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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你写方案: 食堂食品安全整改方案wps版

2022-09-27
餐饮食品安全整改方案范文 食品安全方案 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餐饮食品安全整改方案范文。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面对即将开展的工作项目,我们在项目开始之前应该有一份完整的方案,制定好方案对于自己也是一种成长,关于方案应该怎么写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教你写方案: 食堂食品安全整改方案wps版”,希望能为您提供更多的参考。

根据州食药监局和州教育局的统一部署,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深入开展对学校食堂的集中整顿,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对持证学校食堂监督覆盖率达100%,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达100%。严格督促学校食堂认真组织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与培训、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食品留样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整治,切实改善学校食堂设施、设备与环境卫生条件,使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基本建立,相关制度规范逐步完善,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落实,行业自律意识显著增强,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止,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二、整治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以及托幼食堂

三、组织实施

为了加强我县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有关问题,决定成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法制办主任

副组长: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xx县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xx县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xx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xx县教育局安全保卫股股长

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管理管理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四、工作方法和步骤wWw.03kkK.coM

(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10日之前完成)

1、县教育局、县食药监局、县卫生和计生局对辖区内学校食堂进行认真摸底动员,督促学校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成立食品安全组织领导机构,强化学校法人代表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使其进一步掌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正确认识本次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开展排查,组织辖区范围内学校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标准,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梳理,重点对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培训情况、餐饮具消毒保洁情况、食品原材料索证索票情况、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食品留样制度执行情况,以及重点食品和关键食品加工环节进行排查,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并提出监督指导意见,督促学校及时整改到位。

3、督促指导学校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成立应急组织机构,结合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落实食品安全应急措施,开展应急求援演练,建立食物中毒事故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在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后,能及时控制、有效处置。

(二)监督执法阶段(9月11日-10月20日)。

1、针对自查自纠阶段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单位督促整改落实,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罚,并抄报主管教育部门,对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2、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严格许可准入,严格审查学校食堂经营者资质,严禁学校将食堂承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人员经营,依法查处学校食堂无证经营行为。完善食品安全抽查和监测制度,全面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依法查处采购、使用非食用原料、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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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范文: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为改变我区食品生产企业小、散、乱格局,解决农村食品生产企业环境卫生差、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食品安全存在风险隐患的突出问题,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区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通过严格执法,全面提升生产环境;通过严格整治,夯实监管基础;通过宣传教育,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决履行“四个最严”要求。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食品监管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项整治工作的整体协调、工作安排,配合相关责任单位做好督查通报、新闻报道等工作。

二、整治重点

对全区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要对企业内外卫生环境(厂区内外、生产车间地面、墙壁、顶棚)、生产设施设备、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生产加工、贮存、出厂检验环节进行全面检查。要重点检查生产环境脏乱差的企业,检查多次被投诉举报的企业,检查产品检验不合格企业。要重点检查企业内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证照和健康管理情况,检查食品生产企业出厂检验落实情况。

三、工作分组

(一)分局片区整治组(责任单位:各分局)

分局片区整治组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分局长任组长,分局全体人员为成员,全面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整治期间要全面排查、重拳出击,对辖区内生产企业和小作坊进行拉网式排查,对生产环境脏、乱、差,各项制度落实流于形式的企业坚决要求立即停产整顿,涉及违法行为坚决处罚。

(二)执法检查整治组(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成立食品安全执法检查整治组,由任组长,任副组长,食品监管科、食品协调科、执法大队全体人员为成员。对生产企业和小作坊进行执法检查,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一般问题进行交办,由属地分局落实整改,同时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检查;检查中发现的严重问题和案件线索,迅速立案查处,高限处罚。

(三)督查巡查组(责任单位:督查室)

由局督查室牵头,邀请局派驻纪检组,对专项整治工作整体进展、整治结果进行督查。对进展缓慢的、工作不力的、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督察通报。情节严重的,提请局党委按规定予以纪律处理。

(四)宣传报道组(责任单位:办公室)

由局办公室牵头,邀请电视台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对屡教不改、拒不配合的单位坚决曝光,对进展缓慢、工作不力的分局表态发言,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取得优异成绩的予以宣传、表扬。要加强氛围营造,积极邀请区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代表、新闻媒体,对全区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提升我局良好形象。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专项整治组要从守底线保安全的高度,深刻认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从部署开始到9月15日,用一个月的时间抓出成效,抓出实绩。

(二)问题导向,闭环管理。专项整治组对照检查表格细致的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检查的问题要做到及时整改、闭环管理,避免“带病生产”。

(三)重拳出击,从严查处。专项整治组要切实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查处一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件,做到查处一批、震慑一批、关停一批。

精彩方案: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督导方案


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督导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党政领导干部食品责任清单》和区委、区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肺炎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巩固和深化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成果,统筹安排食品领域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市复学相关工作,增强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结合我区实际,特别制定本方案:

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

(一)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和省《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制定《区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我区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推动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尽职免责”的工作格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

充分发挥区食安委及其办公室在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查考核、制度建设等方面的作用。各成员单位间加强沟通协作,定期共享食品安全相关数据。(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食品安全评议考核

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制度,积极探索试行第三方评价、群众满意度测评等方法。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奖惩和使用、调整的重要参考。对考核达不到要求的,约谈党政主要负责人,并督促限期整改;对没有履行职责或者履责不到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巩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成果

要在已创成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的基础上,不断巩固提升创建成果,全力完成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各项工作任务。(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深化“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

鼓励各类超市、农贸市场通过扩大基地采购、供应商供货、订单农业和设立优质产品专柜,实行优质优价,让消费者买的放心,吃得安心。(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

对全区大型餐饮企业、学校(含幼儿园)食堂进行风险分级管控。在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全覆盖的基础上,将全区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覆盖率提高10个百分点。(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面治理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七)整治保健食品市场秩序

严厉查处各种非法销售保健食品行为,重点打击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虚假广告、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保健食品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和典型案件曝光力度。规范保健食品标识和标注警示用语,加强标签、说明书管理。加强保健食品功能声称管理,规范保健功能声称表述、释义及评价办法。(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推动建立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强化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组织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瘦肉精”、私屠滥宰、水产品“三鱼两药”、生鲜乳添加违禁物质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农产品滥用药物和非法添加行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大网络食品经营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严格执行《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和《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深入研究加强网络食品经营监管的措施和办法,监督网络第三方平台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网络订餐规范管理,做到“线上线下”餐食同质同标,积极探索“以网管网”监管模式,对涉及犯罪的网络食品经营行为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

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责任制、学校负责人陪餐制,保障校园食品安全,防范和减少食源性疾病事件。将学校及周边地区作为日常检查、随机抽查和飞行检查的重点区域,加大专项检查和联合检查力度,加强以学生为主要供餐对象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组织相关部门联合进行综合治理,切实改善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状况。建立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监督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实行集中定点采购,指导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建立追溯体系,最大限度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区教育局、区卫健体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实施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程

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全面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假冒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和“黑作坊”。规范农村食品流通供应体系,净化农村消费市场,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建立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机制。(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始终保持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高压态势,加强部门协作,搞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信息通报等工作机制,努力探索解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取证难、移送难、入罪难,以及鉴定经费保障、检验结论出具、涉案产品处置等问题。持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持续抓好“三小”综合治理

严格落实《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提升“三小”监管水平。(区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严密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十四)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完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任务,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和溯源体系建设,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做好风险研判工作。(区卫健体局、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抓实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

坚持问题导向,科学制定抽检计划,加大重点区域、企业、品种、项目抽检检测力度,提高抽检效能。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xx年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市监发〔20xx〕96号)规定,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为3批次/千人以上,其中食用农产品抽检在1批次/千人以上,强化不合格食品跟踪抽检核查处置,国家级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完成率、按时完成率和立案率分别达到100%、100%、85%和70%,省以下处置率90%以上,国家本级不合格食品100%督办。做好抽检结果信息,加强评价性抽检分析和结果应用。(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

加强食品、农产品、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和监管执法能力建设。积极推进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区食品检验检测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强化食品安全应急工作

修订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和舆情监测网络体系、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配齐配足应急装备,提高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以舆情监测与引导、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为重点,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应急演练和相关培训。(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抓好疫情防控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要避免松劲、懈怠和厌战情绪。各有关部门要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各项工作要求,切实做好食品领域的疫情防控工作,找差距、补短板、查漏洞,坚决做到万无一失。在严防疫情扩散蔓延的同时,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指导帮助食品行业积极稳妥推进复工复产复市,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与供应平稳有序。(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切实强化源头综合治理

(十九)开展农业生产环境治理

配合上级部门积极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深入开展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技术应用试点工作。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分区域开展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治理修复。强化大气污染治理,加强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加强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保护饮用水水源土壤环境。(区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强化种养环节源头防控治理

加强农药、兽药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管理,从源头上减少非法添加、滥用、乱用现象。严把种养环节投入品使用,开展高毒高风险农药淘汰工作,采取禁限用管理措施,积极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兽药产品的使用。严格实施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严厉打击农资经营违法行为。(区农业农村局负责)

(二十一)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加快“三品一标”认证和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加强“三品一标”经营主体从业人员培训,提高示范基地管理人员“三品一标”认识和规范化生产能力。积极打造无公害食用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食用农产品地理标志等安全优质品牌。(区农业农村局负责)

(二十二)大力推进“优质粮食工程”行动

建立专业化、社会化的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完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做好超标粮食处置。(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能力建设和科技创新

(二十三)加快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检查人员专业技能,逐步建立一支“以职业化检查员为主体,兼职检查员为补充,专兼结合、一专多能、层次分明、梯队合理、与检查任务相匹配”的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努力适应检查、办案、监管差异化需求。加快实现各级监管队伍装备配备标准化,以及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标准化、规范化。严格网格化监管,科学划定食品安全监管网格,合理配备监管协管力量,做到“定格、定岗、定员、定责”。加强对执法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教育,提高法治观念和依法监管能力。(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加强科技支撑和信息化建设

加强食品领域科技创新,推进“互联网+食品”监管,重点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建立重点食品追溯协作平台,发挥“智慧监管”作用,开展预警交流,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全面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管理,与相关部门建立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的联合惩戒。及时向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开失信企业名单和行政处罚信息,监督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断增强企业食品质量诚信意识。(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集体用餐单位、大宗食品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和配餐单位主动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将学校食品安全责任险和农村集体聚餐责任险纳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二十七)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

协调市专业餐厨废弃物处置公司对餐厨废弃物进行收集、运输、处理。(区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着力构建共治共享格局

(二十八)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

加大食品安全网上舆情监测研判力度,加强部门工作联动,强化正面宣传、线下处置、舆论引导和负面管控协同配合,做好重大突发舆情处置,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强化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引导理性消费,推动社会共治。统筹做好全区的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展示食品安全监管和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成果。(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九)做好信息公开管理

及时公开食品安全相关政策法规、行政审批、日常监管、行政处罚等信息,服务社会、接受监督,充分发挥举报奖励制度和新闻媒体、行业协会、学会的作用,引导公众广泛参与监督。(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改革创新工作方式方法

(三十)创新市场监管方式

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完善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制度,探索“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和飞行检查有机结合的监管模式,对新业态、新产业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三十一)简化市场准入程序

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食品经营许可改革,优化许可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推动实现“一网通办”“掌上办”,开展低风险食品告知承诺。(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

参考范文--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怎么写3篇


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篇一】

根据县食品安委员会《xx县xx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定于6月16日至18日,开展商贸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是“尚德守法 品牌共建 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以引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提高主体责任和道德诚信意识为主线,以促进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开展商贸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努力营造社会共治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二、活动内容

1、积极配合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做好宣传周各项工作,参加县食品安全委员组织的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

2、组织与酒类经营业户一同开展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宣传,介绍怎样从外观识别假冒酒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假防骗能力。

3、组织相关企业召开座谈会、分析会,征求做好酒类安全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4、加强群众举报投诉案件查处力度,宣传举报投诉电话,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提高对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思想认识,成立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贸易办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商务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搞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综合协调,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各项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宣传周取得实效。

(二)舆论监督,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商贸流通领域法律法规,着力提高广大群众的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全县良好的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的氛围。

(三)宣教结合,长效管理。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教育相结合,认真总结宣传周活动的经验和做法,建立长效宣传教育机制,扩大社会影响,努力巩固活动成果。

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篇二)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17部门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食安办〔20xx〕7号)要求,省食安办定于6月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其中省级层面主要活动安排如下:

一、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

20xx年6月13日上午在福州举办“福建省暨福州市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省和福州市政府领导、主办、协办单位负责同志出席;有关部门、行业协会、食品企业、专家学者、新闻媒体、消费者代表参加。各有关部门举办食品安全知识及法规常识现场展示及咨询活动。(省食安办、福州市食安办主办,省、市有关部门协办)

二、举办“食品安全知识网络有奖竞答”

20xx年6月13日-7月12日在东南网,面向全省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新闻工作者、学生群体及其他社会公众等举办“食品安全知识网络有奖竞答”活动。竞答内容为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食品安全科普常识及辨别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食品的基本知识。竞答题在东南网网站上刊登,参与竞答者可在网上在线答题,答题评分由答题系统自动完成。竞答活动设立专项奖金,对中奖人员进行奖励。(省食安办主办,委托文化传媒公司承办)

三、“福建科普”微信平台食品安全科普宣传

开发食品安全知识竞答小游戏,设置奖品奖项,通过“福建科普”微信平台吸引公众参与竞答游戏和微信朋友圈分享,采取有知、有趣、有益的形式,向公众传播食品安全知识。(省食安办、省科协主办,委托文化传媒公司承办)

四、系列主题日活动

20xx年6月13日至6月27日,省经信委、省卫计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农业厅、省海洋渔业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粮食局、省妇联、省科协、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福建保监局、南昌铁路局福州办事处按照方案要求举办主题日活动。通过展板演示、实地观摩、现场咨询、培训讲座、高峰论坛、权威发布、现场服务、发放资料、在线访谈、公众互动等形式,开展各自领域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和科普知识的系列活动。具体安排如下(按部门主题日活动时间顺序排列):

(一)省质监局(6月14日)

1.开展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大走访、大检查活动。向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宣传《食品安全法》,严格产品加工环节质量管理控制,促进企业质量提升。

2.召开食品相关产品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在重点地区组织食品相关产品企业学习《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分析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3.免费发放食品相关产品宣传小册。为消费者解读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知识,了解食品相关产品与保障食品安全之间的重要关系。

(二)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6月14日)

1.开展主题日活动。各分支机构结合实际在当日集中举办“进口食品安全社区行”、“食品安全口岸行”、“出口食品企业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活动,开展进口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教育活动,强调口岸食品生产经营方面的食品安全。

2.在检验检疫部门宣传点悬挂宣传标语、条幅。使用统一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标志,突出宣传周“尚德守法 共治共享食品安全”主题。

3.组织专题学习培训。组织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管人员学习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各项进出口食品配套法规规章,开展标签检验专题培训,参加省食安办组织的有奖竞答活动。

4.发放宣传资料。在各设区市食品安全宣传周分会场向公众发放进出口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小折页等宣传材料,接受群众咨询。在福建自贸试验区的福州、平潭片区开展自贸区内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管制度宣传,集中向自贸区内跨境电商、平潭对台小贸市场商户等企业分发宣传材料。

(三)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6月14日)

1.开展“进口食品安全社区行”活动。6月14日联合1-2个社区,宣传和普及进出口食品安全知识,引导社会正确看待进出口食品安全问题,为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营造良好氛围。

2.开展“食品安全口岸行”活动。在1-2个国境口岸单位开展活动,强调口岸食品生产经营方面的食品安全,引导和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口岸监督,营造口岸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3.举办出口食品企业同标同质宣传活动。通过网络、微信、新闻媒体等宣传出口食品企业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信息服务平台、厦门口岸示范企业及同标同质工作情况。

4.组织广场活动。各分支机构将同步参加地方食安办组织的现场宣传活动,向公众发放有关宣传手册,摆放食品安全常识展板,加强科普宣传。组织厦漳两地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参加省食安办在网站上和微信平台上举办食品安全知识网络有奖竞答活动。

(四)省经信委(6月15日)

1.举办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立及实施培训班,贯彻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标准。

2.宣传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情况,积极组织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参加工信部召开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成果现场展示会。

(五)南昌铁路局福州办事处(6月16日)

1.开展“丰富旅行食品 强化安全监管”主题日活动。在福州火车站、福州火车南站发放科普资料,宣传“源头治理、风险控制、过程监管”的食品监管模式和工业化生产的铁路食品经营模式,普及健康和安全防控常识。在K478次、D6213次列车上,通过发放宣传品,传播食品安全常识。

2.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检查。组织监督科室对管辖范围内食品加工经营单位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并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六)省公安厅(6月17日)

1.打击成果展。通过布置展板、板报宣传等形式,充分展示近年来公安机关打击食品领域犯罪的阶段成果,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

2.知识普及展。通过发放宣传册,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介绍病死猪肉、注水牛肉、毒腐竹、假酒假饮料等假劣食品的鉴别方法,提高群众认知和自我保护能力。

(七)省工商局(6月19日)

1.开展食品安全消费体验活动。省消委会组织消费者代表共同走访相关食品企业,体验安全消费,促进食品企业依法履行保障食品安全第一责任,增强消费信心,促进健康消费。

2.集中宣传维护消费者食品安全权益工作。组织指导各地围绕工商职能,进一步宣传解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广告法》等法律,宣传工商、消费者组织会同有关部门维护消费者食品安全权益的工作成果和重大举措,科学引导食品消费,积极营造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

(八)省农业厅(6月20日)

1.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日活动。制作各类宣传标语,在公共场所举办现场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发放挂图、宣传册等传播农产品安全消费知识,开展《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普法宣传,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判断能力,引导公众科学消费。

2.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专栏宣传活动。利用福建农业信息网“农产品质量安全”专栏,宣传省农业厅及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动态,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工作信息,宣传农业标准化,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制教育宣传。

3.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下基地”活动。派出相关专家分赴各地,开展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田间指导。对生产主体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农兽药规范使用、生产记录档案、贮藏保鲜、包装标识等方面的宣传和指导。组织全省农业部门对农产品生产基地、企业、合作社等开展业务培训、法制宣传。

4.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公益宣传活动。在第十四届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期间,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建设成果展示,帮助群众深入了解追溯体系的功能与作用,积极支持和参与追溯体系建设,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和倒逼机制。

5.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活动。组织专家开展农业生产标准化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等内容专题辅导讲座,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基层监管队伍能力。

(九)省海洋渔业厅(6月20日)

1.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进渔村”活动。以水产养殖大县为重点,组织行政执法、水技推广工作者深入生产一线,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健康养殖培训班、召开水产品质量安全座谈会等形式,向养殖户传授健康养殖技术、规范渔药使用方法,通报我省近期水产养殖监督抽检及执法查处情况,从源头上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

2.开展福建省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标识上线新闻发布会。在20xx年第十一届中国(福州)国际渔业博览会期间,召开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标识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宣传推广全新的质量安全可追溯标识,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平台建设。

3.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专题宣传培训活动。鼓励可追溯试点企业开展农超对接,加强宣传报道,推动可追溯水产品直接进入超市销售。对拟纳入 20xx年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的所在市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业负责人组织可追溯体系专题讲座和前期培训,推进我省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4.开展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培训活动。组织开展快速检测培训,对配备快速检测设备的各设区市、县(区)检测单位检测人员进行快检理论和操作培训,提升基层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检测水平。

5.印发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材料。就相关法律法规、水产养殖技术、准用渔药、水产品安全食用等内容,印制宣传挂图、宣传单和宣传册,向水产养殖户、水产品销售商和广大消费者发放,普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营造人人关注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社会氛围。

6.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利用海洋云、微信平台等新兴传媒宣传普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判断能力,引导公众科学理性看待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协助省食安办举办食品安全知识网络有奖竞答活动,将有奖竞答活动链接至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网。

(十)省卫计委(6月21日)

1.举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培训班。对《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源性疾病监测等相关知识进行解读、交流、培训。

2.结合省卫计委职责,通过多种方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常见食源性疾病防控知识,开展公众对食品安全知识了解情况的网上调查。

(十一)福建保监局(6月22日)

1.组织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利用协会微信的公众号宣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重点宣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

2.由福建保险网在宣传周期间集中宣传保险公司试点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进展情况。

3.组织辖区内产险公司充分利用自身资源宣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一是充分利用公司已开通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的公众号主动推送活动相关信息;二是利用公司营业网点LED显示屏开展滚动宣传。

4.鼓励辖区内产险公司印制发放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宣传海报,并在各级分支机构营业网点显著位置张贴。有条件的公司可以印制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知识手册并发放。

(十二)省粮食局(6月23日)

1.制作粮食食品安全宣传周网页,结合粮食科技周宣传和第十四届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6?18)粮油产品及设备技术展活动,在福建省粮食局政府的网站上和展馆内开展以“尚德守法 共治共享食品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举办食品安全知识网络有奖竞答活动,进一步增强粮食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指导消费者正确选择粮油产品。

2.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结合粮食部门的职能特点,采取发放宣传品、张贴标语、发布公益广告等形式向粮食经营者和公众普及粮食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粮食部门的监管职责和监管措施。

3.结合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6?18)粮油产品及设备技术展,组织“放心粮油”企业展示粮油产品,开展咨询服务,普及科学知识;开展粮食科技项目成果推介和现代粮油设备技术展示,演示仪器操作和鉴别方法,邀请公众动手体验和互动交流。

(十三)省教育厅(6月24日)

1.积极组织学校学生参加教育部“全国青少年健康知识网络大赛”,引导学生学习食品安全等卫生健康知识。

2.组织开展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年度巡查,开展新《食品安全法》的专题培训,研究制定学校贯彻实施新《食品安全法》的相关措施要求。

3.通过开展专题讲座、主题班会、演讲比赛、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在教育厅网站宣传各地市抓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十四)省科协(6月25日)

1.举办食品安全科普讲座。依托福建省科技馆主办的“海西科普大讲坛”,邀请食品安全或饮食健康方面的专家,举办1-2场食品安全方面的科普讲座。

2.利用“福建科普”微信平台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在“福建科普”微信的公众号设置食品安全专题,每周推送食品安全专题图文内容,包括“主题图文”、“图说食品”、“食品安全辟谣”、“食品安全热点新闻”等内容。

3.举办“福建科普”微信平台食品安全知识有奖竞答。开发微信端食品安全知识竞答小游戏,设置竞答奖品,吸引公众参与竞答,通过竞答环节导入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相关法规等内容,让公众在竞答过程中获得食品安全的信息。

(十五)省妇联(6月26日)

1.利用“闽姐姐”微博、微信和福建妇女网、福建妇联新闻网、福建女性三个网站等新媒体,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2.配合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开展儿童食品安全宣传。

(十六)省食品药品监管局(6月27日)

1.举办“20xx中国(福建)第二届食品安全峰会”。6月16日上午在福州举办“20xx中国(福建)第二届食品安全峰会”,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为指导单位,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福建记者站承办。特邀食品安全领域知名专家主讲,参加论坛的有师生、新闻媒体、企业家、消费者代表。食品安全峰会主要是交流、对话、商讨如何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责任长效机制,减少食品安全的系统性风险;如何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如何引导整个社会有序参与食品安全,形成全社会共治格局。

2.举办“20xx福建省食品发展大会”。于20xx年6月26-27日举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为指导单位,新华网福建频道承办。政府部门、行业协会、食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社会各界人士参加,以“‘互联网+’拓展福建食品发展空间”为主题,聚焦福建省食品发展,探寻福建省食品发展新方向,共同探讨“互联网+”时代福建食品新发展。

3.举办“食品传言大求真”讲座。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科技馆主办,由第三方传媒机构承办,于6月13-27日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传言大求真” 系列讲座。开设三大主题:小标签,大科学(食品专家教你根据标签识产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水产品质量安全现状。通过专家对食品领域的传言进行解疑释惑,有效普及食品科学知识,增强群众识假辨劣、科学消费的能力。

4.编发《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折页》。编辑《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折页》等宣传读物20万册,12折页,全彩印制,在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免费发放,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

5.开展“科普惠老”进社区宣教活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主办,由第三方传媒机构承办。活动主题:安全进千个社区,健康送万户家庭。20xx年6月13 日-20xx年4月14日(10个月),在全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选择30个点,全省设区市各选2-3个点,面向60岁以上老年群体及其家庭成员为重点普及对象,通过举办讲座、播放宣传片、发放宣传单、科普资料等,开展以食品药品安全法规、基本知识、科普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宣教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意识和真伪食品鉴别能力。

6.开展“第二届福建食品安全校园行”活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为指导单位,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福建记者站承办。活动将深入全省10所高校开展科普讲座、普法宣传,通过专家讲座、发放教材、现场咨询、动画视频、图片展示、教育培训、维权法制讲座、分享交流、互动等活动,不断提高全省师生、家长和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及学校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7.举办“福建首届食品安全媒体训练营”活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为指导单位,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福建记者站承办。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对福建最具影响力的地方都市类报纸、电视、网络、部分中央驻福建媒体记者、编辑和各设区市食药监管局(市场监管局)相关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培训内容:中国食品安全现状、《食品安全法》解读、食品安全谣言解析、转基因食品科普、移动互联网特点和发展、新媒体舆论引导等。通过培训进一步推动福建食品安全新闻舆论工作改进、创新,切实有效做好食品安全新闻宣传的引导力和公信力。

8.发布食品抽验监测信息报告。在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应急管理处负责组织主流媒体,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处负责发布我省最新的食品抽验监测信息报告,系统介绍食品安全抽验监测工作。

9.开设“食药打假在行动”专题。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与福建教育电视台共同策划,在福建教育电视台黄金时段开播“食品药品打假在行动”专栏,从6月中旬开播,每月2-3期,全年30期。同时,结合开展“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公益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食品安全科学认知水平,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态势。

10.设置“福建省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宣传牌(联播网)”。

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委托文化传播公司承办,继续在全省主要中心城市设置“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宣传牌(联播网)”。“联播网”常年播放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饮食用药安全”科普知识、食品药品质量公告、食品药品安全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等内容,宣传内容适时更替。进一步扩大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影响面,形成食品药品监管社会共治格局。

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篇三)

一、活动主题和时间

(一)活动主题:社会共治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

(二)活动时间:6月17日至26日。

二、组织领导

决定成立镇20xx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重点活动安排

(一)营造“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氛围

在6月17日前,各村(居)委会、厂矿企业、建筑工地、学校、医院等单位门前及单位内部,悬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主题和食品安全知识等内容的横幅,张贴标语和宣传画,设置公共宣传栏等。

(二)组织有关单位督查食品安全生产活动

镇食安办联合安监、农技站、工商、派出所、医院等单位对全的食品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听取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提高食品安全生产管理手段与水平。

(三)开展全镇食品安全检查活动

抽调人员组成食品安全检查组,对全镇所有涉食单位集中开展一次全面检查,深入到饭店、商店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对查出问题,限期整改。

(四)开展“食品安全进企业、进校园、进村庄、进家庭”活动

1、开展“食品行业安全承诺”活动。全镇所有涉食单位,根据各自行业特点,对社会做出“严格规范生产,确保食品安全”承诺,完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增强食品行业自律意识。

2、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教育活动。推动未成年人食品安全教育,树立食品安全理念,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和自我保护、自救、互救知识,主要内容包括:上一堂食品安全主题教育课,写一篇食品安全题材作文,参加一次食品安全警示教育等。

3、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走村入户”活动。针对农村市场大量存在的“三无”食品、劣质食品、有毒有害食品如何分辨,如何防止购买,并以实物宣传的行式,提高感性认识。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将开展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食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的具体行动。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方案,精心组织部署,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围绕活动主题,各单位除参加上级统一活动外,结合实际,创新形式和内容,突出本单位特点,提高针对性,增强实效性。促进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确保不发生任何食品安全问题。

(三)镇政府将把活动组织情况纳入年度食品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范围。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活动方案和总结于6月30日前报镇食安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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