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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工作方案合集

2022-12-18
督导工作方案

督导工作方案。

有目标的人生叫航向。为了尽快的完成工作任务,我们应当静下心来拟写一份工作方案了。方案其实就是在活动或者工作开展之前进行的策划。你收集和整理了多少方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督导工作方案合集,不妨参考一下。希望你喜欢!

督导工作方案 篇1

一、督查内容

(一)20xx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涉及的10个方面36大项重点工作(详见附件1)。

(二)督查重点:1.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任务和其他量化指标任务及梳理的一批重点跟踪任务共129项;2.市十件民生实事共15项(详见附件3)。总计144项。

实施过程中,市府办公室将根据具体工作需要调整完善督查重点,并及时下达督查清单。

二、督查方式

(一)建立台账与实地督查相结合。根据工作安排,市府办公室对督查内容建立台帐。各项重点工作均明确责任单位(详见附件1);各项督查重点任务(含市十件民生实事)逐项明确目标任务和市分管领导、协调副秘书长、牵头承办单位及主要负责人,个别事项列明建设主体责任单位(详见附件2、3)。各责任单位也要认真建立台帐,推动工作落实。

根据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和台帐掌握情况,市府办公室适时组织督查组开展实地督查核查,重点是问题较多、推进难度较大、进展明显滞后事项。

(二)“亮灯”管理与约谈整改相结合。市府办公室按照确定的督查重点任务的节点目标跟进督办,对督查重点任务实行“季通报、季亮灯”,对市十件民生实事实行“月专报、季通报、季亮灯”管理(对按时限要求完成事项亮“绿灯”,未按时限要求完成事项亮“黄灯”,连续2次亮“黄灯”事项亮“红灯”)。对工作任务进展严重滞后或被亮“黄灯”的责任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由市府办公室下达督查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限期完成任务,并抄送市分管领导。对限期整改不到位或被亮“红灯”的,由市政府负责同志约谈该单位负责人;必要时由市府办公室提请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约谈该单位主要负责人,约谈记录报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并由市府办公室存档。

(三)情况通报与绩效考核相结合。市府办公室定期以《河源政务督查》形式通报督查重点任务的进展情况,表扬先进典型,批评不落实案例,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同时,根据市委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要求,市《政府工作报告》督查重点任务的落实情况与市委、市政府年度绩效考核挂钩。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是经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目标任务,是市政府对全市人民的庄重承诺,是建设全省绿色发展示范区、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生态排头兵、幸福和谐美丽河源的重要抓手,必须不折不扣完成。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对承办的20xx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要抓紧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时间安排、内部责任、县(区)任务等。

(二)敢于担当,同心协力推动落实。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抓落实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本部门承担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负总责,要亲自研究部署,带头抓落实。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牵头推动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注重掌握实情,及时发现、分析问题。要敢于担当,特别是对涉及征拆、邻避效应等问题的工作要敢于碰硬,依法依规坚决处理,全力推动问题解决,对确实难以解决的“卡壳”问题,要及时报市政府。各牵头责任单位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会同配合单位开展履职督查、对口督查、主动自查和落实情况评估。配合单位要与牵头责任单位密切合作、协同推进,形成抓落实合力。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履行抓落实主体责任,主动对接本地区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

(三)扎实推进,依时报送相关材料。

1.附件2、3中各项督查重点任务的牵头责任单位,要认真填写《20xx年市政府督查重点任务季度节点目标安排表》(见附件4),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市政府分管领导签名确认,于20xx年2月17日前报市政府督查室。

2.督查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于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以表格形式(见附件5)报市政府督查室;市十件民生实事落实情况,于每月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以表格形式(见附件5)报市政府督查室。

3.确定了建设主体责任单位的督查重点任务(含市十件民生实事),该建设主体责任单位要认真填写《20xx年市政府督查重点任务(含市十件民生实事)季度节点目标安排表》于20xx年2月11日前报牵头责任单位。同时,对附件2所列督查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于每季度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以表格形式(见附件5)报牵头责任单位;对附件3所列市十件民生实事落实情况,于每月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以表格形式(见附件5)报牵头责任单位。

(四)其他事项。如任务推进后期要调整节点目标,需报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要取消年度督查考核,需报请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

督导工作方案 篇2

一、抓好中心工作督查,推动领导决策落实

一是抓好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的分解、检查。重点围绕集团公司各部门制订的目标任务及上报的重大督查事项建立台账,配合各部门进行目标任务的分解、量化,印发督查通知,明确承办部门、责任人,及时通报情况,反馈各方面的工作动态。二是抓好重要文件、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市委、市国资委重要文件和“四会”决策事项做到反应迅速、协调有力。主动与责任部门对接,跟踪督办,及时反馈工作完成情况。并深入一线、直面问题,逐一排查办理结果,确保领导决策贯彻落实到位。三是抓好专项督查。针对领导交办重点事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把着力点放在落实的关键环节和任务完成的质量、时限上,面对面督查,逐环节落实。

二、创新督查方式,增强督查实效

一是创新学习方法,主动到政府部门取经请教,学习后运用到集团工作中;二是进一步规范督查台账,完善督查办结及变动程序,提高督办的严肃性;三是灵活运用督查手段,重视现场督查,变公文往来、电话督促为深入各部门、子公司实地访查,掌握第一手材料;四是突出工作难点,及时反馈,工作中存在进展缓慢情况时,要在形成原因及困难反馈方面加强督办。在工作重点、工作难点上下功夫,真正让督查督办发挥实效。

三、加强督查工作领导。(建议)

一是加强督查队伍建设,定期召开督查人员、督查联络员工作会议,开展督查业务学习和培训。二是指导各单位开展督查工作,经常深入基层检查、指导,推动各单位督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努力提升集团公司督查工作整体水平。

督导工作方案 篇3

2021年开展“五项管理”督导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责任督学进行“五项管理”督导的通知》和xx市2021年教育工作要点要求,现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方案。

一、督导内容

(一)手机管理

1.加强学生手机带入校园管理情况。

2.建立学生手机校园内统一保管制度情况。

3.对用手机布置或完成作业的管控情况。

4.开展学生手机管理教育引导工作情况。

(二)睡眠管理

1.落实中小学上午上课时间规定情况。

2.建立学生按时就寝管理制度情况。

3.对校外培训机构时间与作业管控情况。

4.对辖区注册登记或备案的线上培训网课平台、网络游戏规范管控情况。

5.加强学生睡眠监测情况。

(三)读物管理

1.对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指导管理监督情况。

2.对校园推荐图书质量管理情况。

3.对在校园内销售课外读物行为管控情况。

4.对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行为管控情况。

(四)作业管理

1.严控书面作业量情况。

2.教师指导学生作业情况。

3.学生作业批改情况。

(五)体质健康管理

1.国家规定的体育与健康课程落实情况。

2.大课间体育活动及每天锻炼1小时制度落实情况。

3.学生近视眼防控情况。

4.体质健康测试制度落实情况。

二、工作措施

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健康等“五项管理”是减轻学生负担,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教育局以“六个一”为抓手扎实推进此项督导工作。

1.组织一场学习。教育局组织全体责任督学、助理督学系统学习文件精神和“五项管理”实地督查要点。各中小学校组织全体行政和教师认真学习通知要求,充分领会“五项管理”的精神实质。

2.开展一轮自查。各中小学根据《xx市中小学校“五项管理”情况自查表》(附件1)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制定本校“五项管理”工作方案,并于5月28日前报局督导科。邮箱:xxxx。

3.进行一次问卷。在各校自查自纠基础上,教育局于5月28日19点至5月30日19点对全市中小学生家长开展一次针对学校“五项管理”实施情况的网络问卷调查,全面了解该项工作推进情况。

4.实施一日蹲点。5月31日起,全体责任督学、助理督学将围绕“五项管理”采用校园巡查、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形式,每月到校督导一次,督导时间一般不少于1个工作日,形成问题清单报局督导科。充分利用责任督学履职记实平台,及时掌握相关情况,并做好跟踪指导。

5.推行一项举措。教育局将在全市中小学校中遴选“五项管理”先进经验、创新举措进行推广,对落实工作不力、不作为、乱作为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约谈,对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6.开展一轮督查。教育局将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责任督学等,采用“四不两直”方式每学期对全市中小学校开展一轮专项督查,并按照“问题必整改、整改必到位”的要求,通过跟踪督查、结果公示等方式,督促中小学校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一)学习自查阶段(2021年5月28日前)各中小学校要全面组织学习,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制订学校“五项管理”工作方案,按要求组织实施。对自查自纠中弄虚作假、整改不力的学校,教育局将把问题汇总后进行通报并严肃查处。

(二)督查整改阶段(2021年12月底前)责任督学、助理督学从5月底开始到12月底前每月到责任区学校开展督查、记录。教育局根据各校自查自纠情况,每学期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学校提出处理意见并形成整改报告;对落实工作不力的学校予以严肃查处并在全市通报。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1年12月30日前)全面评估督导成效,组织各校针对“五项管理”工作开展自评。组织学生家长或社会人士开展第二次网络问卷调查,全面测评人民群众对该项工作的满意度。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各校要认真解读文件,充分认识到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健康等“五项管理”关系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是深入推进立德树人的重大举措。

(二)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教育局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各校均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强化对“五项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细化任务,硬化措施,周密部署安排。

(三)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各校要立足当前,兼顾长远,做到精准施策,真正做到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反向制约与正面引导相结合,通过“五项管理”,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督导工作方案 篇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重要精神,进一步完善新时代师德建设长效机制,重点解决好一些地方和学校对师德建设工作重视不够、主体责任不明、长效机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专项督查的通知》(教师函〔20xx〕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全省中小学和高校贯彻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一、督查目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对照落实《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赣教师字〔20xx〕49号)、《江西省教育厅转发的通知》(赣教师字〔20xx〕26号)、《中共江西省教育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的通知》(赣教纪字〔20xx〕17号)和《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赣教高字〔20xx〕60号),全面检查各地中小学校和各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情况,深入排查师德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工作主体责任,深化师德师风综合治理,推动师德建设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树立新时代教育良好形象。

二、督查对象

全省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校(含独立学院)及学校在职教师(含民办学校教师)。

三、督查内容

(一)中小学校师德“十条红线”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包含:

1.《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赣教师字〔20xx〕49号)落实情况;

2.《江西省教育厅转发的通知》(赣教师字〔20xx〕26号)落实情况及有偿补课问题治理及查处情况;

3.《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试行)》(赣教发〔20xx〕9号)落实情况及对违规问题查处情况;

4.《中共江西省教育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的通知》(赣教纪字〔20xx〕17号)落实情况及对违规问题查处情况;

5.《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的落实情况及对违规问题查处情况;

6.教师体罚学生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问题整治及查处情况;

7.教师侵害学生家长权益问题整治及查处情况;

8.教师职业倦怠慵懒散问题及治理情况。

(二)普通高校“红七条”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包含:

1.《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赣教高字〔20xx〕60号)落实情况;

2.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和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3.研究生导师滥用权力异化师生关系问题整治及查处情况。

(三)地方教育部门贯彻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情况。重点包含:

1.本地师德长效制度建设和督促落实情况;

2.本地师德工作机构建设和工作职责落实情况;

3.本地师德问题受理与查处机制建立情况及师德问题查处情况;

4.本地师德问题监督制度体系建立和加大查处力度情况;

5.对学校师德建设工作督导评估、考核考评、通报奖惩情况。

四、督查时间

20xx年5月15日—20xx年8月30日

五、督查方式和步骤

采取各地各校自查自纠和随机实地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以下三个步骤进行。

(一)全面自查自纠(5月15日—28日)

1.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接本通知后,要立即制定工作方案,全面部署本级部门、县(区)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对照督查内容开展全面自查。自查过程中,各地要强化指导,组织市、县两级教育部门领导干部带队深入中小学校及时督促进展,跟进诊断自查效果,指导学校建立问题清单、研究整改措施、逐项销号落实、及时整改到位。

2.各高校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全面自查,并组织做好所属中小学对照自查工作。要认真抓好本校自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作出专门部署、组织开展自查,全面深入自查师德建设工作情况,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管用长效的整改措施,并立行立改。

(二)随机实地督查(5月29日—6月1日)

省教育厅师资处将联合厅社政处、基教处、职成处、高教处、督导办、驻厅纪检组、治理办等部门组成督查组,结合各地各校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开展随机督查。督查中,对师德建设工作严重滞后、师德师风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学校开具整改通知单并进行通报批评,对举措实、成效好的地市和学校典型经验进行宣传表扬。

(三)全面整改提升(6月2日—8月30日)

各地各校对照自查和督查组在实地督查过程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台账,提出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限,逐项销号落实,及时整改到位。省教育厅对照各地各校落实整改情况进行评估,对整改后仍师德师风严重不正,出现重大违法违纪案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市、县(区)教育部门及高校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纳入相应考核评比结果。省教育厅将结合实地督查和群众信访情况,对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学校和教师进行重点督办和查处,影响恶劣的要公开曝光。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全省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作为第一责任人,立即动员部署,带头抓整改、抓落实,主动推进学校和教师师德师风建设。

(二)突出重点,深入排查。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督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指向,发现和解决好本地本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消除师德建设隐患和风险,完善落实制度机制。对已查实处理的违反师德案例进行梳理分析,及时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发挥震慑和警示作用,确保专项督查取得实效。

(三)注重引领,发现典型。各地各校要以本次督查为契机,着力发现一批在师德方面特别是关爱学生方面有杰出表现的身边典型,并在本地本校广泛宣传,亮出师德建设好声音。请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普通高校、省属中等专业学校分别遴选1个优秀师德典型,撰写师德典型案例,在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同自查自纠报告一并报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择优向教育部报送。

(四)落实责任,健全机制。各设区市教育部门、大中小学校是师德师风建设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将督查治理工作与教育改革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要不断完善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将师德师风建设各项举措落到细处、落到实处。

各地各校接本通知后要立即动员,周密部署,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有节奏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于5月28日前完成自查自纠书面报告和优秀师德案例的报送。各地各校在形成自查自纠报告时要对照每一条督查内容进行总结归纳,具体包含师德建设基本情况、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落实情况、师德建设重要举措及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方面,内容要有深度,字数控制在3500字左右。优秀师德案例要突出典型、言语精炼,字数不超过1000字。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省属中等专业学校自查自纠书面报告和优秀师德案例报送省教育厅师资处。各本科高校自查自纠书面报告和优秀师德案例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

督导工作方案 篇5

一、督查目的

加强各地对出生医学证明相关工作全方位全过程监管,督促证件管理和签发机构严格按照要求管理和签发证件,进一步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

二、主要内容

(一)了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xx〕96号,以下简称《意见》)相关内容的部署及落实情况。

(二)了解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管理机构及签发机构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使用情况,严查证件的层层流转,避免证件截留。了解各个风险防控关键环节可取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

(三)了解各项工作要求落实情况,主要包括:

1.空白证依号码顺序发放,落实两锁三铁的存储要求;

2.空白证和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印章要证章分开,专人管理;

3.依规规范开展首次签发、换发和补发,不得设立签发前置条件,档案管理思路清晰,有安全的档案存储条件,严防遗失;

4.严格废证管理,三联分别标识作废,做好登记、上报、销毁等工作;

5.证件管理工作的业务培训、法制教育和督查工作,以及监管长效机制。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1-2月)。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由妇幼处牵头,联合监督等相关处室,明确工作任务,建立工作机制,进行全面部署。

(二)自查整改阶段(3-4月)。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内机构进行全面自查。各机构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照全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督导检查表(见附件1和附件2)组织开展机构内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三)监督检查阶段(5-7月)。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重点市、县的监督检查,抽取不少于4个市、8个县进行督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及时整改。

(四)国家抽查阶段(8-10月)。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对重点省(区、市)开展现场督查,具体督查时间和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出生医学证明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明确责任,认真部署。按照专项监督检查内容及时间安排,认真开展自查。20xx年7月底前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全省自查报告报我委妇幼司(同时报送电子版)。

督导工作方案 篇6

按照县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协调小组安排,结合全县学习教育工作实际,制定如下督导工作方案。

一、督促抓好组织整建,强化整体功能

1. 督促做好准备工作。(1)了解督促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动员部署情况。(2)了解督促成立工作机构、保障工作力量情况。(3)了解督促制定督导方案、层层加强督促指导情况。(4)了解督促营造舆论氛围,重点掌握标语、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宣传载体宣传情况。

2. 督促健全组织体系。(1)了解督促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2)了解督促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实现党的组织全覆盖。

3. 督促排查党员组织关系。(1)了解督促党员信息核查和联系查找工作。(2)了解督促党员规范管理处置工作。

4. 督促规范组织生活。了解督促《党支部工作指导手册》、《党支部组织生活规则》落实情况,促进支部工作和组织生活常态化、规范化、程序化。

5. 督促加强骨干培训。了解督促抓好基层党组织书记、组织委员、专(兼)职党务骨干等培训。

6. 督促抓好“支部主题党日”落实情况。(1)了解督促党支部制定“党员固定活动日”计划安排。(2)了解督促各乡镇(区)、各部门每月开展“党员固定活动日”情况。(3)采取随机抽查、现场参与等方式,了解督促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员固定活动日”情况。

7. 督促分层次分领域开展学习教育。(1)了解督促区分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分别明确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和实践要求。(2)了解督促各级党组织书记在学习教育中争做焦裕禄式书记,发挥特殊“关键少数”的作用。(3)了解督促区分农村、社区、企业、学校、机关以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有针对性地提要求、定措施。(4)了解督促不同领域、不同类型党组织结合实际,明确学习教育重点内容、组织方式等,做到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5)了解督促加强对农民工党员、高校毕业生回乡党员、流动党员、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学习教育的指导。

8. 督促抓好责任落实。(1)了解督促各级党组织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书记落实主体责任,以求真务实作风开展学习教育。(2)了解督促各级党组织真正沉下去加强督促指导,基层党委对所辖党支部进行全覆盖、全过程现场指导,推动学习教育抓在日常、严在经常。(3)了解督促各级党组织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履行学习教育责任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4)了解督促党校、行政学院把学习教育融入干部教育培训。(5)了解督促针对不同类型党员实际情况和学习需要,提供适合的学习材料,提供时间、场地、经费等必要保障。(6)了解督促各地把学习教育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促进,避免“两张皮”。(7)及时收集各单位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学习教育工作相关会议精神情况,报送情况报告。

二、督促抓好思想整顿,强化理想信念

9. 督促抓好专题学习讨论。(1)了解督促党支部因地制宜围绕4个专题制定年度学习计划。(2)了解督促普通党员和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按照要求开展个人自学、参加集中学习讨论。(3)了解督促党支部、党小组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围绕专题开展讨论。

10. 督促注重实效讲党课。(1)了解督促党支部结合专题学习讨论,对党课内容、时间和工作方式作出安排。(2)了解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到所在党支部和基层一线党支部讲党课。(3)了解督促党校教师、讲师团成员、先进模范到基层一线党支部讲党课。(4)了解推动基层党组织书记和普通党员联系实际讲党课。(5)了解督促“七一”前后党支部集中讲党课。

11. 督促学习宣传先进典型。(1)了解督促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党组织“五星书记”情况。(2)乡镇(区)党(工)委评选村(社区)“我身边的好书记”。(3)了解督促党支部评选“我身边好党员”。(4)了解督促学习沈因洛、魏登殿、罗官章及市、县各类先进典型情况。

三、督促抓好作风整肃,强化纪律规矩(968OK.CoM OK语录网)

12. 督促开好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1)了解督促各乡镇(区)、县直部门对基层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作出安排。(2)了解督促党支部班子及其成员广泛征求意见、进行党性分析、深入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组织党员对支部班子进行评议。(3)了解支部班子整改项目清单公示和整改落实情况。(4)了解党小组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情况。

13. 督促抓好民主评议党员。(1)了解督促党支部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2)了解督促党支部班子成员与党员谈心谈话。(3)了解督促党支部确定党员评议等次,给予表扬或组织处理。

四、督促抓好问题整改,强化知行合一

14. 督促引导党员立足岗位作贡献。(1)了解督促各乡镇(区)、县直部门围绕“履职尽责当先锋、服务发展立新功”为主题,针对不同群体党员实际,提出党员发挥作用的具体要求。(2)了解督促各乡镇(区)、县直部门结合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实际,组织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15. 督促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作表率。(1)了解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开展个人自学,带头在支部讲党课,带头参加学习讨论,带头谈体会、作报告,带头参加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发挥表率作用。(2)了解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参加联系点的学习教育工作。(3)了解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指导好所分管领域的学习教育。(4)了解督促乡科级单位及其中心组专题学习讨论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并把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纳入学习内容。(5)了解督促乡科级单位领导班子以“两学一做”为主题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

16. 督促解决突出问题。(1)了解督促全体党员对照“四讲四有”标准,重点解决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党的意识淡化、宗旨观念淡薄、精神不振、道德行为不端以及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等问题。(2)了解督促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和好干部标准,做到带头坚定理想信念、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带头攻坚克难敢于担当、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等。(3)了解督促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整改落实等。

五、督导方式

督导工作采取巡回督查、随机抽查、现场调研、直接参与等方式进行,深入基层,沉到一线,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访谈,掌握第一手情况,注意总结推广各地好经验好做法,发现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1. 面上督导与重点督导相结合。在全面了解、督促推进学习教育面上工作的同时,突出重点对象、重点领域、重要节点,点面结合,加强督促指导。

2. 日常督导与集中督导相结合。把握日常教育特点,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定期沟通情况、交换意见,督促抓好经常性工作落实。根据学习教育的进展情况,有计划、有节奏的开展集中督导,原则上每季度 1 次。

3. 专项督导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将学习教育督导工作与县乡换届、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轮训、扩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两个覆盖”、加强流动党员管理、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整改落实、加强基层基础保障等工作督查调研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推进。

4. 严格标准要求与加强分类指导相结合。采取明查暗访、随机调研、蹲点调研、直接参与等方式,深入了解实际情况,督促各地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各项要求,防止搞形式、走过场。根据不同领域、不同层次、不同群体特点,特别是关于普通党员和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的不同要求,聚焦“四整四强化”和重点解决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督促指导,充分发挥基层主动性创造性,因地制宜、因岗制宜推进工作,不搞“一刀切”。

各督导组按照督导工作总体方案的要求,结合本组督导单位的实际,制定具体督导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时间安排、责任分工等。要及时了解所督导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建立督导工作台账,开展集中督导后,形成情况汇报上报协调小组办公室。要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精神,找准工作定位,认真履行职责,讲究工作方法,加强沟通联系。严格请示报告制度、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严和实的作风开展督导。县委“两学一做”协调小组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督导组工作例会,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精神和县委协调小组工作要求,交流督导工作情况,安排下一步工作,确保“四整四强化”的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落实。

督导工作方案 篇7

2021年开展“五项管理”督导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责任督学进行“五项管理”督导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1〕32号)要求和全国中小学“五项管理”落实推进视频会相关部署安排,为督促指导各地开展好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以下简称“五项管理”)督导工作,确保“五项管理”督导顺利实施,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实施

本次专项督导在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统一领导下,实行省市统筹指导,以县(市、区)为主负责组织当地责任督学具体实施。

二、目标任务

立足当前,集中整治“五项管理”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和乱象,督促中小学校严格落实“五项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着眼长远,推动中小学完善立德树人长效机制,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将“五项管理”督导纳入常态督导,作为2021年各地责任督学首要任务,确保覆盖各地所有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

三、重点内容

遵循全面督导、突出重点的原则,全面检查各地各校对教育部年初以来出台的“五项管理”文件贯彻落实情况,按照《“五项管理”实地督查要点》(见附件1)指引,结合不同教育阶段特点,有重点、有针对性对学校开展督导。

(一)手机管理方面,重点督是否对学生带手机入校园进行管理,是否建立学生手机校园内统一保管制度,是否对用手机布置或完成作业行为进行管控,是否对学生使用手机进行教育引导等情况。

(二)睡眠管理方面,重点督落实中小学上午上课时间规定,建立学生按时就寝制度,管控校外培训时间及培训内容,加强网课平台和网络游戏监管,开展学生睡眠监测等情况。

(三)读物管理方面,重点督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校园推荐图书质量把关,校园内销售课外读物行为管控,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等情况。

(四)作业管理方面,重点督严控书面作业量、教师指导学生作业、批改学生作业等情况。

(五)体质管理方面,重点督开设体育与健康课程、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及每天锻炼1小时制度、学生近视眼防控、落实体质健康测试制度等情况。

四、工作安排

(一)严密组织部署。5月底前,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并深刻领会教育部加强“五项管理”及本次督导相关文件精神,强化责任督学培训,周密制定本地实施计划,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县市区督学责任区“五项管理”督导工作全面启动。

(二)强化实地督导。督促每个督学责任区每位责任督学持续开展挂牌督导。5月份起至今年底,责任督学釆用校园巡查、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做到一个月到校实地督导一次,确保工作面覆盖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各地要组织责任督学认真研究分析“五项管理”在不同学段学生、学校和家庭、课业和培训、学期和假期、线上和线下等表现出的不同特点和规律,合理确定督导的重点对象、重点时间、重点内容,避免扎堆督导。特别在学考、高考、暑假和农忙等特殊时间节点,要加强与学校和访谈对象对接,实施错峰督导,避免对常规教育教学秩序及特定群体形成不必要的干扰。每次入校督导均要将“五项管理”落实情况作为重点内容,对标对表查找问题,深入分析问题产生原因,引导和督促学校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强化问题整改。对存在严重问题和整改不力的,要及时报告教育督导机构,教育督导机构要及时启动通报、批评、约谈、问责机制。

(三)加强检查指导。省教育督导办以“四不两直”的方式,适时组织省督学对进行随访督导,深入14个市县动态了解掌握全省面上“五项管理”督导推进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即时反馈意见,督促指导各地提升工作实效。市县教育督导部门在6月底前和11月上旬,对本地区“五项管理”督导工作进展情况分阶段组织明察暗访,及时汇集进展情况,分析研判问题,加强对县市区针对性指导。县级教育督导机构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做好县域内“五项管理”督导落实情况的全面检查,督促督学责任区和责任督学落实分阶段工作目标,及时向上级教育督导机构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四)接受国家督查。根据本次督导总体安排,6月底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国家督学、特约教育督导员和中央媒体组成督查组,对各省落实“五项管理”情况开展交叉督查,并主要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实施实地督导,各地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加快工作进程,推动工作落实,积极配合国家督查。

五、相关要求

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关系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是深入推进立德树人的重大举措。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领会“五项管理”的精神实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聚焦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统筹兼顾作好工作安排,细化工作流程,精准把握时间节奏,群策群力打好“五项管理”攻坚战、组合拳。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五项管理”督导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各督学责任区和责任督学认真履行督导责任,严守督导纪律,规范督导行为,认真核查群众投诉,耐心细致梳理问题,实事求是反映情况,精准提出指导意见,及时提交督导成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正视本地区存在的突出问题,重视督导结果运用,及时研究整改措施,促成问题得到根本解决。市县教育督导机构要适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督导机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提请政府以适当方式公开“五项管理”督导结果,对落实工作不力、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严肃追责。

督导工作方案 篇8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和江苏省《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精神,认真落实《盐都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学校“四名”工程行动计划》,建立体现素质教育宗旨,符合轻负担高质量要求的综合评价制度,引导广大校长和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教师观、学生观,深入践行“名在减负、名在特长、名在名师、名在文化”的办学理念,切实规范办学行为,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实现全区小学教育高位均衡发展。

二、评价内容

分办学行为、德育工作、师资队伍、学业水平、学生特长、办学特色等六大项,总分为100分。

三、评价标准

1、办学行为(10分)

(1)开齐规定课程,开足规定课时,不随意增减课程课时。课表、课外活动安排表上墙上网,没有弄虚作假现象。(2分)

(2)严格执行全区统一制定的学生作息时间,非经区局批准不得随意调整,确保学生每天在校集中教学时间不超过6小时。(2分)

(3)有切实的课外作业总量监控机制,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中高年级每天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1小时。节假日、双休日没有违规补课的现象,没有举办奥数班。(2分)

(4)规范考试科目和次数,学校组织的考试每学期不超过一次,科目不超过3门。(2分)

(5)认真开展阳光体育活动,确保学生每天不少于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学生体质健康整体水平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近视率、肥胖率明显降低。(2分)

2、德育工作(10分)

(1)把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重视整合德育资源和开发优质德育课程,德育内容丰富。(2分)

(2)将德育渗透到学校工作的各个环节,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德育队伍健全,职责明确。(2分)

(3)德育活动形式多样,校园育人氛围浓郁。(2分)

(4)班主任工作扎实有力,心理健康教育有效开展。学校、社区、家庭沟通良好,形成合力。(2分)

(5)学生熟悉《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行为习惯良好,精神风貌积极向上,无随地吐痰、乱扔乱抛、乱涂乱画、大声喧哗等现象。(2分)

3、师资队伍(20分)

(1)学校有师资队伍建设五年规划,教师有个人专业发展规划,目标任务明确,措施实在达成度高。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比例达100%,40周岁以下的教师全部达专科以上学历。(4分)

(2)扎实开展校本培训和校本教研,坚持周六上午教师集中业务学习制度,认真落实集体备课基本要求。深入开展教师学习教育活动,教师参加全区集中考试合格率达100%。积极组织在职教师新课程培训和转岗培训,大力实施“青蓝结对”和“名教师名校长”工程,创造条件设立首席教师和名师工作室。(4分)

(3)加强师德行风建设,热情关爱每一位学生,尊重学生人格,无体罚、变相体罚或“心罚”学生的现象。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廉洁从教,不搞有偿家教。(2分)

(4)全面开展“有效课堂教学人人达标”活动,每年参加区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优质课竞赛有一定人次获奖,优课率达50%以上并逐年增加。(5分)

(5)大力开展教科研活动,结合自身教育教学实际,围绕“以生为本,减负增效”开展课题研究,每年有一定数量的教育教学论文发表或获奖,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正常结题。(5分)

4、学业水平(30分)

牢固确立“让每一个学生成人,让众多的学生成才;让每一个学生合格,让更多的学生优秀”的办学理念,区直小学、中心小学全科及格率达98%,优秀率达50%以上;村小学全科及格率达95%,优秀率达35%以上。学业水平评估由六年级语数外质量调研(15分)、二~五年级语数外随机抽测(10分)和全区小学生常技科检测(5分)等三个部分组成。

5、学生特长(20分)

所有的学生都会演奏一种乐器,掌握两项以上运动技能,在美术、民间传统文艺特色项目方面有自己的长项。全区小学生素质检测和学生参加区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获奖情况,各占10分。

6、办学特色(10分)

(1)各学校有80%以上学生参与的特色项目,且50%以上的学生能随时展示才艺。(3分)

(2)努力构建健康和谐向上的校园文化环境,全面加强“三风”建设,设计出校旗、校徽,确定好校训、校歌、校树、校花,编印校报、校刊,建好校史陈列室,雕塑、标语牌、画廊、展厅制作与布置精巧和谐。(3分)

(3)学校工作成绩显著,获区级以上表彰奖励。(4分)

四、考评办法

1、分级考评。区局负责对区直小学和中心小学进行考评,中心小学负责对村小学进行考评。按“一校制”管理要求,村小教学质量纳入中心小学考评。

2、分层考评。根据各学校办学规模、师资水平和教学质量等实际情况,对全区23所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分基础性、发展性、示范性等三个层次进行考评,体现分类要求、分层推进的原则,使所有的学校都有比学赶超的动力。学校考评层次的划分与确认,实行自我认标和区局定标相结合,每学年初由学校书面申请,区局确认后发文公布。

3、分块考评。局相关职能科室对小学教育质量评价的六大项,分别确定具体的赋分标准,实行分块考核赋分、综合确定格次。其中办学行为和德育工作由督导室、普教科负责,师资队伍由组织人事科、教研室负责,学业水平由教研室负责,学生特长和办学特色由普教科、体育科负责,最后由普教科汇总报局务会研究决定。

五、考评奖惩

区局根据综合考评结果,每年表彰三分之一左右的区直小学、中心小学,并与校长绩效考核挂钩;对发生师生违法犯罪、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违背省“五严”规定被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批评或产生其它重大负面影响的学校,均实行“一票否决”;对办学水平较差或退步较大的学校列为重点管理单位,认真剖析原因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予以整改,以促进全区小学教育均衡发展。

督导工作方案 篇9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20xx年6月底之前全面取缔“地条钢”产能,根据经国务院同意,部际联席会议23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xx年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的意见》、《20xx年钢铁去产能实施方案》,部际联席会议制定如下督查方案:

一、督查重点

(一)取缔“地条钢”产能的工作部署情况。

重点督查各地区打击“地条钢”非法生产行为的工作组织情况,是否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职责分工不清晰、监督问责不到位等问题。

(二)“地条钢”产能摸底排查工作落实情况。

重点督查各地区是否按要求完成全面摸底排查,是否设立打击“地条钢”举报电话,是否对举报的“地条钢”企业进行现场核查,是否按要求上报排查结果及处理意见,是否存在瞒报漏报情况。

(三)“地条钢”处置工作进展。

重点督查各地区是否已按照“四个彻底”的要求对排查发现的“地条钢”生产企业进行清理,即彻底拆除中(工)频炉主体设备、彻底拆除变压器、彻底切割掉尘罩、彻底拆除操作平台及轨道,是否存在“以停代关”的情况,是否存在假借铸造等名义逃避取缔的行为;没有拆除到位的企业,是否已经采取断水、断电,封存设备等停产措施,是否制定了明确的处置计划;对中频炉设备流向监管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地条钢”生产企业死灰复燃或异地转移情况。

(四)违规新增产能情况。

重点督查各地区是否存在拆除中(工)频炉后违规新上电弧炉或转炉等冶炼装备情况,是否存在将中频炉产能作为置换产能的情况。

二、督查范围

已上报存在地条钢企业的29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三、督查组安排

《通知》指出,督查组参加部门包括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统计局、银监会、能源局、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等18个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四、督查要求

《通知》要求各督查组要听取督查地区情况汇报,对各地摸排出的“地条钢”企业做到全覆盖,实地查看相关企业,在督查结束前向地方反馈情况,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

《通知》要求各地区务必高度重视取缔“地条钢”工作,若此次督查发现存在上报“地条钢”清单之外的“地条钢”企业、在产“地条钢”企业、违规新上电弧炉或转炉冶炼设备、组织实施严重滞后于处置计划进度等问题,部际联席会议将在全国范围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上报国务院。

督导工作方案 篇10

一、目标任务

结合国考反馈问题整改,举一反三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督促指导乡村补短板、强弱项、转作风、抓落实、促提升,全力推动巩固脱贫成果上台阶、乡村振兴开新局。

二、时间安排

20xx年7月上旬至8月上旬。

三、督查范围

10个乡镇全覆盖;每乡镇抽取2-3个脱贫村和1-2个脱贫人口、监测人口较多的非贫困村;每村抽取3-5户,每乡镇实地查看项目不少于1个。

四、督查内容

(一)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面。聚焦中办国办《通报》

指出6个方面问题和点对点反馈我省3个方面8个问题、以及资

金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具体看4项内容:

1.责任落实

在问题整改上,乡镇党委政府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是否到位,整改推进是否有力,整改进度和成效如何;在工作推进上,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是否形成,目标管理、工作推进、政策调整机制是否健全;在学习培训上,就加强干部能力建设乡镇开展培训轮训的进展和效果如何。在驻村帮扶上,驻村帮扶管理是否规范,帮扶工作开展是否有力有效。

2.政策落实

脱贫人口和防贫监测对象应享受政策是否全面落实。“三保障”问题是否动态清零,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是否全面提升。兜底政策是否全面落实,是否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3.工作落实

产业发展情况。收益分配评议公示资料是否齐全,有劳动能力的是否存在“一股了之”,对有贷款意愿且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小额信贷是否做到应贷尽贷。村集体经济收入是否达标,村干部对集体收入构成是否清楚。

脱贫人口务工就业情况。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就业比例如何,公益岗位安排是否合理,脱贫人口务工就业数据质量是否真实准确。乡村人才队伍建设机制是否健全。致富带头人的示范

引领和帮扶带动能力是否提高。引导大学生、退役士兵回乡任职,

外出人员回乡创业效果如何。

资金项目管理情况。衔接资金项目是否按规定公告公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护是否到位,是否有资产资本台账,是否有管护办法、管护台账,收益分配是否按规定落实。

4.成效巩固

“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水平是否有所提升,是否存在规模性返贫的风险;衔接政策执行中是否有搞变通、打折扣现象;是否存在负面舆情,处置效果如何。

(二)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方面。聚焦落实防贫监测“早、宽、简、实”要求,具体看4项内容:

1.“早”,是否做到早发现早纳入早帮扶,农户申报渠道是否通畅,基层排查是否全面,预警信息核查是否及时,村防贫网格员防止返贫政策是否熟悉,监测对象是否及时纳入。

2.“宽”,是否把识别认定标准放宽,是否做到了应纳尽纳,能纳多纳。是否存在人为提高门槛、对子女有房有车的“一刀切’

等,是否存在应纳未纳,“体外循环”现象。

3.“简”,是否简化程序,是否做到15天内完成识别纳入;是否存在民主公开不到位问题。

4.“实”,防贫监测针对性帮扶是否实,是否对有劳动力和无劳动力监测对象采取差别化帮扶政策,帮扶措施是否实用有效。

(三)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方面。聚焦克服疫情影响持续巩固脱贫成果,重点查看贯彻克服疫情的政策举措是否到位。稳岗就业方面,因疫停工、因疫返乡回流、因疫无法外出务工的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对象,是否采取帮扶措施,并已帮助实现就业。产业帮扶方面,因疫情暂停或间断生产的帮扶产业项目是否已恢复正常生产,因疫情出现的产品滞销是否得到解决。

(四)持续稳定增加农民收入方面。聚焦“两个高于”目标,重点看5项内容:

1.抽查20xx收入下降的脱贫户,看是否实施台账管理、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今年收入正增长。

2.抽查收入低于我省监测标准7300元的脱贫户,看是否实施重点帮扶,确保今年收入高于监测标准。

3.抽查收入低于全国脱贫人口平均水平12550元的脱贫户,看实现是否制定增收目标计划,力争尽快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4.抽查收入中“其他转移性收入”占比异常过高的脱贫户,看是否存在“赡养费凑收入”问题,是否采取针对性措施提高产业、就业等方面收入。

5.抽查整户无劳动力且收入较低的脱贫户,看如何采取措施,确保无劳动能力脱贫户持续增收。

五、督查方式

(一)掌握整体情况。简要了解村级总体工作情况,包括年度工作部署、推进举措、工作成效、存在问题等。

(二)随机抽样调查。每村随机至少抽取3户(含脱贫户、监测户、一般户),对国家反馈的点对点问题实行全覆盖督导。

(三)开展座谈访谈。采取小型座谈会或个别访谈的形式,在村与乡镇、村干部、驻村干部、群众代表等进行座谈访谈,了解工作实情、查找薄弱环节、听取意见建议。

(四)实行明查暗访。在全面调查的同时,派出专门人员进行电话暗访,掌握实际情况,暗访发现问题要在问题清单中注明。

六、工作要求

(一)保证督查质量。专项督查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工作层面存在问题,提高督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反馈意见建议。专项督查结束后,逐乡镇列出检查发现问题清单,反馈乡镇进行整改。

(三)严守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加重基层负担,防止蜻蜓点水、走马观花,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提高督查实效。

督导工作方案 篇11

进入暑假以来,群众对学校及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民办培训机构不规范办学的举报越来越多。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教师违规补课之风得到有效解决,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违规补课专项督查。

一、督查范围

全县各中小学校及教师,民办培训机构。

二、督查内容

1.中小学校成建制补课情况;

2.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或参与违规补课办班、家教家养情况;

3.民办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违规办班情况。

三、督查时间

此次督查从20xx年7月14日开始,到20xx年8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4日—7月18日)。全县各中小学校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学校与教师要签订责任状。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19日—7月22日)。全县各中小学校要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组织或参与违规补课办班的教师早发现、早提醒、早警示,对自查自纠阶段仍顶风违规补课办班的,要将问题线索及时报送局纪检监察室处理。

(三)集中督查阶段(7月23日—8月30日)。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和县教育局纪检组、监察室、基教股、民教股组成专项督查组进行明查暗访,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四、督查分组

第一组:

第二组:

五、纪律要求

(一)压实责任。

各县属学校、乡镇(场、办)中心学校对所辖学校的暑期违规补课行为负主体责任,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各督学责任区为辖区内学校暑期违规补课办班专项督查工作的责任主体,督学责任区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对违规补课办班行为管理不到位,对专项督查不力、工作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将依规依纪问责追责。

(二)严格责任追究。

凡暑假期间违规补课办班的学校和教师不管收费与否,一律按照《新化县教育局关于采取断然措施坚决确保教育安全的通知》(新教通〔20xx〕38号)查处到位。民办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违规办学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年检定为不合格。

督导工作方案 篇12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有效推动施工扬尘污染管控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根据市生态环保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洪环委办〔20xx〕15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专项督查,严格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全面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要求,严肃查处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解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中的扬尘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建立和完善施工扬尘防治长效机制,有效遏制施工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成效。

二、督查范围

南昌市辖区范围内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督查内容

各参建单位是否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和“四不开工、四不出门”的要求;各在建工地是否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总造价情况,是否编制扬尘防治实施方案并进行备案;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否建立在建工地清单和扬尘防治执法检查问题台账,是否依据法律法规对违法工程参建单位进行严管重罚;各地对整改工作“回头看”检查的情况,对扬尘污染反复的失信单位信用管理和运用的情况。

四、工作安排

(一)企业自查

各在建工地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主体责任,根据此次重点项目督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全面开展扬尘防治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并建立台账,能立即整改的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明确整改期限,严格确保整改到位。

(二)县区排查

市安监站、市执法办和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在建工地扬尘防治情况的检查巡查,开展辖区内在建工地的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采取重点检查和拉网检查等形式加大执法检查的频次和力度。对检查中发现不达标的施工现场,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改;对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并公开通报。市安监站、市执法办和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须于每月月28日前将当月扬尘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和《南昌市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工作调度表》报至市建设局质量安全科。

(三)市级督查

我局将不定期派出督查组,根据督查内容对各县区扬尘防治情况进行实地督查抽查。督查中发现扬尘污染或扬尘防治不到位的,予以限期整改并追责通报;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并依法约谈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工地扬尘防治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将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当成一项政治任务来抓,站在推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大局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活幸福的高度去推动工作,严格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责任,做到扬尘防治工作常态化,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压实主体责任。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扬尘防治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应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提供现场施工扬尘防治的资金保障。施工单位应具体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建立明确的施工扬尘防治责任制,减少施工作业过程扬尘污染。监理单位应严格监督各项扬尘防治措施的实施,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日常检查及巡查,对未落实防治施工措施的,及时下达监理通知单或暂停令,对情节严重或拒不整改的,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强化监管执法。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对扬尘防治工作不到位的问题,以铁心硬手予以查处。特别是对项目前期场地平整、清表、挖运、打桩等动土作业未落实扬尘防治“六个百分之百”的情况;一律依法责令暂停施工,立即整改,对建设、施工、监理等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从严从重处罚。

(四)强化结果运用。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的监督管理力度,对扬尘管控不力、未严格落实“六个100%”等要求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采取专项督办、行政处罚、媒体曝光、列入不良诚信行为管理等措施进行联合惩戒。通过严管重罚,推动我市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促进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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