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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方案: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优秀篇

2022-01-05
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 优秀个人工作计划

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工作项目的要求,我们会制定各种各样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必须围绕着实施目标来写,对于实施方案的撰写你是否毫无头绪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优秀方案: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优秀篇”,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持续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地落实落细,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根据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xx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市20xx年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市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实施方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锚定“走在全省前列”目标,对接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和全国、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涉及的痛点难点堵点,以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决心和魄力,以精准有力、务实有效的办法和措施,全力推动我县营商环境评价相关指标在20xx年基础上实现更大突破。

二、攻坚任务

(一)优化企业开办营商环境

1.落实企业开办全市通办。依托政务服务大厅“跨省通办”“全省通办”窗口,注册地在全市范围内的私营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可提交设立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后,当场发放加盖企业注册地审批机关印章的营业执照,同时将企业登记档案邮寄至企业注册地审批机关,实现市内企业登记“异地申请、异地领照、全市通办”。(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提升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智能化水平。将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与电子地图系统对接,市场主体住所区位点选、门牌号码与房屋信息录入相结合,提高住所信息的录入效率和真实性。7月底前,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设立登记,提高信息自动识别和智能筛查精准度,减少人工干预,实现“即报即得”。(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电子印章与电子营业执照全面同步发放。9月底,全省电子印章系统上线,与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对接后,即时在全县推广应用,对所有市场主体的设立登记和名称变更,逐步实现电子印章与电子营业执照全面同步发放。(牵头部门:县公安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4.实现分时分次办理。推进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实现办理时间和进度可视可查,增加事项单独办理功能,可选择同步或单独办理。 (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大数据局;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医保局、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8月底前,实现新开办企业涉税办理、预约银行开户、职工就业登记等业务“一网通办”、随时可办。(牵头部门: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大数据局)

5.强化电子证照推广应用。营业执照办理、银行开户、印章刻制、公积金登记、涉税办理、招标投标等开办企业涉及的各事项,全面应用“电子两证”(居民身份证电子信息、电子营业执照)。8月底前,申请人扫描证件二维码或录入代码信息,即可通过全省电子证照库调取相关信息,无需人工核验,取代纸质证照证明材料。(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公安局、县大数据局;责任部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医保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

6.拓展“一窗通”功能范围。将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由单纯的开办业务,向变更、备案、注销等“全链条”业务拓展。7月底前,涉企登记事项实现“全链办”,相关信息及时共享应用。(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医保局、县大数据局、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

7.实现企业开办掌上办理。强化“爱”移动政务服务平台企业开办“一窗通”模块应用,7月底前,实现企业开办掌上办。 (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医保局、县大数据局、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

8.持续优化企业开办使用体验。9月底前,开发企业开办“智能审批”系统,实现与“一窗通”系统用户的统一管理,在“一窗通”系统已有账号的申请人,刷脸即可快速登录;没有账号的申请人,通过刷脸完成现场快速注册。用户在申报全流程中,可随时进行电脑端和微信端切换,多个股东可以自由选用APP签章或者微信签章,不再依赖登记介质。(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9.不断强化智能审批措施应用。9月底前,依托搭建的“智能审批”系统,实现智能识别申请人所办企业类型、业务,自动选择填报、采集和使用不同的业务内容和证明资料。通过对经营范围、法人股东类型、董事、监事、经理信息数据标准化改造,实现智能审批系统对申报信息关键登记项的自动校验,完成无人审批。组建企业开办专职帮办代办服务队伍,提供全方位服务,提升“智能审批”系统应用率。(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10.探索推行市内迁移“一站办理”。7月底前,精简企业市内迁移调档程序及环节,将迁移调档程序精简为迁移企业直接到迁出地审批机关提出迁移调档申请,由迁出地审批机关为申请人办理所有迁入迁出手续,并直接换发营业执照,事后由迁出地审批机关及时将企业档案邮寄至迁入地审批机关,通过市内迁移“一站办理”,真正实现让企业群众少跑腿、好办事。(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11.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深化企业简易注销改革,优化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企业注销模块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探索扩展企业简易注销程序适用范围,简化企业注销登记程序和材料,加强跨部门业务协同,建立营业执照与许可证同步注销机制,提供“套餐式”企业注销服务。7月底前,实现涉企注销业务办理进度和结果实时共享,提高企业注销便利化水平。(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医保局、县大数据局、县税务局、海关、人民银行县县中心支行)

12.推动“一业一证”改革全行业覆盖。根据省统一部署,将“一业一证”由20个行业扩展到50个行业,推出30个新增行业工作规范,开发线上办理系统,全面实现涉及2个以上行业许可的发放1张综合许可证,解决“准入不准营”矛盾。(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民政局、县文旅局)

(二)优化办理建筑许可营商环境

1.优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事项办理。加快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工程审批系统)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互联互通,建设工程招投标文件、文件澄清、中标结果等信息共享至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相关部门根据共享信息加强监管。办理施工许可证时无需建设单位提供中标通知书。(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优化联合竣工验收流程。按照“进度相似、并联打包”的原则,7月底前,推行分段联合验收,建设单位根据需要自主选择分段联合验收或综合联合验收。(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人防办)

3.提高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效率。水电气热信、道路、排水等已完工并通过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其配套建设的教育、养老、卫生、社区服务、物业服务等公益设施,联合验收牵头部门将联合验收申请推送教育、民政、卫健、街道办事处等主管部门(单位),参与竣工联合验收。通过联合验收的项目,非建设单位原因导致不能及时移交的配套公益设施,竣工综合验收备案时可以容缺,由所在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指定部门督促有关部门(单位)限时接收。7月底前,实现通过联合验收并签订移交协议即可办理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以及水、电、气、热、信各专营单位等)

4.合并一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将“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合并为“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发”。规划主管部门在审查设计方案时,会同有关部门一并审查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指标,不再单独核发结建防空地下室防护规划设计方案审批文书。(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人防办)将“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合并为“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省级平台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核)”“工程建设使用草原审核”合并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原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核)”后,抓好落地实施。(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5.合并施工许可关联、验收备案手续。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防空地下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合并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人防办)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合并办理。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实行告知承诺制,建设单位承诺在3个月内按要求提交城建档案验收材料,即可出具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书(告知承诺),可通过工程审批系统获取的材料,不再要求建设单位提供。 (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人防办)

6.进一步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审查事项。7月底前,制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符合条件的项目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定规委会审查项目清单,非有必要,无需上会审查。(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7.整合低风险项目审批服务事项。将低风险项目开工前行政审批、市政服务等事项合并为1个政务服务事项,将竣工后的验收、备案、不动产登记、市政接入等合并为1个政务服务事项,明确操作规程。进一步优化一般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和投资既有建筑改造项目审批环节、审批时限。(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城管局、县水务局、国网供电公司)

8.统筹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第4季度,完成 “多规合一”的“三级三类”县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框架构建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县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上线内网试运行。(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9.缩小初步设计审查范围。对于建设内容单一、建设标准明确、技术方案简单的政府投资中型及以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不再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0.调整施工许可办理方式及限额。建设单位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后,可根据需要分段办理施工许可证。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1.建立建设用地区域评估制度。实现县政府统一组织对拟提供建设用地的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地质灾害危险性、文物影响等事项进行评价,不得要求用地主体承担评估费用或者重复评估。完善区域评估成果应用机制,制定评估评价豁免清单和负面清单,在豁免清单内或负面清单外且建设单位承诺落实相应区域评估成果的项目,无需评估评价。7月底前,相应区域评估成果要关联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规划地块编码,纳入工程审批系统 “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管理,获得地块的使用权人通过系统自动获取成果。(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部门:县文化和旅游局)

12.整合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测绘事项。8月底前,将工程建设中涉及的测绘业务整合为一个或几个综合测绘事项,实现全流程“多测合一”和成果共享。技术成果达到相关标准要求的,由测绘机构出具审核报告,有关部门不再进行实体工程现场核实验收。实现从用地、规划、施工、竣工、不动产登记的全过程共享应用。(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3.优化中介服务。将“施工图审查”“建设项目安全评价”“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建设工程消防设施及系统测”作为相应审批事项的办理环节,纳入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实行服务承诺制。(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气象局)

14.鼓励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8月底前,对小微企业投资的低风险项目审批实施所涉及的地质工程勘察、工程监理、全流程测绘等事项,可全部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5.强化建筑质量管控能力。实现对低风险项目只需由牵头部门组织开展1次联合监督检查,相关监管部门不得单独开展监督检查。开展差异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信用管理机制,9月底前,推行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建立工程领域纠纷仲裁机制。(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6.探索实行建筑师负责制。9月底前,根据国家、省授权,充分发挥建筑师及其团队的技术优势和主导作用,为建筑工程提供全周期设计、咨询等服务,提升工程建设品质和价值。(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7.实现工程建设项目相关平台信息互联。12月底前,在省级层面对工程审批系统进行完善的基础上,推动我县工程审批系统实现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施工图联审、不动产登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系统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做到统一入口、统一申报、流程分类、统一出件,实现“规划设计方案联审”“施工图联审”“联合验收”“多评合一”“多测合一”等事项并联办理,确保项目全覆盖、审批全流程、数据全归集,加强全过程审批信息监管。推进工改系统与国家、省级系统数据互联互通,审批部门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信息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

18.优化市政公用设施联合报装流程。工程建设项目市政公用报装申请纳入“一张表单”和“联合踏勘”,不再单独申请。实现工程审批系统与专营单位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或在工程审批系统设置报装模块,专营单位实时获取项目接入需求,及时提供主动服务。市政设施接入涉及的审批环节实行并联审批,探索实行告知承诺制。(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水、电、气、热、信各专营单位)8月底前,在政务服务大厅划定市政公用服务专区,试点开设“专门窗口”无差别受理水电气热信报装,行政审批部门为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单位开通政务服务平台账号,共享建设工程有关信息。鼓励专营单位共享营业网点。(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委、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城管局以及水、电、气、热、信各专营单位)

19.简化排水接入。制定优化排水接入实施方案,简化办理流程,纳入工程审批系统“一张表单”的,接入环节不超过1个,不再单独提供材料。排水接入服务单位主动向建设单位提供周边排水设施情况和排水方案咨询,并一次性告知方案存在问题。(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20.统一规范政务服务标准。对于合并和优化事项,制定全县统一的办事指南、申请表、申报材料清单(可实行告知承诺的一并注明)、审批业务流程,统一补正,发放一个证书;审批权限涉及跨层级(县级以下)、跨部门的,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方式代替审批,合并后原审批事项对应监管责任主体不变。对于政府部门 (含市政专营单位)协作事项,由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统一编制协作规程,实施闭环管理;根据工作实际明确牵头部门,统一编制协作规程。(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政府相关部门)

21.持续提升审批服务便利度。在审批权限范围内进一步加大事项整合力度,由县政府汇总上报省市政府备案后实施。及时修订各类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各阶段“一张表单”和服务指南,梳理事项申请材料,同步明确可以采用告知承诺制材料。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实现各类审批事项从申请受理到发证办结全流程在线办理。(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政府相关部门)

22.编制公布审批事项清单。10月底前,参照省级清单模式,编制并公布县级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清单,明确审批事项名称、适用范围、申请材料和审批时限。结合实际,制定并公布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县政府相关部门)

23.依法依规稳步推动改革。涉及调整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部门规范性文件适用的,10月底前,由县政府相关部门按程序及时提出修订意见。涉及事项调整合并的,按程序调整部门权责清单。涉及调整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适用的,由县政府呈报省市政府,统一提请国务院授权调整。依法依规研究制定简易低风险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水土保持费、不动产登记费用、供排水供电供气外线工程城市绿化补偿费、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城市道路占用费优化收取和减免政策。(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司法局;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房管中心)

(三)优化政务服务营商环境

1.推进“双全双百”工程。围绕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结合省级“双全双百”工程,实现各类高频事项集成办、极简办、全域办。以事项为基础,优化场景集成服务,实行“一套材料、一次告知、一表申请”;9月底前,依托“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总门户、“爱”移动端等平台,设置服务专区,线上实现“一网通办”,线下实行“一窗受理”。(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教体局、县科技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人防办、县大数据局、县残联、县畜牧服务中心、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国网供电公司、县烟草公司、县消防救援大队)

2.深入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完成国家部署的第二批74项“跨省通办”事项落地;实现省级面向企业和个人推出的107项“全省通办”事项清单落地,12月底前基本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全省通办”。9月底前,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梳理与京津冀交流频繁的通办事项,争取有关事项纳入京津冀区域通办范围。(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教体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人防办、县林业局、县大数据局、县法院、县残联、县畜牧服务中心、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县邮政管理局)

3.持续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水平。9月底前,推动全县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实行动态调整和同源管理,确保同一事项在政务服务平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研究出台《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办法》。(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4.提升“一网通办”水平。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上网运行,提升网办深度,9月底前,实现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可网办率达到95%以上,可全程网办率达到80%以上。完善西部经济隆起带 “一网通办”机制,扩大“全链通”领域线上综合通办服务内容。 (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大数据局;责任部门:县委统战部、县委编办、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体育局、县统计局、县医保局、县人防办、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县林业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委党史研究院、县畜牧服务中心、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气象局)

5.深化“一网通办”总门户应用。持续完善县政府门户网站和移动端服务功能,优化栏目布局,丰富涉企服务(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局)。9月底前,建立企业个人全生命周期数字档案,实行“一企一档”“一人一档”,提供精准化服务应用和政策推送,为各服务渠道提供全面支撑。(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大数据局)。

6.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支撑能力。完善提升县级政务服务平台,提高跨层级、跨部门的业务运行支撑能力,加大政务数据统筹管理和共享应用。9月底前,加强与省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完善我县政务服务平台业务统一调度系统。(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大数据局)

7.全面推动电子证照应用。持续推动证照证明数据统一归集和管理,实现身份证、营业执照、结婚证、驾驶证、不动产权证等高频电子证照在全县推广应用。(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8.推广电子印章应用。扩大电子印章在政务系统、公共服务中的应用,覆盖涉企高频事项。(牵头部门:县大数据局、县公安局)

9.深化数据共享应用。建设完善县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根据省统一部署,深化与省平台级联对接,逐步实现全县政务服务事项业务数据统汇统管。(牵头部门:县大数据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10.探索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全省数据交易平台建成后,结合我县实际,开展数据交易和数据价值评估。(牵头部门:县大数据局)

11.持续深化“一窗受理”改革。9月底前,研究制定“一窗受理”标准,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设置,综合窗口比例达到80%以上,鼓励公共服务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等更多事项进驻大厅,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2.加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9月底前,研究制定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运行标准,通过优化功能布局、科学设置窗口领域、精简完善业务流程、梳理制定业务手册等,指导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规范化运行。(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3.提升全县政务服务大厅服务水平。9月底前,研究制定政务服务中心帮办代办标准,规范帮办代办服务,深化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限时办结,健全“吐槽找茬”和窗口无权否决机制,完善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为老年人及残障人士提供服务保障,不断提升线下服务水平。围绕窗口服务规范、纪律作风和政务服务便利化等方面开展专项提升行动,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4.推动向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充分授权。9月底前,全县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应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办理,充分授权,进厅窗口不能直接完成业务办理的,推动有审批权限工作人员进厅。(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直有关部门)

15.深化政务服务满意度评价。9月底前,完善制度,修订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规范,全面推行以离场评价和线上评价为主的评价方式,推进评价和回复公开,健全“差评”问题和投诉问题调查核实、督促整改和反馈机制。(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6.加强政策优化集成服务。9月底前,完成县级政策标准化梳理,实现政策最小颗粒度拆解,建立惠企政策库,同步推进县政策标准化梳理工作;完善政策服务“中央厨房”全流程功能,实现涉企政策智能精准推送,进一步提高政策知晓率、通达率。(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大数据局)

17.深入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深化乡镇 (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着力打造基层“一站式”便民服务平台,推动实现“一次办好”服务网络基层全覆盖。以“六有一能”为基本要求,巩固提升村(社区)便民服务标准化,实现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站点村(社区)全覆盖。9月底前,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加强与邮政、金融、通信、商超等网点业务合作,推动政务服务自助终端、移动终端在基层便民服务场景推广应用。(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局、县医保局、县残联、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

1.规范招标投标规则制定程序。加强规则制定前的评估论证,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合法性审查。9月底前,建立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征求机制,维护制度规则统一。(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司法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县广电网络公司、各通信运营单位等)

2.开展招标投标制度规则和违规收费清理。严格落实招投标“零收费”要求,杜绝隐形收费、搭车收费等。9月底前,完成全县招标投标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整合,并在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县级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网站专栏公布目录及全文(或网址链接),清除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牵头部门:县发展改草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司法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县广电网络公司、各通信运营单位等)

3.加快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工作。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步启动远程异地评标试点;9月底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异地评标协同系统建设完成后,即时在我县实现远程,异地评标。(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

4.推进公共资源交易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8月底前,制定《关于在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施行交易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在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施行交易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等)

5.创新公共资源交易主体身份认证方式。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多CA认证平台功能,9月底前,实现数字证书(CA)向移动端延伸,通过移动客户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6.畅通招标投标提出异议渠道。指导督促各行业领域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在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公布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及时答复和处理有关主体依法提出的异议。9月底前,实现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作出答复。(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县广电网络公司、各通信运单位等)

7.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制度体系。严格落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信息管理的实施方案》,9月底前,制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施行信用承诺制的工作方案》,完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用信息库,推进信用信息应用共享。(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8.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完成各行业招标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建设,紧盯招标投标关键环节,合理确定抽査对象、比例、频次,向社会公布。9月底前,完成首批次随机抽查,将抽查检查结果同步归集至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牵头部门:县发展改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县广电网络公司、各通信运营单位等)

9.健全投诉处理机制。9月底前,完善各行业领域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对投诉进行受理、调查和处理,并网上公开行政处罚决定;探索在线受理投诉并作出处理决定。(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县广电网络公司、县通信运营单位等)

10.研究制定行政监督职责分工清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职责,按照“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加快落实工业、农业农村、广播电视、能源等行业领域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职责,完善监管措施。9月底前完成职责划分。(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广播电视台、县广电网络公司、各通信运营单位等)

11.探索开展水利项目招标投标大数据分析监管。强化交易过程监管,依托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项目管理平台和信用信息平台,整合数据资源,开展大数据分析,对交易异常行为进行监测预警,9月底前,实现交易数据可比对、过程可追溯、问题可监测。(牵头部门:县水务局;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12.扩大“一网交易”覆盖范围。9月底前,推动我县公共资源交易逐步纳入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完成在数据资源共享、电子认证、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监督管理等方面协同合作,推动鲁西南区域内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互联互通和公共资源跨交易。(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政府、管委会)

13.建立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常态化征集机制。在本行业系统、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通意见建议征集栏目,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不断改进管理、提升服务。(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县广电网公司、各通信运营单位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把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亲自协调,分管负责同志抓好调度落实。

(二)凝聚工作合力。牵头部门要真正发挥牵头作用,会同责任部门健全工作机制,主动与县级部门对接,聚焦本县实际问题编制具体工作方案,确保各项突破任务措施落地见效。

(三)转变工作作风。狠抓作风建设、夯实主体责任,紧盯市场主体最困扰、办事群众最反感、影响发展最突出的问题,全面检视、靶向攻坚。大力整治慵懒散漫、办事拖沓,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服务群众推托绕冷硬横等问题。严格执行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同时,加大对窗口人员培训力度,持续强化政务服务效能监管,倒逼作风改进、效能提升。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普遍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完善信用监管,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持续完善监管机制,使监管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

(五)强化督查督办。持续开展窗口督查、明察暗访,对督查发现的正面典型予以褒奖激励,对反面案例予以问责曝光。

(六)加强宣传推介。要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的解读推介,展现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行动和成效,形成全社会知晓、支持和参与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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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方案: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自查整改方案模板


按照《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市“抓作风、抓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抓发展”活动推进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镇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照要求对存在的问题开展“地毯式”摸排,并做好问题整改工作,具体如下:

一、摸排整治的问题

(一)履职尽责不到位方面。

1、履行职责不尽心尽力,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敷衍应付,推动不力的问题。

整改措施: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文件精神,深入研究谋划,结合本镇本村工作实际和发展实际,制定具有指导性、针对性、操作性的具体举措,推动各项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2.镇纪委强化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督促,对工作敷衍应付、行动少落实差、推动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镇各办、队、中心

完成时限:20xx年11月1日

(二)简政放权不充分方面。

2、对该承接的审批事项不承接,该取消的审批事项不取消的问题。

整改措施:1.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公布的权责清单,清理规范工作流程,上级部门下放的审批事项做好工作承接落实,公布取消的审批事项要及时取消,并定期向社会公布。2.认真梳理权责清单和审批事项清单,完善工作字典,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镇各办、队、中心

完成时限:20xx年7月1日

3、对已下放且关联度高的审批事项落实不同步,导致企业、群众办理审批事项在部门之间来回跑的问题。

整改措施:1.以权责清单中的备案事项为重点,集中对重复审批、变相审批的事项开展专项整治。2.对权责清单和审批事项清单所列事项落实不同步、不到位,推、拖、绕,造成群众办事来回跑的问题,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镇各办、队、中心

完成时限:20xx年9月1日

4、在办理程序复杂事项时存在推诿的问题。

整改措施:1.对市政府已经取消、调整、下放的24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回头看”,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厘清职责权限。2.对照复杂审批事项,建立部门间联系协调机制,研究完善工作制度,责任体系、权责清单和审批流程,确保复杂审批事项权责分明,边界清晰,运转高效流畅。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镇各办、队、中心

完成时限:20xx年7月1日

5、对下放的事项不研究、不协调、不对接的问题

整改措施:1.对市政府已经取消、调整、下放的24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回头看”,尤其是下放的事项,承接部门积极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接联系,确保事项有人接、依法办。2.坚持向优秀者学习、解决问题完善制度的工作原则,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归口部门,定期开展先进典型案例交流学习、疑难复杂问题研究讨论等,重大问题及时提请镇党委会和领导办公会讨论研究。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镇各办、队、中心

完成时限:20xx年8月1日

(三)监督管理不规范方面。

6、自设标准、自设门槛,妨碍公平竞争、损害企业、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

整改措施:1.组织相关办、队、中心组成专项督查组,开展依法行政专项督查行动,严格审核相关部门是否存在超越法定权限执法、依据废止或修改前的法律法规、违反法定程序执法等情况。2.对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坚持解决问题完善制度的原则,及时通报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制度完善到位。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镇各办、队、中心

完成事项:20xx年10月1日

7、权责边界不清晰、履行职责不认真的问题。

整改措施:理顺镇属部门与市级部门和镇属各部门间的权责边界,明确各自的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工作推进机制,做到权责明确、边界明晰,推进有力。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镇各办、队、中心

完成时限:20xx年9月1日

8、执行“双随机、一公开”不严格,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意执法、人情执法的问题。

整改措施: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充分运用好“互联网+监督”体系,坚决杜绝出现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意执法、人情执法等问题。

责任部门:镇综合执法队

完成时限:20xx年9月30日

9、钓鱼执法,不文明执法,或者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干扰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秩序问题。

整改措施: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督”系统,通过大数据技术加强对风险的跟踪预警,结合随机抽查检查提升监管效能。

责任部门:镇综合执法队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1日

10、以罚代管,只罚不管,一罚了之或者滥用自由裁量权,借机谋取私利,高权力寻租的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减少人为干预,规范自由裁量权。

责任部门:镇综合执法队

完成时限:20xx年10月20日

(四)服务质量跟不上方面。

11、服务意识不强,推动业务专网与政务服务网互通不积极,造成数据堵点,影响“一网通办”的问题。

整改措施:1.以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为载体,统一共享数据信息名称、项目内容、服务方式、提供方式、更新周期,推进数据共享力度。2.牢牢抓住酒泉市一体化政务服务(乡镇)示范点建设契机,加大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强化好差评系统规范使用,切实提高服务质量。

责任部门:镇公共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xx年10月20日

12.推行一次性告知、告知承诺制等窗口服务制度落实不到位,仍出现循环证明、奇葩证明、重复证明的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市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要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着力解决企业、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的问题。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镇各办、队、中心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1日

13.监管部门和市场中介服务机构存在利益勾连,搞指定服务、强制服务、搭车收费、强行收费的问题。

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对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监督检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镇各办、队、中心

完成时限:20xx年9月30日

14.对涉企政策不落实,承诺不兑现,新官不理旧账,影响政府诚信的问题。

整改措施:对企业需要政府解决的事项实行“店小二”式的全程代办,“经理人”式的全程跟进、“监护人”式的全程保护,畅通企业反映问题渠道,做到“有事必应”,进一步营造尊重企业、服务企业的浓厚氛围。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镇各办、队、中心

完成时限:20xx年9月30日

二、保障措施

(一)自查整改。镇属各部门要对照上述问题,主动认领,逐条对照检查,找出存在问题,认真加以整改。

(二)跟踪督导。镇纪委对各部门自查整改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反馈自查整改中存在的问题,对自查搞形式,走过场,敷衍应付的要进行工作约谈。

(三)专项检查。根据工作推进情况,由镇纪委牵头,组建专项检查组,有针对性的分批次开展检查督查工作,对自查整改工作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没有措施的、企业群众意见较大的、走形式主义的一律严肃批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仍没有效果的,上报市纪委监委、作风办。

(四)强化巡察。专项检查组在开展巡察中,要将“放管服”改革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巡察内容,对发现的问题实行交办、跟踪督办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多次作出重要批示,镇属各部门务必要做到思想重视,行动迅速,措施有力,落实到位。

(二)强化组织保障。按照市委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由镇纪委抽调相关人员组建专项检查组,镇属各部门共同参与,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按照“七个一律”工作措施,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三)靠实工作责任。要积极结合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活动,各部门负责人要主动承担抓落实的整治责任,勇于担当,积极作为,认真做好职责范围的工作。

(四)确保取得实效。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都很强,工作量大面广,情况十分复杂,要从政治上看,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对存在的问题要深入研判,具体分析,全面检视、靶向纠治,突出重点、精准施策,确保专项整治达到预期的目的,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方案范文:人保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加快打造法制化、便利化的一流营商环境,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高质量发展总要求,以激发市场活力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持续优化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发展环境,着力构建清新型政商关系,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要任务

着力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提高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审批服务“一网覆盖、一次办好”,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全面实行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不断创新政务窗口服务,推广容缺后补绿色通道、数字化审图、告知承诺、等便利化措施,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反映的排队等号,来回跑等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別受理、同标准办理,制作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图(表)。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着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打通数据通道,加快统一身份认证、证照数据和政务信息共享服务,实现线上线下融通办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信用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秩序。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政府行政效能

(一)推行权责清单制度。要动态调整已公布的权责清单,明确清单内容,并将新增的行政职权及依据、行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责任等内容在清单中列示,进一步明晰职责权限,接受社会监督。

(二)推行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省、市政府出台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没有列入目录的一律不得收费。严格执行省政府、市政府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用范围所定价格。严格落实枚费公示制度,规范收费行为。落实下放和放开价格管理项日,还权于市场,还权于企业。

(三)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除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决定设定的中介服务事项外,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前置中介服务以及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决消除行业垄断,切断利益关联,彻底解决红顶中介问题。建立健全中介服务充分竟争机制,激发中介服务的发展活力。实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中介服务收费严格规范其收费行为,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四、加快行政职能转变,优化政府服务水平

健全公共行政服务体系。已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县政服务中心,实现集中办理一站式办结。

五、树立契约经济理念,推进诚信政府建设

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梁道,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

六、严格行政执法管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制度性文件不经过评估不出台、不经过评估不备案的规定。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明确行政执法权责。依法明确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细分行政执法职权,并向社会公布。严禁议事协调机构、非常设杋构或者临时机构行使行政执法权,严禁行政执法单位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者依法委托以本单位名义执法。减少执法层次,消除多头执法和重复执法。

(三)规范涉企行政行为。各行政执法部门到企业例行检查要编制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布。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事项进行的随机检査,以及临时部署的执法检查,检査结束后要向县政府法制办备案检查实施情况。

优秀方案: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市场主体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充分激发和释放市场主体活力,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动力支持,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六稳”、“六保”要求,落实市委“五抓一优一促”部署,聚焦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难点,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抓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惠企政策,提升服务水平,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促进我县市场主体数量稳步增长,打造一批具有特色的商标品牌,营造更加宽松便捷公平有序的市场主体发展环境。

二、总体目标

全县市场主体总量年均增长率保持在10%以上,至20xx年末全县市场主体达2.6万户,到2025年末,全县市场主体总量突破3.6万户;全县商标总量年均增长15%以上,到2025年,全县有效注册商标数量翻一番达到1500件,其中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达到5件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持续落实各项惠企政策,进一步激发创业潜力

1.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立足市场监管职能,指导帮助企业综合运用股权出质、知识产权质押等多种手段解决融资难题。20xx年,要组织落实好县市场监管局与邮储银行联合开展的“百亿送贷”活动,筛选一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集中交易市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银企恳谈会、产品推介会等多种形式,为中小企业提供贴身差异化的融资服务,力争全年投放贷款0.7亿元。(责任单位: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市场交易监督管理股、广告和知识产权保护股)

2.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适时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重点针对涉企的水电气价格、企业房屋租金、物流领域相关收费、融资过程相关收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费用、各类保证金等六大领域,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切实减轻中小企业负担。(责任单位:价格监督管理股)

(二)持续深化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减少行政干预

3.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整合市场监管系统内部抽查事项,稳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做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的经营干扰,让监管更加高效公平。除随机抽查、质量抽检、专项整治、投诉举报、上级交办等情形外,原则上不再对企业开展上门检查,让企业安心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每年抽查覆盖企业比例不低于5%。(责任单位:信用监督管理股牵头,各业务股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以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全国一张网)为依托,加强市场主体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等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做到“应归尽归”、“应公开尽公开”,确保归集公示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鼓励各类企业自愿作出信用承诺,注重归集、公示民营企业荣誉、专利等正面信息。探索运用大数据手段深入挖掘涉企信用信息价值,对守信企业减少检查频次,对失信企业开展联合惩戒。涉企信用信息公示率达100%。(责任单位:信用监督管理股牵头,各业务股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5.规范执法行为和自由裁量权。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为的监督,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县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对整个执法过程实行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对重大执法决定、自由裁量权幅度较大的案件,必须经有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责任单位:法规股、执法稽查股、综合执法队、相关股室)

(三)持续深化服务方式改革,进一步推动市场主体发展壮大

6.推进质量强市。深化质量提升行动,选取重点行业开展质量状况分析,发挥质量奖标杆引领作用,鼓励企业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加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持续提升产品质量,帮助企业通过质量提升,增强市场竞争力。(责任单位:质量计量股)

7.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继续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指导和引导市场主体积极进行注册商标、专利申请。加大地理标志商标培育力度,全县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请量和拥有量持续增加。(责任单位:广告和知识产权保护股)

8.强化标准引领作用。支持企业参与标准制(修)订工作,帮扶、指导标准化试点单位按要求进行建设。到2025年,建成市级标准示范试点2个,完成标准立项7个。(责任单位:标准和认证监管股)

9.加大认证支持力度。深化质量认证制度改革,加大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力度,提高检验检测机构服务水平,引导市场主体开展产品认证、体系认证。到2025年,全县各类认证获证总数达到150张。(责任单位:标准和认证监管股)

10.加强党建指导力度。创新党建工作模式,加强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指导,积极为市场主体发展建言献策、解决问题。以党建引领非公企业的发展方向,通过“双强六好”党组织创建和扩大“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活动,将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企业发展优势,使非公党组织的凝聚力、影响力和号召力不断增强,推动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到2025年,全县非公企业党组织达到86个,党员总数达到610人。(责任单位: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所、队要高度重视,切实把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市场主体培育,摆上更加突出位置,强化组织领导、工作统筹、政策落实,为培育市场主体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员、场所、设施和经费保障,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股、室、所、队要结合实际,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工作调研,摸清基础数据,将本实施方案细化为具体的思路、目标、任务和举措,列出时间表、路线图,切实将培育市场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加强督查指导和跟踪问效,有力有序推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三)实行分类施策。各业务条线要针对规上企业、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不同类型特点,梳理出“服务菜单”,根据企业个性化需求,提供差异化帮扶举措,健全市场主体从准入到存续、退出的“全链条”服务模式,确保各类市场主体进得来、活得好、出得去。

(四)广泛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政府网站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提升人民群众和广大市场经营主体对培育市场主体各项政策措施的知晓率和熟悉度,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

精彩范文 环境保护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市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县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及县委组织部的相关要求,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将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项目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更好的推进项目建设,助力经济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持续优化环评审批,让企业办事更加便捷和高效

(一)全面做好环评审批服务。在方便企业下深功夫,开通绿色通道和咨询平台。变“坐等”审批为“上门服务”,为企业提供准入政策、法律法规、环保手续办理等全程咨询服务,为项目单位在环评编制、如何申报环评文件等方面做好服务,进一步优化审批管理。

(二)压缩审批时限。建设项目审批由法定的60个工作日、30个工作日,现压缩为27个工作日,12个工作日,压缩50%以上。

(三)全面履行“审批无假日”的承诺。实施上门服务、跟踪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领办、代办等服务措施,提高办事效率,不断增强企业的获得感。

二、积极开展精准帮扶,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一)健全与企业常态化沟通机制。进一步扩展和企业双方沟通的渠道和平台,通过千名干部进千企等活动,面对面征询企业意见,及时回应关切。

(二)建立环保正向激励机制。强化环保信用评价应用,对“绿色”等级企业给予环保优惠政策,在同等法定条件下,给与政策支持或倾斜,优先办理环保行政许可、新建项目优先调剂使用排放总量指标、优先安排环保专项资金或者其他补助资金等,促进企业提高治污和环境管理水平。

(三)依法为困难的企业进行帮扶。对生产经营困难、信用良好的企业,根据其特点,积极提供现场指导和技术咨询,研究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帮扶措施,确保其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帮助其实现更好发展。

三、不断优化管理措施,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一)不纳入环评管理。认真执行《省不纳入建设项目环评管理的项目类型(20xx版)》,对目录中的项目不需要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手续。

(二)免于环评手续。对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外的建设项目,除环境影响较大或环境风险较高的新兴产业外,无需履行环评审批手续。

(三)实行网上备案。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实行网上备案,无需履行环评审批手续。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一)加强分类指导。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指导、精准施策,量化政策措施,精准发力。在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法中,严格禁止“一刀切”等懒政、敷衍做法。全面梳理历史遗留问题,对“散乱污”企业,根据“散乱污”企业存在的问题,按照“关停取缔、整改提升、整合搬迁”的分类整治方式,科学分类,一企一策,制定综合整治方案。

(二)妥善处理依法监管和服务的关系。实行“阳光执法”,加强建设项目进行环境保护事中事后服务指导,做好普法宣传。对中小企业没有主观故意、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情形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三)充分保障企业法律救济权利。开通企业服务热线和平台,受理企业的法律咨询、投诉举报。对反映的执法问题、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积极依法受理、及时办理;对企业因经营困难一时无力缴清罚款的,要甄别情况,依法予以分期收缴。

(四)加强执法监督。加大执法督查力度,强化执法责任追究,坚决查处执法人员简单粗暴执法、任性任意执法、选择执法、情绪执法等行为,杜绝执法尺度不统一等裁量权滥用行为,坚决查处执法人员吃拿卡要等损害企业利益的不正之风。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提高重视程度。局各科(室)、直属单位和派出机构要高度重视服务企业工作,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日程,结合工作实际,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二)转变工作作风。要把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与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切实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掌握企业发展实际情况,研究政策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支持企业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的精准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积极宣传和深入解读国家和省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并向企业精准推送各类优惠政策信息,扩大政策知晓面,提高政策可及性。对于市场主体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预期。要总结宣传创新落实主动服务中小企业的典型做法,在更大范围推广复制。

精彩范文 住建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汇编


为切实加强对我县政府投资建设的重点项目及其他工程的跟踪服务,保障各项工程顺利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依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创优“四最”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政【20xx】55号)、市政务服中心《关于对建设工程项目实行容缺预审的意见》(试行)(政服【20xx】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委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对部分县重点工程及工业园区项目实行“容缺受理”、“预审”、“最多跑一次”工作制度,优化服务。

一、“容缺受理”工作制度

(一)“容缺受理”服务范围

1、工程范围

“容缺受理”服务的工程范围原则上确定为:政府投资建设的重点项目、民生工程项目、涉密项目,应急项目,各工业园区部分招商引资工业项目等。商业开发项目原则上不纳入“容缺受理”服务范围。

2、业务范围

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规划许可、临时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含施工合同备案、监理合同备案、IFA、人员信息实名制、项目经理变更、总监变更)、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二)“容缺受理”必备材料

1、立项批复。

2、县国土部门出具土地使用证明文件或同意使用的证明材料,建设单位和项目载体部门提供限期报送土地使用证明文件的承诺。

3、环保、防空、消防等资料问题

办理规划审批手续时告知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跟进监管,建设单位和项目载体部门提供限期报送相关资料的承诺后,先行办理规划等审批手续。

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问题

关键资料齐全,安居工程、民生工程及政府投资项目由建设单位提供限期报送相关手续的承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单位和项目载体部门提供限期报送相关手续的承诺后,办理有关手续。

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可容缺受理的申报材料,指导申请人填写《容缺受理承诺书》(见附件1),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材料,并说明逾期后果,并提交受理单位,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一份当场退还申请人,一份由受理单位存档备查,“容缺受理”项目需镇、园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二、建设工程"预审"工作制度

(一)“预审”服务范围

1、工程范围

“预审”服务的工程范围原则上确定为:政府投资建设的重点项目、民生项目、涉密项目,应急项目,各工业园区部分招商引资工业项目等。商业开发项目原则上不纳入“预审”服务范围。

2、业务范围

规划、测绘:根据已批准的规划方案预测绘及放线、验线。

建设工程管理: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

(二)程序规定

1、调查核实。收到有关单位关于预审相关申请后,县城乡建委、建设单位、镇、园区负责人组成联合调查组,到建筑施工现场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2、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内容包括申请项目的基本情况、开工必备材料、存在的问题、有关说明及建议等。

3、形成初步意见。由调查组集体讨论,形成初步意见。

4、业务会议研究决定。

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可申请预审的申报材料,指导申请人填写《预审承诺书》(见附件2),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材料,并说明逾期后果,并提交受理单位,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一份当场退还申请人,一份由受理单位存档备查,预审项目需镇、园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三)“预审”必备材料

1、勘察报告。

2、需经县规委会批准的规划方案。

3、已审核的工程设计图纸、施工图审查合格证。

4、施工项目部任命文件及任命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施工合同(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5、监理企业任命文件及任命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监理单位公章)、监理合同(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6、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法人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书(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7、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法人授权书,项目负责人承诺书。

三、“最多跑一次”工作制度

(一)工程范围

“最多跑一次”服务工程范围原则上确定为:政府投资建设的重点项目、民生工程、涉密项目、应急项目、各工业园区部分招商引资工业项目等。

(二)业务范围

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规划许可、临时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三)创新服务措施

1、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将流程和所需材料详细公布,一次性告知,网上受理,网上上传资料,网上审核,审核结果网上通知。

2、“互联网+政务服务”网上平台能够查询审核的,不再审核纸质原件,需审核纸质原件的一次性告知。

3、建立服务企业的在线移动平台。依据互联网,建立“县城乡建设委员会企业服务窗”(微信平台),把服务对象纳入服务窗,利用语音、视频等方式便捷沟通服务。

4、“家政式”服务。建委组织各业务股室专业人员成立“项目服务团队”,主动上门服务,提供指导意见,形成“服务指导意见单”,以建立为企业服务的快速通道。

四、管理措施

1、材料补齐。“容缺受理”、“预审”项目由业务办理工作人员负责核查“容缺受理”、“预审”欠缺材料并按承诺时限通知追补。

2、失信处理。申请人未在“容缺受理”、“预审”承诺书规定时间内补齐欠缺材料的,县城乡建委有权终止“容缺受理”、“预审”程序,不再为其提供“容缺受理”、“预审”服务。

方案范文: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激发市场活力,改善营商环境,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按照省市《关于深化“接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体质标年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对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学习贯彻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扎实开展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争取在利企便民上取得更大成效。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

1.加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应用。全力做好数字政府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服务保障,通过“一次性告知”和容缺受理等方式为项目单位开通绿色审批通道,指导项目单位规范实施信息化项目建设。加快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年底前与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应接尽接、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能力显著增强,在更大范围实现“一网通办”。统一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推进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前)

2.加强“互联网+监管”系统推广应用。结合权责清单编制,全面梳理职责范围内的监管事项,做好“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的动态管理,常态化开展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监管行为信息录入推送,做到应录尽录,确保监管事项目录清单认领率、检查实施清单录入率、执法人员用户注册率、监管事项覆盖率达到“四个百分之百”;逐步启用“通用执法风险预警”等模块开展监管执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前)

3.加强政务服务数据有序共享。以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为载体,以各部门政务服务数据共享需求和市场监管等事中事后监管数据为重点,积极主动向市级部门衔接汇报,加快推动市县两级数据共享,建立权威高效的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将更多直接关系到企业和群众办事、应用频次高的数据纳入共享范围,加大数据资源共享推进力度。重点推进社会保障、不动产登记、公积金、卫生健康、教育、就业、民政、医疗保障等领域政务数据互联互通,提高政务数据的共享率和应用率。(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前)

4.推行高频电子证照共享应用。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印章和电子证照公共支撑系统,全面推广电子居民身份证、电子营业执照等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等信息技术深度应用。加快推广应用已收集的72个电子证照,823枚电子印章,特别是聚焦公安、民政、社保、教育、医疗卫生、市场监管、不动产登记等领域,实现结婚证、电子社保卡等高频电子证照的标准化共享和应用。(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前)

(二)不断优化项目审批环境

5.加快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改革。5月底前全面实现投资审批事项线上并联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全程线上办理。开展投资审批合法性审查,7月底清理取消一批缺乏法定依据的投资审批事项和“红头文件”,修订形成全口径、有分类的投资审批事项清单。加强与省市发展改革部门的沟通衔接,配合完成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升级改造,大力推进“承诺+监管”模式的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现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和一般审批事项承诺制审批。(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有明确时限的按要求完成,其余事项完成时限为20xx年12月底前)

6.加大工改管理系统推广应用。积极推进“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全部审批事项通过审批管理系统开展审批,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做到全流程全覆盖。加快推进区域评估、联合审图、联合测绘、联合验收,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6月底前,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年底前,建成全县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在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全面引入涉及工程建设项目的办水、办电、办气等业务。(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有明确时限的按要求完成,其余事项完成时限为20xx年12月底前)

7.持续深化规划用地审批改革。加强规划用地与项目建设衔接,不断加强部门信息共享。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多测合一、多验合一”,6月底前力争“多测合一”工作全面开展。依据“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要求,在合并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合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和规范申报材料,压减建设项目规划用地审批时限。按照省市统一要求,选择有条件的区域,积极开展“标准地”出让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前)

8.不断压减环评审批事项办理。根据工作实际,优化环评审批流程,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xx年版),对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等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项目,一律取消环评审批。(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

9.推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管家式”服务。4月底前,在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设立招商引资项目代办窗口,对招商部门认定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成立专班,提供从企业开办、项目审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全周期“管家式”代办服务。(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县招商中心;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有明确时限的按要求完成,其余事项完成时限为20xx年12月底前)

(三)全力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10.全面实施“证照分离”改革。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改革方式,对第一批106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现全覆盖及负面清单管理,着力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放宽市场准入,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对于“证照分离”改革后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事项,通过“多证合一”改革整合到营业执照上,真正实现市场主体“一照一码走天下”。(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

加快推进“网上办理”进程。全面实施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自主申报,申请人可在网上自主申报名称。全面推行住所(经营场所)申报登记承诺。依托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平台,全面推行电子营业执照、企业电子印章,实现企业开办全程网办。在企业开办已实现3个工作日内完成的基础上,争取将企业养老保险登记的对外承诺办理时限由4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银行开户启用企业银行结算账户办理收付款业务压缩至开立之日起即可办理。不断提高企业注销便利化水平,实现企业注销“一网通办”。(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人行;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

12.不断优化企业办理流程。将劳动用工登记和社会保险登记网上预审合并为一个预审环节。银行开户由原许可制改为备案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可以授权他人办理开户业务。企业养老保险登记减少《参加养老保险单位职工人员增加变动申请表》或《续保转入人员增加申报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只需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存款人联网核查、机构代码证。全面落实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承诺制,依法核准企业名称申报登记范围,大力推行企业登记“审核合一”。(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人社局、人行;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

13.清理整治变相审批。充分利用政务服务运行平台电子监察系统,对进驻大厅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全流程进行检查,确保所有事项规范办理、按期办结。并对县政府已承接和取消、调整、下放的14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回头看”,逐项明确责任单位和监管职责(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前)

14.推行“两轻一免”柔性执法。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中设立的减轻处罚、从轻处罚和不予处罚情形,梳理明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具体标准、适用条件,制定“两轻一免”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在法定权限、范围内给予企业容错纠错的空间,慎用查封、扣押等措施,优先运用提醒、指导、教育、约谈等非强制性方式,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经营、规范经营。对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探索开展柔性监管、智慧监管,更加注重发挥平台监管和行业自律作用。(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前)

15.实施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据《省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省信用修复和异议处理暂行办法》,建立全县统一的信用分级分类指标体系。加快信用信息交换平台建设,强化信用信息的应用,在日常监管中实行差异化监管,对市场主体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为守信企业减负。对失信主体在行业准入、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获得信贷、发票领用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建立健全信用修复、信息主体异议申诉等机制,鼓励失信市场主体主动纠错、重塑信用。(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20xx年9月底前)

(四)切实加快惠企政策落实。

16.全面推进“不来即享”政策扩面。加快推进“不来即享”服务系统注册登记工作,6月底前全面完成注册工作。全面实施涉企政策精准推送和相关涉企优惠政策清单梳理,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行业技术中心认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认定、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等事项业务网上办理,实行科技奖补资金、涉企公积金、就业补助等更多惠企便民政策和业务在线办理、“不来即享”。(牵头单位:县工信局、县人社局、县科技局、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有明确时限的按要求完成,其余事项完成时限为20xx年12月底前)

17.切实提高企业融资能力。加强各类金融服务平台应用,引导金融机构与备案征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合作,提升征信服务水平,提高信贷获得率,努力扩大信贷投放。推动商业银行实行差异化定价策略,合理确定小微企业贷款利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推出“商易贷”“小微企业循环贷”信贷产品,提高企业贷款中信用贷款及保证担保比例,减少企业贷款“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环节,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牵头单位:县财政局、人行;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20xx年9月底前)

18.不断提升纳税服务水平。以“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诚信兴商宣传月”为契机,陆续推出一系列的便民办税举措,实现所有税(费)业务“一窗通办”。明确网上办税缴费事项,梳理“非接触式”涉税缴费事项网上办理清单185项,优化网上办税缴费平台的操作辅导。推进电子税务局建设,丰富多元化非接触办理方式。采取电话咨询、网上申报、发票邮寄,做到“非必要、不到厅”。不断拓宽“网上申领、邮寄配送”发票、通过邮寄、送达资料等业务范围,扩大非接触办税缴费覆盖面,实实在在提升纳税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县税务局、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

(五)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19.全力推进政务大厅“一窗通办”。对凡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审批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实体政务大厅集中办理,鼓励各部门将政务服务事项审批办理职能整合归并,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完善县乡各级综合性政务大厅集中服务模式,全面推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健全完善不动产登记、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功能性服务专区。(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

20.持续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积极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即以企业和群众“办成一件事”为导向,持续做好“一件事一次办”部门之间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优化再造政务服务流程,精准集成办理一件事所需提供的各类材料,推行“一表申请”、“一窗通办”,确保已公布的73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年内全面开展业务办理,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套餐式服务和优质高效政务服务。(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

21.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以加快推进异地就医结算备案等73项高频事项“跨省通办”、不动产登记等137项事项“省内通办”为目标,以务工人员为主要对象,积极同市政务服务大厅衔接,加快政务数据共享,通过网上受理和异地代收代办等方式,实现户籍证明、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跨省通办”。加强与市政务大厅的沟通联系,推出一批线下线上互认互办事项,明确统一的受理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等,实现异地代收代办和无差别受理。(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前)

22.不断提高老年人事项办理便利化服务水平。持续推动解决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围绕出行、就医、办事等为老年人提供更加普遍、适用的智能化服务。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简化网上办理就医服务流程,为老年人提供语音引导、人工咨询等服务,配备导医、志愿者等人员,为老年人提供就医指导服务;针对年龄超过60岁的老人,不识字、不会使用申请软件系统的办事群众一律实行全程帮办,并采取即办件立等可取,承诺件邮寄送达的方式,不断提升办事群众的获得感。(牵头单位:县卫健局、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前)

23.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做好已实施174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的基础上,继续按照证明材料“能减则减、主动核查”的原则,对办理量较大、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符合群众期待、社会风险总体可控的政务服务事项,凡涉及证明事项且能实现信息共享核验的都要实行告知承诺制。对照省、市下放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公布事项清单,制定办理流程、完善办事指南、明确适用对象;对清单内各类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进一步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

24.持续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建立健全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和考核评价机制,逐步建立县、乡、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推动更多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实现与18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和260个行政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的互联互通。完善基层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功能,将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向乡镇、村和社区延伸,实现185项乡镇赋权事项和社会保险、农技推广、社会救助、生育管理等与群众联系密切的服务事项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最大程度便民利民。(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各乡镇、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20xx年9月底前)

25.大力推行“好差评”制度。在全县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建立接受评价一受理一整改一反馈一信息公开一结果应用的“好差评”全流程工作机制,形成“一事一评”“一次一评”工作规范,提升办事企业和群众主动评价率,做到“政务服务好不好,让企业和群众说了算”。将“好差评”系统和差评整改系统向乡镇、村(社区)延伸,以评价促进基层政务服务质量的提升,切实增强企业与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前)

26.实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一号响应”。按照省市对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整合要求,制定我县12345热线平台升级改造实施方案,做好场地改造、软件开发、设施设备、工作流程、业务指标等相关工作,加强对上对下热线的对接联通。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扩大整合范围,拓展服务的深度和广度,实现政务服务一个号码响应,打造“7×24小时”不断线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监察投诉中心,县信访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前)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深化“接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和各专责组职能,统筹推进“接放管服”改革工作,将重点任务抓紧抓好。要切实强化责任担当,狠抓任务落实,按照重点工作任务部署要求,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建立工作机制,层层靠实责任,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统筹协调。各牵头单位要紧盯时间节点,细化任务,加快节奏,争分夺秒,加强重点难点问题攻关,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各部门要增强全局意识和整体观念,强化沟通协调和联动配合,克服各自为政、消极应付思想,主动与牵头部门配合,主动与服务发展相协同,切实凝聚起推动改革发展的强大合力。

(三)强化督查问责。要成立专项督查组,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对各部门的改革进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导,既要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也要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对工作积极、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落实不力、失职渎职的要大力追究和严肃问责,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方案推荐: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实施方案


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追赶发展,优化政务服务,激发市场活力,改善营商环境,助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xx〕13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20xx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提升一网通办能力。坚持线下线上结合,在线下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推进“一窗通办”和集成服务的基础上,大力推进“一网通办”“全程网办”,通过线下线上融合发展、协同服务,实现更多事项办理“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

(二)实现更广领域不来即享。认真落实省市出台的一揽子针对性创新性突破性惠企政策,依托“省涉企政策精准推送和‘不来即享’服务系统”,进一步完善政策精准推送、事项在线办理机制,梳理公布不来即享政策清单和事项清单,实现更广领域惠企利民事项“不来即享”。

(三)全力保障项目落地建设。牢固树立“政府创造环境、企业创造财富”理念,将优化服务向重大项目落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聚焦,全面推行并联审批、帮办代办,做到“企业带着资金项目来、剩下的事情我来办”。

(四)推动行政效能大幅提升。在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支撑,持续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改革,规范大厅服务管理,强化能力提升,提高服务效率,补齐“放管服”改革效能短板。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行政审批提质提标工程。

1.加快推进“一事联办”。以办好“一件事”为导向,聚焦民生关切、涉企服务、人才服务等重点领域,梳理“一事联办”事项清单,对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多环节办理事项,采取“五减”措施,推进业务流程再造、细化办事场景、优化窗口设置,做到“一套材料、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结”,实现更多事项“一事联办”。(牵头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

2.全力实施“异地通办”。对“通办事项”统一编制办事指南、优化工作流程,6月底前,在区政务大厅配置“跨省通办”自助一体机,部署专窗系统,积极推行“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9月底前,实现户籍证明、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等73项高频事项“跨省通办”,不动产登记等137项事项“省内通办”。(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卫健局、市公安局分局等有关部门)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按照“能放则放、应放尽放”的原则,将部分区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赋予乡镇街道,指导、监督、支持各乡镇街道对承接事项优化流程、规范管理,确保承接的赋权事项无缝对接、规范实施。将街道便民服务事项尽可能下放到社区办理,对不能直接下放的,认真落实帮办代办,采取社区受理、街道审批、兜底服务。(牵头单位:区委编办、区政府办、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清理整治“变相审批”。梳理编制依职权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实施清单,重点对2001-20xx年省、市已经取消、调整和下放的40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回头看”,做到应接尽接、应取尽取,确保接住管好、运行顺畅。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清理重复审批、变相审批事项,规范备案事项管理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纵深推进“减证便民”。继续梳理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6月底前梳理完善并公开告知承诺事项清单,制定工作规程,规范办理流程,加强宣传引导,提高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率和群众知晓率,努力实现“法无规定一律取消”和“法有规定无需提交”的“无证明城市”建设目标,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实施惠企利企提质提标工程。

1.简化投资项目审批前置流程。全面梳理投资项目用地预审、规划选址、筹资方案等审批前置事项清单,明确办理流程和时间节点,确定专人提前介入对接服务,切实提高项目审批效率。进一步精简优化投资项目审批程序和申报材料,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模拟审批、帮办代办等措施,对中远期投资项目,及早开展前期论证,有序推动项目落地建设。(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

2.持续压减工程项目审批时限。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在线审批管理系统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系统审批信息共享,推行“一张蓝图、一个窗口、一张表单、一套机制”,持续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6月底前,一般政府投资审批类项目和企业投资核准类项目办理时限均压减到80个工作日内,企业投资备案类项目办理时限压减到65个工作日。(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分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

3.推行重大招商项目“管家式”服务。建立招商项目代办服务中心,设立招商引资项目服务专窗,依托招商云平台,开展“云会面”“云洽谈”“云招商”“云签约”等活动,对重大招商合作项目成立专班,确定专职帮办人员,主动向市场主体提供从企业开办、项目审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全周期“管家式”“一对一”全程服务,推动项目快速落地建设。(牵头单位:区商务局、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

4.深化企业开办便利化改革。创新“证照联办”模式,聚焦市场监管、卫生、文旅等重点行业领域,梳理一批“证照联办”事项,按照“一窗受理、一套材料、内部流转、并联审批、统一出件、邮寄送达”的方式,固化办理流程,减少办事环节,构建更加便捷、更为高效的商事登记体系,实现企业办理证照“一趟清”。巩固提升企业开办“一日办结”成果,6月底前,实施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网上自主申报;9月底前,全面推行住所(经营场所)申报登记承诺;12月底前,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解决“准入不准营”难题。(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局、区文旅局等部门单位)

5.完善企业简易注销制度。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综合运用普通注销、简易注销、强制注销等方式,加快推进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信息共享,完善企业出清机制,降低注销成本。年底前,实现企业注销登记当场办结(不含法定公告期),手续压减到2个,材料精简到3份以内。(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

6.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优化再造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发放流程和模式,推行线上服务、“不见面审批”等便捷信贷服务。依托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加强线上线下宣传引导,使企业能够通过平台自主融资需求,快速获得银行贷款。督促金融机构公开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操作程序,压缩办理时限,做到应延尽延。年底前,制定容错免错监管机制,营造敢贷、会贷、愿贷的金融环境。(牵头单位:区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各金融机构)

(三)实施便民服务提质提标工程。

1.推动“不来即享”升级扩面。依托市级“不来即享”惠企政策精准兑付平台,进一步梳理“不来即享”的涉企优惠政策清单,为企业提供政策、金融、便企等精准服务,实现惠企政策深度触达,惠企资金精准兑现。依托税收优惠“不来即享”机制和电子税务平台,对符合政策的纳税人实现税收优惠事项办理“自行申报、网上处理、先行享受、后续监管”,使纳税人足不出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聚焦就业、医保、民政等重点领域,继续梳理一批“不来即享”事项清单,推动“不来即享”向多领域、多层级拓展延伸。(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税务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民政局等部门)

2.推动不动产抵押登记再提速。加强不动产抵押贷款和登记业务协同,在银行等金融机构推广应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便利企业和群众融资贷款。在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的基础上,推动不动产抵押登记“全程网办”。(牵头单位: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责任单位:区政府金融办)

3.简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对非公单位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取消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等环节,鼓励用人单位通过信函、传真、网络等方式与毕业生签署就业协议。线上开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不见面办理”渠道,线下推行容缺受理机制,解决高校毕业生多次跑、空跑趟的问题。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互联,加快推行“一点存档、多点服务”。(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教育局等相关部门)

4.创新医保服务方式。加快电子医保凭证推广应用,探索医保业务“同城通办”,12月底前,实现所有定点零售药店扫码结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推进居民健康档案及身份识别、电子病历、诊疗信息、报告结果等信息在不同医院互通互认,减少群众重复办卡,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区卫健局)

5.优化老年人办事服务。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新增授权、亲友代办、一部手机绑定多人等老年人办事功能模块,优化区乡村三级政务服务窗口布局,在服务窗口设置“老年人优先”标识,完善线下服务,配备引导人员,畅通服务渠道,为老年人提供咨询、指引、帮办、代办等精细化个性化服务。(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6.实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一号响应”。按照“应合必合、应接必接”的原则,协调推进市电子民生平台与省级热线平台完成对接,统一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现一个号码响应,“7×24小时”全天候服务。12月底前,健全完善热线工作机制,实现企业群众诉求办理闭环运行,确保群众诉求“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实施信息共享提质提标工程。

1.提升“全程网办”比例。依托“陇码”公共服务平台,协调推进“一人一码”“一企一码”“一事一码”建设,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刷脸办、码上办”。9月底前,配合市政管局建设可信身份认证和数字签名系统,大幅提升政务服务“全程网办”比例,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不来即享”。(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提升数据共享服务能力。依托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梳理数据共享需求清单,6月底前,统一共享数据信息名称、项目内容、服务方式、提供方式、更新周期,加大数据资源共享力度。9月底前,可通过数据核验的证照和信息一律不得要求办事人提供。12月底前,试点推进政务数据精准授权和可信认证共享,加快隐私数据共享应用。(牵头单位:区电子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3.深化电子证照共享应用。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印章和电子证照公共支撑系统,全面推广电子居民身份证、电子营业执照等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等信息技术深度应用。9月底前,实现结婚证、电子社保卡等60种高频电子证照标准化应用;12月底前,电子证照100%关联办事材料清单可在全国范围内互认共享。(牵头单位:区电子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推广运用“掌上超市”。加大“i”陇码公共服务平台和定政通APP宣传推广,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掌上办”。12月底前,注册用户数达到4万人以上,日活跃用户数达4000人次以上。要坚持线上和线下办理相结合,鼓励线上、支持线下,允许企业和群众自主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加强对老年人、视障听障残疾人等群体的引导和服务,在更大范围实现“一网通办”。(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打造“10分钟便民服务圈”。优化提升“一窗办、一网办、掌上办、就近办”服务模式,各街道办事处在人口密集的社区、市场、银行营业网点,科学布设政务服务自助一体机,建设便民服务驿站,打造“10分钟便民服务圈”,实现资源下沉、关口前移、多点通办。(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五)实施政务环境提质提标工程。

1.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深化“三集中三到位一限时”改革,做到“应进必进、凡进必办、进必授权”,促进线上线下全面融合,普遍推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主动开展咨询、引导、帮办、预约、免费打印等无偿服务,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深入推进“局长进大厅零距离”服务活动。(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加快推进政务大厅“一窗通办”。根据企业和群众办事频率和实际需求,优化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设置,6月底前,全面开通“跨省通办”“一事联办”“社会救助综合服务”“招商引资项目代办”“老年人服务”等专窗,充实人员力量,配齐必要设备,提升办事效率。(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

3.分类分步推进“线下停办”。落实国务院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要求,以政务智能化、服务自助化、办事移动化为重点,梳理“无人审批”政务服务事项,拓展网上办事广度和深度,分类分阶段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线下停办”,推动事项办理“网进网出、全程闭环”,引导企业群众网上办事,所有事项全程留痕、效能监管,阻断权力寻租空间。(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打造一流政务服务队伍。坚持“大厅为主、部门协同”原则,严格落实《市政务服务大厅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关于有效提升市政务服务大厅管理运行水平若干措施的通知》等制度办法,按照评优优先、待遇优先、奖励优先、考核优先“四优先”原则,完善和落实区乡两级政务大厅管理制度,日常管理坚持大厅为主、协同服务,选优配强政务服务干部队伍,加大培训力度,提升能力素质。成立大厅党支部,组建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积极开展“最美政务人”“最优政务大厅”“金牌帮办服务团队”等评选活动,增强政务服务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实施监管评价提质提标工程。

1.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将更多事项纳入联合抽查范围,加强重点监管领域数据汇集和报送,形成风险预警线索推送、处置和反馈机制,提升智能化监管水平。加大失信惩处力度,以公正监管促进优胜劣汰。(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推进包容审慎和智慧监管。全面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文化旅游等领域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中设立的减轻处罚、从轻处罚和不予处罚情形,推进柔性执法,6月底前制定“两轻一免”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对新产业、新业态,开展包容审慎监管,更加注重发挥平台监管和行业自律作用。(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实施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托市信用信息平台和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在市场主体画像、红黑名单比对、行业风险评价工作中加以应用。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领域,推行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降低企业成本。对市场主体实行差异化监管,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为守信企业减负。(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依托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评价标准,全面开展政务服务“一事一评”“一次一评”的“好差评”服务。强化“好差评”结果运用,反映问题作为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材料、动态调整办事指南的重要参考依据,评价结果与接受评价单位、个人绩效考核挂钩。在区乡村三级全面推广应用政务服务“好差评”二维码评价。完善差评和投诉问题调查核实、督促整改、结果反馈和申诉复查机制,全力遏制“差评件”发生。充分发挥效能监督员作用,帮助收集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堵点、难点和痛点问题。(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要将“放管服”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研究推动和落实,按照《方案》任务分工,细化具体工作方案,做到任务明确、要求明确、时限明确、责任明确,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各项改革工作任务。

(二)强化跟进落实。各乡镇街道和区直各部门要健全完善工作报告制度,紧盯重点改革任务,紧扣工作时间节点,确定专人跟踪推进落实。要强化对亮点工作经验的总结和提炼,加强宣传推广和信息报送,同时,在每季度结束前10天,向区政府办上报本季度工作进展情况。

(三)强化工作合力。要建立健全区乡一体、整体联动、系统推进的深化改革体制机制,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组织力量实施重点领域改革攻坚,部门之间、部门与乡镇(街道)之间要协同支持、相互配合,做到无缝衔接,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确保“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

(四)强化督查考核。要落实月调度、季督查、年考评工作机制,按照“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考核细则”,对重点工作进行考核,倒逼责任落实,压茬推进“放管服”改革各项措施落地见效。要加大对各部门单位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跟踪督办,对问题严重且产生重大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或个人责任。

精彩方案:干部作风建设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干部作风建设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净化政治生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根据区委推进廉洁广信建设实施意见方案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就街道开展深化干部作风建设,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关于作风建设的批示精神和在视察调研的讲话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紧紧围绕区委推进廉洁广信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聚焦“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新变种,着力解决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中存在的“怕慢假庸散”等突出问题,以“开展三项整治活动”为具体抓手,积极营造勇于担当、干事创业、清正廉洁的工作氛围,促进街道上下思想境界明显提升,“四个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转变,营商环境明显优化,重点难点问题明显突破,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为加快建设新时代最美提供坚强的作风纪律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工作要求,深化正风肃纪,强化制度意识,自觉尊崇制度,带头执行制度,做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二)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侵害管理服务对象利益、破坏投资环境、影响行政效率、损害发展形象等违反工作纪律、群众纪律、廉洁纪律等行为,以及损害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形成持续震慑,保持高压态势。

(三)坚持同向发力。充分发挥党工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注重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做到“两个责任”落实同向发力、街道村(居)两级一体推进,形成干部提神、工作提效、发展提速的强大合力。

三、主要任务

深化干部作风建设,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坚持项目化、清单化推进,以“三项整治活动”为载体和抓手,从20xx年4月份同步开始,实行每月一小结一调度,到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进行总结提升,结合街道实际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将制度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1.整治“四风”新表现

整治重点:服务群众“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群众办事“推脱绕”让群众多跑路的问题;为民办事“推诿扯皮找借口”不解决的问题;惠民政策落实中优亲厚友问题;纪律松懈散漫、有损街道、村(居)工作形象的问题;服务群众能力不足、本领不高、业务不精、态度不好、责任心不强、开展工作措施不力等问题。

工作措施:(1)街道各业务口、各村(居)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对照“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四风”新表现,通过街道、村(居)微信公众号向广大居民群众发放《您所在街道/村(居)的干部作风建设情况如何?》调查问卷,深入进行对照查找问题。(2)畅通举报渠道,受理群众意见建议和问题反映。一是在街道、村(居)广泛设立举报信箱,由街道纪工委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并按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处理。二是开通街道网络投诉举报渠道,在街道微信公众平台上开通“书记信箱”,收集网络问题线索。三是公开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和纪检专干工作电话,延伸群众线索举报“绿色通道”。(3)加大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的督查力度,不定期对各业务口和各村(居)采取明察暗访、督查检查等形式,对发现的工作期间脱岗、迟到早退、工作态度差、办事效率低等行为进行公开通报。(4)强化村(居)“三务”公开制度落实,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发挥驻村(居)村(居)务公开监督员作用,驻村(居)村(居)务公开监督员每两周不少于1天时间深入驻村(居)对“三务”公开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指导,每季度初由纪工委联合党建办、财政所等相关部门对各村(居)“三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评比,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对连续两次评比排名倒数三位的,综合运用“四种形态”进行处理,通过强化责任追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群众的认可度、满意度进一步提升。(责任部门:党建办、纪工委;责任领导:卢飞、郭艺晶)

2.整治“决策部署推进不力”问题

整治重点:紧盯街道、村(居)干部职工作风改进,对干劲不足、落实不力以及在重点任务推进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中梗阻”等问题进行整治。

工作措施:(1)对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每月由分管领导和街道党政办深入实地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对存在问题难点,及时梳理,建立台账,逐项研究解决;(2)各业务口、各村(居)紧密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干部开展“三看三比”,即看是否敢于担当抓落实、看是否攻坚克难抓执行、看是否精准用心抓服务;比干事激情、比执行效率、比工作实绩。通过“三看三比”,认真查找梳理问题和差距,针对整改问题、整改措施、落实责任、完成时限等方面进行公开承诺,并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切实增强群众对作风建设的认同感、获得感。(3)年中针对党建、社会治理、民生保障、特色亮点等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考评,查责任落实、工作推进情况、工作成效,运用好“督查通报”制度,对工作推进好、推进缓慢和无实质性进展的三类状态进行公开公示,亮晒各业务口、各村(居)“成绩单”,通过“评先晒后”,倒逼工作推进,提高工作效能。(责任部门:党政办;责任领导:党政领导班子各成员)

3.整治“服务质效不高、环境不优”问题

整治重点:抓好窗口作风建设,促进政务服务水平和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态度生硬、效率低下、承诺不兑现等问题,对在优化环境、政务服务、为民办事过程中出现的让群众来回问、往返跑,久拖不办和违反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等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工作措施:(1)推进行政审批服务和行政执法服务改革,成立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和街道综合执法大队,把涉及行政审批和服务群众事项集中于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把涉及行政执法事项集中于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公开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程序。(2)推进“放管服”改革,建设“五型政府”,开展“网上办”、“马上办”、“一窗办理、集成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完善错时延时、预约服务、“只跑一次”、“一次不跑”办事机制,让更多的企业、群众享受“放管服”改革带来的便利。(3)深入开展“服务企业专班”活动,进一步拓宽服务范围,改进服务方式,组织开展经常性走访联系,突出问题协调解决,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责任部门:党政办;责任领导:党政班子各成员)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街道深化干部作风建设,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组长,街道党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站办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纪工委书记郭艺晶兼任办公室主任,并抽调相关站办所干部组成综合组、督查组、宣传组,确保深化干部作风建设,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街道班子、各村(居)两委班子成员要带头转变作风,强化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上率下,把深化干部作风建设,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引向深入。

(三)强化监督检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组织督查组对开展情况进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检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纳入目标年度考核评价重要内容,对工作落实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依据有关规定追责问责。

(四)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利用街道、村(居)微信工作群、公众号等平台,及时报道深化干部作风建设,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工作开展及推进情况,大力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切实做好舆论监督和引导工作,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推进企业上门办就近办网上办工作方案优秀篇


为持续深化“一处跑跑一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牢固树立服务企业、企业至上发展理念,进一步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切实在“家门口”为企业做好店小二服务,推进政务服务“进园区、进企业”“上门办、就近办、网上办”,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服务对象

东建材化工工业园、老市区化工工业园2个园区企业。

二、工作目标

为解决入园企业办事路途远、来回跑问题,通过组织相关部门窗口“上门办”、权限下放“就近办”、足不出户“网上办”,兑现“你带着项目资金来,剩下的事情我来办”的庄严承诺。分步梳理整合涉企高频政务服务事项,20xx年11月起,由市人社局、医保局围绕社保、医保、就业3个高频涉企服务领域,每月定期组织社保、医保、就业窗口进驻园区开展业务,并分批分次、循序渐进推动所有涉企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上门办”;20xx年7月前,推动社保、医保、就业等高频业务办理权限下放园区管委会,实现“就近办”;20xx年,依托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玉如意”等线上渠道,实现“网上办”。

三、工作任务

(一)审批部门任务

1、试点运行。围绕社保、医保、就业等高频涉企服务领域,梳理整合涉企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主要以受审合一、一人通办等模式开展,明确窗口职责,责任到人,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窗口无否决权等制度,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1)市医疗保障局:负责办理参保单位参加医疗保障登记及缴费基数核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3项事项,携带基本医疗保险核定专用章、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专用章等必要办件设备及资料,在东建材化工工业园、老市区化工工业园接通医保专网,确保事项正常办理。

(2)社保中心:负责办理单位参保登记、社会保险费核定、参保单位变更登记、参保单位注销登记4项事项,携带社会保险费核定专用章、参保核定人员印鉴等必要办件设备及资料,在东建材化工工业园、老市区化工工业园接通人社系统金保工程专网,确保事项正常办理。

(3)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办理企业培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创业政策宣传、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创业担保贷款、企业招聘、个人求职7项事项,携带政策宣传单、《就业创业证》、劳动合同等必要办件设备及资料,确保事项正常办理。

2、整体推进。各审批单位要全面梳理涉企服务事项清单,按照“上门办、就近办、网上办”3个阶段性目标,推行全流程可办、现场认证办理、在线提交办理的各类情形,逐一制定对策路径,分类提出各自工作计划。20xx年底前,各审批单位要将涉企服务事项全部授权园区管委会,部门负责做好业务指导和监督。

(2)园区任务

1、培养业务团队。以涉企政务服务“上门办”为契机,东建材化工工业园管委会、老市区管委会应至少选派2名业务能力强、工作素质高的正式在编干部参与涉企政务服务工作,建立一支部门首席代表、园区业务人员共同参与的“涉企服务工作组”,园区业务人员要认真学习业务流程和事项审批工作,为下一步推动社保、医保、就业等高频业务办理权限下放园区管委会,实现“就近办”做好充分准备工作。

2、配备硬件设施。为高效开展涉企政务服务“上门办、就近办、网上办”,东建材化工工业园管委会在20xx年6月前建成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在东建材化工工业园管委会、老市区管委会开展政务服务的办公场所,至少配备5台办公桌椅、5台电脑、3台打印机以及相关基本办公设备,确保各审批单位下沉园区,顺利开展政务服务工作。

3、加强政策宣传。东建材化工工业园管委会、老市区管委会指派专人通过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上门走访等形式广泛宣传市涉企政务服务“上门办”服务,确保辖区在玉企业全知晓、按时来。

(3)行政服务中心任务

1、强化沟通协调。涉企政务服务事项未进驻园区大厅办理前,主要以“上门办”为主。由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协调联系人社、医保等审批单位,梳理审批事项、确定参加人员,结合部门业务办理计划和服务周期,每月集中调度下沉园区开展一次“上门办”。并及时与东建材化工工业园管委会、老市区管委会联系沟通,提前告知园区涉企政务服务“上门办”开展时间,确保开展全过程无缝衔接、高效运转。

2、总结典型经验。以开展涉企政务服务“上门办、就近办、网上办”工作为契机,提炼典型经验,总结工作做法,确保20xx年凡有涉企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全面参与,推动涉企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上门办、就近办、网上办”。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涉企政务服务“上门办、就近办、网上办”是企业的办理最便捷、受益最实惠、感受最直接的一项实实在在的便民举措,东建材化工工业园管委会、老市区管委会、各审批单位针对此项工作,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指定专人跟踪抓好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东建材化工工业园管委会、老市区管委会、各审批单位要重点围绕工作计划制定、工作分阶段推进、配套制度完善以及工作中存在问题等方面积极开展自查。市政府办将按照涉企政务服务“上门办、就近办、网上办”重点工作和阶段性任务要求,对各责任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促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加快推进。

(三)严肃责任追究。涉企政务服务“上门办、就近办、网上办”是打响营商环境攻坚战的重要内容,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不能按时完成涉企政务服务“上门办、就近办、网上办”工作任务的部门和单位,进行约谈和严肃问责,并视情况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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