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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巡视巡察整改存在问题工作方案集锦

2022-02-11
巡视整改方案存在问题 巡视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巡察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巡视整改方案存在问题。

如果我们希望事情顺利进展,需要重点作好方案。面临随时可能开展的建设工作,我们或多或少都应该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可以让我我们清楚的知道具体实施步骤,对于方案的撰写你是否毫无头绪呢?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专项整治巡视巡察整改存在问题工作方案集锦》,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专项整治巡视巡察整改存在问题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县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精神和镇党委主题教育《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如下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及任务

坚持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xxx在中央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针对在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中央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国家脱贫攻坚巡查、九三学社中央民主监督、省委第x巡视组巡视、市县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中存在的;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重视程度不高,压力传导层层递减,整改成效不明显,长效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精准施策、靶向治疗,拿出实招、硬招破解问题。

二、整治项目及责任分工

(一)着力解决政治站位不够高,对整改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措施:(1)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贯彻;会前半小时学习制度,学习领会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xxx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中省市县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有关领导讲话及《xxx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摘编》、《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培养担当意识,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2)正确认识整改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重要性,形成随时迎检、立即整改的行动自觉,积极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巡视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召开会议、深入研究,安排部署、认领问题,规范程序、落实整改任务。

(二)着力解决反馈问题认领不全、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的问题。

整改措施:(1)及时召开党委会议,对于各级反馈问题照单全收,结合实际查找具体问题,制定工作方案、整改清单、销号台账,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及完成时限,严格按照程序开展整改。(2)根据年度岗位目标任务设置及工作分工,按照;谁的工作谁负责原则,由分管科级领导干部对反馈问题进行自觉认领、查找具体问题、细化整改措施,安排专门业务干部开展整改及佐证资料留存、整理。(3)针对我镇存在具体问题,逐项细化整改措施,每项责任落实到人,根据完成情况进行党委评议、销号。

(三)着力解决整改合力不够、整改与当前工作两张皮的问题。

整改措施:(1)坚决贯彻党委主体责任、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成立整改工作指挥部,统筹安排全镇整改工作,打破部门单打独斗、个人大包大揽、整改混乱无序的局面,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解决整改疑难杂症,坚决杜绝遇到问题相互推诿扯皮现象。(2)将主题教育、整改工作与当前脱贫退出研判、旧宅基地腾退、环境卫生整治、平安创建等各项重点工作相结合,将存在问题纳入整改清单、列上整改日程,通过整改推动各项工作落实,通过实绩检验整改工作成效。

(四)着力解决压力传导不够、上热中温下凉的问题。

整改措施:(1)由包片科级领导及包村干部负责,对照竹林关镇工作方案,结合本村实际,查找具体问题,制定村级整改清单;参照竹林关镇整改程序,进行会议研究、问题认领、安排部署、推进销号、佐证资料收集等一系列操作,规范村级整改。(2)按照整改任务分工及整改时限,倒排工期、夯实责任,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及时间节点上报资料,镇级整改上报所有资料必须由业务干部、主管领导签字背书,村级整改上报所有资料必须由包村干部、包片领导签字背书。

(五)着力解决整改举措落实不够有力、标准不够高的问题。

整改措施:(1)结合上级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综合采取专项检查、跟踪督查、突击检查、明查暗访等形式,开展整改工作;回头望,把常态化监督检查贯穿工作始终,通过政务通报、约谈提醒等形式,激励干部提高工作标准,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2)通过电子屏、微信公众平台对存在问题、整改进度、落实销号进行曝光、排名,加快整治进度,提高工作效率,推进整改及各项工作落实。

三、工作要求

巡视巡察整改中存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在镇党委整改工作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各责任领导牵头指导,具体办公人员抓好工作开展,村支部、镇属各单位对照整改落实。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各责任领导、具体办公人员、村支部、镇属各单位要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xxx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自觉把巡视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推动工作落实的现实需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本次专项整治工作。

二要推动落细落实。各村支部要担负起专项整治主体责任,支部书记要承担第一责任,明确专项整治目标任务,抓好工作落实。要结合各自承担巡视巡察整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照《关于专项整治巡视巡察整改存在问题工作方案》制定本村专项整治巡视巡察整改存在问题清单,明确任务、细化措施、压实责任、确定时限,建立销号台账。

三要强化督促检查。各村x月底制定本村专项整治巡视巡察整改存在问题清单、销号台账并进行上报,x月底上报专项整治情况报告。各责任领导要强化对本次专项整治落实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推动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提升整改工作成效,巩固整改工作成果,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本次专项整治责任落实不到位、推动落实不力的,要严肃问责,形成震慑。四要坚持统筹兼顾。各村支部、镇属各单位要以开展巡视巡察整改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委巡视巡察工作精神,全面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把抓好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和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脱贫摘帽任务、推动各项重点工作相结合,与全面从严治党相融通,一体安排、统筹调度、协调推进、扎实整改,确保巡视巡察整改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专项整治巡视巡察整改存在问题工作方案

20xx年6月10日县委巡察组进驻高铁新区,对我社区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巡察。指出了我社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3个方面8类问题。我社区对巡视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讨论,并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细化分解整改事项,落实整改责任,狠抓整改措施的落实。具体整改方案如下:

一、落实责任

作为南苑社区;第一责任人,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纵深推进工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解决问题到位。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围绕县委决策部署,切实把巡察组巡查出的问题作为南苑社区当前重要而紧迫的工作,严格按照县委巡察组的指导,坚持问题导向,以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举措。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立说立行、马上整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持续抓实抓好,推进整改到位;对于制约因素较多而短期内难以整改到位的,制定措施、落实责任、有序推进,逐步解决。

(二)方法步骤

1.召开南苑社区班子专题会,全面启动整改工作。对照巡察组巡查出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将整改工作进行责任分解,提出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及时建立台账。

2.根据整改方案,扎实有序推进,按时将整改情况汇总,对整改工作及时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作为南苑社区第一责任人,带头落实整,下大力气解决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并督促指导好整改工作。把问题理清楚,原因分析透,确保整改到位。两委成员强化责任担当,做好沟通配合,共同推动整改落到实处。

(二)推进整改落实。按照整改方案的总体部署,认真对照整改工作台账,结合南苑社区实际,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责任到人,推进整改工作务实有序开展,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三)加强督促整改。对整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敷衍整改的,严肃追究责任。

(四)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县委巡察组巡查出的问题,形成长效工作机制,通过抓落实,转变工作作风,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专项整治巡视巡察整改存在问题工作方案

区巡察组对中河村进行了巡察。20xx年8月2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实事求是的指出了我们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了全面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扎实做好整改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区巡察工作部署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决执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中央八项规定直面问题与不足,认真剖析原因,深入查找症结,增强;四个意识,着力解决巡察反馈的突出问题,努力推动巡察成果转化为我村创新发展的不竭动力。

二、组织领导

区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村两委高度重视,态度端正,照单全收,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小铃同志为组长,正科级督查员、副局长徐莉、纪检组长张静林、副局长郭雪雷为副组长,办公室负责人曹建军、接待科科长李建国、督查科科长黄娟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区信访局全体党员干部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人,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三、方法步骤

全局集中整改工作时间为两个月(20xx年7月18日至9月18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1.提高认识、制定方案(7月18日-7月30日)

学习领会巡察反馈意见;制定全局整改工作方案,经局党组会议审定,并报区委第三巡察组审核同意后印发实施,召开局机关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

2.落实整改,建章立制(7月31日-8月30日)

一是修改完善局机关相关制度、规定,协同解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以及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和保证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对照巡察反馈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工作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整改内容、目标、时限要求,确保取得整改实效。

3.查漏补缺、整改总结(9月1日一9月18日)

一是局党组和纪检组对照整改方案进行整改情况进行自查,形成报告,经局党组会议审定后,召开机关会议,听取整改意见,查漏补缺。

二是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工作报告,将整改情况报区委第三巡察组审查,并在区信访局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向社会公布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吸收群众的合理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向党员、群众通报,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四、整改内容及措施: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对党的政治建设站位不高、认识不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认识不深,仅限于学习传达,没有结合信访工作实际制定落实措施;对巡察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将20xx年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记录更改日期作为20xx年支部会议记录提交巡察组查阅。

整改措施:

①局党组负责加强学习,结合我区信访工作实际制定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措施,全力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实现;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服务信访。

②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察工作条例》和十六届区委巡察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性,端正态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对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意见照单全收,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查纠更改会议记录人,进行约谈,问责。

责任领导:徐莉

责任科室:办公室

完成时限:7月底前

2、推动;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建设不力。抓基层信访工作责任不实,对出现连续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的,没有及时提出通报和严肃问责,执行信访工作;一票否决制不严。

整改措施:

①抓基层信访工作责任,制定《汉台区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以两办文件印发,夯实卯死各级各部门信访工作责任。

②对出现连续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汉台区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及时通报和严肃问责,严格执行信访工作;一票否决制。

责任领导:郭雪雷

责任科室:办公室接待科

完成时限:7月底前、长期坚持

3、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无党组议事规则,以党员会议、机关会议代替党组会;20xx年、20xx年无党组专题会议记录,20xx年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用局行政文头代替党组、党支部发文。

整改措施:

①制定局党组议事规则,按期召开党组会议、党员会议、机关会议。

②建立各自会议记录本,规范记录党组专题会议、党员会议、机关会议。

③印制局党组、党支部文头,规范行文,纠正用行政文头代替党组、党支部发文的现象。

责任领导:周小铃

责任科室:办公室

完成时限:7月30日前、长期坚持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领导班子对党建工作认识不到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对党建工作思考谋划少,没有创新亮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未见专题讨论印证资料,活动不扎实,流于形式,常态化工作无安排,无部署。

整改措施:

①每月召开一次党组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工作;

②局党组加强对局党支部的党建业务培训,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中心组学习,;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

③局党组、党支部坚持党建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创新党建、;主题党日+活动,有亮点、有特色。

责任领导:徐莉

责任科室:党支部

完成时限:7月30日前、长期坚持。

2、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不够坚定。多数干部从事信访工作时间较长,不同程度产生职业倦怠,工作的精气神不足,思想上缺乏进取精神,乐于现状,因循守旧。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制定科学合理的用人计划,强化考核评价,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以主人翁的态度热爱本职工作,正确认识岗位、理解岗位、接受岗位。充分运用;三项机制激励党员干部做到担当、作为、会为、善为,在工作中对标提升,出色完成任务。

责任领导:周小铃

责任科室:办公室接待科查办科

完成时限:8月30日前、长期坚持

3、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党组成员与分管股室同志、支部书记与党员交心谈心不经常,对党员干部思想状况掌握不细、研判不深,以致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不强,效果欠佳。

整改措施:

①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经常开展党组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同志、支部书记与党员交心谈心,相互沟通,增进团结,推动工作。

②制定有针对性的《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和自学,讨论交流思想,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思想状况,细研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确保学习效果。

责任领导:徐莉

责任科室:局党支部

完成时限:8月20日前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组织机构不健全。20xx年4月,局机关支部书记张静林派驻扶贫村任驻村工作队队长,其党组织关系转到所在村党支部,机关党支部书记空缺,导致机关党建工作力量薄弱,工作开展流于形式。

整改措施:

20xx年3月28日报请区政府机关党委批复同意,区信访局党支部于4月20日下午,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相关规定程序,提交支部大会进行差额选举。换届选举新一届信访局支部委员,徐莉同志任区信访局党支部书记;郭雪雷同志任信访局党支部宣传委员;黄娟同志任信访局党支部组织纪检委员。支部书记来抓党支部工作。

责任领导:周小铃

责任科室:党支部

完成时限:已整改完成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局党组中心组近三年来无学习计划,无专项学习记录;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规范;党员学习积极性不高,支部活动印证资料和相关会议记录缺失较多。

整改措施:

①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建立各自会议记录本,每月召开一次党组会议,规范记录党组专题会议、党员会议、机关会议。

②加强对基层党支部的党建业务培训,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开好生活会,认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③做好会议记录和支部活动印证资料的收集整理。

责任领导:徐莉

责任科室:局党支部

完成时限:7月30日前、长期坚持

3、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未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选拔任用干部,20xx年10月,局党组在任命办公室负责人上,只是班子成员沟通后口头上任命,无专题会议研究和发文。

整改措施:

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重新核定人事档案,完善材料。

责任领导:周小铃

责任科室:办公室

完成时限:8月20日前

4、党员发展资料不规范。20xx年,党支部新发展党员资料中未见票决单,相关党员大会会议记录复印件与机关支部会议记录不能相互印证。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程序发展党员。做好会议记录,并相互印证。

责任领导:徐莉

责任科室:党支部

完成时限:已于5月10日整改到位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弛而不息纠正;四风还不彻底。突出表现在形式主义依然存在,官僚主义时有发生。在贯彻落实上级工作安排部署仍存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工作上依葫芦画瓢,存在重痕迹,轻实效的现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检查考核的多,下基层指导信访工作的少,对群众信访事项满足于交办、转办、督办,依赖于基层回复,深入实地开展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少,解决信访疑难问题的办法不多,主动化解矛盾的意识不强。

整改措施:

①弛而不息纠正;四风,要通过持续深入的作风整顿,树牢;三严三实。全体党员都要自查自纠,对照军令状查找自己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特别是要对;四风问题来一次大排查,敢于动真碰硬、触动灵魂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分析发生问题的原因,真正红红脸、出出汗,清洗思想和行为上的灰尘。针对;四风问题采取具体措施进行大检修、大整改,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坚决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②制定《汉台区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加强对基层信访工作指导、调研和研判,主动深入基层协调化解信访疑难问题。

责任领导:周小铃郭雪雷

责任科室:接待科查办科

完成时限:8月底前、长期坚持

2、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20xx年以来仍存在违规报销差旅费和个人手机通讯费的现象。

整改措施:

①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执行财务报销制度,严格审查审核财务报销票据,规范执行有关规定,强化财经纪律,局纪检组强化监督。

②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标准,对违规报销差旅费立即退回财务余额账户,停止个人通信费报销。

责任领导:周小铃张静林

责任科室:财务室

完成时限:已于5月8日整改到位

3、干部作风纪律建设相关制度执行不严格。;三牌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干部工作期间未佩戴胸牌;干部年度考核结果运用不充分,在年度目标奖发放上实行平均主义,没有差异化,不能体现激励作用。

整改措施:

①严格落实;三牌制度,干部工作期间必须佩戴胸牌,养成良好习惯。

②严格按照《汉台区信访局党组;三项机制实施方案》抓好落实,在年度目标奖发放上充分运用干部年度考核结果,出勤率,工作成效实行差异化,体现激励作用。

责任领导:周小铃、张静林

责任科室:办公室

完成时限:8月底前、长期坚持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党组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重视不够,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较少、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满足一般性工作部署和要求,具体检查落实不够;纪检组;三转不到位,纪检组长张静林20xx年4月被派驻脱贫攻坚包联村担任驻村工作队队长,长期脱离纪检工作岗位,不能正常履职。

整改措施:

①局党组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视,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压实主体责任。每月研究部署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创新监督方式,加强对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检查,重点监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和廉洁自律情况。

②局党组及时研究调整分工,落实纪检组;三转到位,正常履职。

责任领导:周小铃

责任科室:纪检组

完成时限:8月底、长期坚持

2、管党治党宽、松、软。局党组对党员干部监督检查不到位,对派驻脱贫攻坚包联村原第一书记张敬轩疏于监管,致使其违反工作纪律,20xx年12月,区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整改措施:

①压实责任。认真学习贯彻《党内监督条例》,明确监督职责,建立健全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责任;

②严肃责任追究。抓好《问责条例》及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

③注重运用;四种形态,对违规违纪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责任领导:周小铃

责任科室:局纪检组

完成时限:7月底、长期坚持

3、制度建设不规范。信息报送、电脑管理等制度仍沿用20xx年以前制度,内容陈旧,未及时修订完善。在20xx、20xx年度信访干部考核奖励资金发放上仍执行20xx年相关制度;党组会议记录、支部会议记录、局务会议记录混杂不分;;三重一大事项的研究无记录。

整改措施:

①修订完善《汉台区信访局工作制度》。

②严格按照《汉台区信访局党组;三项机制实施方案》抓好落实,在年度目标奖发放上充分运用干部年度考核结果,实行差异化,体现激励作用。

③三重一大事项由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建立各自会议记录本,规范记录党组专题会议、党员会议、机关会议。

责任领导:周小铃

责任科室:纪检组办公室

完成时限:8月底、长期坚持

4、;四种形态运用不充分。监督执纪;宽、松、软,局党组和纪检组对党员干部的作风纪律监管不严,对迟到早退等现象不能及时提醒和纠正,20xx年无;第一种形态登记表,20xx年无;第一种形态谈话记录,近三年均未运用;第二种形态。

整改措施:

①压实责任。认真学习贯彻《党内监督条例》,明确监督职责,建立健全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责任;

②严肃责任追究。局党组和纪检组加强对党员干部的作风纪律监管,抓好《问责条例》及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

③坚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始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坚持问题导向,对全体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在把握运用;四种形态等重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筑牢防止党员干部犯错误的第一道防线。充分运用;第二种形态,认真填写;第一种形态登记表、谈话记录。

责任领导:周小铃张静林

责任科室:纪检组办公室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5、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足。局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乐观有余,压力不足。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记实手册内容填写不规范,过于简单,有空白现象。

整改措施:

①完善制度;局党组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考核力度,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年度评优评先挂钩,建立;一考双评工作机制、;一述双报述廉机制;继续落实签字背书、签订责任书、承诺书。

②强化考核;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力、确保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无违纪现象发生。

责任领导:周小铃张静林

责任科室:纪检组

完成时限:8月底、长期坚持

(六)反腐败斗争方面

1、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不实。没有廉政风险评估和排查台账,对派驻北京处理信访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不细,对处理解决重大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和接访工作人员经费等支出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

整改措施:

①建立健全廉政风险评估和排查台账。

②制定《驻京信访工作人员监督管理制度》和《重大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细化接访工作人员经费等支出管理办法。

责任领导:周小铃张静林

责任科室:纪检组财务室

完成时限:8月底、长期坚持

2、财务管理不规范。财务审批把关不严,部分票据无报销单,只有报销粘贴单;部分财务支出票据无经手人,事由、审核人和审批人签字。

整改措施:

①规范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务审批报销票据,财务支出票据必须有经手人,事由、审核人和审批人签字后,按照规定做好审核报销入账。

②纪检组约谈财务管理人员,运用第一形态提醒谈话,纠正错误,组织人员清查结存账号,支出票据,严格审核现金支出。

③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全面使用公务卡结算,减少现金支出,确保财政资金规范使用。

责任领导:周小铃

责任科室:财务室

完成时限: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七);三大攻坚战和落实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贯彻落实区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力。20xx年脱贫攻坚工作认识不高,重视度不够,对派驻包联村抓扶贫工作人员监督检查不到位,原驻村第一书记大局意识不强,工作责任心差,不能严格要求自已,违反驻村工作纪律,在上级脱贫攻坚工作检查中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整改措施:

①认真贯彻落实;三大攻坚战和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折不扣在脱贫攻坚上下功夫,局党组以上率下带领干部撸起袖子加油干,确保帮扶村整村贫困户退出,任务完成。

②制定区信访局驻朱湾村干部管理办法和区信访局结对帮扶管理办法,以制度管人管事,严考核严问责,对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实行常态化督导检查考核。

责任领导:周小铃

责任科室:纪检组驻村工作队

完成时限: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2、帮扶干部对脱贫攻坚工作认识不到位。对相关政策学习钻研不深不细,理解不透,缺乏有效的帮扶措施,局限于;走访式、;慰问式帮扶,贫困户内生动力未被充分激发,缺乏自身;造血能力。

整改措施:

①局纪检组长负责全程监督,结合信访局帮扶村工作实际,逐户逐项分析研究贫困户致贫原因、帮扶措施、帮扶成效,帮扶政策落实精准,充分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和自身;造血能力。每两周局党组召开会议听取各帮扶干部汇报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逐项分析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帮扶工作取得实效。

②对各帮扶干部进行培训,达到熟练掌握扶贫政策,宣传政策,运用政策落实帮扶措施。组织各帮扶干部相互督查,交叉检查。运用;三项机制,对帮扶工作成效显著给以表彰,向组织部门推荐。

责任领导:周小铃

责任科室:各帮扶干部和驻村工作队

完成时限:7月底完成,长期坚持。

(八)其他方面的问题

1、网上信访工作有待规范提高。对基层信访工作人员的指导培训不够,一些镇办和部门还存在网上信访受理、办理不及时,告知答复不规范,送达不到位等问题,造成初信初访问题不能及时化解,导致问题积累和越级上访,群众满意度不高。

整改措施:

①加强对基层信访工作人员业务指导和培训。

②加强对镇办和部门网上信访受理、办理,告知、答复规范办理工作的督查督办,督查工作分解到各科室组织落实,实行季度通报,考核打分,列入目标考核内容。确保初信初访问题及时化解,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责任领导:周小铃

责任科室:查办科、接待科、办公室

完成时限:8月20日前、长期坚持

2、全区信访责任制落实不严。基层单位重点信访人员频繁到市赴省进京聚集,稳控办法不多,接劝返不及时,依法处理的意识不强,力度不够。

整改措施:

①加强对重点信访人员频繁到市赴省进京聚集的研判,重要节点,重大活动期间重点交办稳控责任,强化督查,问责问效。

②树立信访干部依法处理信访违法行为意识,配合公安机关打击违法信访行为。

责任领导:郭雪雷

责任科室:接待科查办科

完成时限:9月10日前、长期坚持

3、全区信访工作开拓创新不足。信访干部队伍老化现象普遍存在,一般干部特别是一线长期从事信访业务工作干部交流少,缺乏应有的活力。

整改措施:

局党组积极向组织、人社部门汇报,建议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善于做群众工作,头脑灵活,热心为群众服务的同志交流到信访部门任职和工作。对长期在信访部门工作的同志要给予关心爱护,积极向组织推荐提拔和交流到其他部门工作,激发工作激情,增强活力。

责任领导:周小铃

责任科室:办公室

完成时限:9月20日前、长期坚持

五、具体要求:

(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局党组成员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夯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带头落实整改措施,集中力量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各责任科室要明确职责、具体明确办结时限和办理要求,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健全制度,强化督查。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局纪检组强化监督,用制度管人管事,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责任科室要针对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局党组及时研究部署,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及时解决问题。

(三)公布情况,接受监督。在区信访局政府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向社会公布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吸收群众的合理意见。局党组在反馈之日起两个月内,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整改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并向党内和社会;双公开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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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范围内房屋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管理范围内房屋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中央第五巡视组巡视反馈河湖圩堤管理范围内房屋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按照省、市、县部署,根据《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全省河湖圩堤管理范围内房屋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xx〕14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吉府办字〔20xx〕23号)和《关于印发县河湖圩堤管理范围内房屋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干办字〔20xx〕27号)工作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政治高度,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严格的标准,做深做实巡视“后半篇文章”,真认账、真反思、真负责,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中央巡视反馈河湖圩堤管理范围内房屋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属地负责,部门联动。强化责任传导,夯实各村(社区)主体责任。水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做好行业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

(二)分类处置,应拆尽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区分问题性质,从严确定整治标准,做到依法应拆尽拆。

(三)控新治旧,长效管理。采取有力有效举措,通盘考虑、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地处置存量问题,坚决遏制新增问题,严肃查处危及安全的违法行为。

三、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全镇河湖圩堤管理范围内房屋(包括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摸清底数、分类整改。进一步明确整改责任主体,落实工作措施,严格时间节点,确保全镇河湖圩堤管理范围内房屋问题得到全面整改。强化河湖监管,做好河湖圩堤管理范围内房屋“消存量、遏增量”工作,全面消除严重影响防洪防汛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房屋问题,依法依规遏止在河湖圩堤管理范围内新建房屋。

四、摸排对象及主要内容

(1)河湖名录信息:。

(2)河湖管理范围:30米内。

(3)摸排对象:有堤段河湖和无堤段河湖管理范围内的房屋(包括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均在全面摸排之列,按房屋用途分,包括自住(农房需摸排宅基地)、管理及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厂房、其他。

五、工作措施

(一)深入开展河湖圩堤管理范围内的房屋摸底排查,建立详细工作台账(20xx年6月底前)。

1.各地要坚持清查和处置相结合,边排查边处置,综合运用河湖圩堤遥感监测、资料。审核、实地核查等手段,充分利用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和房地一体登记等成果资料,全面摸排查清河湖圩堤管理范围内房屋的建设情况(主体、时间、位置、数量、面积等)及使用情况、审批情况等,见附件1。(20xx年4月底前)

2.各地要根据排查情况梳理房屋存在问题,明确整改主体、措施和时限,并实行台账管理,见附件2。(20xx年5月底前)

3.各地要对摸底排查情况、整改台账等进行抽查复核,确保问题排查和整改质量。(20xx年6月底前)

各村(社区)负责对辖区范围内摸底排查情况、整改台账全面核查,镇水利、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负责抽查复核各自责任范围事项。

(二)对河湖管理范围现有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采取分类施策的方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1.对河湖圩堤管理范围内房屋自身安全作出评估或鉴定。对排查出的危房,各地要即时告知房屋使用人(产权人),设置警戒隔离措施,依法予以拆除或迁建。(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各地要进一步完善落实房屋安全应急预案,强化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一旦发现房屋出现异常情况,要果断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开展人员撤离等应急处置,确保不发生倒房伤亡事故。(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三)对河湖管理范围没有合法审批并违反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的违建房屋,指导各地通过河湖管理“清四乱”等专项行动,逐步迁建或拆除(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1.对严重妨碍行洪的、严重影响防汛救援通道的房屋,依法予以拆除或迁建。(20xx年12月底前)

(1)关于违建房屋的认定。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颁布之前的房屋(含构筑物)不应简单认定为违建房屋;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颁布之后建设,且没有水利、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合法审批并违反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的房屋可认定为违建。

(2)关于严重妨碍行洪的、严重影响防汛救援通道的房屋认定。对河湖圩堤管理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是否严重妨碍行洪,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认定。对河湖圩堤管理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是否严重影响防汛救援通道由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会同水利等部门综合判断。

2.对未经水利部门行政许可的河湖圩堤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经论证危害堤防安全、影响河势稳定、妨碍行洪畅通且无法通过补救措施消除不利影响的,依法予以拆除。(20xx年12月底前)

3.对跨越管理范围的房屋,可仅对管理范围内部分予以拆除。(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4.经论证对防汛安全影响较小或通过采取补救措施后对防汛安全影响较小的河湖圩堤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可依法依规完善相关手续予以保留。(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四)结合我省相关圩堤除险加固工程建设,有计划对圩堤管理范围内的房屋进行征地拆迁;结合我省启动的“鄱湖安澜、百姓安居”工程(双安工程)建设,有计划逐步稳妥地推进圩堤管理范围内的房屋迁建(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1.在我镇新开工(含在建)河湖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中小河流治理、圩堤除险加固等工程建设中,各地要同步完成河湖圩堤管理范围内的房屋征地拆迁。拆迁工作要做到应拆尽拆,不得为减轻拆迁工作量而随意变更堤线走向、缩减堤身断面等。(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各地要结合我省启动的“鄱湖安澜、百姓安居”工程(双安工程)建设,积极争取项目组织实施并编制迁建工程“十四五”实施方案,有计划逐步稳妥地推进圩堤管理范围内的房屋迁建。(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3.各地要将河湖圩堤管理范围内暂时未完成迁建任务的房屋纳入常态管理,落实汛期群众避险转移方案和紧急安置措施,严禁改建、扩建管理范围内房屋,管理范围内自然损毁的房屋不得采取修复措施。(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五)指导督促各地加强河湖监管,依法依规遏止在圩堤管理范围内新建房屋(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1.各地要严格管控河湖圩堤管理范围内新建房屋,禁止在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在堤防和护堤地禁止建房。严控严查20xx年3月以后河湖圩堤管理范围内新建房屋。(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各地要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不得超项目类别进行审批许可,不得以涉河建设项目名义对开发建设房屋建筑、别墅等进行许可。(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3.各地要充分发挥综合执法力量的作用,开展动态巡查和监测,建立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工作机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坚决做到从严管控。(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六、责任分工

各村(社区)为中央巡视反馈河湖圩堤管理范围内房屋问题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摸底排查、整治销号工作。

镇水管岗负责牵头和组织工作。指导开展河湖圩堤名录的认定和河湖圩堤管理范围的确认;指导各地开展河湖圩堤管理范围内房屋的建设情况及使用情况、审批情况等全面摸排;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确认河湖圩堤管理范围内房屋(构筑物)是否严重妨碍行洪;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加强河湖圩堤管理范围内房屋“消存量、遏增量”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结合相关圩堤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结合“鄱湖安澜、百姓安居”工程有计划逐步稳妥推进河湖圩堤管理范围内房屋迁建或拆除;负责管理权限范围内涉河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完善。

镇自然资源岗负责指导各地提供房地一体确权登记成果,甄别排查出来的房屋登记信息,需要时提供卫片技术支撑;指导各地严格办理河湖圩堤管理范围内新建项目用地手续。

镇农综岗负责指导对河湖圩堤管理范围内农村宅基地摸排;督促指导严禁河湖圩堤管理范围内的宅基地审批。对因防汛安全确需重新选址建房的,要优化程序、优先审批。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组织保障。为切实抓好中央巡视反馈河湖圩堤管理范围内房屋问题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有效落实,成立镇河湖圩堤管理范围内房屋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中央巡视反馈河湖圩堤管理范围内房屋问题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调度。领导小组下设三个指导组,对辖区进行分片指导、监督检查和复核。

(二)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各地要高度重视中央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对待。按照省、市、县部署,认真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好落实主体作用,村(社区)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三)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成效。各地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节点,细化各项整改措施,切实做好本辖区内河湖圩堤管理范围内房屋问题整改,工作中要做好群众工作,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既要完成“当下改”的任务,又要形成“长久立”的常态长效监管机制,平稳有序推进清查整治工作。

(四)加强信息报送,强化调度督促。按照县委整改办要求,每周调度一次摸排和整改进展,各村(社区)要逐条梳理汇总摸排、整改进展情况(见附件3将整改进展报河湖圩堤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经镇挂点干部、村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盖章,每周二下午16:00前报镇河湖圩堤管理范围内房屋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未报,视为无进展,并视情通报。

(五)成立工作专班,实行分片督查。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成立镇工作专班,落实专人负责具体整改,分片对各地整改工作开展督查,对进展缓慢、整治不力的,该督办的督办、该约谈的约谈、该问责的问责。对整改工作中涉及的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理。20xx年3月以后新开工、继续建设的河湖圩堤管理范围内违建房屋,按照“顶风违建”依法严肃处置到位,既处理事又处理人。

白酒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白酒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深刻汲取洋河新区国河酒业“9·8”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市白酒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经县政府同意,县安委会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白酒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全面排查整治白酒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提升全县白酒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白酒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此次白酒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依法严惩一批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风险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

三、整治范围

全县范围内白酒生产、储存企业。

四、整治重点

1.消防安全方面(附件1);

2.安全生产基本条件、作业过程安全管理、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等方面(附件2);

3.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方面(附件3)。

五、任务分工

(一)成立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任副组长,县应急管理、工信、消防救援、供电等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白酒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指导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定期通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联合开展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部门相关处室负责人为协调小组办公室成员。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场)管委会是专项整治直接责任主体,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实施。

(三)应急管理、工信、消防救援、供电等相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职,加强配合,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六、工作步骤

从即日起至12月底,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28日前)。各地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整治工作职责,迅速开展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26日—12月15日)。一是开展全面排查。采取部门联查、单位自查等方式,对照整治重点,组织对白酒企业逐家进行排查,10月底前完成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列出清单、逐项整改。各白酒企业要对照整治重点内容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全面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即查即改、立行立改,并举一反三、完善制度措施。二是集中约谈曝光。对白酒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人进行约谈,督促落实防范责任措施。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隐患,在县电视台曝光,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隐患单位进行公开曝光。三是实施重点整治。根据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难易程度及危害后果进行分析研判,逐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个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排查整治期间,集中查处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集中挂牌督办一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16日—年底)。各地要认真总结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经验成果,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查找不足,固化经验做法,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七、工作要求

此次专项行动不搞“一刀切”,不搞规定动作,不搞形式主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立足实际、自主开展工作为主,一切以整改隐患和履职到位为目标。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各地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白酒企业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将开展专项整治作为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明确有关监管部门和行业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二)深入排查,强化整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辖区内所有相关企业逐一摸底排查登记造册,掌握基本信息、生产经营状况、重点是存在安全隐患情况。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隐患除”,确保对所有隐患对象下达整改通知,并按时复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第一时间进行挂牌督改;对于拒不配合整改的企业,要进行必要的关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指导督促企业对照整治重点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逐一列出隐患清单,督促白酒企业做好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标对表整改隐患。

(三)强化追究,完善机制。各地要组成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明查暗访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未按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组织进行约谈,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专项整治期间,凡因工作开展不力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或事故发生后不能提供对事故单位进行检查有效证据的,将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把专项整治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工作有机结合,健全白酒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面提高专项整治成效。

(四)加大宣传,提升意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白酒企业有计划地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同时,充分利用展板、手机短信和微信推送等贴近企业实际特点的形式,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消防安全常识的宣传,使员工熟悉本企业、本岗位的危险性,掌握预防和处置事故的基本本领。

各地及有关部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请于20xx年9月29日前报送至全县白酒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行政审批大楼810房间);10月至11月,每月30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12月3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重大案件、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矿产资源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矿产资源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生态环境保护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xx〕3号)、《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安委〔20xx〕8号)及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以全县矿产资源领域为重点,做好中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对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加强整改,持续巩固整改成效,严厉打击乱采乱挖、非法开采、违规生产、破坏生态环境等突出问题,切实提升矿山企业依法合规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断强化矿产资源领域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二、整治时间、范围及阶段划分

本次全县矿产资源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自20xx年2月24日至4月20日结束,整治范围为全县所有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及粘土砖厂。

(一)自查自纠阶段(2月24日—3月7日)

以各镇(办)为主体对各自辖区内金属非金属矿山、粘土砖厂及废弃坑道进行全面摸排,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着力进行整改,并及时对废弃坑道进行封堵。

(二)督查检查阶段(3月8日—3月15日)

各整治工作队深入各自包抓的镇(办)进行督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及时交办。

(三)集中整改阶段(3月16日—4月15日)

各整治工作队、各镇(办)逐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从严从实抓好问题整改。

(四)验收总结阶段(4月16日—4月20日)

各整治工作队负责做好交办问题整改验收工作,确保万无一失,整改到位。各镇(办)针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查漏补缺,完善档案资料,总结经验,建立健全矿产资源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隐患长效监管机制。

三、整治重点

(一)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开采行为。严厉打击乱采乱挖、无证开采等非法开采行为,对证照不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破坏生态环境的矿山一律关停整顿。严肃查处以采代探、越界开采和不按开发利用方案、不按矿山设计开采、破坏性开采等违规违法行为,责令其停产整改,整改不达标的依法坚决予以关闭。

(二)做好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按照“谁破坏、谁治理”原则和“边开采、边治理”要求,督促企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主体责任,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同时,做好中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对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办反馈的疑似图斑进行核查整治,对矿山环境治理后反弹以及治理不到位、质量不高的问题,立即责令企业进行整改,明确整改任务和目标。

(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检查全县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设情况,深入现场排查安全生产隐患,是否按要求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责令企业整改,要求企业对事故隐患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四)持续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治。重点对乱搭乱建、乱采乱挖、乱排乱放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严肃查处,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持续巩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五)全面排查废弃坑道。各镇(办)对辖区内的废弃坑道进行全面摸排,对坍塌、人为破坏的坑口进行彻底封堵,杜绝盗采现象发生。

四、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整治工作队

为推动全县矿产资源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整治工作队,组成人员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员: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局长

县林业局局长

县公安局副局长

各镇(办)镇长(主任)

(二)整治工作队

1.第一队

队长: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成员:

负责镇(办):

2.第二队

队长:县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成员:

负责镇(办):

3.第三队

队长: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员:

负责镇(办):

整治工作队负责对全县矿山进行深入排查和督查检查,做好整治工作。检查车辆由各工作队自行准备。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镇(办)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深刻认识矿产资源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贯彻落实整治工作部暑,坚决把矿产资源领域整治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好抓细抓实,切实推动整治工作有序有力开展。

(二)密切配合协作。县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林业局、公安局等部门,对矿山企业中存在手续不全的,坚决予以关停;对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如不能按时整改到位,一律进行关停。整治工作队要认真仔细排查检查,发现乱采乱挖、无证开采、破坏环境、安全隐患等问题,从严查处,彻底消除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各镇(办)对辖区内的废弃坑道进行全面摸排并封堵,对“五乱”问题做好排查整治,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确定1名科级领导全力做好配合工作,并成立问题整改工作队,对发现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各部门要紧密配合,加强沟通与协作,形成合力,将各种非法开采、破坏环境、破坏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强化监督检查。县政府督查办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过程督查,对行动迟缓、推诿扯皮、作风漂浮、排查不细、整改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部门和镇(办),予以通报,并移交县纪委监委进行追责问责。通过督导检查、业务指导、工作通报、约谈问责等形式,倒逼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农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农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两个不放松”和“务必整出成效”的总要求,扎实推进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按照省、市、县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结合我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集中攻坚要做到点面结合,严格隐患整改。首先是全场面上,对照我场隐患清单,严格执行安全隐患分级管控和销号管理工作机制,及时跟进督办未完成整改的各类隐患,通过八十天的时间对已完成整改的开展“回头看”,防止隐患反弹,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改彻底。其次是突出重点,围绕消防、燃气、烟花爆竹、加油站、教育、卫生等重点行业领域,组织人员、集中力量,开展彻底地排查整治,全面提升我场安全生产治理水平。

二、攻坚重点领域

(一)危险化学品和特种设备领域。由工业科牵头负责,扎实开展“小化工”、“小字头”企业专项整治和排查工作。重点关注以下风险隐患:1.辖区内是否存在危化品单位和库房;2.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测、保养和维修。

(二)消防安全领域。由城管科牵头负责,重点关注以下风险隐患:1.沿街商铺、集贸市场消防设备是否充足、有效,是否存在电线私拉乱接现象,消防通道是否畅通;2.是否存在“三合一”场所。

(三)教育、卫生领域。由党政办牵头负责,切实保障各项民生安全。重点关注以下风险隐患:1.医院诊所是否存在消防、用电安全隐患,是否规范医疗废品清运;2.幼儿园是否制定和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应急预案,是否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宿舍、食品安全等方面是否管理到位。

(四)场安委办将主要街道运用多种方式,宣传普及安全生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消防安全等知识常识,不断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紧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

各科室、各居委会要充分认识开展集中攻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狠抓工作落实、勇于担当作为,明确责任,加大力度,把全场的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扎实、坚持不懈的开展下去,抓出特色,抓出成效,确保全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精选方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工作方案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两个不放松”和“务必整出成效”总要求,扎实推进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我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攻坚总体目标

通过2个月集中攻坚,全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发展理念在落地生根;全面压降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防范遏制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全面完成各层级督导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改彻底,有效化解制约安全生产的基础性、源头性矛盾问题;全面消除消防、建筑施工和燃气、木材加工(家具制造)、危废固废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针对秋冬季节特点,进行彻底排查整治,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二、攻坚重点任务

(一)深入系统推进“两个专题”,确保安全发展理念落地生根。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全镇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地落实。一是全面开展学习教育。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通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学习交流会形式,深入学习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要做到学深悟透,弄通做实,全面增强底线意识和履职能力。二是全面推进专题宣讲。要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新的“两个全覆盖”要求开展,即专题宣讲人要覆盖党政领导干部;专题宣讲对象要覆盖所有的市场主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三是全面组织宣传贯彻。各主流媒体,包括广播、微信公众号、LED屏等,开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攻坚”专题专栏,深入宣传阐释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方位营造宣传声势。四是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督促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20条清单》,要强化督促检查,确保辖区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20条宣传全覆盖,做到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人人知晓掌握、人人自觉执行。

(二)狠抓督导反馈问题整改,确保重点难点问题全面化解。坚持把抓好督导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梳理并对照对照国务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组向省反馈的74项“风险问题清单”,逐一检查、逐项把关落实情况;同时,盯紧“清单外”的同类问题隐患,举一反三深入查,确保在12月底前高质量完成各项排查整改任务。一是对于全镇面上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要开展专题研究,深入查找制度机制和执行方面的漏洞不足,根据不同行业领域的实际,分类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着力从制度机制层面补齐短板。二是对于“清单内”问题隐患。要切实强化责任,真抓实改,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难点堵点问题,要把整改任务分解到具体人头,细化到具体节点,明确到具体标准,以“钉钉子”精神推进整改落实,主要领导要督战问效,坚决啃下这些难啃的“硬骨头”。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要组织开展“回头看”,杜绝虚假整改,严格对账销号,切实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要结合辖区行业领域实际,研究制定科学、精准、合理、有效的整改方案,细化措施,形成机制,确保常态长效。三是对于反馈其他地区的问题隐患。要坚持举一反三,围绕同质同类问题隐患,系统开展类比排查整改,突出标本兼治,确保各类问题隐患应查尽查、应改尽改。

(三)紧盯专项整治目标任务,确保集中攻坚取得实效。对照我镇20个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目标任务,进一步查找不足,查漏补缺,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向纵深推进,确保“一年小灶”取得实效、长效。一是对于总体目标任务。要对照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重点查找整治范围是否做到全覆盖、整治进度是否达到序时要求、整治重点是否还有疏漏。二是对于党委政府层面的整治任务。要结合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重点查找安全发展理念是否还有差距、清单职责是否履行到位、分管领域内的重点难点问题是否解决到位、分管领域内上级决策部署是否落实到位。三是对于行业领域层面的整治任务。牵头单位要对照部门工作职责和整治任务清单,重点查找监管机构、人员、职责是否按照《镇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等文件要求明确并落实到位,反馈问题隐患是否认领并整改到位,联合监管执法机制是否顺畅高效。四是对于生产经营单位层面的整治任务。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查找企业主体责任20条清单是否宣传到位、重大风险辨识和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重大问题隐患是否排查整改到位、专项整治行动是否有效开展。

(四)聚焦重点领域风险防范,推动专项整治行动纵深开展。深刻吸取道路运输、建筑施工、危化品、木材加工、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教训,针对秋冬季节特点,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治理,强化监管执法,彻底消除安全隐患。道路运输方面。要聚焦非法营运、超载超限、运输车辆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执法联动,加大打击力度,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建筑施工方面。要着力健全建筑施工现场和市场“两场联动”机制,持续强化对建筑施工企业和建筑施工领域特种设备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危化品方面。要严格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办〔20xx〕11号),实行危化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对危化品企业重大安全风险的排查整治。木材加工(家具制造)方面。要突出特种设备、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消防管理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系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持续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城镇燃气方面对燃气管道、液化气兑换点等生活经营行为进行定期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储存、销售液化气等违法行为,督促我镇餐饮等企业严格落实燃气使用规定。

(五)统筹衔接“小灶”“大灶”,确保专项整治部署全面落实。牢牢把握“两个不放松”和“务必整出成效”总要求,在高质高效完成“一年小灶”工作任务的基础上,统筹推进“三年大灶”,紧密衔接,稳步推进,确保取得实效。一是对于在“一年小灶”中已经开展的危险化学品、消防、道路运输、交通运输、危险废物、木材加工、建筑施工等7个专项,要继续按既定部署推进落实。二是对于“三年大灶”中新增的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个专题,要对照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阶段性要求,全面启动实施,确保今年底取得阶段性成效。

(六)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推动长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坚持把解决当前与着眼长远结合起来,把问题整改与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高度重视典型经验的发掘和运用,通过点上示范、面上推广的方式,整体推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一是仔细研究国务院和省督导组反馈的典型经验做法。对于国务院督导组反馈“四个清单”中指出的46项典型经验和省督导组反馈市“三个清单”中指出的13项典型经验,要结合实际复制应用,确保尽早落地见效。二是认真梳理总结辖区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中的特色做法,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提升专项整治成效。三是在推广先进做法的同时,要注重培树一批安全生产抓得实、效果好的示范企业,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推动我镇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学有标兵、做有榜样。

三、实施步骤

根据前期专项整治行动的总体安排和当前问题隐患排查整改的工作需要,集中攻坚从20xx年11月11日开始,至20xx年12月30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1月11日至11月20日)。各村居、各单位研究制定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攻坚任务分解落实方案,落实责任及人员,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整改攻坚阶段(11月21日至11月31日)。各村居、各单位全面梳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包括“四个清单”内问题隐患和举一反三后新发现的问题隐患,形成问题隐患清单。认真组织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自纠,对照问题隐患清单,逐一明确治理责任和整改措施,采取下达整改指令、专项督办、限期改正、停业整顿等措施,加强全程跟踪督查。对可能引发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或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整顿。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1日至12月30日)。各村居、各单位对集中攻坚行动进行总结回顾,集中对各类问题隐患整改

情况进行验收,严格闭环销号,巩固整治成效,建立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居、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集中攻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加强对集中攻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要围绕集中攻坚六项重点任务,制定本辖区行业领域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确保集中攻坚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成效明显。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人为此次集中攻坚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次集中攻坚结果负责,要亲力亲为,亲自部署。

二是强化攻坚实效。各村居、各单位要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层层压实集中攻坚工作责任,切实抓好集中攻坚重点任务落实。关于推进“两个专题”,要突出实现“全覆盖”目标,学习教育对象要覆盖镇内所有公职人员,专题宣讲要覆盖镇内各级领导干部和所有工业企业,宣传贯彻媒介要覆盖镇内各级主流媒体,企业主体责任20条宣传要覆盖镇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关于“清单内”问题整改,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逐条逐项验收销号,特别是对危害程度高、整改难度大的问题隐患,要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或组织专家团队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报告,确保问题整改见底见效、一个不落。同时,要坚持“一患一档”原则,逐条逐项归集整理台账资料,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可溯源、可检查,做到真认账、真整改。关于专项整治目标任务,要强化交卷意识,全面梳理专项整治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要紧盯漏项缺项,一抓到底,做到不留一处空白,不漏一项任务,真正做到“务必整出成效”。关于重点领域风险防范,要围绕重点行业领域的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系统开展排查治理,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在行业领域向深度拓展,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关于统筹衔接“小灶”“大灶”,要坚持一体谋划、共同推进,在按既定部署全面完成“小灶”任务的同时,全面快速推进“大灶”工作,力争年内取得阶段性成效。关于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每个行业领域都要结合实际,借鉴应用国务院督导组和省督导组反馈的典型经验做法,未开展借鉴应用的牵头单位要说明原因。

三是强化举一反三。各村居、各单位要强化系统思维,仔细梳理分析各层级督导反馈的问题清单,认真对照反思。对清单中其他地区存在的问题隐患,要开展类比排查,分类归纳。对共性问题,要开展专题研究,系统梳理,从制度层面补短板;对个例问题要从监管方法上补漏洞,切实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规范一个领域,确保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止于苗头。

四是强化问责问效。各村居、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对攻坚成效要逐项检查,跟踪问效,坚决杜绝出现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进度缓慢、甚至弄虚作假和敷衍整改的现象。对集中攻坚不积极不深入、对重大风险视而不见、重大隐患悬而不决的,根据《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宿办发〔20xx〕26号)严肃追责问责。

五是强化舆论监督。各村居、各单位要统筹安排本辖区行业领域的宣传动员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加强对集中攻坚的宣传发动。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工作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要坚决予以曝光。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共同关注安全生产,鼓励举报安全隐患,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的高压态势。

小吃食品生产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小吃食品生产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小吃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小吃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排查整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共县委、人民政府关于做实“三明实践”后半篇文章加快推进小吃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沙委〔20xx〕1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往年排查整治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小吃食品行业新情况、新特点,持续在全县深入开展小吃食品生产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小吃食品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小吃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的工作部署要求,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摆到最重要位置,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突出问题导向,排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管理,按照预防为主、风险管理、源头治理、全程控制的要求,通过深入开展小吃食品生产风险和隐患排查,进一步掌握全县小吃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状况,梳理小吃食品生产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并采取针对性治理措施,加强小吃食品安全监管,提高全县的小吃食品生产安全水平,推进小吃产业转型升级。

二、组织实施

县局成立小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专班,由局长彭伟任组长,副局长罗异湘、张万杰、蔡尊光、吴祥辉任副组长,商广、食品、餐饮、质量、法规、执法大队等部门负责人、各市场监管所所长为成员。专班下设食品生产流通监管、标准化提升、餐饮服务监管、执法办案四个工作组,由相关工作分管领导任各工作组组长,成员由相关部门业务人员组成。

三、工作重点

把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问题和小吃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防控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用最严格的监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生产安全风险的底线。

(一)严防品种风险

根据省局统一工作部署并结合三明地区实际情况,重点对四类重点品种加大风险排查力度(附件1)。

(二)严防区域风险

以小吃食品生产企业为重点,梳理排查本辖区域内小吃食品生产加工存在的主要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重点对四类风险开展排查整治:

1.市场竞争的风险。企业规模小、生产成本高、竞争能力低,企业为了生存,存在偷工减料、采购价低质劣的原辅材料用于食品生产等风险。

2.交叉污染的风险。企业生产设备陈旧、工艺流程相对落后,存在未能持续保持生产许可条件、擅自改变生产工艺流程、生产卫生条件差、清场不到位等引发的交叉污染风险。

3.产品同质化风险。具有影响力的自主品牌少,产品档次比较低,存在山寨傍名牌、假冒名牌、掺杂掺假以及接受委托加工违法违规生产食品等风险。

4.企业管理的风险。企业管理人员法制和食品安全意识不强,不能持续合规按标准组织生产,存在原料进货把关不严、关键控制点没有得到有效控制、成品未严格检验或未经检验出厂等风险。

(三)严防系统风险

对二类重点问题开展排查整治,严防系统性食品生产安全风险:

1、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非法添加的风险。

2、虚假标签标识的风险。重点检查排查虚假标注或篡改生产日期、保质期;声称具有治疗、保健功能;成分或配料表不真实等问题,规范标签标识管理。对“打假人”投诉举报的标签标识问题,要认真落实,查明确属标签标识问题的,应督促企业更换不合格标签。

四、工作步骤

从即日起至11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企业自查(20xx年4月15日-6月15日)。

从即日起各市场监管所要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组织企业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填写《食品生产安全自查报告》(见附件2),企业发现生产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当立即报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并及时按照要求整改到位;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并书面向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流通股报告。各市场监管所收集辖区内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后应提交县局存档,提交存档率应达到100%。对不能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自查不到位,各所应及时开展责任约谈。

(二)第二阶段:排查整治(20xx年6月15日-10月31日)。

在企业自查基础上,各市场监管所要梳理出本辖区内企业问题清单,对辖区集群性产品、高风险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的、可能存在行业性“潜规则”产品和易于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产品等重点产品,通过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专项整治,梳理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重点排查使用非法原料、掺杂掺假、虚假宣传、滥用食品添加剂等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对存在风险隐患和问题的,要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三)第三阶段:总结提高(20xx年11月1日-20xx年11月20日)。各有关股所要对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情况进行梳理,结合辖区日常巡查、飞行检查和专项整治等工作开展“回头看”检查,要认真总结排查整治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形成的制度成果,于20xx年11月16日前汇总上报辖区小吃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总结,《20xx年小吃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统计表》(见附件3)按季度报送,发现严重风险问题及处置情况即时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市场监管所要结合辖区实际,研究制定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措施,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成效。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加强与农业农村、卫健、公安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建立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和处置工作衔接机制。

(二)加强监管研判。各有关股所要充分运用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监督抽检等监管措施,及时收集相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增强敏感性、警觉性。一是监督检查,要根据监管权限加强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突出对易发生违法行为和行业潜规则问题的风险排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当场提出整改要求,及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并持续抓好问题落实,防止问题反弹。同时,在监督检查时,要提示提醒食品生产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和环保责任。二是抽检监测,有关股室也要结合辖区重点风险问题清单,加大对重点产品、重点问题、重点区域的抽检监测,并积极配合上级抽检,构建完善国家、省、市、县四级高频次、广覆盖的抽查监测网络。三是风险研判,对于涉及使用非食用物质、掺杂掺假、行业潜规则及当地支柱产业问题的信息,要立即组织排查研判,确实存在问题的,要及时采取措施并上报县局食品生产流通股。

(三)加强问题处置。要在深入梳理分析辖区企业、产品、风险及其原因的基础上,采取针对性的整治措施。一要严防原辅材料带入风险。各市场监管所要结合辖区实际,指导监督肉制品、花生酱、辣椒酱、速冻水饺、速冻包子、速冻大排、速冻扁肉、复合调味料等生产企业,特别是速冻食品企业严格建立实施进货查验制度、原辅料验收制度,防范原辅材料风险。二要严管生产过程管控风险。要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关键环节、关键工艺、关键参数控制,防范生产过程管控不到位的风险。三要及时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对于不合格食品,要依法采取查封及暂停生产、销售、使用和召回等措施,防控安全风险扩大。要排查问题原因,跟踪监督企业整改落实,及时反馈风险问题排查及处置结果。四要依法处置违法违规行为。针对使用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掺杂掺假等恶意违法违规行为,要认真调查处理,涉嫌违法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予以移送司法机关。

(四)加强社会共治。要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发挥媒体、网络、公众等社会监督力量,广泛收集小吃食品生产违法违规信息,从源头防控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要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及时风险警示信息,及时公布监督抽检结果,及时公开行政处罚信息,震慑企业、警示风险,引导公众安全消费。要建立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定期分析通报机制,定期开展抽检结果分析,及时研判食品安全风险,形成专题分析报告并通报地方政府。

(五)做好信息报送。要严格规范风险信息管理工作,重大情况和案件应按规定程序报告,同时,要认真总结排查整治工作中的经验做法,请各市场监管所于11月6日前汇总上报辖区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和风险排查整治工作统计表至食品股,《20xx年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统计表》(见附件5)按季度报送,发现严重风险问题及处置情况即时报告。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攻坚年工作方案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攻坚年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县委县政府安排积署,制定《县20xx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年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间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不断好转,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全县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

二、主要任务

按照《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在集中攻坚之年,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清单和制度措施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重要论述作为学习重要内容,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将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二)认真制定责任清单和工作任务清单

按照“三管三必须”和安委会成员单位职责要求,各行业部门一是要制定“责任清单”,明确行业监管部门和属地管理责任,切实落实好行业监管责任,防止事前事中出现监管盲区、事后推卸责任的现象。二是要制定“工作任务清单”,围绕责任清单,制定年度工作任务、部署阶段性工作,由县安委办审核督办,作为考核安全责任落实的具体载体,有效促进“三管三必须”真正有形化、具体化、可考核、可追责。

(三)提升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各企业要开展常态化隐患排查,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行业部门要从“两个维护”的政治站位,以“抓铁有痕”的狠劲韧劲,用“系统观念”的思想方法,坚持把重大风险隐患整改不落实当成事故来对待,通过开展专业化隐患排查,摸清企业深层次隐患问题,切实解决“屡禁不止、屡罚不改、只查不处”等现象,最大限度消除事故风险隐患。

(四)突出“两抓一推”的工作载体

1.抓隐患排查治理。各乡镇、各行业部门要以20xx年全市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存在的10个重大问题隐患整改为抓手,贯彻落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20xx年全市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存在的10个重大问题隐患进行整改的督办通知》(安办发[20xx]17号)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和行业特点,用好本行业专家队伍这个“金刚钻”,解决好安全隐惠专业排查治理“瓷器活”,增强安全生产专业化管理能力,确保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战”。

(1)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加大“两客一危”农村道路等路面执法力度,加强恶劣天气情况下和节日期间交通安全引导。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分级分类开展治理,加强对国道、省道和事故多发路段、临水临崖弯道陡坡等危险路段的综合治理。要突出重点车辆、重点时段和特殊路段检查,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要推进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增加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提高安全通行能力。

(2)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整治。对高支模、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加大检查力度,对农村用于经营的各类自建房屋进行全面安全排查,坚决杜绝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3)推进矿山领域安全治理。组织专家对非煤矿山进行会诊和风险评估,落实分类分级防控措施,将关闭矿、基建矿、技改矿、生产矿纳入安全监管,重点检查高瓦斯、水害严重、冲击地压等高风险、大班次、大釆深非煤矿山,开展火工品储存使用安全专项整治。

(4)推进危化品治理。深化易燃易爆、剧毒有害等重点危化品安全整治,扎实开展油气勘探、生产、储存和液化天然气运输、接收等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落实“一企一策”,整治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管理水平。大力整治“小化工”,实现动态清零,防止死灰复燃。加大化工重大危险源治理力度,引导鼓励危化品企业应用先进技术,减少危险场所现场作业人员,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5)加强文旅行业安全管理。对大型文化活动、旅游景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突出各类文化旅游活动审批手续履行、落实预防火灾、踩踏预案情况检查,强化旅行社旅游线路产品设计旅游从业人员、车辆安全管理的监督,排查景区防护设施、特种设备隐患,保障游客的人身安全。

(6)加强其他重点领域安全整治。特种设备、民航、铁路等重点领域要结合自身特点,开展有针对性安全整治,严防隐患拖而不决导致事故发生。对废旧电池、医疗垃圾、化工废物、金属粉尘、污水处置等安全风险,要进一步建立严格安全评估制度,加强各环节安全监督和管理。

(7)抓好重点领域存在的10个重大问题隐患整治。按照《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20xx年全市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存在的10个重大问题隐患进行整改的督办通知》(安办发[20xx]17号)要求,各责任乡镇、行业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整改责任和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倒排工期,跟踪督办,抓好整改落实。并在问题隐患整改归零的基础上,深入挖据导致问题隐患的深层次原因,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铜,彻底消除同类问题隐患。

2.抓安全教育培训。各乡镇、各行业部门要充分利用实操考试培训基地,以高危行业为重点,以打击取缔虚假培训考试、提高职业培训质量为重点任务,以安全事故调查中涉及人员、证书、资质培训、考试倒查为手段,全面提升安全教育培训质量。要落实行业部门对安全教育培训的监管责任和所有用工企业人员安全技能、职业技能培训主体责任,以人员素质的提高为安全生产奠定基础

3.推动安全技术进步和产业转型升级。应急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加大投入力度,大力推动非煤矿山智能化改造建设,通过安全设施的改造提升,实现既保安全,又保生产和发展的目标要通过5G技术等信息化技术在安全生产领域的应用,不断提高智能化水平,助力安全生产水平全面提升。要在高危行业领域特别是危化领域开展“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化工艺、重点监管的危化品、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在建筑等重点行业领域实施项目虚假招投标专项整治,对审核把关不严、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进行责任倒查,着力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问题,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将20xx年度集中攻坚目标任务纳入安全生产年度任务清单,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做到心中有数、亲自上手、亲自推动,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像主义务求取得实效。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两个根本的要求,突出解决深层次、根源性问题,进一步压紧责任链条、细化管理办法盯紧重点工程,固化制度措施,构建长效机制。要围绕构建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完善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城乡规划、产业发展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实施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

(三)加强统筹协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覆盖范围广、时间跨度长,各专项领域整治任务重、涉及部门多,工作难度大。各牵头部门要按照全县统一部署,切实发挥好负责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调度作用,定期通报本行业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及时研判分析,完善整治措施,切实指导推动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四)重视信息调度统计。各乡镇、各部门要聚焦存量、增量两类风险,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运用多种措施,把本乡镇、本行业领域企业重大风险隐患排查出来,做到底数清、定性准,整改措施坚决落实落地。要总结提炼特色做法和亮点经验,充分展现本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五)加强督导检查。安委办要紧盯“两类问题”,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督查,把检查党委政府和监管部门不重视、不认真抓,不上手的问题和企业隐患排查不精准、查出隐患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作为重中之重,严督严办,切实推动三年专项整治行动走深走实。

[参考]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980字)


如果事先缺乏周密的准备,机遇也会毫无用处。为了贯彻落实工作项目的要求,首先就应该要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必须围绕着实施目标来写,如何写好一篇方案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参考]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980字)》,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1

为深入开展全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促进农村食品经营秩序持续好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根据省、市市场监管局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督促农村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遏制“三无”、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两超一非”等不合格食品、问题食品在农村销售,规范农村食品经营秩序,严控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总体水平。

二、整治时间

11月1日至11月31日。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品种:米面制品、腌腊制品、散装食品、散装白酒、调味品、饮料、乳制品、蔬菜、水果、畜禽、禽蛋等食品及食用农产品。

(二)重点区域:农村中小学校周边地区、城乡结合部、农村旅游景区景点等。

(三)重点对象:农贸市场、超市、小食品店、销售类小摊贩、食用农产品专营店等。

四、整治措施

(一)强化日常监管。各监管所要对辖区农村食品经营者的监管档案进行规范整理,积极开展农村地区食品销售日常监督检查,实行风险分级管理,以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农村超市、食杂店的经营活动等为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其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索证索票、食品安全自查等制度,规范经营行为,落实主体责任。各监管所要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监管,充分引导发挥市场监管“四员”的作用。

(二)坚持问题导向。各监管所、食品股要针对农村食品经营者存在的一些重点问题,及时开展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排查食品经营场所内环境卫生是否整洁;食品是否按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进行保存;是否存在“三无”、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销售者是否定期对贮存食品进行自查,并如实做好自查记录;是否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农村地区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是否售卖辣条等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等。

(三)加强监督抽检。食品股要根据年度抽检计划,组织开展农村食品专项抽检。以肉及肉制品、乳制品、面制品、糕点、大米等群众日常大宗消费食品,加大抽检监测力度,及时公布抽检结果,对抽检不合格的食品,要依法开展后处置工作,督促销售者下架、停止销售、退回或销毁,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四)开展集中整治。各监管所,食品股要适时联合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根据日常监管及投诉举报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农村食品经营者进行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农村食品违法经营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五)加强示范创建。各监管所要根据日常监管及专项整治情况,对经营资质合法、经营环境达标、经营产品合格、产品陈列规范、索证索票齐全、无违规违法的农村食品经营者,择优创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通过整治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促进农村食品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六)加大普法宣传。通过宣传栏、广播电视、印发宣传资料、普法进乡村等方式,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村食品经营者依法经营意识,维护农村消费者权益,提升消费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农村食品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局,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市场监管所,局机关各股室,执法大队要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农村食品安全“整治月”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责任,有力有序推进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活动为契机,落实部门职责,采取有效措施,规范餐饮服务行业经营行为,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提高居民卫生健康水平。

二、整治目标

以《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省级卫生城市标准》为准则,针对县城餐饮服务行业存在的问题,通过日常监督和专项整治,督促餐饮服务行业尽快整改,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行业经营行为,确保达到省级卫生城市标准;并加强有效监管,进一步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三、工作安排

将城区按街道与路段分成四个片区(详见附件《小餐饮整治划片分区示意图》)。

一区由药品监督股负责,牵头负责人为卢宁;二区由稽查大队负责,牵头负责人为;三区由食品监督股中等5人负责,牵头负责人为;四区由办公室和食品监督股等3人负责,牵头负责人为。

四、整治要求

(一)餐饮服务行业经营者必须持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并亮证经营,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培训合格证上岗,熟练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五病”患者及时调离。

(二)餐饮服务行业经营场所及设施必须符合相应行业标准和要求:

1、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必须远离污染源,距离暴露垃圾场(堆)、坑式厕所、粪池25米以上,室内外环境整洁,用具容器清洁,生熟分开,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状况符合要求。

2、建立健全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验收制度及台账登记制度。

3、有正常运转的餐具消毒保洁设施并贴有标识,使用集中式消毒餐具的单位必须索取餐具消毒合格检验报告单。

4、具备相应卫生条件,防蝇、防尘、防鼠、防腐等“四防”设施、垃圾存放设施及上下水设施齐全。

(三)门店的出租方有责任督促店主抓好整改,保持店内外环境整洁,依法依规经营,履行“门前三包”的职责。

(四)门店不得占道经营、越门经营,严禁向临街路面倾倒污水、丢弃垃圾。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及调查摸底阶段

1、出动宣传车:在城区范围内进行餐饮服务行业整治的宣传。

2、发放宣传资料: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要求印制宣传资料,将宣传资料发放到餐饮服务行业业主。

3、对县城餐饮单位进行“拉网式”的调查摸底,上门服务,摸清基本情况,该发整改文书的发整改文书。

(二)督促整改阶段

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动,促使餐饮服务行业业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自觉进行整改、规范经营行为。

(三)集中整治阶段

对餐饮服务行业整改后进行验收,对拒绝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提请县城“五小行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召集各部门集中整治。

(四)巩固提高阶段

在全面达到要求的基础上,日常监管与联合执法相结合,查遗补漏,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反弹和滑坡。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成立县城餐饮服务行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队所负责人为成员。整治工作实行统一调度,局班子成员分片牵头负责,成立四个工作组具体实施整治工作。由食品监督股负责小餐饮整治工作情况汇总、报表统计与资料收集归档工作,上报县创卫办信息由局办公室统筹,食品监督股配合。各股室(队所)要高度重视餐饮服务行业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明确职责,组织力量抓紧抓实。保证高标准、严要求完成整治任务。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上门宣传、发放资料等形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争取广大业主和市民的理解和支持。

(三)、严格执法,依法管理。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和准确把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省级卫生城市标准》要求,按照我县“五小行业”整治方案要求,合理指导餐饮服务单位落实整改,对拒绝整改或妨碍执法的,要依法加大打击力度。

(四)、强化责任,严明纪律。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监管不力、行动迟缓、责任心不强的有关人员,要按照《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问责办法》,追究相应责任。

(五)保障经费,严格奖惩。要为县城小餐饮整治、创卫工作在宣传、用车等方面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成立局考核小组,每年考核2次,创卫办第二次考核前进行本局第一次考核。局里对完成责任区域整治工作任务较好的,给以一定的奖励。结合县创卫指挥部的每两月一次考核,如我局在县考核中排名倒数第一名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对直接责任人员处罚200元,对分管领导处罚100元,每次处罚以200元为上限。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3

为切实做好暑期食品安全工作,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邯郸市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6月12日至9月3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雷霆20xx暑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1.在食品生产环节

以肉制品、乳制品、饮料、冷冻饮品、桶装水、啤酒等为重点,重点排查食品企业规章制度建立落实、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检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原材料及成品仓储、食品添加剂使用报告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严厉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添加物质生产加工食品等行为;深入推进小作坊登记工作,加强对食品小作坊生产环境及卫生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小作坊业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规范生产加工行为,严厉查处食品小作坊生产劣质、无标识和虚假标注产品等违法行为。

2.在食品流通环节

开展食品销售主体资格大检查,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大无证、无备案卡食品经营行为查处力度;加大对重点领域和重点品种监督检查,以大中型食品超市、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农村(城中村)食杂店、小摊点、学校周边经营者、贮存服务提供者(冷库)等为重点部位,以夏季热销和易腐烂变质的熟肉、面制品、食用油、啤酒、饮料、儿童食品、小摊点自制熟食等为重点品种,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抽检力度;深入开展低温冷藏冷冻食品专项整治,对不按食品标注的贮存条件销售食品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持续加大山寨食品的执法办案力度,对经营仿冒、商标侵权、专利侵权、三无、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严打重处。

3.在餐饮服务环节

结合正在开展的面制品铝超标问题专项整治和20xx年校园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行动,加强对餐饮环节的监督检查和监督抽验,提升餐饮服务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学校(含幼托机构)食堂、中央厨房、大排档、高速服务区、旅游景区餐饮等为重点单位,以集体聚餐(红白喜事、旅游团餐、会议培训接待等)、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等人员较多活动为重点场所,重点强化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发现安全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责令整改到位,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存在重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供餐单位依法严肃查处,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坚决取缔,依法吊销其证照。

4.在食用农产品销售环节

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肉品经营单位等为重点场所,以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贮存服务提供者为重点对象,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采购、经营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行为,保持对销售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等违法行为高压严打态势。

本次行动坚持打防结合、深挖严查、重拳施治、务求实效的原则,着力发现一批食品安全隐患,着力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着力端掉一批食品生产经营黑窝点,着力查处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件,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律意识,确保暑期供应的食品达到安全标准,餐饮服务达到安全卫生要求,不断构建食品安全全链条追溯体系,全面净化食品市场环境,实现暑期食品安全零事故。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4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切实解决我市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整顿相关要求,结合重庆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加强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顿。

1.工作目标。

通过整顿工作,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和使用得到有效规范,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发展。

2.主要任务。

(1)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加强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管理,实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报告制度。

(2)开展食品中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专项抽检和监测,整治超过标准限量和使用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3)查处和打击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

(4)严格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研制管理。

(主要责任单位:经济信息部门、质监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工商部门、检验检疫部门)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

1.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整治措施,在20xx年工作的基础上再通过一年的努力,降低禁用农兽药残留检出占不合格产品比例,提高农药、肥料、兽药监测合格率。进一步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工作,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监管能力,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2.主要任务。

(1)深入开展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畜禽产品、水产品中农兽药和禁用药物残留监测。

(2)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强化生鲜乳收购站日常监管与标准化管理,坚决取缔未经许可的非法收购站(点)。

(3)加大农药生产经营监管力度,加强农药质量监督抽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打击无证照生产的“黑窝点”。

(4)加强饲料质量安全监测,打击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及养殖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行为。

(5)加强兽药gmp(良好生产规范)后续监管,积极推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度,实施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打击制售假劣兽药违法行为。

(6)深入开展水产苗种专项整治,打击水产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行为。

(7)修订农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相关管理办法,制(修)订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标准、兽药残留限量和检测方法标准。

(8)组织开展粮食收购、储存环节质量安全监测。

(主要责任单位:农业部门、质监部门、商业部门)

(三)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顿。

1.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重点单位和重点品种的食品安全监管,切实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区域性、突出性问题,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2.主要任务。

(1)严格食品生产许可制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查验制度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2)加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可追溯制度和食品召回制度,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

(3)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

(4)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5)大力整顿食品安全风险较高、投诉举报多的食品行业,建立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进行监管的长效机制。

(主要责任单位:质监部门)

(四)加强食品进出口环节整顿。

1.工作目标。

督促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进口食品检验监管;开展出口食品风险分析,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明确监管责任,进一步提高我市进出口食品安全水平。

2.主要任务。

(1)严格办理进出口食品海关相关手续,打击食品、食用农产品特别是疫区产品非法进出口行为。

(2)对已经备案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和出口食品原料种养殖场进行全面清查。

(3)加强进出口食品、食用农产品的检验检疫监管,重点加强对出口食品中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检验检疫监管,严厉打击逃避检验检疫行为,完善进出口食品、食用农产品企业不良记录制度,将逃避检验检疫的企业一律列为不良记录企业。

(4)建立和完善进出口食品、食用农产品检验检疫监管的长效机制。加强进出口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完善风险预警和控制措施。

(主要责任单位:检验检疫部门)

(五)加强食品流通环节整顿。

1.工作目标。

进一步巩固20xx年整顿工作成果,规范食品流通环节经营行为,强化日常监管与专项执法检查相结合,抓好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品种的食品安全监管,全面提升食品市场监管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食品市场秩序。

2.主要任务

(1)严格食品流通许可制度,完善食品市场主体准入机制,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和退市制度,建立销售者主动退市和工商部门责令退市相结合的监管机制。

(2)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监督食品经营者依法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督促食品经营者加强自律。

(3)完善食品市场监管和巡查制度,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重点品种,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大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和食品市场日常巡查力度,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

(主要责任单位:工商部门)

(六)加强餐饮消费环节整顿。

1.工作目标。

继续加大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力度,强化许可与日常监管,全面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重点强化对中小型餐饮单位、学校食堂等重点餐饮单位的监督,严格督促餐饮单位落实食品原辅材料进货查验制度。

2.主要任务。

(1)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制度,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

(2)清理、制(修)订餐饮消费环节相关食品监督管理办法,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行为,提高餐饮服务准入门槛。

(3)制订并实施餐饮消费环节重点监督检查及抽检工作计划,以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为重点,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餐饮消费环节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

(4)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对其采购的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抽查,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

(主要责任单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七)加强畜禽屠宰整顿。

1.工作目标。

推进完善监管体系,健全强化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不断规范市场秩序,进一步遏制各种违法行为,切实保障食品消费安全。

2.主要任务。

(1)严把市场准入关,清理整顿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加大对私屠滥宰行为的打击力度。

(2)加强对生猪(牛、羊)定点屠宰厂(场)的日常监管,查处违法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猪(牛、羊)、出厂未经品质检验或经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猪(牛、羊)肉产品等行为。强化活禽和生猪(牛、羊)产地和屠宰检疫,查处出售和屠宰病死畜禽的行为。

(3)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肉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体系,打击加工、销售病死病害畜禽肉和注水肉等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进入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环节。

(4)加强生猪屠宰长效监管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相关应急处置机制。

(主要责任单位:商业部门、农业部门)

(八)加强保健食品整顿。

1.工作目标。

全面清理保健食品品种,严格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整治宣传普通食品功能疗效或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的行为,严厉查处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等违禁物品的行为。

2.主要任务。

(1)依法对获批注册但未标明有效期的保健食品进行全面清理换证。

(2)开展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查处制售假劣保健食品行为。

(3)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查处通过公益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

(4)整治普通食品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和保健食品夸大宣传功能的行为。

(主要责任单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九)加强对“学生营养促进工程”学生饮用奶安全监管。

1.工作目标。

强化对“学生营养促进工程”学生饮用奶原料收购、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监管,确保学生饮用奶食品安全。

2.主要任务。

(1)做好“学生营养促进工程”学生饮用奶的生产工作,积极发展奶牛养殖,扩大牛奶产量,确保“学生营养促进工程”牛奶需求,强化对生鲜乳收购的日常监管与标准化管理。

(2)由质监部门加强牛奶生产环节安全监管工作,工商部门加强牛奶流通环节安全监管工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消费环节安全监管工作。

(3)由教育部门督促和指导学校建立内部牛奶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扎实做好学校内牛奶安全管理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教育部门、农业部门、质监部门、工商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十)开展餐厨垃圾专项整治。

1.工作目标。

加强对食用油脂生产、销售、使用的监管,严厉查处回收加工、销售、采购使用“潲水油”、“地沟油”的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主要任务。

(1)加强食用油生产环节监管,严厉打击使用餐厨垃圾等非油料或过期霉变油料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用油,建立食用油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和食用油产品出厂检验及销售流向记录,规范食用油包装桶使用(市内食用油生产加工统一使用白色食品用包装桶)。

(2)加强食用油流通环节监管,严厉打击来源不明、资质不齐和篡改包装及标识的食用油经营行为,建立食用油进货索证制度和销售流向记录。

(3)加强食用油餐饮业服务环节监管,以食品摊点、建筑工地食堂和中、小型餐饮单位为重点整治对象,严厉打击来源不明、资质不齐和包装标识不全的食用油使用,建立食用油进货索证和使用记录,规范餐厨垃圾流向记录。

(4)加大执法力度,规范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取缔无资质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者,建立餐厨垃圾收集资质者名录,及时公布或向有关部门提供餐厨垃圾收集资质者名录。

(主要责任单位:质监部门、工商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市政部门、环保部门、卫生部门)

(十一)完善食品安全标准。

1.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我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清理、修订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制度,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宣传工作。

2.主要任务。

(1)制订清理现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工作方案,对我市现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进行清理、修订。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制度,并组织实施,全面完成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工作。

(3)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动员社会、企业和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标准实施工作,跟踪评价食品安全标准实施情况。

(主要责任单位:卫生部门)

(十二)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

1.工作目标。

完善地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

2.主要任务。

(1)加强地区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建立快速、方便的食品安全信息沟通机制和网络平台。

(2)发布年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价报告,建立食源性疾病报告机制,构建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报告信息采集网络,建立食品安全有害因素与食源性疾病监测数据库。

(3)实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相关食品安全风险和隐患进行风险评估。

(4)加大食品特别是乳品等高风险食品检验检测频次,定期公布检验检测结果。

(5)加强食品安全监测能力建设。加快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严格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检验人员管理,推进检验检测资源和信息共享。

(主要责任单位:卫生部门、质监部门、农业部门、工商部门)

(十三)推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1.工作目标。

逐步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体系,鼓励企业强化自身管理,加大对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力度。

2.主要任务。

(1)制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和诚信体系评价标准,选择若干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

(2)在企业中建立生产经营档案制度,鼓励支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统,在食品行业全面推广。

(3)督促行业协会组织对食品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培养具备良好职业道德、较高业务水平和较强实践能力的食品安全岗位专职人员。

(4)建立食品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者质量信用建设和信用分类监管。

(主要责任单位:质监部门、工商部门、商业部门)

二、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责任。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依法加强治理整顿。要抓紧制订20xx年整顿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分解整顿工作任务,明确各环节、各阶段的整顿目标和完成时限,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要将集中整顿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及时总结整顿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和经验,形成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起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的责任,统筹安排监管力量,切实保障经费投入,全面抓好整顿任务落实;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监督指导,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二)切实加大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

有关部门要重视投诉举报受理工作,注意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和案件线索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要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妥善处理食品安全事故。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规范和完善涉及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鉴定程序,加大对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行政监察和行政问责,严肃查处监管部门失职、渎职行为。严格实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举报、通报制度,对行政机关迟报、漏报甚至瞒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认真做好信息报告和新闻宣传工作。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每月底前要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重要信息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并向相关部门通报。要统筹和规范食品安全整顿信息发布工作,对影响仅限于本行政区域的信息,由本级政府授权有关职能部门发布;对涉及两个以上区县(自治县)的信息,由市政府授权的食品安全整顿综合协调部门统一发布。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主动做好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积极宣传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展、成效和典型事例,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准确报道,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促检查和评估考核。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适时制订督查工作方案,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和查漏补缺,对整顿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市政府将于定期组织开展对此项工作的督查,并在今年年底前进行全面考核评估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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