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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例文

2022-01-06
行动实施方案 专项实施方案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实施方案

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工作项目的要求,我们会制定各种各样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制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是否有可以参考的实施方案呢?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荐】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例文”,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为加强全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根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建立建筑施工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不断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扎实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政府安全监管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领域非法违规建设行为,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切实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推进我镇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强化建设施工(总承包、各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

1.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对参建各方的履约管理,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不得违法违规发包工程,保证合理工期和造价。

2.施工单位应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执行制度,保障安全生产投入,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二)落实建筑行业安全监管责任

1.加强监管能力建设。积极创新监管方式,探索工程监理企业参与监管模式,推进完善健全监管体系,不断推行"互联网+监管"模式。

2.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全面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8号)、《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与检查暂行办法》(赣安〔20xx〕40号)的各项要求,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查处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

3.加强企业主体责任履职监管。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情况监督管理力度,全面贯彻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实行)》(赣市建字[20xx]101号)要求。

4.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督促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工程项目负责人作出安全生产公开承诺。

(三)狠抓建筑领域风险防控

切实防控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火灾事故。落实现场带班制度,加强施工现场的临边、洞口、作业面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防护检查,重点检查抽查企业管理人员、安管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和施工一线作业人员个人安全防护落实情况,督促各方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安全管控体系。

(四)提升施工安全治理力

1.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加强日常监管和隐患排查,凡是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或重大安全隐患的,及时报告镇自然资源所和自然资源局,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或停止施工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经自然资源局质监站复查认定已清除隐患后,方可批准继续施工。

2.狠抓安全教育培训。持续抓好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做到持证上岗;落实施工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强化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考核力度。

三、整治步骤

从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25日前)。结合前两年整治情况和安全生产事故特点,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推动贯彻落实,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报道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6月至12月)。深入分析建筑领域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建筑领域的在建工地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

(三)集中攻坚阶段(20xx年)。集中精力、突出重点,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着力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隐患,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认真总结前期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检查,强化安全管控。督促辖区内的所有在建工地施工方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进行跟踪指导服务;要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深入开展明查暗访,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整改。

(二)严格执法,强化责任追究。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核查,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三)加强宣传,及时总结上报。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全方位、多渠道宣传报道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要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培训,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控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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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伤亡事故,促进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依据县安委办《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安办[20xx]21号)和《关于开展事故多发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安办[20xx]19号)文件精神,决定自即日起开展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预防高处作业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刻吸取近期“2.24”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通过开展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高处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促进“三宝、四口、五临边”管理规范化,有效降低高处坠落风险,坚决遏制高坠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二、整治范围

全县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整治重点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方面

主要是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履职及持证上岗情况;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高处作业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施工安全管理方面

1.技术措施制定情况。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方案中是否结合工程特点编制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实施。

2.应急方案制定情况。是否制定高处作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高处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是否掌握方案内容,是否定期开展相应应急演练。

3.培训教育交底情况。是否对从事高处作业的现场负责人、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高处作业施工前,对作业人员是否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从事高处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4.警示标识设置情况。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洞口、坑、沟、槽、高处临边等危险作业处,是否悬挂安全警示标志;夜间是否设置红灯警示。

5.应对措施落实情况。雨、霜、雾等天气,高处作业时是否采取防滑、防冻措施;6级以上强风、浓雾、沙尘暴等恶劣气候,是否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6.设施检查验收情况。施工单位是否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施工单位对作业过程中发现违章行为或危险隐患,是否及时整改消除。

(三)高处作业防护方面

1.安全防护用品情况。是否正确佩戴质量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脚手架外侧是否使用密目式安全网密封,安全立网的网目密度是否小于2000目/100cm2。

2.临边作业防护情况。坠落基准面2m及以上的临边作业场所,是否设置符合规范要求的防护栏杆。

3.洞口作业防护情况。在建工程的预留洞口、楼梯口等孔洞是否按规范要求采取防护措施;电梯井口是否设置符合规范要求的防护门;电梯井道内是否设置水平安全防护和隔离防护设施。

4.攀登作业防护情况。攀登作业人员所用设施和用具是否牢固可靠;梯子的材质、倾角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梯子底部是否坚实、是否存在垫高情况。

5.悬空作业防护情况。悬空作业处是否设置防护栏杆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悬空作业所使用的索具、吊具等是否经验收合格;悬空作业人员是否系挂安全带、佩戴工具袋。

6.操作平台防护情况。落地式操作平台搭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经检查验收合格;移动式操作平台是否经设计计算并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铺板是否严密,连接是否牢固,临边是否设置防护栏杆;悬挑式操作平台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平台的搁置点、拉结点、支撑点是否可靠连接,是否有限载标识,铺板是否严密、牢固。

7.交叉作业防护情况。坠落区域内是否设置安全防护棚,防护棚的构造、材质、搭设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3月25日)

各在建工程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全面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对策措施,研究制定本项目开展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做好相应的部署落实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3月底—20xx年6月)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对本单位所有在建项目开展一次自查自纠,按照本文第三条“整治重点”的要求认真进行隐患排查,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我局质安站将对所有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立即督促进行整改,并跟踪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三)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7月至20xx年12月)

我局将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全区受监在建项目落实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抽查,督查结束后在全县进行通报,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逾期不改、整改不到位等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

(四)总结评估阶段(20xx年1月—6月)

我局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梳理仍然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下一步为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所采取的常态化管理措施,固化形成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将该项工作作为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落实此次专项整治的相关工作要求,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监管,加大处罚力度。各单位在专项整治期间发现问题的,要立即整改,并严格按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形成隐患整治的闭环。

(三)加强引导,认真履职。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开展建筑施工预防高处作业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和督促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对工作开展不力、流于形式的,要通报批评,对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

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范本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省、市及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要求,制定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紧扣“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观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切实增强水利安全生产防范治理能力,以专项整治的有效开展,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防范较大和一般事故,为全县水利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整治目标

(一)推动各单位坚持以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

(二)强化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

(三)完善水利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推进安全生产由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推动为主向生产经营单位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行政执法检查为主向生产经营单位日常自查自纠转变。

(四)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主要任务分为2个专题和6个重点领域。

(一)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一是组织广大干部职工集体观看中央统一制作的“生命重于泰山—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把安全生产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将安全生产纳入年度干部培训内容,组织安全生产监管干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专题轮训。三是深入宣传贯彻。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在水利网站开设专题专栏,在办公区域设置宣传栏、张贴学习宣传挂图、海报等,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深入宣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单位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四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完善水利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制定水利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强化分级监管、上下联动、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相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五是强化安全生产考核。制定对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办法并开展考核,有效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六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政领导责任落实和各单位“三个必须”责任落实,制定局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健全局安全生产委员会运行规则,规范局安委会运行。七是有效防范安全生产风险。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水利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指导意见》《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等要求,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充分利用水利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定制问题隐患清单、制度措施清单和专题落实情况统计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实施“安全监管+信息化”监管,并开展常态化、精准化监管。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产业发展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实施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在“十四五”规划中设立安全生产专篇。开展以危险源、隐患和事故风险为主要指标的水利安全生产状况评价,每季度公布排名并进行风险预警。八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认真组织参加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加强业务知识和专业能力系统学习培训,强化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安全监管水平。(专题重点任务见附件1,局水政与安全监督科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专题。

一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岗位、每个员工的“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要建立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要逐级落实考核。二是健全完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督促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在岗在位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三是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机构配置,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齐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持续提升安全管理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到20xx年底前,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团队和管理团队。四是加强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管理,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管理。五是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积极开展全体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开展新入职员工、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岗前教育培训,提升员工操作技能。六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3年建设计划,指导达标评审工作,进一步完善多领域达标标准,完善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经济杠杆、差异化监管机制,统筹协调安全生产标准化成果在水利行业表彰、信用评价等工作中的应用。加强标准化达标的动态管理,健全达标单位退出机制。20xx年底前,局直属单位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达标,20xx年底前,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施工单位完成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七是健全完善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试行)》《水利水电工程(水库、水闸)运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试行)》《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等要求,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定期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实现“一单位一清单”,并实施有效管控;建立健全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每月定期上报危险源、隐患和事故信息;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严格落实治理措施;强化应急准备,要制定、及时修订和实施本单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或专项演练,确保应急预案、演练、培训“三到位”。八是推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社会治理。推进落实安全生产承诺制度,落实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专题重点任务详见附件2,局水政与安全监督科牵头,局属各单位负责)

(三)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整治。

重点整治水利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承揽工程及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等问题;水利施工重大危险源(尤其是高边坡、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起重吊装、围堰、复杂地质条件下的洞室工程等)的施工专项方案编制情况和风险隐患防控治理中的薄弱环节;水库工程建设及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大型灌区节水改造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等。(整治重点任务详见附件3,局基建工管科、信息科、农水科按职责分别牵头,水利安装服务中心、白龙湾灌溉管理处负责)

(四)水利工程运行安全整治。

重点整治水库大坝、泵站、水闸、河道堤防、灌区等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落实;安全监测、应急处置措施不健全;维修检修时有限空间作业失控;不按规定蓄水等。(整治重点任务详见附件4,局基建工管科、农水科按职责分别牵头,水利安装服务中心、白龙湾灌溉管理处负责)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

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的存储、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应急管理制度不落实、有条件交给专业单位管理但未交其管理、多年积存不用的危化品剧未消除等。(整治重点任务详见附件5,局水政与安全监督科牵头,自来水公司、利民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

(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办公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制度不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及防护措施不落实,存在火灾安全隐患且未有效开展排查治理;消防通道、应急逃生通道闭锁、堵塞;应急预案不健全,应急演练不到位等。(整治重点任务详见附件6局办公室牵头,局属各单位负责)

四、进度安排

从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6月1日至6月15日)。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启动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各专题和领域的重点任务,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二)排查整治(20xx年6月16日至12月)。局属各单位对本单位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xx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水利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力争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xx年)。局属各单位要深入分析水利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制度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内容,逐项推动落实。要全面梳理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系统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有关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经亲自批准的,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重大活动,各单位要深刻认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意义,强化领导责任,抓好组织实施。要建立工作专班,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做好动员部署,及时掌握专项整治落实情况,认真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推动工作落实。要充分发挥好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安委会的统筹领导作用,综合监管部门与专业监管部门密切配合,督促各类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对照2个专题和6个领域重点任务表进行自查自纠,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市局将适时组织安全生产巡查,把各单位专项整治开展情况作为重要检查内容。

(二)完善体制机制。局属各单位要层层建立督导检查、调度通报工作机制,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定期通报专项整治情况。各单位要针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健全完善本单位、本区域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体系。要制定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和应急处置经费保障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在建工程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措施费提取使用规定,保证危险源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等费用的落实。要督促已建工程利用工程维修养护等经费及时整改隐患,对于重大隐患治理资金不足的,要按照有关程序申请立项解决,在彻底治理前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把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纳入安全生产巡查内容,作为安全生产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聚焦重点任务,细化考核指标,严格考核奖惩。

(三)改进监管方式。针对2个专题和6个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任务,建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施工图》,进一步细化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具体责任人等事项,实施挂图作战、标旗推进,按照时间节点逐项落实完成整治任务。各牵头科室参照县局《重点任务施工图》,建立完善本级《重点任务施工图》,并抓好落实。

要全面深入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模式。水利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定制问题隐患清单、制度措施清单和专题落实情况统计表。各单位要使用安全信息系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报送安全生产相关信息,利用系统分析各领域和区域安全生产状况;要加强指导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上报信息、当月上报零隐患、当季上报零危险源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对存在隐患整改率低、重大隐患未整改、危险源管控率低、重大危险源、事故多发等高风险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重点检查抽查,对上报零执法处罚信息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重点督导,确保专项行动持续深入开展。市局将专项整治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状况评价排名并通报。

(四)严格执法问责。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每月深入基层开展明察暗访,重点时期、敏感时段加密加力,督促推进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采取责令整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措施。对专项整治期间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要依法严肃查处;对有关失信行为,要按照相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问责处罚要抓住要害、打在痛处,坚决防止走形式、走过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方案精选】绿色学校创建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根据市教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市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市绿化委员会《市20xx年城乡绿化实施方案》和《市城乡三年绿化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广大师生中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提升师生绿色、生态文明素养,充分发挥教育系统在城市绿化美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要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通过开展绿色学校创建工作,营造四季常绿、优美整洁,温馨高雅、文明和谐的育人环境,引导师生养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所有学校自创建年度起要达到绿色学校创建指标要求并长期保持。到20xx年,30%的学校达到绿色学校创建指标要求;到20xx年,70%的学校达到绿色学校创建指标要求;到20xx年,100%的学校达到绿色学校创建指标要求。

二、基本原则

(一)目标明确,层层落实。各学校要根据自身特点,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将绿色学校创建与学校长远规划、工程项目建设、学校日常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抓好生态文明建设,科学规划校园及周边绿化美化区域,围绕创建指标层层落实、层层细化,全面发动师生员工,形成校校创建、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功能,打造特色。各学校要紧紧围绕创建标准开展工作,打造“一校一景、一校一品”的绿色校园文化,同时要将绿色办公、绿色消费等环保行为融入到创建工作中,发挥校园绿化工作的育人功能。

(三)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绿色学校创建要积极整合各方资源,以绿色健康校园文化为引领,形成密切协作、共同参与、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工作主体

以绿色学校为创建对象,教育局相关科室、直属事业单位是推进创建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推动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绿色学校创建项目的创建指导工作。各学校是创建工作的行动主体,负责落实落细各项创建内容。

四、创建内容

(一)强化绿色科学管理。各学校要建立以一把校长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符合本校的绿色学校创建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年度创建工作计划,精心规划设计,保障场地及资金的投入,建立健全节能、节水、节粮、垃圾分类等绿色管理制度,通过创建绿色学校,提升学校整体管理水平,有效提高校园能源与资源的利用效率。(责任部门:学校后勤管理中心、党委办公室、秘书科、财审科、法规科)

(二)加强绿色环境建设。各学校要科学规划校园及周边绿化美化区域,坚决做到“应栽植尽栽植、应绿化尽绿化”。将绿色学校创建融入校园文化建设,按照生态环保和节约型校园、教育发展的要求,积极采用低碳、环保、节能、节水、节粮、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产品,引导校园新建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要求进行设计、建造。着重加强建筑节能、新能源利用、非常规水(雨水、再生水)资源利用、可回收垃圾利用、材料节约与再利用等方面工作,通过校园环境的综合整治,让校园绿化、美化、净化和文化延伸到校园之内的各个角落,使校园绿色更多、形象更美、环境更优、品位更高。(责任部门:学校后勤管理中心、校外教育指导中心、基础建设管理中心、基础教育科、职业与成人教育科)

(三)引导绿色行为养成。鼓励青少年积极参与绿色学校创建,提高植绿、爱绿、护绿、兴绿的行动力,培养绿色行为习惯的养成,自觉树立绿色价值观念和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价值观,遵守和践行《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争做绿色生活的倡导者、参与者和实践者,通过“小手牵大手”和“大手促小手”巩固成果,带动家庭和社会共同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会,培养一代新人的效果。(责任部门:校外教育指导中心、安全办、法规科)

(四)提升绿色发展理念。各学校要结合课堂教学、专题教育、实践活动等,利用节能宣传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粮食安全周、森林日和植树节等活动,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融入垃圾分类、勤俭节约、环境保护等相关知识,培养孩子从小树立尊重自然、热爱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发展理念,养成爱护校园环境和良好的卫生习惯,利用广播、板报、LED屏幕、条幅等广泛宣传绿色学校创建的意义,动员全校师生共同参与。(责任部门:基础教育科、校外教育指导中心、安全办)

(五)注重绿色人才培养。各学校要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认知水平和成长规律,引导和鼓励学生开展绿色科技发明创造;有条件的学校要积极搭建平台,为学生提供与绿色环保有关的社会实践平台,结合课堂教学、专家讲座、参观实践等活动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渗透式教学。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融入生态文明、绿色发展、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相关知识。(责任部门: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基础教育科、职业与成人教育科、校外教育指导中心、安全办)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育局成立市绿色学校创建三年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各学校创建工作的协调、指导、检查工作。各学校作为创建单位,要成立绿色学校创建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确保绿色学校创建和持续开展等各项工作抓实抓好。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绿色学校创建三年行动,结合本校实际,科学制定创建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合理安排创建进度,建立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制定三年行动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结合学校发展阶段和自身特点,开展定位科学、务实高效、特色鲜明的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将创建目标实现情况纳入专项工作考核,以健全的工作机制推动创建行动规范实施。

(三)严格组织实施。各学校要统筹推进绿色学校创建工作,明确创建的时间进度要求,压实工作职责,确保到20xx年底前30%的学校达到绿色学校创建指标要求;到20xx年底前70%以上的学校达到绿色学校创建指标要求;到20xx年底前100%的学校达到绿色学校创建指标要求。

(四)加强安全管理。在绿色学校创建工作过程中,要增强安全意识,开展创建实践活动前要制定周密的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强化学生活动安全管理和教育,确保创建绿色学校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五)及时报送材料。各学校要在20xx年2月26日下班前上报绿色学校创建三年行动方案、20xx年绿色学校创建工作计划和20xx年绿色学校建设重点任务明细表,20xx年和20xx年2月末前上报年度绿色学校创建工作计划和当年绿色学校建设重点任务明细表,并分别于每年7月10日前上报绿色学校创建典型经验,11月30日前上报绿色学校创建典型经验、工作总结、照片、视频等材料(照片、视频报电子版,其他材料均需上报电子版和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的纸质版1份)。

参考方案:特色园区培育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特色园区培育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起草背景

20xx年2月27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5+1”重点特色园区培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的通知》,对贯彻落实制造强省战略,加快推动全省“5+1”特色园区培育发展作了安排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培育计划》,进一步推动我市重点特色产业园区加快发展,结合实际制定出台《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起草依据

根据《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5+1”重点特色园区培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的通知》、《自然资源厅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实施“亩均论英雄”改革开展园区及工业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全市工业园区产业布局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

三、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明确重点特色产业园区发展思路、建设目标,提出到20xx年底,创建3个省级重点特色产业园区。

(二)主要任务。从明确产业定位、壮大产业集群、强化创新驱动、增强承载能力、提升服务水平、推进绿色安全发展、强化规划引领、创新管理体制、开展“亩均论英雄”评价等多方面提出推动重点特色产业园区发展的具体措施。

1.明确产业定位。特色园区将立足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确定主导产业,细化明确2-3个重点发展领域,编制“两图一表”,加快打造一批优势明显、特色突出、配套完善、有影响力的产业集群。

2.壮大产业集群。特色园区将围绕“1+4”现代工业体系,依托龙头企业,培育和引进专业化优势明显、分工协作紧密的配套企业。推动同类型企业更加聚焦关键环节,发展专精特新企业和行业“小巨人”企业,建设大数据、锂电新材料、先进有色金属材料、新型建筑材料等多个百亿级产业集群。

3.强化创新驱动。特色园区将大力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研究院等各类创新载体建设。鼓励龙头企业联合产业链企业和高校院所开展协同创新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4.增强承载能力。特色园区将配套建设完备的电力、燃气、供水、治污等基础设施。支持重点特色产业园区围绕主导产业需求修建标准化厂房,新建标准化厂房中多层标准化厂房比例不低于30%。促进特色园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建设“智慧园区”。

5.提升服务水平。特色园区将增强专业化生产性服务能力,创新政府性资金支持方式,完善“园保贷”等融资分险模式,稳妥发展供应链金融、金融租赁等。完善生活服务配套,围绕特定产业领域人群需求,科学布局学校、医院、文化、商业等生活配套设施。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商事制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和审批备案事项。

6.推进绿色安全发展。实施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行动,建设循环化园区。推动绿色制造发展,构建覆盖全产业链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绿色制造体系,打造绿色工厂、绿色园区、低碳园区。严格执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确保园区绿色发展和本质安全。

7.强化规划引领。鼓励特色重点产业园区围绕主导产业,提前修订和编制区域详细规划并依法同步开展环境影响评价,落实功能定位,强化节约集约,规范土地使用,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强化建筑风格控制、生态环境管控、公共服务配套以及城市设计引导等。

8.创新管理体制。推广“管委会+运营公司”开发模式。实施机构设置激励机制,理顺园区管理机构与各方职责关系,合理确定市、县(区)职能部门与园区管理机构的职责边界。鼓励园区现有建设开发主体引入营运团队等合作伙伴,提升专业化营运能力。支持特色园区引入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园区建设运营,实现“投建运管”一体化运营。

9.开展“亩均论英雄”评价。科学设置园区产业项目准入门槛,联动推行“标准地”供应,不断提升园区投入强度和产出效益。每年对特色园区规上工业企业和新落户项目开展“亩均论英雄”评价,引导企业提升亩均产出。

(三)组织保障。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强化评估管理等3个方面为重点特色产业园区培育提供保障。将重点特色产业园区培育列入新型工业化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年度重点任务,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统筹推进特色园区创建工作。成功创建为省级重点特色产业园区的,按照省级奖励资金10%的标准,在市级工业发展资金中给予所在园区管委会一次性经费激励。每年对纳入培育名单的产业园区组织评估,对评估指标不达标、特色产业发展滞后的园区进行预警提醒,对连续2次被预警提醒的园区,将约谈园区所在县(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倒逼重点特色园区加快发展。

【精选】无障碍设施改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实用


根据20xx年全省城市和农村建设工作会议要求,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无障碍设施品质提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科函﹝20xx﹞2号)文件精神及国家无障碍设计规范要求、各级各部门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为加快推进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补足缺口短板,结合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确保实现“一年有明显成效,三年基本完善”的目标。现制定我县无障碍设施改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改造范围

按照国家无障碍规范要求和各级各部门无障碍建设标准,对我县已建成的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城市广场、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进行排查并组织改造。

本着使用频率较高的重点区域先行开展无障碍设施改造的思路,优先推进下列机构、场所的无障碍设施改造:

(一)特殊教育、康复、福利、养老等机构;

(二)国家机关的公共服务场所;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体育场馆、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影剧院等单位的公共场所;

(四)火车站、客运站等公共交通服务场所;

(五)金融、邮政、通信、市政公用等公共服务场所;

(六)城市的主要道路、广场、城市公园、景区等公共场所。

二、改造任务

(一)排查摸底、制定计划(20xx年4月27日前)。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单位参照“任务分工”的内容,负责对不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和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的有关情况实施排查摸底,撰写情况报告,并根据存在问题制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详见附件)。

具体改造要求为:具备改造条件的三年内全部改造完毕;不具备改造条件的,提出补救措施,原则上应满足相关规范及标准。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单位无障碍情况报告和三年改造方案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xx年4月27日前报县城市建设品质提升办(住建局)。

(二)实施集中改造(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单位负责按照改造方案具体组织实施。20xx年底前,完成三年改造任务的20%;20xx底前,完成三年改造任务的60%;20xx年底前,完成全部改造任务,保证基本达到相关要求和标准。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20xx年底前)。各县直有关单位制定相关政策,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单位建立日常巡查维护机制,尤其对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加强维护管理力度,确保改造工作成果,共同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

三、任务分工

(一)全面贯彻落实《县无障碍设施改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公共建筑等无障碍环境建设与改造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城投公司)

(二)将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责任单位:县发改科技局)

(三)牵头无障碍设施改造三年行动的汇总调度,牵头编制我县无障碍设施改造三年行动方案,并指导各单位做好无障碍设施改造工作,做好无障碍设施改造工作的台账管理和档案整理工作。(责任单位:县住建局、民政局)

(四)对已建成的不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的道路,公共交通设施,要制定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推动城市道路无障碍环境建设。(责任单位:县城投公司)

(五)推动城市广场、公园绿地的无障碍环境建设。(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六)在城市道路主要位置的人行横道设置过街音响信号装置。在城市广场、公园绿地、公共建筑的停车场设置无障碍停车位。(责任单位:县交警大队)

(七)推动社会福利院等综合服务设施的无障碍环境建设。(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八)推动康复、养老等综合服务设施的无障碍环境建设。逐步对残疾人、老年人家庭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责任单位:县残联、卫健局、民政局)

(九)推动学校、特殊教育、幼儿园等单位公共场所的无障碍环境建设。(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十)推动医院等医疗公共场所及老年人综合服务设施的无障碍环境建设。(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十一)推动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的无障碍环境建设。(责任单位:县文体旅局)

(十二)推动金融、邮政、通信、市政公用等公共服务场所的无障碍环境建设。(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工信商务局、城管局、城投公司)

(十三)推动景区、景点等公共服务场所的无障碍环境建设。(责任单位:县文体旅局)

(十四)推动城区公厕等城管设施无障碍设施环境建设。(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十五)做好政府投资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工程县级资金的筹措拨付工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组织领导,成立县无障碍设施改造三年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齐抓共管,互相配合,全面落实《县无障碍设施改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共同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

(二)建立通报制度。建立“一月一调度,一月一汇总,一季一通报”制度。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单位按要求向县品质提升办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县城市建设品质提升办每月汇总情况,每季度通报完成情况,根据改造任务时间节点,未完成任务或达不到改造要求的限期整改,并根据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三)建立联络员制度。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专职负责无障碍设施改造工作,及时反馈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无障碍建设工作。

【精选】城乡建设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范本


为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功能,根据全省城市和农村建设工作会议及省、市关于《20xx年城乡建设品品质质提升实施方案》等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城乡建设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认真落实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市委九届十四次全会、县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部署,以系统性观念深入实施城市更新和乡村建设行动,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全面提升我县城乡建设品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主要目标

围绕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部署,以推动城市功能品质提升和建设美丽乡村为导向,以居住、交通、水环境、风貌、管理等方面品质提升为主攻方向,大力实施城市规划设计引领、居住条件改善、市政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城市管理创新、历史文化保护利用、乡村环境整治、城市建设安全保障等七大行动,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乡建设品质,努力用三年时间开创我县城市和农村建设新局面。

二、重点任务

(一)城市规划设计引领行动

1.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加快推进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工作,同时启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及村庄规划编制,建立县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力争到20xx年形成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统一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加强城市风貌管控。加强城市设计,优化空间环境,塑造城市风貌,保护城市的山水格局,加强城市天际线塑造,在城市建设中提炼以新闽派建筑为主的建筑元素,广泛应用到房屋建设工程中,形成统一的全坡屋面或歇山顶、窗花、檐口、斗拱、雨披、骑楼等具有特色的建筑风貌,协调城市风貌,提升城市建设品质,重点推进城市中心区、滨水地带等重点区域的城市设计。到20xx年,基本管控住城市沿街、沿河建筑物整体风貌。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居住条件改善行动

1.加快老旧小区改造。采取连线成片改造模式推进我县老旧小区、老旧街巷改造,统筹布局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全面提升老旧小区综合环境,提升住宅小区品质。20xx年完成2个老旧小区、1000户改造;20xx年完成2个老旧小区、1000户改造;20xx年完成3个老旧小区、1000户改造。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财政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城投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2.推进棚户区改造。破除城市“伤疤”,推进棚户区改造,实现市民从旧房搬新房的美好愿景。同时,对于城市零星危旧房,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建、适当补助的原则,推进综合整治和改造。20xx年启动溪口船厂下、黄舟坊棚户区改造;20xx年,完成县河东地块安置房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城投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3.建立稳定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夯实稳定房地产市场城市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调控评价工作,切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落实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促进平稳健康发展。建立健全预售资金、存量房(二手房)、维修基金监管平台建设。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金融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市政基础设施提质增效行动

1.完善城市道路路网。推进城市综合交通规划修编,优化城市道路功能和路网结构,打通“断头路”畅通微循环。推进国省干线城镇过境段与城市快速路的融合衔接,在城市周边高速公路增设一批互通口,以提高疏散能力。每年至少完成2条以上的重点城市道路品质提升项目,至20xx年完成6条重点城市道路品质提升项目。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交通局、财政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城管办、城投公司

2.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加快“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重点实施县道三级公路、县乡道“单改双”等建设,有序推进连通较大自然村公路建设,每年安排2条以上的重点农村公路提升项目,至20xx年,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约30公里。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公路养护中心、财政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三明市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健全公共交通体系。推进公交首末站和枢纽站建设,推广新能源车辆,巩固农村通客车成果,推动城镇公交线路向周边重点乡镇延伸,引导具备条件的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每年至少改造完成1条。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建设,整合交通运输、邮政快递、供销、商务等农村物流资源,培育农村物流服务品牌,三年内完成至少1个以上的重点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住建局、发改局、财政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供销社、邮政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4.加快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重点针对居住区、公园景区、历史街区、医院、中小学等区域加大公共停车场建设力度,盘活现有停车设施资源,新建一批立体停车设施。20xx年新增100个停车位,20xx年新增100个停车位,20xx年新增100个停车位。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城管办、城投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5.完善城市慢行系统。开展人行道、街道的全要素整理,构建遮阳避雨、安全舒适、盲道等无障碍设施完善的步行系统,形成连接绿道,串联山水、景点、商圈的城市慢行示范区。20xx年启动城市规划区无障碍人行道路建设;20xx年新增慢行道路1公里,20xx年新增慢行道路1公里,20xx年新增慢行道路1公里;至20xx年,完成1个慢行示范区建设。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交通局、城管办、城投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6.开展交通整治。实施道路微循环、路口微改造,提升交通通行效率,每年完成1条主次干道“微整治”。20xx年启动市政交通道路专项整治,完成方案编制,并用三年时间彻底根治市政交通不畅等问题。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财政局、公安局、交通局、城管办、城投公司

7.持续改善城市水环境。开展水环境品质提升行动,一是排水防涝,强化城区易涝点隐患整治和排水防涝设施建设,20xx年-20xx年每年完成新改建7公里雨水管网,三年完成新改建21公里雨水管网。完成河东、船厂下、下坊等易涝区域整治,结合排水防涝整治,适时建设1-2个雨洪公园;二是城市供水,推进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完善,20xx年完成新改建13公里供水管网,20xx年完成新改建13公里供水管网,20xx年完成新改建14公里供水管网,三年完成约40公里的供水管网新改建,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三是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继续推进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进一步提高收集率和处理率,20xx年完成新改建8公里城市生活污水管网,20xx年完成新改建8公里城市生活污水管网,20xx年完成新改建9公里城市生活污水管网,三年完成新建改造修复城市生活污水管网25公里。推进城区污水处理厂扩容及提标改造,出水达到一级A;对污泥处置设施进行扩容改造,同时确保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水利局、发改局、财政局、城投公司、闽江源水业公司

8.打造城市园林绿化。优化城市绿地结构,保护城市绿楔及组团绿廊,提升绿化美化彩化水平。至20xx年完成新建、改造提升0.3平方公里以上郊野公园和公园绿地30公顷、福道33公里、口袋公园15个、立体绿化15处等建设。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城投公司

9.构建魅力休闲空间。充分挖掘滨江滨水区域、湿地、古树名木、山体植被等具有独特风貌的资源,推进魅力空间建设。利用河道沿岸现有公园、步道等设施,建设滨江亲水步道、运动慢跑道或休闲骑行道。在街头绿地、公园、沿河步道等开放空间,合理配建儿童、老人休闲娱乐设施。至20xx年,在城区范围内打造5处魅力休闲空间建设。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财政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文旅局、林业局、交通局、城投公司

10.强化城市夜景照明。提升重要节点、走廊夜景照明品位,有序清理城市中心区主次干道霓虹灯、LED走字屏等。实施城区道路路灯节能化改造工程,推进LED节能改造300盏以上。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财政局、城管办、城投公司

(四)城市管理创新行动

1.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推行“限塑令”、禁止餐饮浪费行为等源头减量措施,推进生活垃圾分类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推动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健全社会服务体系,努力推动全民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养成。20xx年,启动城区万星首府、尚和国际一期、金钩山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至20xx年,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逐步推广。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三明市生态环境局、教育局、工信局、城管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2.推动市容市貌整治提升。加快完善城管执法、生活垃圾管理、户外广告设施管理等标准体系,加强城市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开展人行道净化、道路平整度提升专项行动,加强市容环境治理、公共空间秩序管理,打造1个精品样板街区。至20xx年基本实现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城管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3.提升城市网格化管理水平。整合城管办、网格化指挥中心等城市管理部门数据资源,建成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健全巡查移送监督考核机制,建立健全网格员巡查队伍,将规划区范围划定网格单元,将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打非治违、建筑垃圾、亮化绿化、消防安全等纳入网格巡查范围。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应急局、政法委、城管办

4,强化杆线设施整治。开展中心城区主次干道杆线、箱柜专项清理,加快推进各类杆(塔)共杆建设,重要节点推广多功能智慧杆,每年完成100根主次干道路灯杆更新,每年完成一个城市道路杆线设施整治示范;推进村庄杆线规整,拨除、清理村庄废弃杆塔、线路,引导合理共杆。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城管办、公安局、财政局、供电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5.创新城市生活垃圾治理方式。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采取区域联动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我县通过外运周边县处置方式,加快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财政局、发改局、城管办

(五)历史文化保护利用行动

1.加强保护修缮。每年推进1条历史文化街区或传统街巷、1个名镇名村或传统村落保护和整治提升,认定公布一批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完成一批历史建筑修缮和活化利用。20xx年完成笔架村保护和整治提升,20xx年完成罗源村保护和整治提升,20xx年完成岩上村保护和整治提升。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文旅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乡村环境整治行动

1.提升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水平。以“节约资源、提升品质”为主题,推动“崇尚集约建房”移风易俗专项行动,培育集约建房新风,逐步消除农村“高大裸空”现象。落实村民建房用地保障,规范宅基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加强新建农房建筑风貌管控,整乡(镇)、整村开展既有农房综合整治。每年整治裸房约600栋,20xx年底前基本完善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审批和监管体系。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抓好集镇环境综合整治。完善全县各乡镇、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配套居民交流休闲空间,植入地域特色文化和建筑风貌,活化利用老旧建筑,接入周边田园风光,打造地域特色彰显、居民共建共享共治的宜居集镇。20xx年,启动均口集镇综合环境整治;20xx年启动里心集镇综合环境整治;20xx年陆续启动其余乡镇集镇综合环境整治工作。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三明市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动员群众参与村庄清洁行动,统筹疫情防控和“厕所革命”、污水垃圾治理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工作,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农村集镇生活垃圾一体化试点项目;推进里心镇全域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镇建设。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卫健局、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推进绿盈乡村建设。加大专业指导服务力度,帮助基层找准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短板弱项,统筹项目资金,加快实施一批提升工程,每年建设1个以上的绿盈乡村。

责任单位: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保障农村饮用水水质安全。积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全面摸底排查、保护区划定、边界标志设立、生态环境问题清理整治,持续提升水质,确保百姓喝上干净水、放心水。20xx年基本完成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整治,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整治,基本实现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全覆盖。

责任单位: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财政局

(七)城市建设质量安全保障行动

1.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突出建设单位质量首要责任,推动房建市政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全面开展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建筑起重机械和县重点项目等领域风险防控。指导房建市政施工企业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智慧化管理水平。有序推进机制砂建设,保证用砂供应,保障工程质量安全。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局

2.夯实房屋安全基础。深入推进房屋结构安全治理三年行动,基本建立常态化房屋安全管理体系,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和业主主体责任落实,及时消除各类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建立房屋安全“一楼一档”,实现房屋生命周期管理。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应急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

3.完善消防服务监管。通过建设一支稳定可靠的消防审验队伍并结合聘请专业第三方消防审验机构的方式,提升我县房建工程消防审验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强化改革创新,加强技术服务,严格监督执法。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应急管理局、消防大队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城乡建设品质提升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下设城市建设和农村建设两个工作组,由分管城市建设和农业农村工作的县政府领导分别任工作组指挥长,办公室分别挂靠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抽调相关单位人员集中办公,负责推进日常具体工作。两个工作组要加大统筹协调推进力度,每月通报进展,每季度召开现场会或交流会,按照“难、硬、重、新”行动要求,制定具体落实实施方案的工作计划,定期协调推动,解决突出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二)加快项目建设。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前置条件,压减报建审批时间。加快规划选址、用地、环评、水土保持等前期工作,加大征地拆迁、市政配套、水电接入、资金落实等推进力度,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落后的项目,要明确责任单位,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三明市生态环境局、水利局、财政局、电力公司、闽江源水业公司

(三)落实资金保障。多渠道加大投入,合理保障建设运维资金。财政局要按轻重缓急,分年度在各乡镇、部门预算中统筹安排,在原有基础上加大资金扶持力度,重点加强正向激励,加大激励资金投入。同时,各部门要加大申请专项债券资金用于城乡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发改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四)培育壮大城建融资平台。成立县级融资专家团队,为各乡(镇)、各部门提供咨询服务。支持政府盘活现有存量闲置资产,支持对已建成且具备收益的基础设施,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筹集新项目资本金。发挥保险资金优势,通过债权、股权、股债结合、基金等多种形式,积极为城乡建设项目提供融资。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发改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五)加强人才和技术保障。引进高层次人才,在置业、落户、子女教育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建立专家顾问团,指导项目设计、施工、管理、评估,编制相关技术导则和标准。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六)加强督导考核。全县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工作将纳入县政府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及对各乡镇、各部门绩效考评指标内容,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日常督查,县政府督查室、效能办要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督办和察访核验。要建立考核与奖励相挂钩机制,对典型示范项目,县级财政给予正向激励奖励。

开发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开发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开发区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经济开发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开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各级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通过实施三年行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进一步压紧压实开发区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和区内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根本上完善和落实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使开发区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监管体制更加健全,责任分工更加明晰、监管力量更加强化;规划、建设及企业布局进一步规范,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显著增强,本质安全水平有效提升;安全风险评估完成率100%,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成率100%,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进一步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真正把专项整治成效体现到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大幅压降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上来,体现到发现和整治一批重大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上来,体现到提升企业和全社会本质安全水平上来,为推进全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

1.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进一步强化区内企业法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企业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满足企业要求的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企业要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和安全应急演练,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企业要加强外包等业务安全管理,特别是委托其他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危险作业的,应在作业前与受托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告知其作业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并进行登记,建立档案和工作台账,实施诚信管理并向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安监科报备。企业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的,也应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协议,或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相关安全生产管理事项。

2.强化区域安全主体责任。各部门、派驻机构要落实安全监管领导责任,推动工作落实。要夯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压实安全责任。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机构,充实安全生产监管力量,配备具有执法资格条件的专职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使之与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相适应,依法或经授权履行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职责。加强区内企业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强化法制意识、风险意识;加大安全投入,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和通讯、执法检查、安全防护、应急救援等设施装备,提升安全技术装备水平;依法建立专、兼职消防队,根据需要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加强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建立健全日常监督考核工作机制,定期开展企业间安全生产学习交流活动,组织同类企业间安全管理情况自查互查;加强日常安全执法检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要避免执法简单化、“一刀切”,增强执法实效。

3.推进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将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整体谋划、系统推进。打通区内公共设施、上下游产业链、应急救援等各方面各环节,创新思路,推进一体化管理;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认真分析研究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及时安全风险会商研判,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努力消除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问题。制定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年度重点工作清单,建立齐抓共管、分工明确、协同高效的管理模式。

(二)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

4.优化开发区规划布局。加快全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构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编制《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统筹开发区行业区域布局,明确企业数量、规模、产业布局和发展方向。根据全区国土空间规划、总体发展规划,结合开发区经济基础、产业特点、资源和环境条件,组织编制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科学确定空间布局、产业定位和建设运营模式。要在安全评估的基础上,优化区各功能分区布局,严格控制高风险功能区规模。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未纳入全区统一规划、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企业要限期整改,未达到整改要求的要清理退出开发区。

5.严把项目准入关。按照省开发区“一特三提升”的产业发展总体要求和开发区产业目标,制定完善产业发展规划,明确项目准入条件,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准入评估制度,评估结果作为项目投资签约、规划选址、财政支持、投资服务的决策依据;制定“禁限控”目录,对只引进生产设备及其工艺包,未配套引进与其相关的安全包与控制技术,拼凑式设置安全设施以及生产工艺安全防控系统的项目,要严格禁止落户;禁止自动化程度低、工艺装备落后等本质安全水平低的项目进区。严格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严禁承接其他地区落后产能,严防高风险项目转移;建立完善区内企业退出机制,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企业,要及时淘汰退出开发区。

6.合理布局区内企业。要综合考虑主导风向、地势高低落差、企业之间的相互影响,统筹企业类型、物资供应、公用设施保障、应急救援等因素,严格落实企业安全防护距离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合理布置企业分区,把企业与周边安全的相互影响降到最低。严格执行有关标准规范,禁止在危险化学品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布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对开发区内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进行再确认,不符合要求的,要制定整改方案,依法依规实施改造、搬迁、退出等措施。

7.完善公共设施。结合产业特点,始终坚持以有利于安全生产为原则,统筹考虑安全生产与产业发展、公用设施、物流输送、维修服务、应急救援等各方面的需求,不断完善水、电、气、风、污水处理、公用管廊、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设施、消防设施、消防车道等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设施。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宣传教育、应急管理、表彰奖励、公共安全隐患整改,以及购买专业技术服务等,并实行专款专用。

(三)强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8.开展开发区安全风险评估。树立整体安全风险意识,组织开展开发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确定安全容量,实施总量控制,提出消除、降低、控制安全风险的对策措施。每5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对经济开发区的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针对风险较高的行业,要细化行业企业评估办法,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企业及时整改,防止产生“多米诺”效应。

9.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参与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认真开展安全风险摸排、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运用信息系统管理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精准排查治理生产装置、生产工艺、设备管线等各方面风险隐患,确保各类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建立各部门、各单位共同参与的公共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定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保障园区各类公共设施安全运转。

10.强化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深刻吸取近年来重特大事故教训,结合区内企业类型,有针对性地开展涉爆粉尘、液氨制冷、危险化学品、建设施工、受(有)限空间作业等专项治理,聚焦企业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账销号,坚决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推动企业牢固树立“隐患无处不在、成绩每天归零”的意识,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机制和清单管理、动态更新、闭环整改的动态调整机制,持续开展企业内部隐患排查治理;对动态排查出来以及上级主管部门通知整改的安全隐患,要严格督促企业逐条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事故应急预案。支持企业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发动并激励员工主动排查、举报事故隐患。不具备《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有关部门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

(四)加强区内高风险区域及重点区域安全管控

11.着力深化区内冶金有色等产业的安全管理。重点强化高温熔融金属、冶金煤气、深井铸造、木材加工等重点领域执法检查,推动企业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聚焦重大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有效消除违法行为;推动企业采取设备升级改造、自动化控制、联锁、机械防护和能量隔离等手段,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推动企业加强应急管理,规范设置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12.突出加强区内仓储物流企业的安全管理。深刻吸取近年来仓储物流企业发生的事故教训,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涉氨制冷剂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储存仓库,及时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对检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进一步加强仓储物流企业内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及装卸管理,采用建立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专用车道、限时限速等措施,严格装卸作业操作流程,加强对专用停车场、专用车道安全管控,确保仓储运输全过程安全。

(五)持续夯实开发区安全基础

13.进一步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将产业结构调整作为转型升级的主攻方向,大力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实施工业强基工程,推动传统产业技术、工艺、产品升级;促进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推动产业提档升级,创建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制造业与服务业联动融合发展,促进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大力发展研发设计、科技咨询、第三方物流、知识产权服务、检验检测认证、融资租赁、人力资源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鼓励支持做精做强优势产业,培育打造一批特色鲜明、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产业集群和区域品牌。着力推进“腾笼换鸟”,淘汰低端落后、高风险、高污染和高耗能企业;加快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实现精细化生产、标准化管理,通过产业的调新调优、企业的转型升级,从源头上有效降低安全生产风险,提升开发区本质安全水平。

14.加快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结合产业特点,以对开发区安全作出准确、高效的智能响应为目标,采用“互联网+产业”模式,综合利用电子标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建立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定期进行安全风险分析,实现对区内企业、重点场所、重大危险源、基础设施安全风险监控预警。加快智慧园区建设,把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纳入智慧园区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升开发区基础设施智能化、规划管理信息化、公共服务便捷化、社会治理精细化水平。

15.强化应急处置保障能力建设。全面掌握园区及区内企业相关应急信息,制定总体应急救援预案及专项预案,定期检查企业应急准备工作开展情况,督促企业修订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加强演练;统筹开发区所有应急救援力量,建立健全公共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与其他部门、单位重点应急救援力量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明确应急管理的分级响应制度和程序,做到应急救援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安全高效。

三、时间安排

从20xx年7月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7月)。各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编排工作计划,制订考核办法,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xx年8月至12月)。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本方案重点整治内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摸排梳理工作,全面落实开发区专项整治主体责任,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xx年)。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重点难点问题,联合有关部门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推动开发区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使开发区、企业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xx年)。各部门要深入分析开发区安全管理存在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总结各地经验做法,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开发区安全管理的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开发区安全管理制度成果,推动开发区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安委会要充分发挥督促、指导责任,牵头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各有关部门参与,协调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将开发区布局和相关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建立由管委会主要领导牵头的开发区安全整治专项工作机制,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工作协调;强化园区专项整治责任落实,管委会主要领导负总责,其他分管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分工负责,压紧压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有力有序推进。

(二)强化联动协同。明确专项整治行动的部门分工,细化重点任务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指导,协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区联动、条块联动、上下联动,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建立上下贯通、分工明确、共同负责的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三)加大政策支持。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支持专项整治的政策措施,结合开发区发展功能定位,研究制定支持开发区专项整治的具体政策措施,加强业务指导,及时破解专项整治过程中的困难问题。

(四)严格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收集、准确掌握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制度措施清单和典型做法清单,加强工作交流,建立工作台账,强化跟踪督办,对专项整治重点难点问题实行闭环管理,确保重点任务按期完成。

(五)强化责任考核。各有关部门要把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与专项整治、风险防控、应急救援等工作结合起来,制定可量化、可操作、可考核、可督查的具体措施,建立警示提示制度、督查督办制度、通报约谈制度和考核评价制度,强化考核引导,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提升专项整治实效。

(六)加大舆论宣传。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全面开展警示教育。积极借助县广播电视台、日报等媒体专栏,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优秀企业和曝光问题企业相结合,倒逼企业对标找差、自觉整改。同时,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宣传,切实营造浓厚安全氛围,为打赢打好开发区安全专项整治攻坚战筑牢坚实基础。

夏季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范本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成立组织

为确保本次行动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夏季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整治目标

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食品安全“零容忍”,通过持续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增强各监管单位做好食品安全监管的整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按照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针对夏季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重点隐患,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责任、市场监管部门监管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聚焦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品种,通过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强化监管举措,加大治理力度,严处违法行为,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确保不发生重大舆情事件,确保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四、整治时间

20xx年6月1日-9月30日。

五、重点任务

(一)健全食品安全协调工作机制。督导落实镇(街道、开发区)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责任、各辖区市场监管责任和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充分发挥食安办统筹协调及食品安全监管“四员”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教育、协助执法等方面作用,强化农村集体聚餐的备案、检查和指导,推进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加强对整治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的检查和评议考核督查。完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牵头股室:食品安全协调股,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市场所)

(二)开展食品生产环节安全专项整治。结合乳制品、肉制品质量提升行动以及年初确定的重点整治计划,以乳制品、肉制品、饮料、糕点、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等风险较大的夏季食品和大米、小麦粉等粮食加工品为重点产品,以致病菌、重金属污染为重点问题,以中小型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小作坊为重点单位,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环节集中整治。严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关,严格开展许可跟踪检查。(牵头股室:食品安全协调股,责任单位:各市场所、综合执法大队)

(三)开展食品流通环节安全专项整治。突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集中整治,以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以冷冻冷藏食品、散装熟食、酒水饮料、地方特色食品以及夏季叶类、豆角类蔬菜等为重点品种,组织开展食品流通环节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夏季食品销售风险清单。强化第三方冷库备案和备案信息公示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许可改革,把好许可审查关,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牵头股室: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安全监管股,责任单位:各市场所、综合执法大队)

(四)开展餐饮服务环节安全专项整治。突出校园食品安全,严格按照风险等级频次开展学校(幼儿园)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高风险单位的监督检查,同时围绕旅游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中型以上餐馆、养老机构、企业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重点单位,端午节、中高考等重点时段,冷荤菜、自制饮品等重点品种,超负荷加工、食材把关不严等重点问题,深入开展餐饮环节专项整治。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控餐饮环节食品经营许可,尤其是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许可准入,持续保持获证条件。(牵头股室: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安全监管股,责任单位:各市场所、综合执法大队)

(五)开展特殊食品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以农村、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区域,以超市、批发市场、母婴用品店、网络电商等婴配乳粉经营场所为重点单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查销售未按规定注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和跨境电商二次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等违法行为。深入推进特殊食品专区专柜经营提升行动,进一步培育示范经营店,高质量打造特殊食品经营样板示范县。持续推进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经营、欺诈和虛假宣传、违法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牵头股室: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安全监管股,配合科室:食品安全协调股,责任单位:各市场所、综合执法大队)

(六)加大重点食品抽检监测力度。聚焦冷冻饮品、饮料、豆制品、肉制品、乳制品、糕点等夏季消费量大及风险易发的重点品种,突出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安全性指标,覆盖城市、农村、城乡结合部、校园(含托幼机构)周边和批发市场等区域,加大抽检频次。开展粽子、月饼等节令食品专项抽检。及时公布监督抽检结果,严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工作,主动向社会食品安全消费提示。(牵头股室: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安全监管股)

(七)开展食品相关产品质量集中整治行动。对全县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销企业开展全面摸排并实施整治,加强对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生产许可规定条件的保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覆盖率100%;及时掌握非发证企业名单、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开展执法检查和产品抽查;加强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工作,重点对纸杯的苯类溶剂残留、一次性餐饮具的重金属等产品进行非常规项目监测;针对食品相关产品监测发现的风险信息,及时进行风险分析评估并报上级产品质量监管部门分析研判。(牵头股室:产品质量监管科股)

(八)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针对夏季食品安全特点,结合开展的“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等,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及超范围生产经营、“两超一非”、生产销售过期食品、使用回收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对违法线索,深挖细追;对违法行为,一查到底。加大对重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督查督办,坚持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禁止以罚代刑。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要求。(牵头股室:综合执法大队)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又是“十四五”开局之年,而夏季高温,食品安全问题易发多发,守牢食品安全底线尤为重要。各监管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到抓好食品安全的极端重要性,迅速行动,真抓实干,深入开展夏季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要成立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相关部门全部参与。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把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层级,保证食品安全各个领域、各个环节有人抓、有人管、无缺漏。同时要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纳入食品安全年度考核内容。

(二)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抓好内部分工协作,做到各相关职能机构信息互通、成果共享、同向发力;同时要发挥好食安办统筹协调作用,调动公安、农业农村、教育等成员单位的积极性,同步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加强“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进一步强化协作配合,联查联动,联合惩戒违法违规行为等,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要坚持监管与服务两手抓、两促进,统筹推进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

(三)坚持问题导向,严格监督检查。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从严落实监管责任,从严开展监督检查,切实把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风险隐患全部检查出来,形成一张完整“问题清单”,建立整改问题台账,责令生产经营者限期逐一对账销号、全部整改到位,坚决做到管理到位、整改到位、处罚到位,形成检查“闭环”,杜绝低效、无效检查。要定期调度整治进展,按照“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明察暗访,保证各项任务要求落实到位。对因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问题不解决,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县局将适时组织对各地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狠抓案件查办,保持高压态势。要聚焦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时段、重点问题,深挖线索,对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涉嫌构成违法的,要及时移交;同时畅通12315举报渠道,落实投诉举报奖励制度,鼓励食品行业“懂行者”、企业员工进行内部举报,发动群众积极提供问题线索。要动真碰硬,重拳出击,深入追查案件线索,将案件查深查透,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对夏季整治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一律从严重处;应当吊销许可证的,一律吊证;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能够处罚到人的,一律处罚到人。

(五)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站、客户端等媒体,宣传夏季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工作举措和取得的成效,增强社会公众的食品质量安全意识。要通过举办约谈会、培训班,发放提示函、告知信、明白纸等方式,提醒、引导、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要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养成良好的饮食安全习惯,自觉拒绝、抵制“三无”等不健康的食物,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我防护能力,构建社会广泛参与、全民共治的良好氛围。

精选: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样本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具体安排,根据《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闽农发明电〔20xx〕55号)要求,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农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防范化解危及人身安全风险隐患,深査、细查、严査、补短板、堵漏洞、扫死角,确保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全面提升全县农业安全发展水平,为保障全县农业生产平稳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农机安全整治。一是强化农机安全源头治理。加强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驾驶人考试等管理工作;推进反光贴使用,推进农机安全监理信息系统建设。二是加强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督促指导农机生产经营服务组织等落实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建立与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各类台账与清单。三是推进农机报废更新。充分发挥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作用,加快多功能拖拉机淘汰报废,争取到20xx年全省多功能拖拉机保有量减少70%以上,四是严格查处农机使用违法行为。严格查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操作人员各类违法行为。五是加大农机安全生产技术指导。在重要农时节点,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技术指导。六是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组织"农机应急演练"等。七是持续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促进农机安全监管向基层延伸,建立健全县级部门与乡镇农机安全综合监管长效机制,在乡村推广建立农机安全员制度。

责任单位:农机中心

(二)饲料安全整治。一是强化企业落实主体贵任。督促辖区企业严格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方案》(闽农厅办〔20xx〕142号)要求,督促健全完善制度,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各类安全隐患能够及时发现并整改。二是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围绕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生产管理、设备防护等方面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实行"零容忍",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做到全程留痕备查,实现闭环管理。三是加强重点企业安全治理。以α-淀粉、鱼粉、血粉等生产企业和粉尘作业场所10人以上生产企业为重点,全面排查安全风险,深入整治事故隐患。四是全面推进《规范》在全省范围实施。按照时间节点分批次有序推动企业根据《饲料生产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规范》制定双重预防制度,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科学评定安全风险等级,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引领我省饲料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责任单位:畜牧兽医站

(三)沼气安全整治。一是推动闲置废弃农村沼气设施安全处置。对闲置废弃农村沼气设施数量开展调查统计工作,积极探索转变功能和盘活再利用的有效模式。确实无法盘活再利用的,按程序及沼气设施相关标准、办法,指导业主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拆除、填埋等安全性处置工作,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二是持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压紧压实监管责任和业主主体责任,通过持续深入开展农村沼气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彻底摸清农村沼气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制度措施,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并进一步建立预防控制体系。三是常态化开展宣传引导和教育培训。充分利用广播、报刊、电视、网络、微博微信、手机短信、12316农业平台等各类新闻媒体以及发放安全使用手册或挂图、开展培训等多种方式,持续不间断开展农村沼气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扩大和夯实沼气安全生产知识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责任单位:土肥站

(四)农药安全整治。一是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参与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认真开展安全风险摸排、辨识和隐患排査治理,精准排查治理生产装置、生产工艺、设备管线等方面的泄漏爆炸风险隐患,确保各类安全隐患能够及时发现、及时整改。二是开展企业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围绕企业安全设施不完善、安全制度不健全、风险管控措施不落实等方面突出隐患开展全面排查,逐项梳理分析,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落实。三是加强重点企业安全整治。突出高风险企业、重点监控点、搬迁改造企业和新改扩建项目,突出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全面排查安全风险,深入整治事故隐患。四是强化应急处置保障能力建设。督促企业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定期检查企业应急准备工作开展情况,统筹企业应急救援力量并强化演练,要求企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责任单位:植保站

(五)屠宰安全整治。一是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屠宰企业安全生产纳入部门监管服务和对象,督促指导屠宰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实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二是落实屠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屠宰企业建立以企业法人代表为安全生产总负责人、覆盖屠宰生产全过程、涵盖企业全体职工和所有岗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设备检査检修保养制度、定期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培训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等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三是规范屠宰企业安全生产秩序。督促指导屠宰企业规范安全生产隐患排除整治,如实做好屠宰设施设备检修维护记录、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记录、定期检查记录、安全隐患排查记录和整改措施记录等。

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动监所、屠管中心)

(六)农业消防安全整治。一是重点整治畜禽屠宰行业、农业(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使用、农垦)生产以及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二是重点整治实验室不按安全规范存储、使用化学药品等问题。三是重点整治生产、生活场所违规使用大功率设备等超负荷用电、电气线路私拉乱接以及违规充电等问题

责任单位:综合科、种植业科、畜牧兽医科、畜牧兽医站、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动监所、屠管中心)、农机中心

三、进度安排

从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分4个阶段。

(一)动员阶段(20xx年6月上旬前)。各有关科室(站所)制定本部门、本行业领城实施方案,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二)排查阶段(20xx年6月中旬至12月)。结合20xx年农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坚持边部署、边排查、边整改、边问责,把宣传发动、自查自改、执法问责、隐患排查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坚持把保证人身安全放在大排査大整治的首要位置,发现危及人身安全隐患要立查立改,对查出的隐患都要当做事故予以重视;推动工作中要区分轻重缓急,集中力量立行立整,所有隐患要抓紧分工,分批分期整改落实。分门别类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制度措施等"四个清单",做到"一县一册、一企一档",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xx年)。动态更新"四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做法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査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农业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机制,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xx年)。深入分析农业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地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县推广。总结全县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成制度规范,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各有关科室(站所)要分年度汇总总结本部门、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并分别于20xx年11月20日、20xx年11月20日、20xx年11月20日前将有关总结材料报送局综合科,并按照省市处室要求同时报送给上级对应处室。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贵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重业务轻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我局成立全县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农机、饲料、沼气、农药、屠宰、农业消防等6个工作专班,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及各专班班长,局各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担任成员,协调推动本行业专项整治工作。

(二)落细落实责任。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着力整出实效。每次指导检查执法,都要建立问题隐患清单,签名备查备案,跟踪督促整改,决不能一查了之、一交了之、一罚了之、一关了之,真正做到一抓到底、见底清零,凡因问题隐患跟踪督促整改不到位而引发事故的,都要倒查追究责任。

(三)改进工作方式。要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检查、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检查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建立重大隐患挂牌制度,对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严肃执法或移交有关部门执法,督促各类涉农涉安企业对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实施内部挂牌督办。坚持执法服务相结合,通过组织指导服务组、志愿服务小分队、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或上门服务,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对专项整治自査自改不落实、存在重大隐患或发生事故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开展集中培训教育。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五、严肃追责问责

要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务求取得实效。要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负责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安全事故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精彩范文 2021年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优秀篇


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一系列要求,根据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工作部署,按照省纪委《关于开展营商环境中公职人员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中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委员会印发《关于整治营商环境中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问题的工作方案》的安排,从20xx年10月开始,利用一年时间,在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针对我县营商环境的突出短板和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解决行政执法领域的矛盾和问题,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开展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编制和行政执法“典型差案”评查工作。同时,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为新时代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创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整治内容

(一)机械执法问题。重点整治机械执法,行政监管和行政执法“一刀切”,搞“一关了之”问题。

(二)多头执法问题。重点整治多头执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频繁重复,增加企业迎检负担问题。

(三)随意执法问题。重点整治随意执法,给企业正常经营造成不良影响问题。

三、方法措施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行为得到有效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不断健全,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制定本部门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公示程序,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更新、维护职责,规范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结合政务公开、推行权责清单、“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建立健全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主动全面准确及时地通过政府(部门)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信息,依法确需公开的,要作适当处理后公开。

2.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机关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3.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通过明确审核机构、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审核责任,编制法制审核流程和重大执法决定目录清单,确保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的关键环节。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应当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进度安排: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于20xx年12月底前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并长期贯彻落实。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二)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省(中)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市(州)人民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依法编制“四张清单”,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参照执行。

1.不予处罚事项清单。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应当纳入不予处罚事项清单。

2.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对如实陈述违法行为、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等情形的违法行为,应当纳入从轻处罚事项清单。

3.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对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及时中止违法行为、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重大立功表现、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情形的违法行为,应当纳入减轻处罚事项清单。

4.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对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及时纠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应当纳入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

进度安排:按照“谁编制、谁公示”的原则,省(中)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市(州)人民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于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四张清单”编制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政府(部门)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公示,并长期组织实施,结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立改废,及时动态调整“四张清单”内容。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三)开展全县“典型差案”评查工作。重点解决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以权压法、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政执法领域不作为、乱作为现象。通过行政执法“典型差案”评查和整治,全县行政执法错案明显下降,行政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显著增强,营商环境显著改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切实得到保护。

1.评查范围。经复议机关复议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生效的行政败诉案件,包括被确认违法、予以撤销、予以变更、确认无效、责令履职和承担赔偿责任的案件;本系统、本行业通过自检自查等方式发现和纠正的行政执法错案;县人大、县委政法委(县扫黑办)、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县信访局在人大执法检查、扫黑除恶、检察监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营商环境建设、来信来访工作中依法查处的行政错案;新闻媒体曝光,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投诉举报的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并经相关机关依法查处确认的行政错案。

2.评查标准。“典型差案”主要包括不作为和乱作为两类。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重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作为“典型差案”。不作为的“典型差案”应当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标准:拒绝履行或拖延履行职责,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放纵不管的;履行职责不到位、执法走过场,纪律松懈、消极怠工的;审批、许可态度恶劣,不尽解释说明义务,简单应付、回避问题的;对群众合法合理诉求推诿责任、敷衍应付的;对群众举报置之不理、敷衍了事,或者有案不立、有案不查、查案不究的。

乱作为的“典型差案”应当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标准:罔顾事实真相,不依法调查取证,违反证据适用规则,随意拍板定案的;以尚未生效的,或者已经失效的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的;违反公示程序、告知程序、听证程序、申辩程序、合法性审查程序、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的;违反职权法定原则,超越法定职权,乱委托、乱授权,或者非法干涉企业生产、经营自主权,乱处罚、乱强制、乱收费等滥用职权的;行政执法人员不具有执法资格,野蛮执法、态度冷硬、强权霸道,导致执法结果错误或出现重大瑕疵的。

3.评查程序。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成立“典型差案”评查领导小组,领导本系统、本行业“典型差案”评查工作,制定本系统、本行业“典型差案”评查工作方案,对本系统、本行业评查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切实保证工作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在自我评查的基础上,邀请相关领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业务专家等各界代表,组成第三方评查组,对本系统、本行业“典型差案”进行评查。

4.评查结果运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在本系统范围内印发文件,进行通报,部署本系统、本行业的整改工作,明确责任单位、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实行“清单式、台账式、销号式”管理。

进度安排: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于20xx年11月底前完成本系统、本行业“典型差案”评查工作。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四)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除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日常涉企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不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健全跨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将更多事项纳入跨部门联合抽查范围。在保证公正和效率的前提下,合理确定抽查的比例和频次,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

1.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结合本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按照市场监管执法事项、其他行政执法事项,分类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统一向社会公布。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2.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人员名录库应涵盖所有具有执法资格的执法检查人员,并实行动态管理。

3.制定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抽查要求,每年初编制年度抽查计划(含联合抽查计划),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报县司法局审核,各县市场监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汇总制定本级人民政府年度抽查计划,印发实施的同时报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备案。

进度安排: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长期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厅、县司法局

参与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充分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坚决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县委和县纪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围绕实施方案明确每项整治任务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县司法局切实履行统筹指导职能,将县纪委监委的工作部署和本《实施方案》传达、转发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应当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不断健全行政执法机制、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创新行政执法方式,积极营造勇于担当、敢于创新竞进的良好氛围,推动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三)创新工作方式。依托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平台系统,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决策部署,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开展网上行政服务工作,全面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办公,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行政执法更规范、群众办事更便捷、政府治理更高效、营商环境更优化奠定基础。

(四)强化跟踪督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检查、跟踪督导,认真落实专项整治工作协调机制、定期调度进展情况工作机制等,对工作进展迟缓、工作不力的,及时督促,必要时约谈提醒,整治过程中发现并查处的突出问题进行追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

(五)注重总结经验。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注意总结提炼专项整治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取得的成效,指定专人负责工作情况的整理、报送,每两个月报送一次阶段性进展情况,整治工作结束前报送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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