撑,健全粮食生产支持保护制度,确保粮食种植面积不减少、产能有提升、产量不下降,主要粮食品种自给率稳步提升,粮食生产基础更加稳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二、重点任务

1.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在坚守耕地红线、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基础上,明确耕地利用优先,正确处理发展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的关系。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要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玉米等谷物种植面积,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油、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料生产。在优先满足粮食和食用农产品生产的基础上,适度用于其他农产品生产,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

2.严格规范永久基本农田上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挖塘养殖水产、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或从事其他毁坏种植条件的活动,禁止闲置、撂荒永久基本农田。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要加强上下衔接和政策调研,稳妥有序做好分类处置,坚决遏制问题增量。对已占用的永久基本农田,按照“严格执法、积极引导、平稳退出”的原则,建立差异化的退出机制;属非法违规占用的,依法限期退出;对造成耕作层破坏的,依法恢复耕种条件;其他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情形的,坚持一事一议,逐步退出。属闲置、撂荒的,要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尽快实现复耕复种。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稻渔等立体种养,应当符合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通用标准,不得破坏永久基本农田。

3.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严禁擅自调整粮食生产功能区,严禁在粮食功能区内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严禁违规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严禁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严格落实粮食生产功能区种粮属性,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情况“回头看”专项行动,对在粮食生产功能区种植非粮作物短期难以恢复,或不符合划定标准的,统筹做好剔除补划工作,确保数量划足、质量划优。

4.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高标准农田、节水灌溉、水利工程、耕地质量提升等项目集中向粮食生产功能区覆盖,推进田水林路电综合配套,提升地力水平,建成一批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吨粮田”。对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及时“上图入库”,加强工程管护利用,明确管护责任,发挥工程效益。

5.有序引导工商资本下乡。按照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依法建立分级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核制度,引导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规范流转土地经营权,禁止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鼓励受让方发展粮食生产。支持工商资本到农村从事良种繁育、粮食加工流通和粮食生产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强化租赁农地监测监管,禁止工商资本违反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大规模流转耕地不种粮的“非粮化”行为。

三、保障措施

6.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县政府将耕地保护、粮食面积、产量等指标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将防止耕地“非粮化”作为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提高粮食生产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等考核指标权重。各乡镇人民政府、美水街道办事处要切实承担起保障粮食安全的责任,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将粮食生产目标任务逐级分解。县经济发展局、县教科体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统计局等部门结合职能分工,落实好支持粮食生产保障的各类政策,切实强化粮食生产、流通、收储、质量安全等保障措施。

7.强化耕地种粮情况监测。建立健全耕地种粮情况监测评价系统,开展耕地种粮情况监测监管。各乡镇人民政府、美水街道办事处要对本辖区耕地种粮情况进行动态监测评价,对摸排的存量问题,从实际出发,分类稳妥处置,不搞“一刀切”,重大情况及时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要建立耕地“非粮化”情况通报机制,定期对粮食生产功能区、永久基本农田内目标作物种植情况进行调查评估,实行信息化、精细化管理,及时更新电子地图和数据库。

8.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办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抓紧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并抓好落实,于20xx年4月底前完成问题排查摸底,将有关落实情况报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重点任务、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优秀方案:经信系统安全生产实施方案大全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汲取紧固器材有限公司“9.28”爆炸事故教训,扎实做好全县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全县经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现制定经信系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

从即日起至20xx年2月20日。

二、总体目标

以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按照市委安全生产“三个常态化”要求,围绕“隐患大排查、隐患大整治、长效机制大建立”工作重点,结合三年行动计划和全县安全生产“三大机制、五大行动”,狠抓责任和措施落实,全面加强安全监管,着力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努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我县经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层次、系统性问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经信系统安全生产基础明显改善、能力明显提升、形势明显好转。

三、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提升工作实效性,成立全县经信系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活动领导小组。

各班子成员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组织分管行业股室抓好具体工作落实。安全环保股负责协调相关股室抓好各专项活动的推进、督导检查工作的统筹安排以及活动信息、工作总结等情况的收集、报送工作。

四、重点工作任务

在全县经信系统重点开展“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整改落实、能力提升、保障措施”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一)隐患排查百日攻坚

存在问题: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意识不强,红线意识不牢。个别干部思想麻痹,心存侥幸,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风险隐患底数不清、情况不明;部分企业实际控制人隐患排查走过场、不彻底,怕暴露问题增加企业投入,导致对存在的风险隐患排查不力,管控不到位,整改不彻底。

工作措施:

1.压实隐患排查监管责任。各级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重点排查:是否对照行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履职尽责到位;是否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是否存在安全监管职责未写入本部门职责规定、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的现象;是否定期研究和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等。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检查方案,明确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要督促、指导企业完成省、市、县级安全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挂牌重大隐患整改销号,实现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检查全覆盖,确保风险可控。要狠抓职责范围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重大技术装备、盐业等行业及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重大安全隐患“清零”行动;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督促化工、成品油、机械、冶金、建材、轻工、纺织、建材及酒类、食品等行业企业按行业监管部门要求完成隐患整改。对企业自行排查发现、挂牌整改的重大隐患要进行验收督查,确保按期整治到位。

2.压实隐患排查主体责任。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把隐患排查作为自己的主体责任,要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全面负责。要按照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要求,制定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管理制度,要对每一个场所、每一个岗位、每一道工序开展风险辨识,要对生产工艺、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辨识,做到全过程、无遗漏;要保证隐患排查治理的资金投入,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及时向有关部门和职工(代表)大会报告重大隐患,严格实行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间和预案“五落实”,实行隐患挂牌并限期销号,实现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企业分管负责人要具体组织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督促落实风险辨识管控、灾害防治计划和事故预防措施。企业负责人要对照“职责清单”,认真组织制定并实施好本企业隐患排查清单内容,严格抓好落实。一线从业人员要严格对照清单内容排查本岗位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隐患;要做好风险防控措施,保养好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做好作业前、中、后的现场安全检查,做好交接班等工作。

(二)专项整治百日攻坚

存在问题:长效机制建立不好,治标不治本的问题突出,个别镇和部门对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思想上重视不足,研究不够深入,没有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要害抓症结,以常规工作代替专项整治,专项整治蜻蜓点水、措施不实,整治重点不突出。

工作措施:全县经信系统开展2项专项整治。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整治,并按职责分工抓好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整治,抓好其他安全生产相关整治工作。

1.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配合各镇经发办,应急、公安等部门,以化工、烟花爆竹企业安全“体检”为总抓手,集中解决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运输监管存在盲区,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盲目抓产量进度等问题。

相关工作内容和要求,按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方案落实。

完成时限:20xx年2月20日,并长期坚持。

2.开展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整治。配合各镇经发办,应急、消防救援等部门重点推动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抓好职责范围内企业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妨碍消防车辆通行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现象。

完成时限:20xx年2月20日,并长期坚持。

全县经信系统要结合工作实际,全面开展水利、地质灾害等行业专项整治,有效防控安全风险、坚决消除事故隐患。各镇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完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夯实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盲区,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不断落实。

(三)整改落实百日攻坚

存在问题:一些地方及部门党政领导在指导思想上存在偏差,不愿管、不愿查、怕担责,形式主义严重,工作不落实问题突出,安全生产工作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上,以致督促检查不深入,追责问责不到位,安全责任和措施没有真正落实到最末端,严管重罚、较真逗硬的安全监管高压态势没有真正形成。

工作措施:

1.建立问题清单整改。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在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全面梳理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问题隐患清单;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逐项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定准对策措施,研究完善相关制度机制,推动安全生产精准施策、精准监管。

完成时限:20xx年2月20日,并长期坚持。

2.实行“扯回销”制度整改。针对清单列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各有关责任单位要深入分析原因,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实行台账管理,倒排时间表,加快推进实施,按期完成整改,并及时向交办单位报告整改结果。各镇经发办、各股室于20xx年11月20日前将安全督导检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报县经信科技局安全环保股,10月30日以后的安全隐患严格按隐患通知要求的整改期限完成,并及时报告整改情况。整改落实和按期报送情况纳入年度工业系统综合考核中安全生产考核内容。

完成时限:20xx年2月20日,并长期坚持。

3.严肃追责问责整改。要始终保持安全生产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要防止责任不落实、工作推动不力、监管走形式,特别是到企业安全检查,对企业存在的问题隐患应发现未发现、应交办未交办、应整治未整治情况。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凡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亡人事故、冒险组织生产作业、不服从安全监管指令违法违规生产建设的,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措施,移交相关部门,从严查处。

完成时限:20xx年2月20日,并长期坚持。

(四)能力提升百日攻坚

存在问题:部分分管安全的领导不懂安全知识,不懂检查方法,查不出问题;个别镇经发办落实“三个必须”不严不实,不敢坚持原则。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不知道怎么管安全,有清单未落实,企业管理层面和从业人员,尤其一些一线从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常识,违法违规操作时有发生。

工作措施:

1.强化培训。各镇经发办要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安全专家开展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督促工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参加并通过安全培训考核。根据实际集中组织工业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培训或带安全专家走入企业开展安全教育。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抓好本单位全员安全培训工作,要把一、二、三责任人,“一线”操作层面员工安全培训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健全落实以“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培训责任体系,确保企业员工培训率达到100%,员工掌握风险防范和安全知识应知应会率达到100%。

完成时限:20xx年2月20日,并长期坚持。

2.强化宣传。要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的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通过开展安全知识“进企业”等活动,定期开展应急培训演练等,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注安全、时刻注意安全的良好氛围,全面提升全县人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完成时限:20xx年2月20日,并长期坚持。

3.强化警示教育。要及时传达典型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并按要求开展专题警示教育;企业内部要建立警示教育制度,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情况以及对违纪人员的处理情况要及时张贴通告,达到警示教育作用。

完成时限:20xx年2月20日,并长期坚持。

(五)保障措施百日攻坚

存在问题:安全生产领域的保障措施不到位,一些重点行业领域监管任务日益繁重,原有的队伍人员、资金保障水平已不能完全满足新形势下安全监管工作需要,交通、交警、应急等部门人员紧缺,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层层衰减。

工作措施:

1.人员保障。各镇经发办、各企业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基本原则,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要积极完善安全生产专家服务和安全生产服务社会化保障机制,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督导工作的专业性。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0日前。

2.经费保障。各镇经发办要全力做好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经费保障,确保重大隐患治理和突发事件应急资金需要,保障安全生产专家服务经费开支。积极向属地政府报告与财务室协调,取得支持,化解安全监管资金紧缺的难题。

完成时限:20xx年2月20日,并长期坚持。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各镇经发办要参照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将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根据实际分管行业领域具体实施方案,迅速动员部署,确保攻坚行动落地落实。

(二)强化督查,狠抓工作到位。经信科技局将根据百日攻坚实施方案要求对各镇经发办相关工作进行综合督查,特别是对活动安排部署、专项活动组织落实,前期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重要的督导检查内容。各镇经发办要及时报告整改、复查结果或实施方案。

(三)强化宣传,狠抓氛围营造。要加大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宣传报道力度,通过编写安全顺口溜、安全歌谣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普及安全常识和应急救援知识,营造浓厚氛围,引导广泛关注、全员参与;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采取有奖举报等形式,鼓励广大从业人员积极举报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参与积极性。

各镇经发办将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工作部署情况及重点任务推进情况表、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2)从20xx年11月起,每月25日前报县经信科技局安全环保股汇总。

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斗争实施方案


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斗争实施方案

20xx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目标的实现之年,也是“深挖根治”的决战决胜之年、“长效常治”的开局起步之年、“斗争成果”的全面检阅之年。全区市场监管系统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重拳整治市场乱象,谋划长效机制建设。为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应有效果,现制定全区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际,以“走前列、探新路、创特色、当标杆”为目标,针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民生领域以及监督检查中问题多、乱象突出的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商品及服务领域,逐步构建涵盖市场准入、日常监管、动态监测等方面的市场监管模式,实现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的专业化、规范化、法治化,最大限度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营造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建立健全线索排查移送反馈机制。通过经济违法案件执法稽查,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旅游景区、酒店饭店等重点地区日常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等途径,加大线索排查收集力度,对发现的涉黑涉恶情形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通报。完善线索管理台账,主动对接政法机关,掌握线索侦办进度。

(二)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领域日常监管机制。加强与区行政审批局的沟通协作,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加强个体工商户登记准入把关,对于符合法定要求的做到按时办结;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清单管理,建立全区统一的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名录库,实现日常监管“双随机”全覆盖;对法院、公安部门提供的被执行刑罚或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自然人,纳入黑名单管理;积极探索社区网格化管理与市场监管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着力消除监管中的空白地带、模糊地带、交叉地带。

(三)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领域动态监测机制。构建完善传统媒体+户外+互联网“三位一体”广告监测体系,及时、准确、高效发现虚假违法广告,提升线索发现能力;加强12315热线平台授诉举报咨询数据分析,筛选投诉举报数量多、基层和企业意见大的职业索赔人线索,为精准监管和靶向执法提供数据支撑;组织开展网络交易监管工作,排查金融类服务等重点行业的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相关信息;加强12315投诉举报信息、广告监测平台信息等归集力度,精准处置非法金融活动线索。

(四)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件查办机制。严处涉及公众健康安全、假冒伪劣、商业欺诈、侵犯知识产权等社会危害大的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挤压黑恶势力生存空间。严格落实重大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有序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重大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执法,依法履职。

(五)建立健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机制。在依法查处食品药品、知识产权、产品质量等领域的违法行为时,发现违法事实涉及的金额、违法事实的情节、违法事实造成的后果等,达到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罪的追诉标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并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涉案物品清单等有关涉嫌犯罪的材料。

(六)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联动,明确目标导向,通报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会商解决行业治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难点,形成监管合力,推进市场监管领域行业治理工作。

(七)建立健全宣传工作机制。坚持正面引导,充分利用传统好媒体与新媒体资源,通过报纸、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开展系列宣传,及时工作信息,动态展示成效进展,突出宣传先进典型,适时向社会公开曝光典型案例,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努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良好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围绕方案中的工作重点,结合区局前期下发的《20xx年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工作责任分工表》等文件要求,精心组织、有序推进,研究提出针对性强、行之有效的长效常治措施。

(二)扎实有序推进。各单位各部门要集中精力,查缺补漏,找准扫黑除专项斗争中的短板,明确改进的路线图、时间表,力争短板变长板,逐步形成长效常治制度机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相关报表、总结及台账材料。

(三)系统总结提升。区局扫黑办将及时梳理汇总各单位各部门长效机制建设成果,全面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法,系统提升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能力。

参考方案:司法行政系统宣传贯彻民法典实施方案


司法行政系统宣传贯彻民法典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等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通知》(中宣发﹝20xx﹞12号)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贯彻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民法典实施的意见》、市司法局《关于转发的通知》要求,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1、深入学习宣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增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2、深入学习宣传关于宪法法律和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要深刻理解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引导人民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3、切实抓好民法典在司法行政工作领域的贯彻实施。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带头贯彻实施民法典,将民法典精神全面融入到全县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满意度。

二、主要内容

(一)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教育活动。

1、组织领导干部专题学习。将民法典作为领导干部日常学习内容,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专题讲座、报告会、支部学习等多种形式,专题学习民法典和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县司法行政队伍要严格遵守民法典,明确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12月底前开展领导干部专题学法活动不少于2场次。(责任科室:局办公室、机关党支部)

2、组织全县司法行政法治工作队伍和法律服务工作队伍深入学习。组织开展法治工作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专题学习培训,将民法典作为司法行政干警、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等教育培训的必训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培训,准确把握立法精神,深刻理解条文要义,精准把握民法典最新规定和原则精神,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12月底前举办民法典主题论坛或专题培训1场次以上。(责任科室:局办公室、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室)

3、组织开展青少年民法典学习教育。会同教育部门以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关于加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配备和管理的意见》等为抓手,全面推进青少年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要在协调有关部门在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专门开辟民法典主题宣传区域,通过举办知识竞赛、朗诵征文比赛等形式,鼓励指导开展青少年民法典学习教育。12月底前开展青少年民法典主题法治文化活动1场次以上(责任科室:普法与依法治理室)

(二)深入推进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

1、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八五”普法规划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把民法典宣传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在行政执法和提供法律援助、诉讼等法律服务过程中,向当事人释法说理,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将民法典实施与疫情防控下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相结合,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以案释法,开展民法典法治文化作品集中创作,打造一批民法典宣传精品。(责任科室:普法与依法治理室、法律援助中心)

2、深入推进民法典普法宣传。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作用,深入开展民法典“十进”活动,结合实际、创新形式,加强民法典宣传教育。村居法律顾问作用要切实履行法治宣传职能,在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基础上,确保12月中旬前每个村、社区至少举办民法典宣讲活动1场次以上。(责任科室:普法与依法治理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室)

3、举办司法行政公众开放日活动。拟于12月份组织全县司法行政开放日活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各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要充分利用举办司法行政公众开放日等时机,集中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责任科室:局办公室、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各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

4、发挥“两个示范基地”作用。以参加全省第四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和“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评选为契机,对已获评的“两个基地”进行全面复核,实施动态管理。同时,着力打造一批具有特色的“民法广场”“民法公园”“民法长廊”等,推动民法典融入人民群众日常生活。(责任科室:普法与依法治理室)

5、推进民法典媒体普法宣传。发挥“法治”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优势,开辟专栏,积极开展网络宣传,讲好民法典故事,推广系统内学习宣传民法典具体举措、实际行动和经验做法。11月上旬至12月底前,机关各股室、各司法所要撰写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工作的宣传信息各1篇以上,并及时报送普法与依法治室,确保“法治”微信公众号每周至少2条民法典宣传信息。(责任科室:各股室、各司法所)

(三)切实抓好民法典实施。

1、强化民法典关联规章制度建设。全面梳理各类规范性文件,及时清理与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有关规定,对不动产登记、物业管理等与民法典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按程序进行修改或废止。(责任科室:政策法规室)

2、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民法典有效实施为抓手,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继续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查“三项制度”落实,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优良的法治营商环境。(责任科室:政策法规室)

3、抓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紧扣全方位推动民法典实施,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推进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调处调解中心规范运行,指导镇街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调处调解中心,有效利用“智慧调解系统”。对合同、婚姻、继承等适宜调解的民事纠纷,引导当事人更多运用调解方式妥善化解。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仲裁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作用,加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工作,帮助群众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民事权利。(责任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室、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

三、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把握正确方向,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宪法法律和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引导人民群众深刻认识我国法治建设重大成就,更加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和决心。要强化组织领导,把深入学习贯彻贯彻民法典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作为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载体,在符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前提下,组织学习宣传活动。

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


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xx〕4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xx〕6号)精神,切实稳定粮食生产,牢牢守住粮食安全生命线,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坚持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着力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切实把握粮食安全主动权;坚持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将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切实防止耕地“非粮化”;坚持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种植面积不减少、产能有提升、产量不下降。

(二)主要目标。耕地“非粮化”增量得到坚决遏制,耕地“非粮化”存量得到分类稳妥处置,防止耕地“非粮化”长效机制立健全,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十四五”期间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4.5万亩以上。

二、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倾向

(一)严格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有关规定,落实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严格设项目占用耕地审批,一般设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符合条件的重大设项目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按规定严格审核论证后报国务院审批。严格执行“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落实耕地占补数量、质量双平衡。转变补充耕地方式,重点通过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设、生态修复等方式补充耕地,减少未利用地开发。强化补充耕地项目监管,加强项目后期管护。[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以下均需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不再逐一列出]

(二)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树挖塘。县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开展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情况动态监测。乡(镇)人民政府及时向社会公告永久基本农田的位置、范围并设立保护标志。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和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利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稻渔、稻虾等综合立体种养,应当以不破坏永久基本农田为前提,沟坑占比要符合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通则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挖塘养鱼等,根据时间节点明确政策界限和范围,依法依规分类处置。(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

(三)有序引导工商资本下乡。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从事良种繁育、粮食加工流通和粮食生产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等。立健全农村承包地日常管理服务机制,加强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切实落实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土地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等制度,强化对租赁农地的监督管理,对工商资本违反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大规模流转耕地不种粮的“非粮化”行为,一经发现要坚决予以纠正,并立即停止其享受相关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

(四)坚持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是依法划定的优质耕地,要重点用于稻谷等粮食生产;一般耕地应主要用于粮油和蔬菜等农产品生产。耕地在优先满足粮食和食用农产品生产基础上,适度用于非食用农产品生产。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保证可用于粮食生产的耕地数量、质量不下降。(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

三、稳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一)坚决守住粮食播种面积底线。认真落实省重点农产品区域布局及分品种生产供给方案,及时将年度粮食生产目标分解到乡到村,落实到户到田,确保全县粮食年播种面积稳定在14.5万亩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二)全面加强水稻生产功能区监管。20xx年6月底前,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开展对全县10.6万亩水稻生产功能区(以下简称功能区)划定情况“回头看”。对粮食种植面积大但划定面积少的要及时补划,对形成坑塘水面、种植林果等确已不具备水稻生产功能的耕地要予以剔除并在全县范围内补划,补划耕地数量不足的,上报设区市在全市范围调剂安排,无法调剂的,应采取工程等措施恢复功能区生产条件。“回头看”结束后,不得擅自调整功能区,不得违规在功能区内设种植和养殖设施,不得在功能区内超标准设农田林网。要加大对功能区政策支持,相关涉农资金向功能区倾斜,加快功能区设,到2025年实现功能区高标准农田设全覆盖。定期对功能区内作物种植情况开展监测评价,推进信息化、精细化管理,摸清粮食生产实情,切实保护水稻生产功能。要积极引导农民在功能区至少种植一季水稻,种植经济作物的要在一季后能够恢复水稻生产。(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

(三)加大高标准农田设力度。加大土地出让收入、旧村复垦等补充耕地指标跨域调剂收益、政府债券等对高标准农田设的支持力度,健全农田设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资本采用PPP模式或直接投资等方式设高标准农田,拓展高标准农田设资金投入渠道。开展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排设施、田间道路、生态防护等设,推进农田宜机化改造,提升灌排水平,提高耕地地力,提升设内涵,增强耕地产粮能力。到2025年,全县高标准农田保有量持续增加,设标准和质量持续提升,农田防灾减灾能力明显增强,粮食产能明显提高。(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

(四)优化粮食生产机械化服务。强化水稻工厂化育秧设施设与技术指导,对购置水稻机插、机烘等薄弱环节机具给予不超过20%的农机购置补贴省级叠加补贴,着力补齐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短板。持续提升机插、机收、机烘等社会化服务能力,到2025年基本实现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四、切实落实扶农惠粮政策

(一)积极发展规模种粮。加大对规模种粮主体的扶持,适当提高补助标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向30亩以上规模种粮主体倾斜。实行储备订单粮食收购直接补贴政策,省级储备订单粮食在不低于省公布稻谷最低收购价的市场收购价基础上,给予每50公斤12元的直接补贴。粮食类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优先参评示范社、示范场。大力推进代耕代种、统防统治、土地托管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提高种粮效益,保护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粮储局)

(二)不断提高风险保障水平。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基本原则,组织开展水稻种植(制种)保险工作,对愿缴费参保的农户和经营主体做到应保尽保,减少灾害给群众带来的损失。(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和县各有关部门要细化工作方案,完善保护耕地、支持粮食生产政策措施,对全县耕地种粮情况进行动态监测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切实做好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

(二)立奖补机制。县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粮食生产支持政策,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粮食生产约束性目标任务,并努力争取超额完成。落实《县加快推进“大米”全产业链设三年(20xx-20xx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泰农产〔20xx〕1号),鼓励和支持米业加工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主体参与“大米”全产业链发展,在基地、打品牌、拓市场等方面给予扶持,持续打响“大米”品牌。(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三)强化考核监督。做好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考核,考核结果与高标准农田设项目安排相衔接。县发改、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粮储等部门在开展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时,要将防止耕地“非粮化”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提高粮食种植面积、产量和高标准农田设等指标的权重。对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成绩突出的乡(镇)进行表扬,对落实不力的进行通报约谈。农业农村和自然资源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本实施方案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县粮储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

【精选】教体系统师德专题教育实施方案分享


为深入贯彻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国家、省市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教师〔20xx〕10号)、教育部《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师德专题教育的通知》(教师函〔20xx〕3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鲁教师函〔20xx〕26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函〔20xx〕69号)要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教体系统开展师德专题教育。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师德师风是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是凝心铸魂、立德树人的基础性工程。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和教师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开展师德专题教育的重大意义,将师德专题教育作为20xx年重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要将师德专题教育与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业务能力建设有机结合,健全完善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教育常态化培训机制。要强化以党史学习教育为重点的“四史”学习教育,引导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涵养高尚师德,以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

二、工作安排

(一)积极动员部署(6月)

各学校(幼儿园)组建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和相关科室、级部参与的师德专题教育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迅速动员部署。按照“一校一策”原则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要求和学习内容。突出落实各学校(幼儿园)党组织师德专题教育主体责任,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党组织书记、校长为师德专题教育直接责任人,推动师德专题教育在学校(幼儿园)基层党组织间实现一体化贯通,将工作措施延伸到教师组织的最小单元和教师个体。

(二)抓实学习教育(6月至11月)

各学校(幼儿园)要按照“制定方案系统学、党员干部带头学、结合活动重点学”的总体要求,组织广大教师开展有计划安排、有形式创新、有学时要求、有时间节点、有督促检查、有效果总结的系统化学习。可参考《县教体系统师德专题教育配档表》(附件2)。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突出重点、创新形式,推动师德专题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深入人心、全员参与。

1.组织专题学习研讨。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学习研读关于师德师风的重要论述,自觉用“四个意识”导航,用“四个自信”强基,用“两个维护”铸魂。结合建党百年系列庆祝活动,以党史学习教育为主线,通过座谈交流、主题党日、“”、专题组织生活会等方式,强化教师“四史”学习教育。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广泛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研讨,交流体会、深化认识,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具体行动。

2.开展师德政策宣讲。各学校(幼儿园)结合自身实际,围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下统称“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师德师风建设有关政策开展系统宣讲解读和贯彻落实。组织专家学者、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在教师中开展准则的宣传解读和贯彻落实。将准则全面纳入新教师入职培训和在职教师日常培训,开展学习督导和效果测评,做到全员覆盖、应知应会、必会必做。

3.实施师德教育培训。各学校(幼儿园)要分类别、有针对性地开展师德教育培训活动。强化思想政治教育,系统组织开展青年教师国情教育培训和高层次人才理想信念教育培训等。突出抓好“75后”等中青年教师、新进教师等群体师德专题教育,注重发挥党员教师、教研组长、年级主任等示范带动作用。县教体局将按照市局要求组织遴选第二批省市师德涵养基地和教师实践教育基地。各学校(幼儿园)要用好优质培训资源,深入挖掘运用当地红色资源,充分发挥我县党性教育基地、师德涵养基地、教师实践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等作用,采取现场教学、专题辅导、网络课堂、观看影视等多种形式,开展师德教育培训。县教体局将组织师德师风校本培训优秀案例评选,组织遴选成立县级师德师风巡回报告团,开展巡回报告。

4.强化师德典型选树。各学校(幼儿园)结合教师节系列庆祝活动,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深度挖掘宣传富有时代性的师德楷模、优秀教师、最美教师。激励广大教师见贤思齐。先进人物事迹将择优推荐到广播电视台《教育》栏目播出。各学校(幼儿园)通过师德标兵评选、师德师风建设优秀案例推选等,发现和培育先进师德典型,用身边人讲述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发挥优秀教师的典型引领作用。县教体局将继续组织20xx年度县“四有好老师”评选活动,通过典型选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5.集中开展警示教育。各学校(幼儿园)对照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要求,严肃查处教师违规有偿补课、发表不当言论、违规收受财物、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以及学术不端等师德失范行为。以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引导教师以案为鉴、以案明纪,讨论剖析原因、对照查摆自省,做到警钟长鸣。

(三)全面系统总结(7月、11月)

各学校(幼儿园)于7月1日前,总结师德专题教育开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效,报送县教体局人事科;于11月3日前进行全面总结,将总体情况、开展形式、组织班次、学时要求、工作成效、特色案例、长效机制等报送县教体局人事科。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督促指导。县教体局将适时对师德专题教育进行调研指导,采取实地查看、随机抽查、座谈交流、电话随访等方式,对各校师德专题教育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师德专题教育取得实效。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学校(幼儿园)要通过校报校刊、广播电视、校园网络、橱窗板报、微信公众号等校内外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和报道师德专题教育开展情况和实效。县教体局将通过“教育”、“园丁之窗”公众号、广播电视台等渠道,及时反映各校师德专题教育进展成效,营造良好氛围。

精彩范文 2021年稳定粮食生产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全力保障全县粮食安全,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定政办发〔20xx〕27号)精神,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市部署要求,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今年粮食生产的极端重要性,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持续加大粮食生产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全县基本农田不减少,粮食播种面积不减少,粮食产量不减少。20xx年,全县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96万亩以上,粮食总产量稳定在24万吨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推动落实乡镇党委政府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压实粮食生产属地责任。要按照稳定粮食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抓好春季田管暨春耕备耕工作,加强农资调运,确保供应有序。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落实好耕地面积。有条件的乡镇,要积极扩大粮食复种和轮作倒茬面积,努力增加粮食播种面积,确保小麦播种面积稳定在17万亩以上,力争马铃薯播种面积达到34万亩以上,玉米播种面积稳定在40万亩以上。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62.32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要积极引导种植目标作物。不得擅自调整粮食生产功能区,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不得违规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供销联社)

(二)夯实粮食生产基础。要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巩固和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举措,优先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全面完成6.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在保护耕地数量的同时,重视保护耕地质量,推广以普及测土配方施肥、秸秆还田和有机肥施用为主的耕地质量提升技术。将具备条件的撂荒地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开展撂荒地专项整治复垦复耕行动,摸清撂荒地存量,建立信息台账;加大整治复耕力度,做到边整治、边销号,提高耕地保供能力。(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

(三)严格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积极稳妥推进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对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的承包耕地,由村组集体责令承包方及时复耕,或引导流转复耕;对长期无力耕种或因举家外迁造成撂荒耕地的农户,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和合理经济补偿基础上,引导其自愿退出承包权。对退出来的耕地,村集体进行统一经营管理,有效盘活撂荒地。把耕地撂荒与补助政策挂钩,对长期撂荒的停止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停止承包地经营者享受的各项奖励政策,待复耕复种后再重新纳入补贴范围。(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

(四)提升供种保障能力。要扎实做好第三次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强化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以建设全国区域特色种子种业基地为核心,编制完成种子种业发展规划。发挥好中药材种质资源库作用,加强老品种提纯复壮、新品种引进驯化和濒危品种抢救繁育。抓好马铃薯、特色小杂粮等特优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和开发,促进良种“育繁推”一体化发展,打好种子种业翻身仗。(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

(五)提升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要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全面提升农机化装备水平,将粮食耕种收机械全部纳入补贴范围,提高粮食生产薄弱环节机械补贴标准,全县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率达到55%以上。创建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科技示范基地6个,实施农机深松整地5万亩,加大代耕、代种、托管等农机社会化服务,大力推广“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托管半托管”等农机化生产和服务模式,提升粮食生产效率效益。(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

(六)强化农业科技支撑。要落实好6万亩旱作农业技术推广任务,推动高效农田节水技术在粮食作物上的推广应用。围绕小麦、玉米、马铃薯等主要粮食作物,开展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示范,重点推广小麦宽幅匀播、玉米全膜双垄沟播和马铃薯黑膜全覆盖垄作栽培技术。推广抗旱优良品种和旱作节水技术,不断提高科技抗旱能力。继续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119万亩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5%以上;大力推进精准施药,积极推进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主要粮食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3%以上。完成耕地轮作试点任务1万亩。(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科技局、县水务局)

(七)加强防灾减灾工作。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受中等强度“拉尼娜”气候事件影响,旱涝极端天气发生概率增大,马铃薯晚疫病、草地贪夜蛾、小麦条锈病等病虫害预期多发重发。要及早谋划和安排重大病虫害综合防控工作,强化防控措施,压实属地责任,做到早发现、早防治,力争将重大病虫危害损失控制在5%以下。加强灾害监测预警,及时预警信息,指导农民因时、因地落实防灾减灾措施。加大农业保险、信贷等政策对粮食生产的支持力度,积极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范围,切实保护种粮农民的利益。(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气象局、县财政局、县政府金融办)

(八)延长粮食产业链条。要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抓手发展现代粮食加工业,健全生产、加工、仓储、物流等全产业链,促进全县粮食综合效益提升。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基地”等生产经营模式,推进订单种植和产销衔接。搭建粮食贸易合作平台,支持粮食市场主体开展粮食生产、粮食储存、粮食加工。开展粮食节约行动,减少生产、流通、加工、存储、消费环节粮食损耗浪费。(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农业农村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层层分解任务,切实抓好落实,确保粮食面积和产量等粮食生产年度任务圆满完成。县上将围绕耕地保护建设、撂荒地整治、扶持政策落实、粮食储备等工作开展情况,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加强粮食生产目标管理,强化督促检查考核。

(二)加强政策扶持。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好中央产粮大县奖励、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粮食生产的优惠扶持政策,强化对各类粮食生产经营主体的支持保障,切实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政府抓粮的积极性。要优化政策扶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拓宽投融资渠道,努力增加粮食生产投入。鼓励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粮大户有序流转土地,优先发展粮食生产。鼓励经营化生产组织积极参与开展机种机收、病虫害统防统治、代耕代管等社会化服务,不断提升粮食产能。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粮食生产扶持政策,增强政策的指向性,做好粮食生产典型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总结推进粮食生产的进展成效,及时报送粮食稳产增产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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