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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范文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方案

2022-01-06
方案范文 土壤质量提升行动方案 森林防灭火安全和防火知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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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级为我们分配了任务但我们不知道该从何下手时,我们可以精心编写一份关于自己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保证我们行动的可靠性,什么样的实施方案会更好地帮助大家呢?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精彩范文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方案》,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为深入贯彻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全力用好市委“五抓一优一促”经济工作主抓手,落实“三个强市、三个高地”工作目标,按照县委、县政府“一区三园四个”建设目标,以沿黄示范带“1+5”工程(以黄河一号旅游公路为牵引,打造“特优农业、生态保护、文旅融合、美丽乡村、特色小镇”五大基地)为抓手,创建高质量高标准黄河流域(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特制订本推进方案。

一、打造沿黄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带

坚持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按照“高点定位、适度超前、突出特色”发展思路,重点实施沿黄示范带“1+5”工程。围绕黄河一号旅游公路沿线村庄发展实际,放大沿黄自然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整合资源和项目资金,加快推动沿黄产业发展、生态修复保护、文化旅游和农村人居环境集中连片整治,由点向面拓展,串点成线,全力打造“特优农业、生态保护、文旅融合、美丽乡村、特色小镇”五大基地,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沿黄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带,实现沿线色彩由“灰”“黑”转变为“绿”“蓝”。

(一)积极推进黄河一号旅游公路建设。围绕“专用性、安全性、智慧性和环境友好型”的总体思路,全力推进黄河一号旅游公路建设,建好主路、优化布局、健全设施、美化环境、智慧旅游,完成吴王古渡段10公里道路建设。规划建设不同功能的自行车道、健走步道等,提升“慢行系统”深度体验;在沿线合理设置驿站、房车宿营地、农副产品销售点、观景台、小憩园、停车场等附属设施,确保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突出旅游公路沿线自然风光和人文特色,以建设美丽乡村为契机,推进旅游公路沿线美化绿化净化工程,展示多样化的生态美景;加快实施特色旅游标志和信息指引系统,构建规范化、智慧化、特色化的指路标志和指景标志融合协调的信息指引系统。实现黄河一号旅游公路(段)28.9公里高标准全线贯通。

(二)黄河公路+特优农业。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规范耕地占补平衡。加强高标准农田和旱作梯田建设,在孙吉、角杯、东张三个乡镇建设黄河流域粮食优质高效高产示范基地6.88万亩、水稻优质高效高产示范基地3000亩,在北辛等5乡镇27个村完成高标准农田9万亩建设,确保粮食种植面积只增不减。大力发展特优品牌养殖,重点抓好东张镇年出栏840万只肉鸡养殖项目建设,提升鲜活畜禽供应水平;抓好孙吉镇数智渔业产业链项目、角杯镇潘西设施渔业等项目建设,推动水产基地建设。推动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以苹果制(繁)种能力提升项目为牵引,进一步做好七级镇坑棚设施樱桃、东张镇设施冬枣、水果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等项目建设,上马一批水果分拣包装、水果交易市场项目,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03KKK.COm

(三)黄河公路+生态保护。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优化生态空间格局,加强湿地保护和水土流失防治,提升大气、土壤、水资源环境质量。按照“保护优先、绿色发展”原则,积极推进荒山、荒沟绿化5万亩,高水平做好小风线改线工程通道绿化、旅游公路沿线绿化40万平方米。高标准实施吴王护岸上延工程,有效整治河道安全,将防洪标准提高到50年一遇。大力开展固废污染治理,重点做好农业废弃物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大力发展绿色循环经济,提升资源集约化利用水平。通过实施涑水河流域生态修复、涑水河人工湿地污水处理、沿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楚侯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等工程,使沿黄、沿涑农村生活污水得到资源综合利用,进一步扼制水土流水,减少土壤污染,改善入黄水质。

(四)黄河公路+文旅融合。聚焦全域旅游,深度挖掘、整合我县沿黄文化旅游资源,提升景观、丰富业态、叠加功能,串点成线,连线成面,全力建设精品旅游示范带,重点推进代村石榴采摘园-临晋县衙-姬鹏飞故居-忠定苹果观光采摘园-吴王古渡-薛公黄河湿地公园;创建2家以上高标准“黄河人家”,完善沿黄旅游服务功能。加强文化遗产挖掘、保护、传承,按照标准化、智慧化、现代化的要求,创建孙吉薛公乡村旅游示范村,启动猗顿园、临晋县衙改造提升工程,开发“农文旅融合”旅游样板工程。快速推进黄河大桥项目落地,打通区域交流壁垒,共享景点与客流,实现跨区域文旅联动。

(五)黄河公路+美丽乡村。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科学有序推进“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编制,以农耕文化传统村落保护为特色,做好村庄道路硬化、拆违治乱、厕所革命、污水治理、垃圾治理、医养结合等工程,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实现“科学规划布局美、村容整洁环境美、创业增收生活美、乡风文明身心美”的沿黄美丽乡村建设目标,重点打造1个市级美丽乡村和10个县级美丽乡村。

(六)黄河公路+特色小镇。立足新型城镇化发展理念,围绕聚集生产要素、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重要切入点和发力点,采取“企业主导、政府支持、市场运作”的模式,启动庙上冬枣特色小镇、北景养殖特色小镇、北辛农文旅特色小镇、耽子果品加工特色小镇、孙吉康养小镇建设,加速产业培育、要素聚合、产城融合,力争一年见成效,三年大变样,通过五年的努力,全县培育3-4家主导产业明显、生态环境优美、功能叠加融合、体制机制灵活的特色小镇,打造新的县域经济增长极。

二、继续实施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双十工程”

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在生态保护的前提下谋发展,持续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重点落实三科农商城、智能电子产业园、国家果业公园综合博览区、华恩年加工30万件汽车零部件生产线、一洲实业年产8000万米高档服装面料生产线、源泰热能年产20万吨高档生活用纸、豪钢年产5万吨煤机配件生产、国耀新能源30MW生物质热电联产、鑫晟新材料年产6万吨新型高品质合金粉末、顺丰速运物流传输带安装等项目,力求在新基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产品、新业态上不断取得突破。

三、推进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黄河流域(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先行区建设工作,不断完善示范带项目推进机制,强化跟踪调度,压实工作责任,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具体抓,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中心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

(二)抢抓政策机遇。抢抓国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部崛起等重大政策叠加期机遇,围绕特优农业、生态保护、文旅融合、美丽乡村、特色小镇等五大基地建设,深刻领会《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密切跟踪中央、省政策动态,积极主动与国家部委、省直部门对接,全力争取政策、资金和项目支持。

(三)狠抓项目建设。强化项目储备,立足我县发展实际,进一步谋划一批、完善一批、提升一批成熟度高、示范性强的重大项目,为我县高质量发展聚力蓄势增后劲。统筹落实“五个一”项目推进机制,进一步明确项目推进时间节点,倒排工期,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

(四)强化要素保障。举全县之力加快沿黄示范带创建和“双十工程”实施,凝聚资金向项目流动、土地向项目倾斜、人才向项目集聚的推进合力。各项目责任单位要带头讲诚信,积极营造“六最”营商环境,针对项目需求研究制定合法合规、有竞争力的配套政策,全力推进项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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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范文 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实施方案优秀篇


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着力推动我县制造业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努力提高我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水平,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推荐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试点县(区)的通知》(工信办运行〔20xx〕11号)精神,加快形成我县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结合我县企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评价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高质量发展的相关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建立科学完善的考核评价标准,发挥优势企业的示范效应,突出化妆刷特色产业和纺织服装、食品加工主导产业,加速产业升级,坚持制造业立县,推动县域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重要意义

县现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66家,高新技术企业12家,全国及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7家,上市公司1家。国家级科技研发平台2个,省级科技研发平台7个。目前已经形成尾毛化妆刷加工特色产业及食品加工、纺织服装、医药制造、卫生用品等支柱产业。始终坚持创新驱动、智能转型、强化基础和绿色发展,提高制造业的创新能力和发展质量,实现制造大县向制造强县的转变,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提高供给质量,扩大有效供给,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但我县仍然存在着工业结构不优、产业层次偏低、企业实力不强等问题。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评价机制,能有效引导我县加快优化工业结构,提高发展质量,全面贯彻落实“工业强县”战略,着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模式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着力打造东地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新引擎。

三、基本原则

(一)落实政策,体现县域特色。充分体现新发展理念和国家及省委省政府要求,以大发展、大格局、高精特新为理念进行顶层设计,系统科学地构建指标体系,确保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部署得到全面落实。引导全县制造业企业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转变发展方式,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提高发展的“含金量”“含新量”“含特量”。

(二)评价引领,树立发展导向。通过构建县域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发挥“指挥棒”的作用,引导各企业发挥主观能动性,推进相关重点工作。考核指标的设定体现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要求,科学合理建立综合评价体系,注重数据的真实可靠,注重制度的科学规范。既客观体现企业高质量发展水平,又合理反映企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成效。

(三)科学合理,操作简明实用。所选取的指标具有较强的公认性和代表性,以单位资源投入产出效率、单位产出生态环境影响为导向,聚焦企业用地、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等资源、环境硬约束,全面衡量企业经济产出和社会效益。依托较为完备的统计制度,确保数据可获取、可对比、可延续、可评价。充分考虑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发展基础,分阶段对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实际用地面积5亩(含)以上的规模以下制造业企业稳步推进,逐步扩大范围,最终实现上述制造业企业全覆盖。

四、指标体系

(一)考评范围

辖区内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及实际用地面积5亩(含)以上的规模以下制造业企业。

(二)考核频次

每季度开展一次。

(三)考评指标

评价指标和权重按照基础分值项和加分项、规模以上企业与规模以下企业分别设置。

1.基础分值项(总100分)

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各指标权重为:亩均增加值(权数20)、亩均税收(权数10)、单位能耗增加值(权数10)、全员劳动生产率(权数20)、净资产收益率(权数10)、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权数10)、单位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权数10)、产业导向(权数10)。

规模以下制造业企业各指标权重为(100分):亩均税收(权数60)、单位用电税收(权数20)、产业导向(权数20)。

2.加分项

(1)省、市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省级的加2分,市级的加1分;

(2)获评国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及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等,国家级的加3分,省级的加2分、市级的加1分;

(3)获评高新技术企业的加2分;

(4)获得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的企业,获得国家、省质量标杆的企业,获得“省全面质量管理示范企业”荣誉称号的企业,国家级的加3分,省级的加2分,市级的加1分;

(5)国家、省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国家级的加3分,省级的加2分;

(6)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加2分;

(7)获得国家、省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的企业,创建为国家级“绿色产品”“绿色技术”的企业,国家级的加2分,省级的加1分;

(8)获得国家、省级能效水效“领跑者”称号的企业,国家级的加2分,省级的加1分;

(9)获得国家、省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试点示范企业称号,获得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企业,国家级的加2分,省级的加1分;

(10)每获得一项发明专利加2分,一项实用新型专利加1分;

(11)积极采用5G技术和场景应用的,每一项加2分;

(12)获得智能工厂的加2分,获得智能车间的加1分;

(13)每出口创汇100万美元,加1分;

(14)鼓励企业引进人才,新入职研究生以上学历或中高级职称人员的得1分;

(15)鼓励企业技术改造、智能化改造、绿色化改造,每投入300万元,得1分;

(16)履行社会责任,对乡村振兴、文明创建、环保攻坚、疫情防控等做出贡献的企业,加1分;企业用工200人得1分,对吸纳脱贫贫困人口就业的吸纳20人得1分。

(四)指标定义及计算公式

1.亩均增加值。增加值指企业生产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按照收入法计算,计算方法:增加值=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值+营业盈余。计算公式为:亩均增加值=增加值÷实际占地面积。

2.亩均税收。实缴税金指企业评价年度在辖区实际缴纳入库且与持续经营有关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耕地占用税、车船税等税金(实际入库数+免抵调库数-出口退税以外的其他退税数)。实际占地面积指年度统计报告期末企业实际占用的全部土地面积。“一地多企”,应将该宗土地上所有租赁企业的调查数据汇总后,归入到该宗土地使用人,以宗地使用权人作为评价对象;“一企多地”,应将相应土地和其他数据合并计算。计算公式为:亩均税收=实缴税金÷实际占地面积。

3.单位能耗增加值。能耗总量指工业企业在工业生产中消耗的能源总量,包括工业生产活动中作为燃料、动力、原料、辅助材料使用的能源,生产工艺中使用的能源,用于能源加工转换的能源,以及非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的能源。计算公式为:单位能耗增加值=实缴税金÷能耗总量。

4.全员劳动生产率。年(季)平均职工人数指企业年(季)度平均参保职工数。计算公式为:全员劳动生产率=增加值÷年平均职工人数。

5.净资产收益率。所有者权益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净资产收益率(%)=利润总额÷所有者权益。

6.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研发费用指企业在税务纳税申报系统中确认的用于加计扣除的研发经费支出。营业收入指企业确认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业务的收入。计算公式为: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研发费用÷营业收入×100%。

7.单位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当量指排污企业缴纳环保税金时环保部门核定的污染物当量。计算公式为:单位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当量÷增加值。

8.单位用电税收。用电量指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全部用电总量。计算公式为:单位用电税收=实缴税金÷用电量。

9.基准值。指标基准值是基于纳入评价企业指标基础数据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确定,用于同每一个企业指标基础数据相比较的指标参照值。相关部门提供或实地测量所得的纳入评价企业指标原始数据,按照一定程序取得企业认可,确定为纳入评价企业的指标基础数据,并据此确定各指标基准值。

企业高质量发展评价的指标基准值由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领导小组确定,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实行动态调整,原则上每3年调整一次。各项指标基准值按我县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各指标基础数据加权平均值的1.5倍左右确定。

(五)计分方式

综合评价基础分值为100分,按照每个指标的权重确定各评价指标基本分。

1.单个指标得分按计算公式计算。

2.某个指标实际值为负值或空缺的,该指标得分为零。

3.没有主要污染物排放的企业,其单位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当量指标得分为本地区主要污染物排放企业的单位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当量指标得分的加权平均值。

4.加分项。最高不超过10分。

5.减分项目。围绕企业安全生产、守法经营,设置负面清单减分项目。最高不超过10分。

五、评价分类

根据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得分情况,将企业划分为ABCD四类,规模以上与规模以下企业分别排序,即:

(一)A类(优先发展类):指资源占用产出高、经营效益好、税收贡献大的企业。具体标准为综合评价得分列所在参评企业总数前20%的企业。

(二)B类(鼓励发展类):指资源占用产出较高、经营效益较好,但转型升级发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的企业。具体标准为综合评价得分列所在参评企业总数20%-60%之间的企业。

(三)C类(提升发展类):指资源利用效率偏低、综合效益不佳,需要进行重点帮扶、倒逼提升的企业。具体标准为综合评价得分列所在参评企业总数60%-90%之间的企业。

(四)D类(限制发展类):指发展水平落后、综合效益差、需要重点整治的企业。具体标准为综合评价得分列所在参评企业总数90%-100%之间的企业。

各类型企业划分标准每年可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动态调整。

六、评价应用

(一)企业的评价结果应当以适当方式及时向被评价的企业通报;原则上评价为A、B类的企业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暂不将评价为D类的企业结果向社会公开。

(二)对综合评价分类企业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供地、用电、用水、排污权和信贷,以及其他相关服务管理等实施差别化政策,由相关部门制定相应政策和操作细则。

(三)县政府根据制造业企业发展质量综合评价结果,对A类企业给予政策资源倾斜,支持其做大做强;对D类企业采取限批限供政策,督促其整改提升,引导不具备发展空间的企业市场化出清;对B类、C类企业结合实际分别制定引导性政策,助推其转型升级。

七、组织实施

(一)建立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工作机制,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组织成立由相关县直部门和行业专家等共同组成的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定期研究推进相关工作,解决评价考核过程中的问题,指导企业高质量发展评价工作统筹推进,确保工作质量。

(二)综合评价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每年5月30日、8月30日、11月30日和次年2月28日前完成企业高质量发展评价,并及时做好评价结果上报工作。

(三)建立健全综合评价结果公示、投诉受理、纠错等制度。综合评价结果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企业进行通报。因客观原因造成综合评价结果有误或遗漏的,由企业申请,经县级相关部门审核,对综合评价结果给予调整或增补。

(四)开展综合评价工作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任何个人或组织均可举报综合评价工作中的不公平、不公正和弄虚作假行为,或对综合评价结果提出异议。

(五)加强数据管理。切实抓好统计数据的采集、审核、测算、评估、汇总和提供等工作,确保指标内涵一致、口径范围相同、数据来源可靠、计算方法准确、结果客观公正。

(六)增强综合评价工作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意识。所有人员均需履行保密责任,在公开综合评价结果前,一律不得对外泄露相关信息。相关部门未经允许,不得使用综合评价数据或相关信息。对在工作中违反纪律规定的人员及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强化成果运用。建立评价结果公开通报制度,通报全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结果,营造创优争先的竞争机制。引导我县政府部门制定实施导向清晰、对象精准的资源差别化配置政策,将资源向质量效益好的企业倾斜。

优秀方案:食品加工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汇编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五中全会精神,衔接好国家、省、市、区“十四五”发展规划,实现在闽工作期间提出的“机制活、产业优、生态美、百姓富”目标,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七大绿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重点产业集群的实施意见》(南政综〔20xx〕26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食品加工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南政办发明电〔20xx〕14号)文件精神,为加快培育百亿食品加工产业集群,推动区绿色高质量发展超越,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产业基础

资源概况:区是省最大的奶牛养殖和乳制品加工基地,省最大的生猪养殖基地,省会城市福州、市重要的副食品生产供应基地,全国首批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全区规模以上食品加工企业8家,产值19.58亿元,其中,产值达亿元以上食品加工企业6家,产值超10亿元食品加工企业1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707个,家庭农场353家。全区现有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和农民创业园3个。

品牌概况:全区获得“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262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224个、绿色食品36个、有机食品2个;获得省级知名商标3个、地理标志商标6个;入围“武夷山水”品牌农产品主体28家;区是全国第二批开展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整区域试点区之一。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区重点打造粮油规上加工企业1家,食用菌规上企业5家,笋制品规上企业2家,乳制品规上加工企业1家,禽蛋规上企业5家,蔬菜规上企业2家,农产品一二三产业融合更加紧密,食品精深加工产业更加突显,布局合理、特色鲜明、要素集聚、利益联结稳定的食品加工产业集群基本形成,食品加工业产值达100亿元以上。

(一)产业布局更优。到2025年,各乡(镇)、街道建立一批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中心,加大冷库建设;乡(镇)集镇或城郊设立一批农产品分拣中心,加快构建农产品冷链物流仓储体系。全力打造四鹤街道长沙享通蔬菜产业加工园区、水南街道后谷长富乳制品产业加工园区、百亿乳业产业园。

(二)加工水平更高。推进食品加工产业由初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型升级,到2025年,食品加工产值与一产产值的比值提高到2:1以上。

(三)产品质量更优。到2025年,全区创建1个以上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面积占全区耕地面积达到70%以上,绿色食品认证数量达45个以上。

(四)产品品牌更响。到2025年,全区培育15个以上名特优新农产品公共品牌,入选“武夷山水”品牌企业50家。

(五)产业实力更强。到2025年,建设乳业、笋制品、粮油制品、蔬菜、食用菌、生猪、禽蛋食品加工产业集群7个,其中10亿元以上食品加工龙头企业达到2家,亿元以上食品加工龙头企业达到5家,规上食品加工企业总产值达到100亿元以上,从事食品加工的新型经营主体达到100家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乳业产业集群

重点发展峡阳、王台、夏道、南山等乡(镇)。上游抓好奶牛扩产,推广奶牛生物垫料发酵床养殖技术,“牛—沼—菜”生态循环种养模式。中游重点扶持长富乳品有限公司扩大产能,开发新产品;下游重点开发市场,扩大乳品销售渠道和销售半径。到2025年,全区奶牛养殖数量达到3.5万头,乳业全产业链产值达32亿元以上,其中,长富乳品企业产值突破20亿元。

(二)生猪产业集群

重点发展峡阳、王台、夏道、南山等乡(镇)。坚持标准化、绿色化、循环化、规模化、数字化、基地化引领,加快产能提升,走稳走实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路子。上游抓好一春种猪基地建设和全区72家规模养猪场升级改造,抓好生猪疫情防控,推广“猪—沼—果”生态循环种养模式。中游抓好生猪屠宰,力争培育一家肉制品加工企业;下游支持生猪加工流通企业发展冷链物流,保障市场安全有效供给。到2025年,规模以上养猪场达到75家,生猪产业集群总产值达55亿元以上。

(三)禽蛋产业集群

重点发展西芹、赤门、南山、洋后等乡(镇)。上游重点建设圣民、圣鑫、长圣、圣达、德隆全自动化养鸡场,实现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养殖;中游抓好蛋品深加工;下游保障蛋品包装设计、物流仓储、线上线下交易平台建设,促进禽蛋产业健康发展。到2025年,全区禽蛋总产量达到3万吨,禽蛋产业集群总产值达3亿元以上。

(四)蔬菜产业集群

重点发展王台、西芹、塔前、南山、赤门等乡(镇)。上游增强享通、跃农龙头企业带动力,建立蔬菜产业联合社,开展全域绿色蔬菜原料标准化蔬菜基地创建;中游支持相关企业开展特色蔬菜加工,开发技术含量高的低温脱水蔬菜、冷冻或速冻菜、蔬菜汁等系列产品;下游重点开发蔬菜市场,对接长三角、珠三角市场,全力保障东部战区蔬菜供给。到2025年,全区蔬菜全产业链产值达到10亿元以上。

(五)食用菌产业集群

重点发展峡阳、塔前、太平、西芹等乡(镇)。上游大力扶持九洲、昌源、元正、虎山绿春、农丰做大做强香菇、海鲜菇、茶树菇等优势品种生产,大力发展猪肚菇、大球盖菇、龙爪菇等珍稀食用菌,提高工厂化、自动化、智能化生产水平;中游做好精深加工,开发食用菌即食产品,支持开发菌类药物和保健食品,提升食用菌产品附加值。下游重点开发线上线下交易市场平台,拓展销售空间。到2025年,全区食用菌全产业链产值达到10亿元以上。

(六)粮油产业集群

重点发展南山、峡阳、王台、洋后、巨口、赤门等乡(镇)。上游在种植烟叶、花卉、经济作物的田块推广水旱轮作栽培模式,大力推广优质稻品种,提高耕种收全程机械化率,充分利用稻草回田、种植绿肥、推广施用有机肥,培肥地力,实行减肥减药,提高稻米品质,促进优质稻米高产高效生产。中游重点扶持瀚林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南粮米业()有限公司、市胡壹坛酒业有限公司发展,开发优质稻米深加工、稻米酿酒等精深加工项目。下游促进绿色优质稻米品牌营销。到2025年,全区粮油全产业链年产值达到2.5亿元以上。

(七)笋制品产业集群

重点发展南山、洋后、巨口、赤门、西芹、茫荡等乡(镇)。坚持集聚化、品牌化、规模化发展模式。上游以企业为主体,做强闽鲜、万兴、绿鑫等企业。中游积极引进笋制品精深加工企业,开发粗纤维膳食食品。下游紧抓国内民众对于健康食品的要求,依托建瓯中国笋竹城市场平台优势,积极扩大区笋制品市场。到2025年,全区笋制品全产业链年加工产值达到10亿元。

四、推进措施

围绕区主导产业,进一步强链、延链、补链,重点发展食品精深加工产业,加强龙头企业培育和产业园区打造,推进全区百亿食品加工产业集群发展。

(一)强龙头,培育产业发展核心

1.加强龙头企业培育。实施食品加工省、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计划,进一步聚集资源要素,鼓励优势企业通过资金、品牌、技术、管理等方式整合资源、兼并重组。加速企业梯度培育,通过扶育扶优扶强,引导“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培育一批规模以上食品加工企业。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打造食品加工产业化联合体。鼓励食品加工骨干企业与上下游各类市场主体组建产业联盟,引导食品加工企业与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合作,向前端延伸带动农户建设原料基地,向后端延伸建设物流营销和服务网络,打造一批食品加工产业化联合体。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商务局、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鼓励企业转型升级。加强与中科院、中国农科院、农林大学、农科院等科研院所合作,引导支持食品加工企业产能扩张、设备更新换代、产品精深加工、资源综合利用,鼓励食品加工企业智能化、信息化改造转型升级,提升企业产品质量、优化企业产业结构、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发改科技局、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延链条,补齐产业发展短板

4.强化项目招商。围绕重点产业集群短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一批强链、延链、补链项目,重点引进一批国内外跨国公司、央企、食品加工行业龙头企业,新上一批发展前景好、产业集聚度高、链条完善、带动力强的食品精深加工项目。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商务局、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建设食品加工园区。至2025年,有条件的乡(镇)、街道依托资源禀赋,建设一个特色产业园。建设标准厂房、食品检测区、职工公寓区、商业配套区、食品专业市场等软件硬件配套齐全的食品加工园区;打造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农业产业强镇。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6.强化质量品牌创建。强化绿色、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地理商标认证,积极申报国家名特优新农产品。围绕“武夷山水”区域公共品牌产品实行合格证管理和“一品一码”溯源,推动绿色食品优质好价。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建集群,促进产业发展融合

7.加快原料基地建设。推进主导产业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提升种业发展水平。依托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加大推广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能和发展高效生态循环农业的“五节一循环”技术模式,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发改科技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8.加强流通体系建设。加大村级农产品产地冷库建设力度,乡(镇)集镇中心或城郊设立农产品分拣中心,全力打造“全域绿色食品”交易市场、冷链仓储、物流配送、培训中心。深入开展电子商务进乡入村活动,鼓励支持绿色食品农业经营主体、加工流通企业与电商企业全面对接融合,推动全区绿色食品线上交易;大力开展“农民丰收节”活动,促进以城带乡、城乡融合发展,培育国内大市场。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工信局、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保障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打造百亿食品加工产业集群作为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部署和推动“十四五”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举措。

2.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市场监管局、发改科技局、财政局、工信局、商务局、自然资源局、供销社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区百亿食品加工产业集群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食品加工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推进各项优惠政策措施落实。区农业农村局要进一步细化食品加工重点产业链发展方向,成立重点产业集群发展办公室,并明确责任人,各乡(镇)、街道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定期召开会商协调会,统筹推进食品加工产业发展工作。

3.强化跟踪考评。建立百亿食品加工产业发展考评指标体系,把食品加工业发展情况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评,实行一月一报表、一季度一考评、年终一总评,并注重考核结果应用,对重点食品加工项目招商工作取得突破的乡(镇)、街道给予通报表扬。

【精选】苹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优秀篇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县委第十七届十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全面推动十四五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总产量稳定在95万吨以上,优果率达到92%以上,实现鲜果产值70亿元,“苹果”品牌价值再创新高,位居全国前列。

(一)生产基地建设

1、基地更新。挖除苹果残败老园3万亩;完成新建矮化密植果园2万亩;完成中低产老果园改造2万亩(其中实施果园整行(二次)间伐5000亩,改造提升1.5万亩);建设苹果良种苗木繁育基地500亩,出圃优质苹果苗木80万株。

2、标准示范园(区)创建。创建县级核心区2.26万亩,乡镇级核心区1.3万亩,村级核心区0.95万亩。完成36个成龄标准园的升级晋档,建成100亩以上集中连片幼园规范化示范点5个以上,完成幼园规范管理5万亩。提升50个部门包抓苹果标准园管理水平。

3、新技术推广。实施果园多元免耕覆盖6万亩;建立配方施肥示范点2.4万亩,推广配方施肥24万亩;推广苹果园节水灌溉1万亩。

4、防灾减灾体系。加强已搭建防雹网的日常管护,支持冰雹多发区果农自主搭建防雹网。每村建立1个100亩以上的防冻示范点,防冻覆盖面积达到总面积的80%以上。

5、质量安全体系。规范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提升检测中心检测能力,开展检测“双认证”工作;开展“两品一标”(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及地理保护标志)认证及贴标,每镇创建1个“千亩有机苹果示范区”,组织企业认证有机食品基地10万亩以上、绿色食品基地30万亩。

(二)苹果营销及产业后整理

1、配套设施。年内新增冷库贮藏能力5万吨以上,促进智能选果线实效化运营,完善镇级集散市场12个。

2、宣传推介。举办县级宣传推介活动6场次以上,镇级宣传推介活动12场次以上,打造品牌评估价值5亿元以上企业1家,1亿元以上企业2家。

3、渠道开拓。围绕“长三角经济带”和“粤港澳大湾区”持续巩固和拓展苹果销售份额。支持企业通过社区团购、自媒体推销等新营销模式拓宽销售网络。

4、品牌保护。全面推行授权销售,严格规范电商经营;有效和标识使用,规范苹果包装印制。

5、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巩固提升以“公司﹢农户﹢基地”“协会+会员+基地”等模式的新型经营主体15个,新增利益联合体5家,关联企业2-3家。

(三)苹果技术研发

1、科研基地建设。完成试验示范基地办公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建成新优品种展示区20亩、砧穗组合展示区10亩、新技术集成示范区50亩。

2、苹果新优品种选育。嫁接芽变60个以上、优系新优品种20个以上,以红富士品种优系筛选单体储备量达到200个。

3、新优技术研发。开展苹果生产省力化、果园培肥、品质提升等5项技术研究;与国家苹果产业技术体系、高校及科研院所合作,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研究5项以上。力争年内取得发明专利2个以上;完成科研论文5篇以上。

(四)园区带动

年内新增2-3家规模以上深加工或配套加工企业,推进苹果现代智慧物流中心和电商物流集配中心建成投用,冷链物流能力突破500吨。

(五)人才队伍建设

坚持县乡村年度“2-4-6”培训制度,组织开展中小企业培训5场次以上,电商、微商培训10场次以上,职业经纪人培训2000人次。培训果农15万人次以上,继续实施临时苹果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及农民技术员聘用工作。推进苹果文化进校园、进社区,全面提高县内苹果知识宣传氛围。

二、工作要求

(一)提升基地建设水平

1、基地更新改造。对亩效益低于3000元的残败老果园,组织果农挖除更新,11月底完成残败老果园挖除3万亩;对成龄密闭果园采取综合技术措施改造提升,12月底完成高标准整行间伐5000亩、削扁改造提升1.5万亩(苹果生产中心负责,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落实)。建成12个集中连片100亩以上的矮化密植栽培示范园,每个行政村各建成1个集中连片50亩以上的矮化密植栽培示范点,5月20日前完成2万亩高标准新建矮密园(苹果生产中心做好技术指导,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落实)。引导育苗果农根据品种调整规划选择育苗品种,推进苗木基地的规范管理和新建苗木基地的技术指导,5月底建成苹果良种苗木繁育基地500亩,年内出圃优质苗木80万株。配合产业园区举办好春季苹果农资、苗木展览展示交易会(苹果生产中心做好技术指导,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落实)。加大苗木市场管理,规范苗木销售行为,3月底前开展一次苗木市场专项整顿,坚决查处品系不纯及带病苗木在县域内的销售行为(农业农村局负责,苹果生产中心及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配合)。

2、苹果高质量“百千万”示范工程创建。一是继续实施“百千万”示范工程,夯实工作责任,完善核心区与企业(合作社)经营机制,丰富基地建设内涵。二是按照“一类园做精、二类园晋档、三类园提升”的要求,围绕“百千万”示范工程核心区,抓好36个成龄标准园升级晋档和12个幼园示范点创建,建成百亩以上集中连片幼园规范化示范点5个以上,完成幼园管理5万亩,综合配套各项技术措施,提升苹果核心示范区建设整体水平,6月底和12月底分别组织对乡镇成龄园和幼园进行验收评比(苹果生产中心负责,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落实)。各级核心区必须由企业或专业合作社与果农建立紧密性利益联结机制,探索推进适度规模栽植,培育发展新型经营主体(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负责,苹果生产中心做好指导)。继续抓好50个部门包抓苹果标准园的提升创建工作,综合配套各项技术措施(各相关部门负责,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配合)。

3、新技术推广。一是开展配方施肥,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使用配方肥,推广高效缓(控)释等新型肥料施用,实现化肥零增长,全县建立科学配方施肥示范园2.4万亩以上(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技中心、苹果生产中心、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配合)。二是以增施有机肥(农家肥)为重点,推广果园生草(种植绿肥)、树盘覆草、地膜覆盖等多元免耕覆盖技术。4月底前完成2万亩绿肥种植、2万亩黄豆或油菜的间作轮茬播种及2万亩的地膜覆盖;11月底前完成秋施基肥任务,亩施有机肥力争达到2000公斤以上(苹果生产中心负责,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落实)。三是通过宣传培训,指导企业、合作社建立富硒、高钙及SOD苹果生产基地1.5万亩以上,推广贴字文化苹果150万个以上(苹果生产中心负责,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落实)。

4、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一是做好花期防冻,密切关注灾害天气信息,按照花期冻害技术要点,做好防冻坑熏烟防冻和堆柴熏烟防冻,每村必须建立1个100亩以上的防冻示范点,积极开展群防群控,采取防冻措施的果园面积要达到成龄挂果园总面积的80%以上。同时,要指导果农做好保花保果和疏花定果(县气象局、苹果生产中心负责,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落实)。二是加强雹灾天气预报与气象指挥,在雹灾多发区继续动员果农自主搭建果园防雹网,5月底前完成防雹网搭建。每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必须抓建一个百亩以上集中连片的苹果园防雹网示范点(苹果生产中心负责,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落实)。

5、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一是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双认证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县检测能力和检测水平,在品牌授权企业全面推行合格证制度(农业农村局负责,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配合)。二是有效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不断完善质量追溯体系,加强质量监管力度,做到质量有标准、过程有规范、销售有标志、市场有监测的果品质量安全体系,年内贴标销售达到5万吨以上(农业农村局负责,检测中心落实)。三是组织企业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年内通过有机食品转换认证基地达到10万亩以上、通过绿色食品基地认证30万亩,以有机认证示范县建设为抓手,年内每镇创建1个千亩以上的有机苹果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负责,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落实,苹果生产中心做好配合)。

(二)苹果产业后整理

1、区域公用品牌打造。一是强化品牌宣传。坚持“开门办节会”与“走出去推介”相结合的办法,持续扩大对外宣传力度,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继续办好第十四届中国·()国际苹果博览会(苹果产业园区负责,相关部门单位配合)。采取县级领导带队、相关职能部门牵头的方式,在苹果主销城市举办县级宣传推介活动6场次以上(营销中心牵头,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在苹果主销城市,组织举办高标准,多形式的镇级宣传推介活动12场次以上(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负责,相关企业、合作社落实,营销中心配合)。积极参加中省市举办或组织的各类农产品展览会、贸易洽谈会、农产品产销对接会(苹果营销中心负责,相关企业、合作社配合)。二是拓宽销售渠道。按照“吃透一个城市、主攻一个城市、扎根一个城市”的原则,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和“长三角经济带”重点区域,支持企业深化与连锁超市、知名销售平台合作,通过开设专卖店、社区团购窗口、线上提货点等形式,拓宽苹果中高端销售渠道(苹果营销中心负责,相关企业、合作社落实)。鼓励引导企业、合作社成立线上销售团队,在巩固淘宝、京东等传统网络平台的基础上,借助快手、抖音、微信、今日头条小店等新媒体,开展直播带货业务,增加网上热度,提升苹果影响力,增加线上销量(电商中心负责、相关企业、合作社落实)。主动融入“一带一路”,支持经营规模大、综合实力强的企业、合作社,积极申请出口资质,依托中欧班列、跨境电商,开拓国际市场,增加出口份额(经发局负责,营销中心配合,相关企业、合作社落实,)。

2、企业自主品牌打造。一是提升品牌知名度。鼓励支持企业积极参加国内外大型农产品展览展示、对外贸易洽谈等大型节会,提升企业品牌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苹果营销中心负责,各相关企业、合作社落实)。组织积极参与国家级农产品企业品牌价值评估,年内打造评估价格5亿元以上企业品牌1家,1亿元以上企业品牌2家(苹果营销中心牵头,相关企业、合作社落实)。通过果讯通、朋友圈等网络渠道,组织开展“20xx年度消费者最喜爱的苹果企业品牌”活动,并加大宣传力度,提升企业品牌社会知晓度和市场影响力(苹果局、苹果产业协会负责,苹果营销服务中心配合)。二是扶持扶强龙头企业。通过政策倾斜、项目支持、招商引资等办法,支持企业提升现代化装备水平、转变营销模式和开拓终端渠道,年内争创国家级龙头企业1家,省级龙头企业2家(农业农村局负责)。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支持经销企业实施强强联合、同业整合,形成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产贮销一体的联合体,采取技术托管、果园流转、农资服务、订单收购等形式,与果农建立产供销利益联结机制,有效提升苹果品质的一致性,年内巩固提升新型经营主体15个(苹果局负责,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苹果产业园区落实)。

3、切实加强品牌保护。一是加快推进“苹果”汉字地理标志商标注册进程,积极申请注册“马德里商标”(苹果产业协会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二是落实《苹果电商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严格规范苹果电商经营行为,严肃查处假冒伪劣、乱用标识标志、以次充好等坑害消费者的各类违法侵权行为。积极推广专用快递包装(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电商中心、营销中心、苹果产业协会配合)。三是严格规范苹果包装物及专用标识使用,严厉查处未经许可,未取授权随意印制和使用区域公用品牌、地理标识、绿色食品、有机产品标志标识行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农业农村局、苹果产业协会配合)。

4、完善产业链带动机制。深入推进苹果产业后整理,新建冷气库5万吨,促进4.0智能选果线的实效化运营,全面推行分级分价、冷藏保鲜、分类包装等品牌营销模式。探索建立果品营销“托底报价、增值分成”“订单收购+营销分红”利益共享机制,年内新增利益联合体5家,充分发挥经营主体带动作用,促进果农增收(苹果局负责,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落实,营销服务中心配合)。巩固提升12个镇级苹果交易市场,完善苹果交易、信息、纠纷调解等要素内容,规范经营管理(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负责,苹果营销中心、农业信息中心配合)。

5、持续推进果旅融合发展。充分发挥苹果文化研究会作用,深入挖掘苹果文化。不断完善和提升中国苹果大观园、中国苹果第一村、京兆万亩观光长廊建设运营质量。精心打造养生、观光采摘、农事体验、农家聚餐、住宿接待等现代生活服务业,全力打造产、村、人、文“四位一体”的特色民俗村和产业小镇,推动果旅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元化升级(文旅局负责,产业园区、苹果局、苹果生产中心配合,各有关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落实)。

(三)扎实开展科研试验

1、建立自主科研基地。一是做好县苹果研发中心科研试验基地办公区设施建设工作,严格按照工程建设程序进行办公区建设,争取20xx年底前投入使用。二是5月底前建成新优品种展示区20亩、砧穗组合展示区10亩、新技术集成示范区50亩。三是严格按照试验示范课题设计要求,做好100亩基地防雹、肥水综合管理、病虫害绿色防控的落实工作(苹果研发中心负责)。

2、选育新优品种。一是6月10日前以科研示范基地为依托,嫁接芽变60个以上、优系品种20个以上,扩大红富士品种优系提纯区域面积达到40亩以上(苹果研发中心负责)。二是持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红富士为主的芽变筛选工作,年内优系筛选芽变体20个以上(苹果研发中心负责,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落实)。

3、新技术研发。一是省力化栽培技术研究方面。围绕免套袋、化学疏花疏果、矮化果园生产平台、果园喷药设备改进等省力化技术,设立4个科研试验与研发课题,形成技术标准1个以上;二是果园土壤培育技术研发方面。开展果园用油菜籽品种筛选研究,继续开展以“三层节水”技术为主的土壤肥力培育技术研究、块茎作物修复土壤试验研究和果园肥水一体化减肥增效试验研究;三是果园新型产品研发方面。开展果园防冻剂、防冻涂白剂、免疫生态素的研发,继续做好新型移动便捷式果园防冻器研发与量产,并加强推广应用(苹果研发中心负责,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落实)。

4、开展技术交流合作。一是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深度合作,推进“百校联百县”活动;与国家苹果产业技术体系合作完成苹果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中心建设。邀请院士工作站、国家苹果产业体系及高校专家,围绕“苹果”高质量发展,进行学术交流2-3次。二是引进贮备苹果新品种2-3个。三是与苹果贮藏贮企业、农资经销企业、苹果俱乐部、苹果合作社等合作,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的试验研发和推广工作(苹果研发中心负责,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相关企业、合作社配合)。

(四)实施园区带动

1、苹果关联产业及精深加工。加快苹果关联产业集中区和石头加工园区建设进度,壮大果网、果箱、果袋、专用肥、有机肥、生物农药等关联产业发展水平。年内新增2-3家规模以上深加工或配套加工企业,鲜果转化能力达到3万吨(工业园区、产业园区负责,农业农村局、苹果局、营销中心、民营经济服务中心配合落实)。

2、现代物流体系建设。规范苹果电商发展,加快快递分拨中心建设,推进苹果现代智慧物流中心和电商物流集配中心建成投用,健全乡村批发市场网络,构建通江达海的冷链物流体系,冷链物流能力突破500吨(产业园区负责、电商中心、各相关镇(街)、便民服务中心配合落实)。

(五)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将技术大比武、培训大比赛、果园大展示“三大活动”和“大观摩、大培训、大学习”活动相结合,加大“优秀务果能手”评定以及县乡村三级果业从业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年内培训各类人员15万人次,对具备条件的农民技术员按照职业农民和农民技术人员资格认定的程序予以颁证认定(苹果局负责,农业农村局,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配合)。继续实施临时苹果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及农民技术员聘用工作,进一步充实基层果业服务队伍(人社局负责,苹果局配合)。二是加强中小营销企业培训力度,年内开展以苹果贮藏、营销、安全生产为内容的培训5场次以上,积极开展以微商、电商为主的培训10场次以上,大力挖掘电商潜力,促进我县苹果营销(民营经济服务中心、电商中心负责落实)。三是开展职业经纪人培训,围绕苹果销售、社会化服务,年内培训职业经纪人2000人次,构建果农和果商之间的桥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落实)。四是推行苹果文化进校园,举办课外苹果实践活动,营造苹果文化氛围,让年轻一代认识苹果产业、参与苹果事业。推动苹果文化进社区,在县、乡城镇建设中植入苹果文化元素,弘扬果乡文化,塑造果乡风采(教科体局、城管局负责落实)。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各包镇县级领导、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及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推动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落实部门单位包抓标准园和县、乡技术人员包抓示范园科技承包责任制。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整体工作的协调组织,做好工作任务的分解、落实和督查检查,年内召开两次以上指挥部调度会和现场观摩会,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及相关部门单位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层层夯实责任,做到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明确工作时限,确保建设任务高质量完成。

2、强化项目带动,落实扶持政策。加大县级财政投入,对新建矮化果园每亩补贴500元(集中连片100亩以上1000元)、果园二次间伐每亩补贴500元,搭建防雹网每亩补贴500元;苹果园防冻新型烟雾发生器果农每购买1台补贴100元,全县冻害发生重度区域推广5000台;对苹果高质量“百千万”示范工程专列资金60万元。对新技术研发推广、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品牌建设、市场渠道开拓等方面专列资金扶持,聚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同时,整合相关涉农项目资金,支持适度规模栽植、社会化服务、节水灌溉、生产道路建设、机械化作业等基础性建设项目。引导和鼓励发展“金融果园”,围绕果业发展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机制。

3、强化督查考核,抓好工作落实。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对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的督查考核力度,阶段性督查考核结果计入年度综合考核之中。对工作重视不够、推行不力的镇、部门单位通报批评,并对年内果业综合考核靠后且未完成工作任务的3个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和相关部门单位进行问责。

【精选】食品加工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食品加工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文件精神,加快打造“水”“全域绿色食品”,大力培育食品加工产业集群,推动我市食品产业做大做强,实现农业高质高效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发展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来闽调研期间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延伸产业链、打造供应链、提升价值链、共享利益链”为重点,以标准化生产、精细化加工、集群化发展为方向,做大做强食品加工业,积极培育农业新业态新产业,实现农业高质高效发展。

“十四五”期间,我市以茶产业为主导,粮食、笋、食用菌、熏鹅、烤鳗等食品加工产业为辅发展思路,运用工业化理念、产业化思维,抓二产带一产促三产,力争到2025年,全市食品加工产业链条更加完整,产业融合机制更加健全,产业集聚效应更加明显,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要素集聚的食品加工产业集群。重点推进茶百亿产业链创建工作,深入实施武夷岩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鼓励扶持茶产业一、二、三产高质量发展,重点引进茶饮料、茶日化用品、茶包装等扩链、延链、补链项目,加快完成茶旅小镇、茶检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推动茶产业专业园区规划编制工作。加强源头管控,推进控肥控药,大力推进无药无肥生态茶园建设,完善从种植、生产、加工、销售各个环节质量监管体系全覆盖。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组织茶产业科技特派员,加快茶园生态化改造,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推行茶树病虫害绿色防控替代使用化学农药、茶园套种树木等管理模式,提高我市生态茶园的面积和茶叶品质。结合“水”品牌建设,加强“大红袍”“正山小种”“武夷岩茶”“武夷红茶”等公共品牌建设与保护。积极与新媒体开展特色宣传,让武夷茶“月月有牛事·季季有花样”,不断提高武夷茶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对茶叶市场实行常态化、动态化监管,依法打击茶叶市场假冒、伪劣、侵权、过度包装、恶意炒作、偷逃税收等行为。

二、重点任务

(一)主导产业

按照“控制面积、提升品质、做强品牌、延伸链条、增加附加值”的发展思路,围绕茶产业“11363”发展目标,实施开展龙头培育、质量提升、标准管控、品牌建设、市场营销、融合发展等“六大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茶产业全方位高质量发展。

1.推动茶产业优化升级。加快推进生态茶园建设,研究制定生态茶园建设、茶园管理技术标准,鼓励生态标准茶园、绿色(有机)、无公害茶基地建设,对现有茶山进行生态改造,围绕整治山场改造、生态茶园改造、茶林联动改造,打造三个生态质量提升示范片。健全从种植、生产、加工、流通全产业链质量监管体系,实现“从茶园到茶杯”的全程质量管控,加快推进国家武夷岩茶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筹建进度,加强“一品一码”农产品质量溯源体系建设,根据生产形势和市场需求,及时修订武夷岩茶、武夷红茶标准体系,制定武夷岩茶、武夷红茶标准样品。充分发挥茶产业研究院、陈宗懋院士工作站作用,加强与湖南农业大学、农林大学、武夷学院等院校合作,加快茶树优良种质资源保护及创新利用、生态茶栽培技术及机械运用、茶产业深加工产品新技术等技术攻关,全面开展现有武夷名丛的栽培、推广、应用,以及茶叶生产、加工、仓储等关键技术研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运用。

2.推动茶产业全产业链发展。按照“补短板、强优势”的要求,围绕“补链、延链、强链”目标,全面激发“链”式效应,实现茶产业全产业链发展。加快建设茶产业专业园区,根据《市茶产业发展规划(20xx—2025)》,对生态创业园区茶叶加工区进行扩园,建设集茶加工、茶食品、茶具、茶机械、包装、仓储、物流、电子商务、研发等全产业链于一体的茶产业专业园区,推动茶产业集中集聚发展。建立茶产业发展扶持基金,鼓励武夷星、正山堂、香江、瑞泉等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增资扩产、做大做强,引有竞争力的大茶企来设立总部和运营中心,鼓励龙头企业与小微企业联合经营,鼓励龙头企业以收购、兼并等方式,整合各类分散的茶产业资源,打造跨区域、长链条的综合性茶企龙头。整合全市现有茶场、综合农场等国有茶业资源,鼓励引导茶企采取合资合作、股份制等方式进行重组配置,创新“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探索建立“茶生态银行”,打造农业(茶业)产业化联合体,鼓励以村或乡镇(街道)为单位组建合作社。推动开展茶产业延链招商,全面开发茶饮料、茶食品、茶保健品、茶化妆品等精深加工产品,支持香江茶业公司年产1万吨速溶茶粉等标准化生产线、八马茶文化研学体验园等项目建设,发挥海峡两岸茶叶包装总部作用,建设全省茶叶包装市场物流中心。

3.强化茶产品市场拓展和品牌建设。通过细分区域市场以及消费群体、消费特点,大力推广优质茶,规范打造精品茶,带动发展平价茶,有针对性地制定市场营销策略,强化茶产品市场拓展。加快推进茶旅小镇茶文化会展中心、质检中心、交易中心等项目建设,加快打造“大红袍天下第一”展销平台,加强与阿里巴巴、京东商城、“供销e家”等电商平台合作,对接京东、中茶厦门公司等大型企业,拓宽武夷茶销售渠道。依托陆地港建设,布局茶产品物流基地,逐步完善建立“智慧茶业”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数字茶产业大数据平台和电子交易平台,发展“数字茶经济”,全力建设京东茶原产地采销集散中心、仓储服务中心、商家服务中心,将打造成立足闽东北、面向国内外的茶贸易服务中心。加大“大红袍”“正山小种”公共品牌的宣传推广力度,积极引导茶企规范使用武夷茶公共品牌标识,积极融入市“水”品牌战略,不断提升“大红袍”和“正山小种”的品牌强度和影响力。积极探索“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市场发展模式,通过海峡两岸茶业博览会,每年精心策划一个主题,促进海峡两岸茶业和融共生,推动在茶业经济、商贸合作、茶文化交流等方面取得丰硕成果,打造永不落幕的茶博会。

(二)其他产业

1.粮食产业。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继续实施高标准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千亿斤粮食产能、工厂化育秧基地等项目建设。积极推进新品种、新技术、新肥料、新农药、新机具在粮食生产的应用,持续做好农业“五新”培训推广工作,选育和引进高产高抗优质品种,加快推广水稻优良品种,提高农业良种化水平,加快推广“野香优莉丝”、“中浙优8号”“又香优龙丝苗”等新品种。发展粮食精加工,延伸粮食精深加工产业链条,集成技术、集约项目、集中力量,进一步提高粮食单产和品质,保障粮食安全。大力推动粮食产能区建设,积极开展农作物品种试验、鉴定、示范推广,健全水稻病虫害防治体系,进一步完善水稻生产功能区基础设施,打造以兴田镇、吴屯乡、五夫镇、星村镇、上梅乡、岚谷乡、洋庄乡为主的水稻主产区,重点发展优质稻、再生稻种植及推广工厂化机插育秧、水稻“五新”技术等。在稳定水稻种植面积的基础上,适度扩大特色杂粮种植,逐步形成以五夫镇、上梅乡、吴屯乡、岚谷乡为主的特色杂粮生产区。

2.果蔬产业。着力培育一批加工型、流通型的果蔬规模企业,鼓励建设果品贮藏、清洗、分级、精选、包装等采后处理中心,和物流、冷藏、仓储等设施。加快推进以果蔬批发市场为中心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新建和改造一批果蔬批发市场。完善果蔬从产地到市场的冷链体系,提高采后保值率、增值率,支持发展速冻果蔬和饮料等深加工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发展高优设施果蔬,建设智能温室等高标准设施,提高设施果蔬生产水平综合生产能力。推广物联网、水肥一体化、无土栽培等先进生产技术,提升水果蔬菜发展质量与水平。

3.白莲产业。探索制定白莲生产和质量分级标准,建立优质白莲种藕繁育基地,引进新优白莲品种,推广种植“太空莲”“建选5号”“建选17号”等白莲新品种,加强“玉女白莲”“熹柳镇”“兴贤”“半亩方塘”等白莲商标注册、保护和发展。加强莲加工技术引进、研发,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技术设备对莲子、莲心、莲叶、莲梗、莲藕、莲蓬等进行全方位精深加工与综合利用,形成系列产品,延伸产业链,提升产品附加值,逐步形成完善的产业链条。依托莲荷种植基础,打造以莲荷文化为灵魂、莲荷产业为核心、莲荷主题项目为吸引、莲荷精品民宿为特色的综合乡村旅游目的地。推动“互联网+”,形成产品线上线下良性互动,畅通销售渠道,打响“五夫白莲”品牌。

4.食用菌产业。推进食用菌工厂化栽培和大棚设施栽培转型升级,通过菌种更新换代,不断总结、完善和改进食用菌设施栽培技术,做到精细化管理。加强食用菌加工业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发展精深加工,开发食用菌调料、风味食品等高附加值产品。以兴田镇为主,建设食用菌主产区,主要发展香菇、竹荪、黑木耳、巴西菇、金针菇等种植及精深加工;以五夫镇、上梅乡、岚谷乡为主,建设菌旅融合示范区,主要发展姬松茸、竹荪、黑木耳等种植。

5.畜牧产业。以岚谷乡、吴屯乡为核心,重点发展白羽番鸭、闽北白鹅等优良品种,转变传统散养模式,鼓励稻鹅、稻鸭套养模式,推进养殖规模化、标准化。依托“岚谷白鹅”品牌发展深加工产业,拓展岚谷熏鹅加工、包装、配送等项目建设,支持熏鹅生产销售企业做强做大。继续举办“白鹅节”、熏鹅制作技艺大赛等活动,进一步扩大岚谷熏鹅品牌效应。

6.水产渔业。推进稻鱼综合开发特色养殖,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大力发展标准化池塘养殖、稻(莲)渔综合种养、工厂化设施养殖等绿色养殖模式。发展种苗、养殖、加工、流通、营销和休闲旅游、“互联网+渔业”等新产业、新业态,延长价值链。加快推动冰鲜加工和冷链物流体系等项目建设和旅游、观光、垂钓、美食为一体的现代渔业产业园和现代休闲渔业基地建设。以岚谷乡、吴屯乡为主,建设稻鱼多模块养殖示范区,推广应用稻鱼生态种养技术,实施“稻鱼共生”标准化生产,加强原种保护、技术创新、稻鱼米系列产品开发。

7.笋产业。按照“调优结构、提升品质、打造品牌、推进产业经营”的思路,在获“中国竹子之乡”和全国绿色食品原料(竹笋)标准化生产基地荣誉称号的基础上,结合旅游城区域的品牌特色,以毛竹为主,调整毛竹林结构,在上梅乡建立全笋利用初级加工区,引进全笋高效利用加工企业,推进毛竹鲜笋加工利用以及竹笋休闲食品、即食笋制品、竹笋源食品饮料系列产品开发,带动本地及周边乡镇毛竹笋的加工利用,进一步做大做强竹笋特色产业。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快推动市食品加工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行动工作,确保完成市下达的“十四五”目标任务,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农业农村、财政、发改科技、市场监管、工信、商务、林业、茶业等部门为成员的市食品加工产业集群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食品加工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推进各项优惠政策措施落实,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农业农村局局长

财政局局长

发改科技局局长

林业局局长

市场监管局局长

工信局局长

商务局局长

茶产业发展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负责全市食品加工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日常工作。

2.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街道和市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紧紧围绕市和我市食品加工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要求,把发展食品深加工作为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环节,明确重点任务和时间节点,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3.加强部门联动。食品加工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单位要强化共管共抓意识,树立全市“一盘棋”,形成工作合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各项工作措施有效落实。市直各单位要加强互动联动,按照工作要求,及时把各项工作任务落深落细落实。

4.落实工作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把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明确责任人、目标要求和完成时限。要强化与市相关部门沟通联系,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扶持,对接日常业务和考评考核工作。要强化跟踪问效,对工作推动扎实、成效显著的部门,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严肃追责问责。

【荐】返乡入乡创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优秀篇


为推动我县返乡入乡创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市21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动返乡入乡创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按照“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统筹推进、示范引领,深化改革、优化环境,问题导向、精准施策”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深化“放管服效”改革,优化返乡入乡创业营商环境

(一)推进简政放权。继续深入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和“一网通办”工作,持续加大保留审批事项并联办理力度,全面实现开发区一般工业项目“全承诺、零审批、拿地即可开工”,为劳动者返乡入乡创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报建审批手续办理服务。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使企业更便捷拿到营业执照并尽快正常运营(县行政审批管理局负责)。重点加强各类中介服务收费监管工作,坚决防止增加不合理收费项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二)优化创业服务。大力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鼓励网上审批,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广实施网上办、马上办、全程帮办等服务。开通市场主体登记网上服务专区,推行标准化、智能化、自动化的全程电子化登记,提升行政效能(县行政审批管理局负责)。完善和落实常住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为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就业就近就地提供咨询指导、项目推介、政策落实、社保接续等服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12345”政务服务工作制度,为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和法律服务。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涉农审批事项除法律明确规定申请人必须到现场办理的3个事项外,其余审批事项全部实施网上办理、“不见面审批”、“容缺受理”,为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开通全程帮办业务(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计量标准器具核准、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等2项行政许可事项实行网上办理,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县行政审批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工负责)。

(三)培育中介服务市场。组建由企业家、创业导师、创业成功人士、专业技术人员等组成的专家团,向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提供免费咨询指导。强化用工服务,依托就业岗位信息归集和服务工作,建立返乡入乡创业企业用工需求信息采集制度,提供用工信息、用工指导服务。建立服务返乡入乡创业企业联系人制度,提升服务水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四)构建亲商安商的良好环境。加快落实《关于切实加快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合作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以晋陕豫黄河金三角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等国家级功能平台为重点,积极承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产业转移(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通过开展返乡入乡创业投资对接会、招商洽谈会等方式,积极招引投资(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负责)。

二、加大财税政策支持,降低返乡入乡创业生产经营成本

(五)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和政策,支持返乡入乡创业人员使用创业担保基金和享受就业资金相关支持政策。积极储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提早开展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积极按要求申报年度专项债券需求,在年度专项债务限额内统筹安排。项目单位及主管部门积极组织项目收入,保障还本付息(县财政局负责)。充分利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以开发区为依托,扩大外贸转型发展,带动促进返乡创业(县商务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税费减免。对返乡入乡创业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按照每人每年7800元标准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经评估考核达到县级创业孵化基地标准的,按进驻基地创业实体的户数,每户每年给予不超过4000元的补贴,(主要用于按要求为创业者提供服务、保障基地正常运转的人员、公共场地以及其它相关经费支出)。创业者进驻时间不到一年的,根据实际进驻月数折算进行补贴(本月超过15天按一个月计算,否则本月不予计算),每年补贴一次,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创新金融服务,缓解返乡入乡创业融资难题

(七)加大贷款支持。要加强与相关金融机构合作,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返乡入乡创业企业金融支持。引导县域银行机构将新增可贷资金优先支持县域发展,重点加大对返乡入乡创业企业的金融支持,在信贷投放、贷款期限管理、抵质押物范围拓宽和不良容忍政策等方面予以倾斜。加大央行资金支持力度,通过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返乡入乡创业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人民银行县支行负责)。

(八)引导直接融资。进一步放开资本市场,积极引导企业利用上市、发行债券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围绕我县产业集群,推动产业集群内创新型企业在“企业创新板”挂牌,在挂牌企业中筛选一批创新性强、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开展重点服务,按照“科创板”企业标准进行孵化培育(县政府办公室、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支持我县返乡入乡创业企业直接上市挂牌融资,推动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对在沪深港三地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的返乡入乡的企业,由省级财政给予奖励200万元、市级财政给予500万元、县级财政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返乡入乡的民营企业,由省级财政给予奖励100万元、市级财政给予200万元、县级财政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于挂牌企业转板IPO成功的,市级财政再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进行股份制改造、在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并融资成功的返乡入乡的民营企业,由省级财政给予奖励20万元、市级财政给予20万元、县级财政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做好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工作,加快符合条件的返乡入乡创业企业上市进程(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督促金融机构下沉服务重心,持续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为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和企业开展直接融资提供精准高效的金融服务(人民银行县支行负责)。

(九)创新担保方式。探索实施返乡入乡创业信用贷款政策,引导银行业机构探索创新适用于返乡入乡创业企业的信贷产品,简化贷款审批程序,提升金融服务返乡入乡创业质效。鼓励保险机构开发更多符合返乡入乡创业企业实际需求的保险产品,提升保险需求响应(人民银行县支行负责)。建立新型银担合作机制,弱化或取消对上下游小微企业的反担保要求,增加信用担保,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技术、商标权等轻资产科技型小微企业,通过信用和知识产权质押,提供融资担保(县财政局、县政府办按职责分工负责)。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模式,针对返乡入乡创业的企业和社会群体,在客户准入、授信审批、资金核算、利率、考核激励等方面加大倾斜力度(人民银行县支行负责)。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将个人贷款额度由15万元提高至30万元。(人民银行县支行、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扩大抵押物范围。加快推进农村不动产登记(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结合省级相关政策要求,探索实施农民持有集体股权抵(质)押贷款业务(人民银行县支行、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探索实施大型农机具、商标、应收账款、林权抵(质)押贷款,不断拓展抵(质)押物范围,加大对返乡入乡创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允许权属清晰的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业设施、农机具等依法抵押贷款,推动厂房和大型农机具抵押、圈舍和活体畜禽抵押、动产质押、仓单和应收账款质押、农业保单融资等信贷业务,着力优化返乡入乡创业融资结构(人民银行县支行负责)。

四、健全用地支持政策,保障返乡入乡创业生产经营空间

(十一)优先保障返乡入乡创业用地。统筹安排相关产业用地,切实保障返乡入乡创业用地需求。在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时,要加大对返乡入乡创业人员从事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的支持。合村并居及移民搬迁旧宅基地腾退节余的建设用地,优先用于返乡入乡创业生产经营(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完善土地利用方式。积极引导各地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它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进一步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畅通流转渠道,提升服务能力(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落实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试点,鼓励针对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和企业先行先试。返乡入乡人员创办农业休闲观光度假场所和农家乐的,可依法使用原集体建设用地(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盘活存量土地资源。落实“增存挂钩”机制,清理“批而未用”土地,探索构建“批而未供”消化和闲置土地处置奖励惩戒机制。组织编制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完善土地二级市场规则,促进闲置土地处置和低效用地再开发,研究制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管理办法。(县自然资源局负责)。鼓励开展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探索租赁、合作经营、入股经营等多种路径,支持返乡入乡人员创业发展(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支持各地依法依规利用既有标准化厂房,为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提供低成本生产和办公场地。盘活工厂、公用设施等的闲置房产、空闲土地,结合交通区位、产业基础、生产条件等实际情况,依法依规实施改造利用,为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提供低成本生产和办公场地(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负责)。

五、优化人力资源,增强返乡入乡创业发展动力

(十四)强化创业培训。持续实施返乡入乡创业培训行动计划,对于有培训意愿和培训条件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全部纳入当地创业培训计划,鼓励创业培训机构全力组织开班,派遣优质创业培训师资授课,确保应培尽培和培训质量,按规定组织开展创业培训,符合条件的按照现行《就业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标准给予补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培训一批高素质农民,提高其创新创业能力(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鼓励职业院校积极承接各类创业能力提升培训(县教育局负责)。

(十五)大力培养本地人才。深化职业院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鼓励职业院校开设与当地特色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专业,参照《关于高等学校设立流动岗位鼓励企业技术人员到高等学校从事科研教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事业单位特设岗位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设置特设岗位,支持本地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订单式培养适应返乡入乡创业企业需求的高素质劳动者(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持续推进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按照返乡入乡创业企业需求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按规定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积极开展技能提升培训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主体带头人培训行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十六)加快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共建共享。围绕返乡入乡创业发展需求,支持有条件的职业院校、企业深化校企合作并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依托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和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平台,建立全省劳动力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掌握劳动力基本信息。通过各种摸排等方式,了解培训意愿,摸清就业需求,落实培训政策,为技能培训政策制定提供依据,打造更加便捷高效的培训服务新模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十七)加强人才引进。鼓励返乡入乡创业企业招用各类人才,各地可参照当地人才引进政策给予奖励、住房补贴等支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鼓励国内外专业技术人才以技术投资、入股等方式在我县转让、转化科研成果,帮助支持返乡入乡企业发展(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负责)。

六、完善配套设施和服务,强化返乡入乡创业基础支撑

(十八)完善基础设施。做好政策衔接,通过申报扶持资金,引领支持一批重大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加大建设项目资金保障力度,争取中央车购税资金支持,规范省成品油税资金使用,大力支持普通国省道和农村公路养护,有效提升普通国省道和农村公路技术状况。继续安排一般债券用于三大板块旅游公路建设。密切跟踪国家相关投资政策,积极争取专项债券用于高速公路、收费普通国省道等项目建设。全面推进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路面改造PPP模式落地实施。鼓励民营企业采取混合所有制、联合投标、成立基金等多种方式参与,多渠道引进社会资本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深化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覆盖范围,进一步整合农村物流资源,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加强农产品上行体系建设,完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县商务局负责)。

(十九)搭建创业平台。鼓励建设一批特色突出、设施齐全的返乡入乡创业园区(基地)。支持推广新型孵化模式,整合建设一批创业孵化基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众创空间和星创天地等平台,并将其打造成为综合性返乡入乡创业孵化载体。支持将双创平台打造为返乡入乡创业孵化载体(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做好中央相关支持政策及资金争取工作,充分整合利用现有专项补助资金,加大对“三个一批”返乡入乡创业园区(基地)及综合性返乡入乡创业孵化载体改造和建设支持力度(县财政局负责)。推广农村青年创业金融服务站建设,为农村青年积极提供金融信息咨询、金融产品推荐和金融知识培训。提升农村青年创业信贷服务效益,创新模式、拓宽渠道、精细管理,针对返乡创业大学生等开发专属创业金融产品,满足创业青年的多样化金融服务需求(人民银行县支行负责)。开展众创空间和星创天地的认定工作,鼓励众创空间和星创天地应用新型孵化模式为返乡入乡创业提供支撑(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负责)。

(二十)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落实我省放宽户口迁移政策,符合合法稳定就业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在我县城镇范围内登记常住户口(县公安局负责)。增加优质教育供给,做好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子女入学工作(县教育局负责)。将符合条件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鼓励通过新建、改(扩、翻)建、配建、购买、长期租赁等方式,因地制宜多渠道筹集公共租赁住房房源,解决返乡入乡创业人员的基本住房问题。对符合条件但暂时无法申请到实物配租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发放租赁补贴,鼓励引导保障对象通过市场租赁满足基本住房需求。将符合条件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享受相应的补助,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完善和落实常住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为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提供咨询指导、项目推介、政策落实、社保接续等服务。加快推进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切实为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妥善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做好社会保障服务工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加强动态调整,对创业失败的劳动者,符合条件的,按规定提供就业服务、就业援助和社会救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组织保障,确保返乡入乡创业政策任务落地见效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系统谋划,把返乡入乡创业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稳就业大局中统筹谋划和推进,建立健全返乡入乡创业工作机制,统筹制定实施方案、年度计划、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作,调动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共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强化评估考核。完善督查评估和考核机制,有关创业就业项目和资金安排与督查考核结果挂钩。对返乡创业试点工作进展进行检查考核,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加大激励支持力度,对试点工作动力不足、主动作为不够、措施落实不到位及时调整退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做好宣传引导。创新宣传方式,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总结推广试点示范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返乡入乡创业典型和优秀乡村企业家案例,鼓励举办创新创业大赛,营造全社会广泛关心、支持和参与返乡入乡创业的良好氛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本实施方案各项要求,细化、实化政策措施,加大要素保障力度,加快优化创业环境,推动返乡入乡创业高质量发展。

【荐】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示范镇创建方案合集


近年来,我镇通过大力发展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加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规范健康高质量发展,据统计全镇现有家庭农场97家,合作社62家,县级以上家庭农场合作社10家,初步形成以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为基础,各类农民合作社为纽带、家庭农场为重点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进一步夯实了农民增收的基础。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开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皖农合函〔20xx〕20号)、《县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东农办〔20xx〕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及创建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决策部署,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显著提升为目标,实现管理制度健全、组织运行规范、财务社务管理透明、服务能力和带动效应明显增强。到20xx年底,实现镇域内所有自然村家庭农场全覆盖;所有社区围绕当地主导、特色产业创建运行规范、引领带动的农民合作社1家以上;建立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镇级动态名录,定期清理监测不达标的经营主体;进一步完善新型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加大示范创建力度,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比例达到30%。

二、创建任务

(一)引导培育家庭农场

1.适度规模。在我镇范围内,现有一定规模产业基础,优先培育粮食种植。种植业面积50亩以上;或稻渔综合种养面积达50亩以上;或年出栏家禽达1000只以上;或设施栽培达20亩以上。在缺水易旱地区以特色经济作物种植或养殖业为重点培育对象;引导规模适度种植农户培育成家庭农场,加快家庭农场发展步伐。禁止在县域内国、省、市道路及县主干道沿线、城市待建设区等发展新家庭农场。

2.鼓励各类人才领办创办家庭农场。鼓励乡村能人、大中专毕业生、农村技术员创办家庭农场。鼓励引导有长期稳定务农意愿的农户,适度扩大经营规模,促进小农户向现代家庭农场转变。

3.系统管理。将全镇已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纳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管理,推进完善名录系统录入,做到应录尽录、动态更新,确保数据真实、及时、准确,依托名录系统做好指导服务、运行监测等工作。

(二)规范提升农民合作社

1.引导农民合作社集聚各类要素资源。利用农村闲置房屋,开展民宿经济,抱团发展;位于镇中北部社区发展粮食生产订单收购,签定收购合同,开展统一供种、统一管理、统一销售或在有建设性用地条件下开展农产品加工等,打造市场品牌。

2.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支持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开展农机作业、病虫害防治专业合作社开展病虫防治服务、农资合作社开展生产资料供应等方面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为小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程化或半程化服务。鼓励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参与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3.完善管理制度。根据《县农民合作社示范章程》《县示范农民合作社申报办法》等各项管理制度,指导农民合作社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执行财务会计制度,科学分配盈余,建立档案台账。

4.及时上报更新系统。指导农民合作社依法登记注册,及时进行年度报告和填报新农直报系统。

三、创建举措

(一)落实相关政策。一是积极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政策;二是进一步完善县级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三是组织实施《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高标准农田“先建后补”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

(二)搭建服务平台。依托农业农村部“新农直报系统和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建立县级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动态名录,镇域内运行正常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全部录入,实行动态管理。

(三)加强示范引领。根据《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及监测办法》,扎实开展国家、省、市、县四级示范农民合作社和示范家庭农场的申报评定和监测活动,每两年监测一次,对监测不合格或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取消示范资格。

(四)做好清理整顿。各社区在镇领导组统一领导下,对镇域内所有注册的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开展全面调查摸底,做到逐个排查,一个不漏。在全面普查基础上,重点对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无农民成员实际参与的“空壳社(场)”、没有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的“挂牌社(场)”、注册后从未开展经营活动的“僵尸社(场)”进行清查。经镇领导组认定后予以上报清理注销。以后每年在第四季度开展一次清理整顿工作,对新发现的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进行清理。

(五)抓好风险排查。建立镇、社区风险排查机制,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领域排查发现的金融风险和问题,建立登记在案制度和化解处置台账,及时了解化解处置情况。对排查出疑似有非法集资风险和问题的,及时报告镇政府上报县政府,通报县金融等相关部门,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识别认定和风险化解工作。全面开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涉黑涉恶线索摸排,重点排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是否涉及黑恶势力垄断农业资源、侵犯农民群众合法财产、扰乱市场正常秩序的问题。发现有涉黑涉恶线索的,及时将线索通报当地公安机关严厉查处并上报。积极配合国土部门,对设施农业生产情况开展全面清查,对涉嫌违法占用耕地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坚决做到不予项目支持。在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创建申报审批时,实行一票否决,在各级财政资金补助项目中不予支持。

(六)继续健全辅导员队伍。依托县镇农技、农机、农经技术人员,建立完善县镇辅导员制度,采取定期巡查走访等形式,督促辅导员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规范管理给予指导服务。

(七)开展业务培训。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相结合,委托县农广校等具有培训资质的单位通过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家庭农场主和农民合作社理事长素质及经营管理水平,系统掌握农业种植、养殖、经营合作等方面的最新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

四、工作安排

(一)全面安排部署(20xx年4月底前)。根据《县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和认定条件(试行)》《县示范家庭农场申报和认定条件(试行)》《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等各项规范文件。成立镇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示范镇创建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全镇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创建工作会议,安排工作任务,各社区要成立以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本社区的工作方案,全面落实部署。

(二)清理整顿阶段(20xx年5月至20xx年7月)。从20xx年1月在全县全面开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清理整顿行动。对县域内所有注册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开展全面调查摸底,对不合格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进行清理整顿。清理整顿行动于20xx年6月底前完成。

(三)培育规范阶段(20xx年8月至20xx年9月)。一是加大培育力度。通过政策引导、宣传动员,实现镇域内所有自然村家庭农场全覆盖。二是强化规范建设。推进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运营,加强财务及台账规范记录,推进农民合作社盈余科学分配,统一制度、档案、台账建设,进行检查、规范。三是抓好示范管理。在全面指导的基础上,重点对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按照建设任务目标进行规范指导,在机制创新上求突破,在规范运行上求发展,在带动农民增收上实现新跨越,提升整体运营管理水平,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发展探索新道路。四是提升经营能力。引导扶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开展绿色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三品一标”认证等。五是开展业务培训。多层面、全方位对全镇辅导员、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负责人、财务人员等进行培训,完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20xx年底迎接试点工作中期评估。

(四)考核验收阶段(20xx年10月至20xx年12月)。镇将对各社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示范镇创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确保各项任务按期保质全面完成。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指导下,建立镇级联审工作机制,镇领导组具体负责创建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指导各部门工作任务的落实,把试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责任,量化指标,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镇农经站牵头抓好具体创建工作落实,健全镇、社区两级辅导员队伍,制定辅导员工作制度。镇市场监管局负责抓好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市场准入前信息共享、事中协同监管、市场退出机制建设,落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年报公示等。镇财政局负责落实政策扶持措施,整合各类涉农资金用于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示范镇创建工作。镇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各自职责,制定具体的措施和办法,并做好相关指导、扶持和服务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各社区成立的领导小组,要完善体系建设,明确专人负责,抓好贯彻落实。

(二)加大推进力度。把推进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示范镇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管理,落实分解责任,加强指导检查,促进各项扶持政策和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要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根据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的产业性质、发展规模、运营管理等进行分类指导,全面推进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三)营造良好氛围。采取多种形式抓好宣传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农民合作社法。注重总结促进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好做法、好经验,积极培育典型,强化示范推广,发挥辐射带动效应,努力营造促进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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