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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扶工作方案2500字(精选8篇)

2023-01-08
帮扶工作方案

帮扶工作方案。

零思考方案网专题“帮扶工作方案”推荐内容。

列宁曾说过:任何计划都是尺度、准则、灯塔、路标。如果我们的任务分外棘手,我们应该动笔开始写一份方案了。方案是我们对未来事情可能遇到情况的应对之策。方案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呢?以下是零思考方案网编辑为大家收集的“帮扶工作方案”请收藏好,以便下次再读!

帮扶工作方案 篇1

一、走访对象

派驻第一书记的非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走访主体

帮扶责任人、非贫困村第一书记。

三、走访内容

(一)贫困户

由帮扶责任人实施。

一是通过使用脱贫攻坚APP,入户走访所帮扶的贫困户,核实贫困户基础信息和帮扶信息;

二是对已脱贫对象开展“回头看”,核实“两不愁三保障”达标情况;

三是采集帮扶成效图像资料;

(二)派驻第一书记的非贫困村

由派驻第一书记实施。

一是通过使用脱贫攻坚APP或PC端,采集帮扶成效图像资料;

二是采集录入非贫困村基本信息和“三个一”帮扶信息(包括第一书记和农技巡回小组信息);

三是采集贫困村产业扶贫、消费扶贫信息。

四、责任及分工

(一)帮扶责任人职责:负责走访所帮扶的贫困户信息核实;帮扶成效图片上传;对已脱贫对象“回头看”,对个别指标达标质量不高的已脱贫户,及时进行“回头帮”,确保脱贫质量;宣传扶贫相关政策;宣传推广贫困户查询二维码。

(二)非贫困村第一书记、其它非贫困村村支部书记职责:负责对帮扶干部上传的帮扶成效图片审核;汇总收集帮扶干部核实后需修改的贫困户信息和“回头帮”对象上报乡镇街委;负责对相关扶贫政策宣传;非贫困村第一书记还要采集所在村产业扶贫、消费扶贫信息及采集非贫困村基本信息和“三个一”帮扶信息,并录入数据大平台。

(三)乡镇街委扶贫专职干部职责:负责各村上报需修改的信息在国扶系统中修改录入和收集汇总“回头帮”对象报区脱贫攻坚办。

五、走访步骤

第一阶段(4月10日前):组织培训。组织所辖区帮扶干部培训,重点解决“大走访”活动中需要把握的有关问题。

第二阶段(4月底前):入户走访。由帮扶干部通过脱贫攻坚APP,全面核查核准贫困户和非贫困村的基础信息、帮扶信息及产业发展等情况。

第三阶段(6月中旬前):完善内容。根据入户走访情况完善国家业务管理子系统中的相关内容并提交工作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第四阶段:综合督导。将非贫困村、贫困户基础信息、帮扶信息、产业发展信息是否真实准确,作为由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综合督导中的重要内容。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帮扶干部及第一书记和各村书记确保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深入全面掌握第一手信息,实事求事核实情况。

(二)确保数据质量。对数据前后逻辑不清、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各村务必认真核查,严格把关。确保村、户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帮扶工作方案 篇2

一、行动背景

在“512”汶川大地震的救灾现场,让我们深深感动的有最伟大的母爱和最勇敢的孩子!是年轻的母亲用自己血肉的身躯保住了婴儿的生命,死前还在手机屏上留下了这样的短信,“亲爱的宝贝,如果你能活着,一定要记住我爱你”;是年幼的3岁孩子从被埋数小时的.废墟中救出来时没有恐惧,从容地抬起受伤的小手向救他的解放军叔叔敬礼……已经定格的此情此景,让我们深知,在重建家园的过程中,我们需要特别关注地震中受到重大创伤的孩子和母亲。

二、行动目标

汇集妇女组织和社会各界的力量,动员和组织家庭志愿者团体和个人参与,用我们的爱心,汇集灾区妇女儿童生活的暖流和坚强的源泉,通过“结对关爱”帮扶行动,切实给予她们生活的帮助、亲情的抚慰,切实帮助她们生产自救、增收致富,找回生存的勇气,重塑生活的希望,创造美好的未来。

努力实现:让“512”汶川大地震中,所有失去父亲和母亲的孩子不再无助,所有失去孩子的母亲不再孤独。

三、志愿参与方式

1、自愿报名,填写“结对关爱”帮扶登记表,明确自己的帮扶意愿和帮扶内容。

2、根据结对帮扶家庭的切实需要和自身的实际意愿,面对面地提供“结对关爱”帮扶,努力为困难家庭,尤其是失去亲人的孤独的孩子和母亲,提供最贴心、最务实的直接关爱和帮助。

3、真实反馈“结对关爱”帮扶行动的情况,共同推进志愿服务活动持续、深入地推进,更好地为灾区重建家园做出更大的贡献。

四、“结对帮扶”组织工作

1、XX市妇联统筹灾区基层妇联组织,摸清“512”汶川大地震灾后困难家庭的基本情况,分类建立“春蕾计划”、“贫困母亲”资助家庭的档案,动态发布需要“结对帮扶”的困难家庭的名单。

2、XX市妇联开通家庭志愿服务“结对关爱”帮扶服务热线,指派专人负责“结对关爱”帮扶对接工作,切实做好跟踪服务。

3、XX市妇联负责探索完善长效的“结对关爱”帮扶机制,努力汇集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搭建社会援助的平台,实现“结对关爱”帮扶行动的常态化、可持续。

五、我们的期待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不管你是代表个人还是代表团体,不管你住在何处来自哪里,不管你从事何种职业什么工种,不管你有多大力量多少智慧,只要你带头加入进来,我们就能“众志成城”,就能为地震中受到重大伤害的孩子和母亲送去更多的关心,分担更多的忧愁,在灾后重建的更长的日子里,让我们共同见证人间的温暖,共同创造生命的辉煌。

帮扶工作方案 篇3

根据《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方案》、《河源市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县乡村振兴新形势,县委、县政府决定开展驻镇帮镇扶村工作,全域全覆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目标,坚持共同富裕方向,结合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开展驻镇帮扶、分类分级帮扶、组团帮扶,把各镇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力争到20xx年,全县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巩固拓展,镇村同建同治同美取得显著成效;到20xx年,乡村振兴取得战略性成果,镇村面貌实现根本改变;到20xx年,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目标总体实现,乡村基本实现现代化。

二、帮扶方式

(一)实施驻镇帮镇扶村。组建驻镇帮扶工作队,协调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结合被帮扶镇需求,选派优秀干部、年轻干部驻镇帮扶,原则上每个工作队不少于5人、每3年轮换一次,采取分批次滚动轮换方式进行。驻镇帮扶工作队队长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县组团的由牵头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担任,挂任被帮扶镇党委副书记;队员原则上应为中共党员,由组团各单位在编人员担任。同时向创建乡村振兴示范村、红色村、集体经济薄弱村、软弱涣散村等重点村持续选派驻村笫一书记,并兼任驻镇帮扶工作队队员。

(二)实施分类分级帮扶。全县17个镇分为两类,第一类重点帮扶镇11个,其中深圳市单位组团帮扶9个,市直单位组团帮扶2个。对省际边界、少数民族地区、重点老区苏区所辖镇予以重点支持。第二类巩固提升镇6个,由县直单位组团帮扶。

(三)实施组团结对帮扶。与领导干部定点联系涉农镇、对口帮扶、脱贫攻坚期间定点帮扶关系相衔接,统筹整合“千企兴千村”、农村科技特派员等资源,深入开展“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力量+金融助理”组团结对帮扶。

三、主要任务

(四)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水平。将“十四五”时期作为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过渡期,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行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基本生活严重困难户,分层分类及时落实帮扶政策,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主动发现、定期核查、动态调整机制,实施社会救助,完善养老保障和儿童关爱服务,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体系。实施“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和“农村电商”、“乡村工匠”、“高素质农民”培育等工程,健全帮扶项目低收入群众参与机制、县产业园区吸纳劳动力就业管理机制,对就业特别困难的人员通过公益性岗位进行托底安置。做好扶贫产业项目后续帮扶,规范加强扶贫资产管理。

(五)提升镇村公共基础设施水平。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完善乡村水、电、路、气、邮政通信、广播电视、物流、防灾减灾等基础设施,健全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机制。以镇政府驻地和中心村为重点,梯次推进生活污水治理,改造提升农贸市场和农产品集散中心,因地制宜打造特色街区,全面优化提升人居环境,增强吸引投资、集聚要素、辐射带动、融合创新的能力。优化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及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完善乡镇公共供水、农村集中供水安全保障。推进乡镇智慧化改造,建立快速反应、高效办事的政务服务平台和整合资源、融合创新的公共资源产权交易平台。结合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农村住房质量提升、乡镇“三旧”改造等工程,开展美丽乡村风貌提升行动和绿化美化亮化行动,建设绿道、碧道、休闲公园,改造提升景观风貌,推进镇村同步整治、同步建设、互联互通、融合发展。

(六)提升镇域公共服务能力。围绕把镇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统筹优化配置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资源,强化服务农民功能。鼓励粤港澳大湾区优质的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资源倾斜支持,引导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到被帮扶镇开展合作办学,建设医疗卫生共同体,改善镇村基本办学条件和医疗卫生服务条件,推动义务教育、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镇村公共卫生服务、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供给。鼓励探索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临时照料、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的农村区域性服务中心,妥善解决好农村妇女、老人、儿童“三留守”问题。落实“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实现全县社会工作服务站(点)100%覆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100%覆盖。加强镇村党群服务中心和政务服务终端建设,完善镇村组网格化管理机制,优化镇村法律顾问服务机制,开展智慧乡村、平安乡村、文明家庭创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挖掘乡村历史文化、农耕文化、人文底蕴,加强传承保护,弘扬体现乡土特色和时代精神的乡村文化。

(七)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坚持市场化方向,深入推进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以县镇为基本单元,发挥当地资源禀赋优势,共建农文旅深度融合型产业园区,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农村二三产业在镇村融合发展,优化打造镇域产业发展集聚区,大力发展绿色经济、美丽经济,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小城镇,提升镇域经济发展水平。重点实施“五个一”工程,打造一个主导产业突出、规模效益明显、产业链条较全、综合竞争力较强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引进一批发展后劲足、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建设一个集科技、农机装备、金融等服务要素于一体的社会化综合服务体,完善一套吸纳农户积极参与乡村产业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培育一批引领农民创业致富的带头人,全面促进新产业新业态新型集体经济发展,全方位促进农民增收。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支持具备条件的乡镇发展绿色生态经济和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有序推进农村工程项目建设、扩权强镇和城乡融合发展等乡村振兴改革示范试点。

(八)提升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水平。强化乡镇党委在推进乡村振兴中的'作用,巩固和加强行政村党组织领导地位,推动落实村级各类组织向村党组织报告工作制度和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深入实施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以“115”工作机制为抓手,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质量,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实行县领导联镇包片抓落实工作制度,县四套领导班子每人联系1个镇,覆盖全县所有乡镇,压实工作责任,督促指导乡镇全面落实好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安排。大力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实施农村干部能力素质提升行动,每年轮训村党组书记,鼓励新当选村“两委”干部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报读大专学历教育班。实施“人才下乡、干部返乡、能人回乡”计划。支持、推动建设镇级乡村振兴人才驿站,充分发挥驿站引才、聚才、育才和服务人才的作用,开展教育、医疗卫生、科技人才“组团式”帮扶活动。实施“七大人才引育工程”、“雁归源”人才行动,鼓励引导更多高层次人才返乡就业创业,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持续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20xx年全县村集体年收入超过15万元,增强村级组织服务群众能力。切实加强党组织对乡村治理的领导,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建立防范和整治“村霸”问题长效机制,扎实做好抓党建促农村宗教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乡村治理“百镇千村”示范创建活动,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探索创新乡村德治有效实现形式,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作用,引导新乡贤积极参与乡村治理,用好村规民约,营造共建共治共享乡村治理新格局。

四、保障措施

(九)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部门要将驻镇帮镇扶村工作作为“三农”工作主要抓手,加快乡村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积极加强与深圳市对口帮扶单位的协调联系,建立结对帮扶双方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定期互访和联席会议制度,研究部署乡村振兴结对帮扶工作。各镇要与帮扶地区签署乡村振兴结对帮扶协议,制定帮扶计划。县组团各单位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或班子会专题研究帮扶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到被帮扶镇调研对接,协调推动有关工作。县组织部门和乡村振兴部门要做好帮扶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关心关爱。

(十)加强规划引领。各镇党委和政府要按照市、县“一盘棋”规划和主体功能区定位要求,系统谋划、科学编制镇域乡村振兴规划。坚持分类指导和差异化发展相结合,根据各镇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自然条件和群众需求,统筹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完善镇域优势主导产业和乡村特色农产品发展计划,美丽乡镇和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计划,农田水利、交通物流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升计划。坚持问题导向,以提升公共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为重点,因地制宜发展壮大乡村产业,聚力提升镇村风貌,整镇打造区域品牌。立足新型城镇化实际,遵循客观规律,统筹兼顾镇村近期建设和长远发展关系,整体规划,扎实有序推进乡村振兴。行业部门要加大乡村发展用地、农田水利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政策支持力度,形成推进乡村振兴规划落地落实的合力。

(十一)加强资金保障。20xx—20xx年,省将对我县17个镇按平均每个每年20xx万元的标准筹集资金,由省、深圳市、市按6∶3∶1的比例分担,其中市配套资金按市、县2∶8的比例予以落实。对市直组团帮扶的2个重点镇,市级财政根据财力增长情况逐步增加帮扶资金投入。重点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发展富民兴村产业、提升镇村公共基础设施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筹集资金由我县结合各镇面积、人口、行政村数量、脱贫人口以及美丽乡村风貌带、“两高”(高铁、高速)沿线、省际边界村等因素统筹使用。土地出让收入、发行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要优先支持乡村振兴。探索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机制,着力提升镇村金融服务水平,鼓励金融机构建立完善服务镇的工作机制,鼓励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大力推动“普惠金融户户通”,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多层次的金融需求。鼓励通过“6·30”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等平台,广泛发动社会力量捐赠支持整县整镇、多镇连片推进乡村振兴,深入开展“百企帮百镇”、“千企兴千村”行动,鼓励支持一批大型企业“连片包镇”。县统筹用好管好涉农资金、帮扶资金,用好用活金触服务乡村振兴政策,引导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

(十二)加强人才支持。要充分利用结对帮扶单位的资源和优势,为被帮扶镇提供人才、技术和信息支持,提升被帮扶镇自身发展能力,提高公共服务供给、乡村治理和乡村建设水平。建立健全人才帮扶机制,组织开展党政机关年轻干部互派锻炼,促进干部思路互动、观念互通、素质互进、作风互鉴。要结合“三支一扶”、农村科技特派员派驻、青少年健康成长“两帮两促”、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等,向每个镇派驻1名以上农村科技特派员,为每个驻镇帮扶工作队安排1—2名“三支一扶”人员、2—3名高校毕业生志愿者参与帮镇扶村工作,有组织、规模化引导高校毕业生、青年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积极对接省、市有关单位和涉农院校开展乡村振兴业务技能培训,组织农业科技、教育医疗、规划设计、旅游文创、银行金融等年轻专业技术人员驻镇帮镇扶村。支持科研院校、医疗机构等把镇村作为实践活动基地,在成果转化、评先评优上予以倾斜。

(十三)加强监督考核。县、镇党委和政府承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主体责任,各帮扶单位及驻镇帮扶工作队承担帮扶责任。市、县帮扶单位与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签订帮扶责任书,明确帮扶目标任务、责任要求。制定驻镇帮镇扶村的任务清单和建设目标,建立一年一评估、五年总结验收机制。全县各部门要将驻镇帮镇扶村工作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年度进展情况,每年向县委、县政府报告。驻镇帮扶成效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重要参考。健全日常监督与年度评估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机制。

帮扶工作方案 篇4

为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恩施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驻村工方案的通知》(恩市乡村振兴指发〔20xx〕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恩施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关工作部署,做好我局结对帮扶村的驻村帮扶工作,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切实开展乡村振兴工作。

组织保障

工作领导小组

(名单见附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综合管理股,负责乡村振兴日常工作,谭佐军任办公室主任。

驻村人员派选

(名单见附件)

明确职责

(一)采取单位包村和干部包户的方式开展结对帮扶工作。

1.单位包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红土乡大河沟村结对帮扶工作,刘本云同志为包村负责人;市园林局负责三岔镇茅坝村结对帮扶工作,张选波同志为包村负责人领导;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负责红土乡天落水村结对帮扶工作,李宗平同志为包村负责人;市政公用局负责红土乡平锦村结对帮扶工作,黄晨阳同志为包村负责人。

2.干部包户:根据各驻村点情况明确系统干部结对帮扶对象。

(二)采取单元作战的方式,开展入户走访工作。

根据我局实际情况,共划分11个作战单元,各作战单元组长负责本单元帮扶干部入户走访的组织、车辆保障等具体工作,并对本单元的结对帮扶工作负责。

具体职责

1.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主持全局乡村振兴结对帮扶全面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此项工作。

2.各包村单位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负责联系村的具体结对帮扶工作,指导驻村工作队完成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协助完成工作任务。

3.结对帮扶干部为直接责任人,按照各尖刀班及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的要求,对所联系的结对帮扶户开展入户走访等具体工作,高质量完成结对帮扶工作。

4.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传达和落实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下发的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市城管执法局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加强与红土乡乡村振兴指挥部的沟通协调,汇总各驻村工作队在乡村振兴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协调解决驻村工作队反映的具体工作难题;负责收集整理相关工作资料及组织各级迎检工作。

帮扶工作方案 篇5

一、监测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全面排查所有农村人口,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对象。

1.脱贫不稳定户。指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中年人均纯收入较低且存在返贫风险的脱贫户。

2.边缘易致贫户。指非建档立卡农村人口中年人均纯收入较低且存在致贫风险的一般农户。

3.突发严重困难户。指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户。

监测对象家庭成员原则上以公安部门户籍管理信息为准,对“人在户不在”“户在人不在”的情况,按照居住在同一住宅内,常住或者与户主共享开支收入的家庭成员为准。

(二)监测范围。20xx年以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收入测算周期为纳入前一个月往前倒推一年)低于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1.5倍(6000元)为参考,综合分析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巩固状况等因素,研判返贫致贫风险,确定监测对象,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应纳尽纳。过渡期内,每年根据省相关文件规定,调整年度监测范围。

(三)监测内容。重点围绕防止规模性返贫、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稳定增收三个方面的内容开展监测。

1.规模性返贫风险。农村人口可能出现规模性返贫致贫的风险主要有七个方面:一是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森林火灾以及传染病疫情、动物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带来的影响;二是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降,一些种养殖型农户经营性收入骤减甚至入不敷出带来的影响;三是受低端企业转型关停、疫情等因素影响,农村劳动力回流,失业明显增多;四是受市场因素、经营管理模式等影响,乡村产业项目失败,参与发展的农户收益链中断;五是大中型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搬迁人口就业和社区融入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六是扶贫政策调整的影响,如健康扶贫工作机制由“四位一体”调整为三重保障等一些特惠性政策向普惠性政策的过渡;七是禁捕退捕、禁养野生动物等政策调整带来的影响。

2.“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风险。农户因遭受重大灾害、突发事故等各类原因,存在安全住房、义务教育、医疗保障、安全饮水等方面的潜在风险,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自然灾害导致安全住房无保障(或维修加固支出费用较大);二是6-15岁适龄儿童厌学,辍学在家;三是季节性缺水导致安全饮水无保障;四是自然灾害导致水质不达标,或供水管网出现故障;五是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

3.脱贫户收入风险。脱贫户因遭受重大灾害、突发事故、成员患重大疾病等各类原因,出现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收入无法持续稳定,存在家庭年人均收入降至国家扶贫标准线以下的潜在风险,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脱贫户收入来源(途径)普遍减少;二是脱贫户收入总量普遍下降;三是脱贫户收入结构中普遍存在转移性收入占比过大。

二、监测方式

以镇为单位组织实施,通过农户自主申报、镇村干部摸排等方式全时全域进行监测,及时掌握分析新闻媒体、网络舆情、信访投诉等社会监督信息,拓展风险预警信息获取渠道,实现监测对象的快速发现和响应。

(一)农户自主申报。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可实时向村(居)委会提出申报,也可通过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以及APP端口、“12317”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等,直接申报。

(二)基层干部摸排。乡村干部、驻村干部、村网格员、村民小组长等基层力量,分类别对一般农户、脱贫户、监测对象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宣传政策,常态化开展入户走访排查。在农户全覆盖基础上,重点关注有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体的家庭。

三、监测对象认定程序

对新识别的监测对象,按照“承诺授权、入户核査、村级评议、乡镇审核、县级确定、录入系统”的程序纳入监测帮扶范围。

(一)承诺授权。通过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摸排、部门筛查预警等监测方式获得预警信息后,村“两委”指导农户填写《承诺授权书》(见附件1),获得依法查询家庭资产等信息的授权。

(二)入户核查。村“两委”组织村干部和驻村干部开展入户核査,填写《防止返贫检测对象信息采集表》(见附件2),如实采集家庭基本情况、收入支出、“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巩固状况等信息。

(三)村级评议。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逐户研判致贫返贫风险,形成初选监测对象和帮扶措施意见,经村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无异议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四)乡镇审核。乡镇对各村上报的初选监测对象进行逐户复核,形成初审监测对象名单,并上报市乡村振兴部门审定。

(五)县级确定。由市乡村振兴部门牵头,组织对初审监测对象信息数据进行逐户比对,确定最终监测对象,分别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所在行政村公告(公告期不少于5天)。公示公告应注意保护监测对象个人隐私,进行相应脱敏处理。

(六)录入系统。由市乡村振兴部门组织乡镇信息员将监测对象相关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并将监测对象名单共享给市相关行业部门开展帮扶。

对因疫、因灾、因突发事件采取边走程序边进行帮扶的监测对象,事后要及时补充完善认定程序和资料档案。

监测对象认定后,由乡村干部、驻村干部等作为监测联系人,做好跟踪回访,掌握监测对象家庭情况变化。及时更新监测对象收入支出、“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变化、帮扶措施、家庭成员变更等信息。做到谁采集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录入谁负责、谁修改谁负责。

四、监测对象风险消除

(一)风险消除标准。对收入持续稳定、“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监测对象,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标注“风险消除”,不再按“监测对象”进行监测帮扶。对风险消除稳定性较弱,特别是收入不稳定、刚性支出不可控,取消帮扶措施可能出现风险反弹的监测对象,相关行业部门在促进稳定增收等方面继续给予帮扶,确认风险稳定消除后再履行相应程序进行“风险消除”标注。对无劳动能力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在落实社会保障措施后,暂不标注“风险消除”,持续跟踪监测。

(二)风险消除程序。对拟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由村“两委”提出,经入户核实、村级民主评议后在村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无异议后上报乡镇审核,并提交市乡村振兴部门复核并公告后(公告期不少于五天),由市乡村振兴部门组织乡镇信息员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对风险消除监测对象进行标注。

五、帮扶措施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监测对象。同时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根据每一户监测对象的致贫返贫风险点制定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实施精准帮扶。

(一)用好用足相关政策。过渡期内,各村要坚持预防性措施与事后帮扶相结合,合理利用行业政策、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对所有监测对象开展精准帮扶。

(二)强化针对性帮扶。精准分析返贫致贫原因,根据监测对象发展需求和能力,分层分类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

1.因病风险。落实健康帮扶政策;争取各项救助和社会爱心帮扶;纳入综合保障;根据家庭劳动能力和发展需求给予产业、就业等帮扶。

2.因学风险。落实教育帮扶政策;争取社会爱心帮扶;纳入综合保障;根据家庭劳动能力和发展需求给予产业、就业等帮扶。

3.因残风险。落实残疾人补贴;纳入综合保障政策;争取社会爱心帮扶;根据家庭情况给予健康、产业、就业等帮扶。

4.因灾、因意外事故风险。及时申报“防贫保”及其他政策性保险,进行理赔;纳入综合保障;根据灾情或意外事故导致家庭困难的情形,针对性的开展帮扶。

5.因产业失败风险。加强生产经营、劳动技能培训,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积极引导申请小额信贷;落实产业奖补政策;及时申报“防贫保”;积极对接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消费助农等。

6.务工就业不稳风险。开展技能培训,实现转移就业;开展创业培训、项目推荐、资金扶持、落实优惠政策,支持自主创业;通过举办现场招聘会、职业介绍等形式,开辟就业渠道;提供公益性岗位等。

7.缺劳动力风险。做好兜底保障,确保基本生活不出问题,同时争取社会爱心帮扶。

(三)鼓励社会カ量参与。坚持实施“百企兴百村”行动,引导开展村企结对帮扶工作。动员公益组织、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对监测对象持续开展帮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把防止返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强化政治担当和责任担当,高度重视并积极主动地抓好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镇党委政府对本镇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负主体责任,各村支部书记要亲自过问,充实保障工作力量,切实做好监测帮扶工作。

(二)强化工作落实。各村要坚守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分类别、全覆盖做好一般农户、脱贫户、监测对象的政策宣传工作,确保每一户农户都知晓政策;严格按照“六步程序”和标准,认定监测对象,每个步骤都要留存佐证,防止工作过程随意,资料缺损丢失;扎实开展针对帮扶,帮扶措施要切实做到对症下药,增强风险消除有效性,避免头痛医脚、盲目帮扶;建立动态更新的帮扶档案,及时归整必要的帮扶资料。

(三)严明工作纪律。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纪律,不得弄虚作假、优亲厚友,防止图形式、走过场。严格落实追查追责制度,对工作中消极应付、不担当、不尽责、不落实,发生漏报、瞒报、迟报以及不履行帮扶责任,造成区域内规模性返贫的,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帮扶工作方案 篇6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进一步推动我院干部下乡住村活动的深入开展,有效促进贫困村农民增收,根据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干部下乡住村包村和机关定点扶贫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帮扶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形成促进科学发展,建设和谐的浓厚氛围为主旋律,围绕我县经济建设大局,围绕完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以扶持基层卫生工作,改善农村医疗卫生状况为目标,利用县城卫生资源优势,组织开展卫生扶贫和对口支援等工作,解决农村基层医疗卫生实际困难,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就医需求。

二、范围对象

包村范围:院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包村对象:崞阳镇平定街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干部下乡住村工作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原平市第二人民医院下乡住村包村工作队:

队 长:党志仁

副队长:郭三楼

队 员:亢高明聂郑红陆向阳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办公室,主任由郭三楼 兼任。

四、基本要求

1、住村干部住村时间不少于10天;要坚持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

2、要在每年走访不同类型的服务对象10家以上。要坚持深入基层特别是发展问题较多的企业、个体户,帮扶村的老党员、军烈属、贫困户家中,与群众零距离接触、面对面交流。

3、下乡住村时要采取召开座谈会、走访了解、实地察看、个别访谈等多种形式,虚心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了解和掌握实际情况,共商致富大计。

4、严格执行下乡住村工作月报制度,每月以简报和月报表的形式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道县扶贫局,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要问题,要及时汇报,并妥善解决。

5、要在全局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利用帮扶村建立工作联系点,与农村困难户结成帮扶对子,真心实意与他们交朋友,热忱帮助他们解决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 6、转变工作作风。要突出重点,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我院要深入农村一线,本着当地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

实际困难和问题,认真开展送医、送药、防疫、健康知识宣传等卫生支农工作,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自我保健意识。

五、方法步骤

1、制定工作方案。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下乡住村活动方案,成立工作组,明确下乡任务、职责。

2、首先对结对帮扶村进行初步摸底调查,掌握帮扶村的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切实做到带着问题下去、带着思路上来,提高下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防止随意性。

3、把握下乡调研程序。要坚持做到“一看二听三问四理五析”。一看:上门入户,深入厂房车间、田间地头实地察看,掌握实际情况;二听:积极召开座谈会、民情沟通会、民主恳谈会,倾听民声、掌握民情、了解民意;三问:选择不同层面不同对象进行调查、征求意见,掌握重点情况;四理:梳理汇总意见建议;五析:组织召开民情分析会,专题分析研究收集到的社情民意。

4、推进工作成果转化。对在下乡过程中发现的通过自身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坚持即知即改,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下乡住村带来的实际成效,同时积极解决一些群众关注的实际问题,帮助所住村办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好事。

5、记好“民情日记”,做好下乡住村总结。要做好下乡记录、“民情日记”。下乡住村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发现的`问题和民情民意,形成调研报告材料。

六、考核督查

1、加强组织领导。单位负责人为下乡住村第一责任人,要把深入开展此项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则入议事日程,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取得实际成效。

2、强化考核监督。此项活动纳入局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列为领导干部述职和岗位责任制考评内容。严肃工作纪律,由监察室负责对干部下乡住村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3、做好宣传引导。办公室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大力宣传干部下乡住村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宣传下乡住村活动取得的新成效,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Oxx年七月一日

帮扶工作方案 篇7

为确保就业扶贫工作有效开展,加快贫困群众脱贫步伐,现对就业扶贫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升贫困群众就业创业能力、帮扶贫困群众实现稳定就业为首要工作任务,以就业援助、就业培训、产业带动就业、创业带动就业为主要工作措施,以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平台,建立人社、扶贫移民、财政、农粮、城管、交通、公安、农办、水利、林业、教育等部门及乡级政府、驻村扶贫工作队合力推进的就业扶贫机制,通过充分就业促进贫困群众脱贫。

二、目标任务

从20xx年起,每年为每名有转移就业愿望的贫困家庭劳动力(以下简称贫困劳动力)提供至少一次的信息服务、政策咨询、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创业培训等免费就业服务,使其就业创业能力得到提升,促其尽快实现就业创业;向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企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创业人员落实优惠政策,引导全社会形成帮助贫困群众就业的良好氛围;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形成就业扶贫长效机制,贫困家庭的劳务收入显著增加,真正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

三、政策措施

(一)实施就业援助帮扶贫困劳动力就业

1.建立贫困家庭就业台账。以扶贫移民部门对本地贫困人口的精准识别情况为基础,由乡级政府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掌握本地贫困劳动力数量、分布等情况,收集贫困劳动力就业状况、就业意向及培训愿望等信息,建立贫困家庭就业台账,安排专人定期更新、动态管理,制定有针对性的就业帮扶措施。

2.做好就业信息的宣传对接。对本地企业缺工岗位进行统计分类,筛选出适合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工作岗位,由乡级政府组织相关人员进村入户将岗位信息送至贫困户家中,帮助符合岗位条件并有意愿赴企业就业的贫困劳动力与企业取得联系,促其上岗就业。

3.创建乡镇(村)就业扶贫车间。引导本地服装纺织、电子、农产品加工等企业在有条件的乡镇(村)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加工点),由乡级政府组织当地贫困劳动力进车间务工,为贫困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创造条件。创建就业扶贫车间所涉及的场地租金、水电费,由县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5.探索公益性岗位就业扶贫方式。对于无法输送到企业就业的贫困劳动力,重点在乡村开发一批公路养护、农村保洁、治安巡逻、水库安全管理、山林防护、学校安全管理等公益性扶贫岗位,以及开发城镇城管、环卫、园林等政府公益性岗位,就地就近安置就业。公益性岗位按照自愿申请、公开报名的原则招收贫困劳动力就业,可实行全日制工作、半工半农或劳务承包等工作方式。公益性扶贫岗位由各县(市、区)进行统筹规划,并由乡级政府具体管理,涉及资金由交通、农办、公安、水利、林业、教育、城管等岗位开发部门原有渠道解决。对原无资金来源渠道的政府公益性岗位,根据"谁用人、谁出钱"的原则,由用人单位发放岗位工资,政府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按一定数额给予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由各县(市、区)确定,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开展就业培训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

7.鼓励院校和企业开展扶贫性就业培训。引导职业(技工)院校采取顶岗实习或校企合作等方式,对贫困劳动力开展培训并输送到当地企业上岗就业,根据培训专业、培训成本和培训期限等情况按规定给予院校300-1000元/人的培训补贴。鼓励园区企业优先招用贫困劳动力,对园区企业与新招聘的贫困劳动力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在6个月内开展岗前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企业300元/人的培训补贴。

(三)依托产业发展扩大贫困劳动力就业

8.发挥主导产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作用。依托本地优势产业发展,积极发挥基层就业服务平台作用,以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为契机,搭建用工对接平台,有针对性推荐贫困劳动力就业,进一步增强主导产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能力。

9.引导贫困劳动力转向家庭服务业就业。根据家庭服务业就业容量大、带动就业效率高的特点,引导贫困劳动力转向家庭服务业就业,组织其就近参加家庭服务培训,掌握家庭服务业上岗基本技能。加大对家庭服务业的扶持力度,发展和培育一批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家庭服务企业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扶持政策。

(四)鼓励创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

11.鼓励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脱贫。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贫困劳动力,给予免费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等政策扶持,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扶持,贷款额度最高可达10万元,贷款期限两年,并予全额贴息。对在电商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贫困劳动力,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并按规定享受上述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

13.建设农民创业园辐射带动扶贫。在人口聚集度高的乡镇建设农民创业园和创业一条街,对园内吸纳周边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创业实体,比照创业孵化基地政策,给予一定的租金、水电费补贴,降低其经营成本。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就业扶贫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县(市、区)于6月底前完成本地就业扶贫实施方案;人社、扶贫移民、财政、农粮、城管、交通、公安、农办、水利、林业、教育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促进就业扶贫工作有效开展。

(二)强化资金保障。就业扶贫工作对象广、基数大,对资金需求的数量巨大,且持续性强。各县(市、区)要统筹安排,强化就业扶贫资金保障。既要向上争取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又要根据部门职责和目标任务,统筹好分散在各部门的专项资金,把各部门相关政策和资金用实、用足、用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就业扶贫资金筹措到位。

(三)落实部门责任。各部门要按照x市办发电〔20xxx〕号文件抓好就业扶贫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人社部门牵头负责就业扶贫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扶贫移民部门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建立贫困家庭就业台账,组织实施"雨露计划";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筹措、使用和监督;农粮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新型农民职业培训";交通、公安、农办、水利、林业、教育、城管等部门负责开发本部门公益性扶贫岗位和落实岗位补贴资金。

(四)建立考核机制。将就业扶贫工作列为市政府年终考核各县(市、区)民生工程工作的重要依据,并由人社部门牵头实行季度督查、年终考评的工作制度,确保就业扶贫工作落到实处。

帮扶工作方案 篇8

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和《广西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我市于6月16日开展大排查工作,通过信息采集、数据比对、入户核实、行政村(社区)评议、乡(镇)审核公示、市级审定,共排查出1012户监测对象。截至目前,我市在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共有监测对象20xx户,其中未解除风险的有1586户。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切实消除脱贫人口返贫风险和边缘人口致贫风险,根据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巩固脱贫成果精准防贫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扶领发〔20xx〕2号)、《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转发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扶领发〔20xx〕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快建立防止返贫监测预警和帮扶机制,实现“事前预防、事中救助、事后巩固”,防止脱贫人口返贫、边缘人口致贫。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行常态化监测帮扶工作,对全市所有农村人口进行预警监测,持续压实责任,继续精准施策,补齐短板、消除风险,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实现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的即时性、精准性、有效性,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三、明确帮扶责任人

为确保全市监测对象实现结对帮扶全覆盖,平果市以乡镇干部、驻村工作队员为主要责任人,脱贫户原帮扶责任人或村两委干部干部为第二责任人,对全市所有监测对象进行结对帮扶,原则上干部帮扶监测对象不超过5户。其中:

(一)脱贫不稳定户:由原帮扶责任人协助乡镇干部做好帮扶工作,即:主要责任人为乡镇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员,第二责任人为原帮扶责任人。

(二)边缘易致贫户:原则上由乡镇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员进行结对帮扶。

(三)突发严重困难户:一是属于脱贫户按脱贫不稳定户帮扶方式进行结对。二是属于边缘户的按边缘易致贫户帮扶方式进行结对。

四、夯实工作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防贫返贫主体责任和行业责任,做好总体谋划,抓好具体落实;进一步补齐短板,提高质量。帮扶干部要强化精准防贫意识,深化“四不摘”政策要求,定期走访入户,跟踪回访,有效巩固脱贫成果。

(一)制定帮扶计划:由帮扶责任人与监测对象共同商量,综合考虑监测对象的返贫致贫风险、帮扶需求、发展能力水平等制定帮扶计划。原则上,帮扶责任人每季度至少走访一次帮扶的监测对象,重点跟踪帮扶措施的落实,帮助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根据工作需要采集、完善、更新信息,按季度登记监测对象的收入信息,配合村委会做好监测对象帮扶措施的民主公开工作。

(二)加强跟踪回访:及时了解监测对象家庭“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保障情况,发现问题随时帮助解决,帮扶联系人解决不了的,报告村“两委”和乡镇党委政府解决。监测预警对象稳定达到“一过线(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达到6000元以上)、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原返贫致贫风险已经消除的,可上报村两委开展解除风险程序认定消除风险解除预警。市级要组织乡村振兴等部门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监测对象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对未按要求落实的要及时提醒反馈相关责任部门或帮扶责任人。乡镇、村也要结合日常工作,加强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掌握帮扶措施的成效,确保措施“管用能用”,真正发挥效果。

五、推动政策举措落地

(一)落实帮扶措施。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可使用行业政策、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从增加收入和减少支出“两线发力”,在尊重群众意愿基础上,对所有监测对象开展精准帮扶。对风险单一的,实施单项措施,防止陷入福利陷阱;对风险复杂多样的,因户施策落实综合性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促进稳定增收;对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好兜底保障,加强人文关怀;对内生动力不足的,持续扶志扶智,激发内生动力,增强发展能力;对因突发事故导致刚性支出骤增陷入紧急性困难的,或经过政策范围内救助,仍然支出较高、负担较重的,鼓励各地充分运用社会帮扶资金,加大救助力度。

(二)加强政策支持和社会帮扶。可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对外出务工监测对象适当安排一次性交通补助,安排产业发展、小额信贷贴息、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公益岗位补助等,促进监测对象发展产业和就业增收。充分用好医疗保障、教育保障、养老保障、住房保障等方面行业政策,监测对象住院继续享受“先诊疗后付费”,继续向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家庭安排“雨露计划”,支持监测对象“两后生”就读技工院校并按规定享受国家免学费和奖助学金政策。继续发挥定点帮扶、东西部协作优势,对监测对象持续开展帮扶,鼓励各地创新探索多种方式筹措社会资金,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加强社会帮扶力量。

六、工作要求

(一)做好资金保障。精细谋划,提前预算,做好资金保障,必要时将此项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市年度经费预算,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信息化管理和队伍建设。充分借鉴脱贫攻坚期的经验做法和管理模式,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信息系统,加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信息化管理。监测户帮扶联系人每季度至少入户走访1次,与监测户共同商量,结合监测户家庭实际情况共同制定帮扶计划,同时填写《平果市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对象跟踪帮扶情况表》,确保与监测户实际情况一致后,再由乡镇组织乡村防贫监测员将表中的有关内容录入全国防贫系统及区扶防贫系统。

(三)严格考核评估。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内容,是中央组织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的重要指标。我市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及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的范围。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对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的督促指导,加强工作调度,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开展暗访,压实工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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