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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推荐:长江禁捕退捕执法整治攻坚会战工作方案

2022-01-26
整治工作方案 脱贫攻坚工作方案 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整治工作方案。

远大的抱负和雄心是需要的,但实际它们的方案计划更为重要。面临随时可能开展的建设工作,我们最好是预先准备好行动的方案,每一个方案的实施都有它的意义,什么样的方案会更好地帮助大家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方案推荐:长江禁捕退捕执法整治攻坚会战工作方案》,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长江禁捕退捕执法整治攻坚会战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厉打击整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等各类危害水生生物资源行为,根据省市部署要求,决定从20xx年7月起至20xx年12月,在全区开展为期半年的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执法整治攻坚会战,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按照严格责任、严厉执法、严肃整治、严密防控和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聚焦非法捕捞、非法运输、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长江流域涉渔违法犯罪活动,建立健全执法整治长效机制,有力有效维护长江流域禁捕期、禁捕区管理秩序,坚决把“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通过攻坚会战,实现长江流域“三无”船舶数量、非法捕捞行为显著减少,打击涉渔违法犯罪质态、水域防控实战能力明显提升。

二、行动安排

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执法整治攻坚会战范围包括长江干流段、入江河流口上溯1公里(1公里范围内有闸的以闸为界),共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制定执法整治工作方案,搭建工作专班,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推进,推动禁捕退捕通告,公布线索举报电话。

(二)集中会战阶段。全面打击长江流域各类涉渔违法犯罪,集中整治“三无”船舶。

(三)巩固提升阶段。组织开展攻坚会战“回头看”,总结经验得失,固化常态长效机制。

三、组织领导

为全面推进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执法整治攻坚会战,由公安分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交通局、水利局、商务局,法院、检察院及相关街道分管负责同志为等部门参加的执法整治专项组,下设综合协调小组,统筹推进长江禁捕退捕执法整治工作。专项组设在区公安局治安大队,具体负责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执法整治工作组织、协调和推进。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系工作。

四、职责分工

(一)执法整治专项组:负责制定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执法整治攻坚会战工作方案,分解目标任务,提出整治要求,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提请区政府整治通告,协调开展集中专项整治执法行动。统筹推进整治工作,定期督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公安分局:负责依法查处非法捕捞船舶、无证驾驶机动船舶以及涉渔刑事案件;协助排查摸底从事非法活动的船舶和人员;配合做好非法捕捞船舶排查登记、清理、取缔工作;对整治工作提供执法保障;做好职责范围内执法整治和集中执法等工作。

(三)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依法查处船舶从事非法捕捞活动;负责开展非法涉渔船舶排查登记和身份认定;负责制定非法涉渔船舶取缔拆解意见;做好职责范围内专项整治和集中执法等工作。

(四)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监管非法电捕鱼设备的生产和销售;查处销售、收购、加工、利用非法渔获物行为。

(五)区法院、检察院:负责指导执法工作,统一证据规格;建立重点案件会商制度,提前介入指导涉渔案事件办理。

(六)区交通局:负责督促港口经营企业不得为非法捕捞船舶提供靠泊服务;协调船闸管理部门禁止非法捕捞船舶进出船闸;做好职责范围内专项整治和集中执法等工作。

(七)区水利局:负责非法捕捞船舶违法侵占长江滩涂行为;做好职责范围内专项整治和集中执法等工作。

(八)区商务局:负责对经营消费非法捕捞水生生物的餐饮场所进行监督,参与市场监管局联合执法行动。

五、主要任务

(一)深入排摸挖掘情报线索。针对非法捕捞、运输、销售长江水生生物违法犯罪规律特点,突出渔船渔民、“三无”船舶、水产市场、餐饮行业等重点方面,通过登船入户走访、数据比对筛查、情报研判导侦、在侦案件扩线、隐蔽力量布建等途径,深入排摸各类案件线索,及时开展分析研判、核查处置。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情报互通、线索联查,形成协查、协控、协捕工作格局,全面提升情报指挥行动一体化作战能力。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渔等违法犯罪线索。

(二)迅速发起凌厉破案攻势。坚持以打开路、以打促禁,聚焦重点水域和重点时段,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零容忍”态度,全面推进破案打击会战,主动发现查处“电毒炸”“绝户网”等通过禁用工具或禁用方法的非法捕捞行为,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非法运输、非法经营等涉渔违法犯罪活动。对查处的涉渔违法犯罪案件,追查历次作业情况、非法渔具来源以及渔获物来源和去向,实现全流程溯源、全链条打击。对重点犯罪案件特别是涉嫌组织化、团伙化的非法捕捞以及非法猎捕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犯罪案件线索,开展专案经营、滚动经营,网上网下联动,理清犯罪团伙组织结构、利益关系、勾结方式,深度挖掘、及时串并,做到“破一案带一串,抓一个挖一窝”。对发现的涉黑涉恶以及“保护伞”等线索,坚持一查到底,坚决肃清背后“黑手”。

(三)集中清理整治“三无”船舶。充分发挥“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治理机制优势,在前期整治“三无”船舶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属地责任,加大工作力度,集中7、8、9月3个月时间,对长江流域“三无”船舶开展兜底式清理整治,全面采集长江流域船、人、物等涉水治安要素基础信息,逐人、逐船、逐项登记造册,全面摸清底数,强化整治攻坚,基本解决长江流域“三无”船舶问题。对禁捕退捕工作特别是“三无”船舶整治中发生的阻碍执行职务、妨害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从快查处,努力营造良好执法环境。

(四)全面强化综合联动执法。涉渔行政执法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建立健全涉渔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长效机制,完善联席会议、联合督办、信息共享等制度,规范涉渔犯罪案件移送标准、案卷规格和程序要求。渔业渔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健全非法捕捞工具和禁用方法等证据鉴定体系,渔业渔政部门按照案件办理法定时限要求,负责提供认定或鉴定意见。检察院会同公安机关统一涉渔案件追诉标准;法院会同检察院、公安机关统一涉渔案件证据要求和裁判指引,建立涉渔案件快侦、快诉、快判机制,完善疑难案件会商研究制度,依法加大打击惩治力度,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五)深入推进防控网络建设。坚持立体化、信息化、智能化方向,在区界水域、码头渡口等重点部位布建监控点位,统筹推进水陆联动、一体防控,加快推动长江流域安全治理能力建设。以数据大整合、高共享、深应用为着力点,分类配置高清监控、高空瞭望、红外监测、电子围栏和人脸识别等多维感知设备,立体采集录入船、人、物等涉水治安要素动态信息,实现数据汇聚共享,推动水域船舶、人员及其轨迹一图展示、实名上图、动态溯源,提高水域防控实战水平,为保障和巩固禁捕退捕成果提供有力支撑。

六、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部署。各街道、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攻坚会战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从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全面落实好上级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细化责任措施、统筹协调推进,确保重要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区得到坚决贯彻落实。各街道参照成立执法整治专项组,各部门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专人专岗负责,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实现责任全覆盖,确保执法整治取得实效。

(二)强化协作配合。要牢固树立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大局观,全面加大执法整治力度,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协作、高效联动,强化数据、力量、装备等资源共享应用,努力实现执法部门同向发力、执法环节全面覆盖。充分发挥各部门在市场管理、行业管理、执法管理等方面的职能优势,加强执法协作、促发区域联动,切实做到无缝对接、不留死角。

(三)强化宣传引导。借助电视、广播、报纸、微博、微信和抖音等媒介,及时打击非法捕捞相关信息,突出重点案件报道力度,以评论、图片、案例+速评、政策解读等形式刊播专项行动工作进展,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扩大宣传的影响力。同时注重以案释法,组织开展“三无”船舶、非法网具集中销毁和典型案件集中审判活动,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增强警示效果,营造“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强化执法保障。要做好水上执法风险评估,摆脱定式思维,创新执法思路,尽量避免开展水上现场抓捕、追缉行动,注重从非法运输、非法销售环节强化溯源打击,切实保障执法人员人身安全。在疫情防控期间,要落实好执法队伍的防护设备设施,配齐防护用品,保障执法人员健康和安全。

(五)强化督导检查。要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具体负责人和联络人,建立全方位执法整治网络;要将执法整治成效纳入区政府绩效及河长制考核体系,制定执法考核办法,量化考核指标,确保执法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执法整治专项组要将监督检查贯穿于整治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严格按照整治工作时间节点,加强执法督查和暗访检查,适时通报行动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对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对执法不力、问题突出单位,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提请给予表彰。

(六)强化信息报送。各街道、各相关部门强化面上工作情况的收集整治,每月28日前报送当月工作推进情况,12月15日前,报送执法整治攻坚会战工作总结,重大战果、重要情况随时报送。专项整治工作组将采取联合检查组的方式,对各地执法整治攻坚会战工作全面进行“回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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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方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工作方案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两个不放松”和“务必整出成效”总要求,扎实推进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我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攻坚总体目标

通过2个月集中攻坚,全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发展理念在落地生根;全面压降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防范遏制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全面完成各层级督导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改彻底,有效化解制约安全生产的基础性、源头性矛盾问题;全面消除消防、建筑施工和燃气、木材加工(家具制造)、危废固废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针对秋冬季节特点,进行彻底排查整治,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二、攻坚重点任务

(一)深入系统推进“两个专题”,确保安全发展理念落地生根。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全镇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地落实。一是全面开展学习教育。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通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学习交流会形式,深入学习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要做到学深悟透,弄通做实,全面增强底线意识和履职能力。二是全面推进专题宣讲。要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新的“两个全覆盖”要求开展,即专题宣讲人要覆盖党政领导干部;专题宣讲对象要覆盖所有的市场主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三是全面组织宣传贯彻。各主流媒体,包括广播、微信公众号、LED屏等,开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攻坚”专题专栏,深入宣传阐释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方位营造宣传声势。四是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督促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20条清单》,要强化督促检查,确保辖区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20条宣传全覆盖,做到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人人知晓掌握、人人自觉执行。

(二)狠抓督导反馈问题整改,确保重点难点问题全面化解。坚持把抓好督导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梳理并对照对照国务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组向省反馈的74项“风险问题清单”,逐一检查、逐项把关落实情况;同时,盯紧“清单外”的同类问题隐患,举一反三深入查,确保在12月底前高质量完成各项排查整改任务。一是对于全镇面上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要开展专题研究,深入查找制度机制和执行方面的漏洞不足,根据不同行业领域的实际,分类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着力从制度机制层面补齐短板。二是对于“清单内”问题隐患。要切实强化责任,真抓实改,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难点堵点问题,要把整改任务分解到具体人头,细化到具体节点,明确到具体标准,以“钉钉子”精神推进整改落实,主要领导要督战问效,坚决啃下这些难啃的“硬骨头”。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要组织开展“回头看”,杜绝虚假整改,严格对账销号,切实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要结合辖区行业领域实际,研究制定科学、精准、合理、有效的整改方案,细化措施,形成机制,确保常态长效。三是对于反馈其他地区的问题隐患。要坚持举一反三,围绕同质同类问题隐患,系统开展类比排查整改,突出标本兼治,确保各类问题隐患应查尽查、应改尽改。

(三)紧盯专项整治目标任务,确保集中攻坚取得实效。对照我镇20个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目标任务,进一步查找不足,查漏补缺,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向纵深推进,确保“一年小灶”取得实效、长效。一是对于总体目标任务。要对照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重点查找整治范围是否做到全覆盖、整治进度是否达到序时要求、整治重点是否还有疏漏。二是对于党委政府层面的整治任务。要结合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重点查找安全发展理念是否还有差距、清单职责是否履行到位、分管领域内的重点难点问题是否解决到位、分管领域内上级决策部署是否落实到位。三是对于行业领域层面的整治任务。牵头单位要对照部门工作职责和整治任务清单,重点查找监管机构、人员、职责是否按照《镇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等文件要求明确并落实到位,反馈问题隐患是否认领并整改到位,联合监管执法机制是否顺畅高效。四是对于生产经营单位层面的整治任务。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查找企业主体责任20条清单是否宣传到位、重大风险辨识和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重大问题隐患是否排查整改到位、专项整治行动是否有效开展。

(四)聚焦重点领域风险防范,推动专项整治行动纵深开展。深刻吸取道路运输、建筑施工、危化品、木材加工、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教训,针对秋冬季节特点,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治理,强化监管执法,彻底消除安全隐患。道路运输方面。要聚焦非法营运、超载超限、运输车辆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执法联动,加大打击力度,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建筑施工方面。要着力健全建筑施工现场和市场“两场联动”机制,持续强化对建筑施工企业和建筑施工领域特种设备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危化品方面。要严格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办〔20xx〕11号),实行危化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对危化品企业重大安全风险的排查整治。木材加工(家具制造)方面。要突出特种设备、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消防管理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系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持续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城镇燃气方面对燃气管道、液化气兑换点等生活经营行为进行定期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储存、销售液化气等违法行为,督促我镇餐饮等企业严格落实燃气使用规定。

(五)统筹衔接“小灶”“大灶”,确保专项整治部署全面落实。牢牢把握“两个不放松”和“务必整出成效”总要求,在高质高效完成“一年小灶”工作任务的基础上,统筹推进“三年大灶”,紧密衔接,稳步推进,确保取得实效。一是对于在“一年小灶”中已经开展的危险化学品、消防、道路运输、交通运输、危险废物、木材加工、建筑施工等7个专项,要继续按既定部署推进落实。二是对于“三年大灶”中新增的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个专题,要对照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阶段性要求,全面启动实施,确保今年底取得阶段性成效。

(六)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推动长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坚持把解决当前与着眼长远结合起来,把问题整改与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高度重视典型经验的发掘和运用,通过点上示范、面上推广的方式,整体推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一是仔细研究国务院和省督导组反馈的典型经验做法。对于国务院督导组反馈“四个清单”中指出的46项典型经验和省督导组反馈市“三个清单”中指出的13项典型经验,要结合实际复制应用,确保尽早落地见效。二是认真梳理总结辖区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中的特色做法,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提升专项整治成效。三是在推广先进做法的同时,要注重培树一批安全生产抓得实、效果好的示范企业,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推动我镇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学有标兵、做有榜样。

三、实施步骤

根据前期专项整治行动的总体安排和当前问题隐患排查整改的工作需要,集中攻坚从20xx年11月11日开始,至20xx年12月30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1月11日至11月20日)。各村居、各单位研究制定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攻坚任务分解落实方案,落实责任及人员,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整改攻坚阶段(11月21日至11月31日)。各村居、各单位全面梳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包括“四个清单”内问题隐患和举一反三后新发现的问题隐患,形成问题隐患清单。认真组织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自纠,对照问题隐患清单,逐一明确治理责任和整改措施,采取下达整改指令、专项督办、限期改正、停业整顿等措施,加强全程跟踪督查。对可能引发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或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整顿。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1日至12月30日)。各村居、各单位对集中攻坚行动进行总结回顾,集中对各类问题隐患整改

情况进行验收,严格闭环销号,巩固整治成效,建立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居、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集中攻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加强对集中攻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要围绕集中攻坚六项重点任务,制定本辖区行业领域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确保集中攻坚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成效明显。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人为此次集中攻坚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次集中攻坚结果负责,要亲力亲为,亲自部署。

二是强化攻坚实效。各村居、各单位要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层层压实集中攻坚工作责任,切实抓好集中攻坚重点任务落实。关于推进“两个专题”,要突出实现“全覆盖”目标,学习教育对象要覆盖镇内所有公职人员,专题宣讲要覆盖镇内各级领导干部和所有工业企业,宣传贯彻媒介要覆盖镇内各级主流媒体,企业主体责任20条宣传要覆盖镇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关于“清单内”问题整改,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逐条逐项验收销号,特别是对危害程度高、整改难度大的问题隐患,要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或组织专家团队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报告,确保问题整改见底见效、一个不落。同时,要坚持“一患一档”原则,逐条逐项归集整理台账资料,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可溯源、可检查,做到真认账、真整改。关于专项整治目标任务,要强化交卷意识,全面梳理专项整治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要紧盯漏项缺项,一抓到底,做到不留一处空白,不漏一项任务,真正做到“务必整出成效”。关于重点领域风险防范,要围绕重点行业领域的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系统开展排查治理,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在行业领域向深度拓展,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关于统筹衔接“小灶”“大灶”,要坚持一体谋划、共同推进,在按既定部署全面完成“小灶”任务的同时,全面快速推进“大灶”工作,力争年内取得阶段性成效。关于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每个行业领域都要结合实际,借鉴应用国务院督导组和省督导组反馈的典型经验做法,未开展借鉴应用的牵头单位要说明原因。

三是强化举一反三。各村居、各单位要强化系统思维,仔细梳理分析各层级督导反馈的问题清单,认真对照反思。对清单中其他地区存在的问题隐患,要开展类比排查,分类归纳。对共性问题,要开展专题研究,系统梳理,从制度层面补短板;对个例问题要从监管方法上补漏洞,切实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规范一个领域,确保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止于苗头。

四是强化问责问效。各村居、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对攻坚成效要逐项检查,跟踪问效,坚决杜绝出现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进度缓慢、甚至弄虚作假和敷衍整改的现象。对集中攻坚不积极不深入、对重大风险视而不见、重大隐患悬而不决的,根据《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宿办发〔20xx〕26号)严肃追责问责。

五是强化舆论监督。各村居、各单位要统筹安排本辖区行业领域的宣传动员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加强对集中攻坚的宣传发动。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工作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要坚决予以曝光。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共同关注安全生产,鼓励举报安全隐患,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的高压态势。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攻坚年工作方案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攻坚年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县委县政府安排积署,制定《县20xx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年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间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不断好转,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全县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

二、主要任务

按照《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在集中攻坚之年,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清单和制度措施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重要论述作为学习重要内容,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将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二)认真制定责任清单和工作任务清单

按照“三管三必须”和安委会成员单位职责要求,各行业部门一是要制定“责任清单”,明确行业监管部门和属地管理责任,切实落实好行业监管责任,防止事前事中出现监管盲区、事后推卸责任的现象。二是要制定“工作任务清单”,围绕责任清单,制定年度工作任务、部署阶段性工作,由县安委办审核督办,作为考核安全责任落实的具体载体,有效促进“三管三必须”真正有形化、具体化、可考核、可追责。

(三)提升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各企业要开展常态化隐患排查,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行业部门要从“两个维护”的政治站位,以“抓铁有痕”的狠劲韧劲,用“系统观念”的思想方法,坚持把重大风险隐患整改不落实当成事故来对待,通过开展专业化隐患排查,摸清企业深层次隐患问题,切实解决“屡禁不止、屡罚不改、只查不处”等现象,最大限度消除事故风险隐患。

(四)突出“两抓一推”的工作载体

1.抓隐患排查治理。各乡镇、各行业部门要以20xx年全市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存在的10个重大问题隐患整改为抓手,贯彻落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20xx年全市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存在的10个重大问题隐患进行整改的督办通知》(安办发[20xx]17号)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和行业特点,用好本行业专家队伍这个“金刚钻”,解决好安全隐惠专业排查治理“瓷器活”,增强安全生产专业化管理能力,确保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战”。

(1)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加大“两客一危”农村道路等路面执法力度,加强恶劣天气情况下和节日期间交通安全引导。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分级分类开展治理,加强对国道、省道和事故多发路段、临水临崖弯道陡坡等危险路段的综合治理。要突出重点车辆、重点时段和特殊路段检查,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要推进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增加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提高安全通行能力。

(2)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整治。对高支模、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加大检查力度,对农村用于经营的各类自建房屋进行全面安全排查,坚决杜绝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3)推进矿山领域安全治理。组织专家对非煤矿山进行会诊和风险评估,落实分类分级防控措施,将关闭矿、基建矿、技改矿、生产矿纳入安全监管,重点检查高瓦斯、水害严重、冲击地压等高风险、大班次、大釆深非煤矿山,开展火工品储存使用安全专项整治。

(4)推进危化品治理。深化易燃易爆、剧毒有害等重点危化品安全整治,扎实开展油气勘探、生产、储存和液化天然气运输、接收等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落实“一企一策”,整治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管理水平。大力整治“小化工”,实现动态清零,防止死灰复燃。加大化工重大危险源治理力度,引导鼓励危化品企业应用先进技术,减少危险场所现场作业人员,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5)加强文旅行业安全管理。对大型文化活动、旅游景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突出各类文化旅游活动审批手续履行、落实预防火灾、踩踏预案情况检查,强化旅行社旅游线路产品设计旅游从业人员、车辆安全管理的监督,排查景区防护设施、特种设备隐患,保障游客的人身安全。

(6)加强其他重点领域安全整治。特种设备、民航、铁路等重点领域要结合自身特点,开展有针对性安全整治,严防隐患拖而不决导致事故发生。对废旧电池、医疗垃圾、化工废物、金属粉尘、污水处置等安全风险,要进一步建立严格安全评估制度,加强各环节安全监督和管理。

(7)抓好重点领域存在的10个重大问题隐患整治。按照《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20xx年全市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存在的10个重大问题隐患进行整改的督办通知》(安办发[20xx]17号)要求,各责任乡镇、行业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整改责任和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倒排工期,跟踪督办,抓好整改落实。并在问题隐患整改归零的基础上,深入挖据导致问题隐患的深层次原因,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铜,彻底消除同类问题隐患。

2.抓安全教育培训。各乡镇、各行业部门要充分利用实操考试培训基地,以高危行业为重点,以打击取缔虚假培训考试、提高职业培训质量为重点任务,以安全事故调查中涉及人员、证书、资质培训、考试倒查为手段,全面提升安全教育培训质量。要落实行业部门对安全教育培训的监管责任和所有用工企业人员安全技能、职业技能培训主体责任,以人员素质的提高为安全生产奠定基础

3.推动安全技术进步和产业转型升级。应急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加大投入力度,大力推动非煤矿山智能化改造建设,通过安全设施的改造提升,实现既保安全,又保生产和发展的目标要通过5G技术等信息化技术在安全生产领域的应用,不断提高智能化水平,助力安全生产水平全面提升。要在高危行业领域特别是危化领域开展“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化工艺、重点监管的危化品、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在建筑等重点行业领域实施项目虚假招投标专项整治,对审核把关不严、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进行责任倒查,着力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问题,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将20xx年度集中攻坚目标任务纳入安全生产年度任务清单,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做到心中有数、亲自上手、亲自推动,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像主义务求取得实效。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两个根本的要求,突出解决深层次、根源性问题,进一步压紧责任链条、细化管理办法盯紧重点工程,固化制度措施,构建长效机制。要围绕构建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完善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城乡规划、产业发展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实施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

(三)加强统筹协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覆盖范围广、时间跨度长,各专项领域整治任务重、涉及部门多,工作难度大。各牵头部门要按照全县统一部署,切实发挥好负责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调度作用,定期通报本行业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及时研判分析,完善整治措施,切实指导推动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四)重视信息调度统计。各乡镇、各部门要聚焦存量、增量两类风险,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运用多种措施,把本乡镇、本行业领域企业重大风险隐患排查出来,做到底数清、定性准,整改措施坚决落实落地。要总结提炼特色做法和亮点经验,充分展现本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五)加强督导检查。安委办要紧盯“两类问题”,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督查,把检查党委政府和监管部门不重视、不认真抓,不上手的问题和企业隐患排查不精准、查出隐患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作为重中之重,严督严办,切实推动三年专项整治行动走深走实。

方案推荐: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百日会战工作方案


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百日会战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街道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发生,根据《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百日会战工作方案》和《邵武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百日会战工作方案》(邵道安办〔20xx〕6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制定《街道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百日会战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扎实推动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百日会战工作的开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我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道路交通安全作为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以治理隐患为导向,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从源头上、机制上、基础上进一步补齐安全监管短板,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畅通有序、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高频度、高强度整治,影响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态势的“人、车、路”隐患得到有力治理,路面显见性违法大幅减少,道路交通运输秩序明显改善,企业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城乡道路交通事故稳中有降,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得到全面遏制。

三、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先,综合治理。坚持城乡并重、长短结合,加快推进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狠抓驾驶人和重点车辆以及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从源头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多策并举,严格执法。强化路面巡查管控,依靠科技不断改进管理手段,保持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查态势,联合有关部门进行执法处理,维护良好道路通行秩序。

(三)履职尽责,协同共治。各社区,街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道路交通安全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努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齐抓共管道路交通安全格局。

四、整治时间

道路综合治理百日会战从20xx年12月1日开始至20xx年3月1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2月1日起至20xx年1月31日)。各社区、街直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要求召开动员会广泛动员部署,同时要细化工作方案,对标对表逐一落实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各社区于2月1日前将第一阶段工作部署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目标收集、汇总后报送街道安办。

(二)集中攻坚阶段(20xx年2月1日起至20xx年2月28日)。集中攻坚工作期间,街道安办深入各社区组织开展指导帮扶,按照各项整治任务清单,对标对表,加大整治力度,落实整治措施,对工作进展落后的社区,街道安办将通过检查、通报、整改等方式,督促工作开展。集中攻坚阶段各社区要指定专人进一步加强信息收集和报送,每周收集报送工作进展,特别是短板弱项工作情况,及时将整治情况及效果报送街道安办。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3月10日)。各社区、街直有关部门要认真收集本次联合专项行动发现存在问题,及时剖析存在的问题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分析整治盲区盲点,查找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有针对性的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部位的盯防,强化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我街道道路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

五、工作措施

(一)从严落实货运企业主体责任

开展货运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遵守安全生产规定。严防“超载超限车”“病车”“病人”上路。严防货车超速行驶,凡货物源头装载企业放任超载超限货车出场,由相关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追究企业主体责任。

(二)全面开展交通违法整治

强化严重交通违法查处。各社区,街直有关部门结合冬季重大项目、施工工地赶工期、临时用工需求增加等特点,加强施工、务工人员出行规律研判,在重大项目、施工工地、劳务市场周边道路,严查货车、三轮汽车违法载人。在重点区域、路段、时段,严查多功能拖拉机涉牌涉证、违法载人、逾期未检验和报废、改装改型等违法。加强对存在多次超速违法、吸毒史的客货运驾驶员的监管执法,并加强公安与交通运输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严厉打击酒醉驾等违法。建立健全交通违法常态治理机制,减少交通违法行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各社区要大力推进“零酒驾”活动的顺利开展,做好“零酒驾”示范村(居)创建工作。

(三)严格道路运输安全监管

强化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各社区,街直有关部门要严格校车交通安全监管,严查校车超员超速、不按审核路线行驶和“黑校车”、面包车超员等违法行动。

严查非法载人、非法营运。各社区,街直有关部门牵头逐户摸排正三轮摩托车、多功能拖拉机、非法营运客车等情况,建立工作台帐,加强日常监管,督促机动车所有人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禁从事非法载人或营运、超员超载违法行为。

(四)全面排查整治道路安全隐患

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风险。各社区,街直有关部门加快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重点是近年来农村公路提级为国省道和乡村道路提级为县道且通行客运车辆的道路,特别是临水、临崖、长下坡、急转弯等风险叠加路段的安全隐患,分轻重缓急列实施计划,优先安排已通车营运线路、车流量大的国省道和县、乡公路的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其次安排车流量小的通自然村公路,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要采取临时安全防护措施,加强安全管控;要加快完成年内各地安排部署的隐患路段整治项目,持续推进池塘、水渠安全隐患整治。对事故多发路段,要组织事故原因剖析与隐患排查,进一步完善安全警示及防护措施。对近年来所有整治过的临水临崖等隐患路段,要坚持全覆盖、不留一处进行“回头看”,同时要注重农村偏远道路小隐患排查,严防小隐患引发大事故。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完善普通公路安防设施的通知》,对近期排查出需要完善建设安防设施的公路,以及需对防护设施提升改造的在役桥梁,科学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20xx年—20xx年),及时将整治任务分解下达。

加大公路交通监控系统建设力度。各社区,街直有关部门推进普通公路国省县道沿线和交叉口增补点位的交通监控设施及县级以上(含)道路主要路口的信号灯、电子警察、卡口监控覆盖建设,实现道路视频监控资源对接,加强共享互通。

推进农村道路设施建设。各社区,街直有关部门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建设。各社区,街直有关部门要结合辖区道路实际和发生交通事故情况,进一步完善辖区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对国省道支路接入路口,根据支路口的交通事故、车流、线形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情况,因地施策采用渠化、减速设施、降坡等技术方案,有效改善支路口通行安全。

六、相关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各社区,街直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抓好百日会战的重要性,做到共同发力、协调推进、狠抓落实。各社区,街直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工作职责制定细化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目标任务及序时进度,加强部门间协作联动,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各社区,街直有关部门要强化资金保障,对照各类道路隐患整治项目清单,将年度计划项目整改费用纳入各级年度财政预算。

(二)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各社区,街直有关部门要把道路交通安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许可、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抓紧抓实抓细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百日会战。

(三)进一步强化宣传警示。各社区,街直有关部门要精心部署第九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系列活动,多维度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集中抓好交通安全知识普及宣传,发动媒体力量“声屏报网端”多平台传播,努力营造全民共建文明。加强“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常态化培训教育。运用典型事故案例,加强运输从业人员警示教育,持续曝光“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

(四)进一步强化督办推进。街道安办在百日会战期间将牵头强化跟踪问效,紧盯序时进度、紧盯重点问题,通过检查、通报、整改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一抓到底,确保实效。对分工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将启动问责机制。对因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道路交通联合执法工作方案


道路交通联合执法工作方案

为切实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通畅,加大对交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运输环境,按照《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央、省、市、县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依法管理、标本兼治的原则,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努力实现“一杜绝五力争”,即杜绝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力争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至9人的重大交通事故、力争万车死亡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力争建成“平安畅通镇”、力争“畅通工程”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运输环境,特成立镇交通运输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组织全镇道路交通联合执法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 员:

办公室设在镇交管站,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行动,做好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1.对农村客运、面包车“三超一疲劳”、驾驶人员不系安全带、酒驾毒驾、涉牌涉证等行为;

2.对摩托车(含两轮、三轮摩托车)无牌无证、违法违规载人等行为;

3.对农用车违法违规载人等行为。

4.非法改型改装车辆的行为;

5.出租汽车违法违规经营和聚集违章占道等现象;

6.非法经营或从事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的车辆及从业人员;

(二)对运输企业进行安全联合执法检查

1.深入工矿区对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企业的安全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载的查验、登记、核准等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严禁生产经营单位擅自将危险化学品货物交由不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个人运输;会同县交通运输部门对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管理。    2.在重大节假日、春运等重点时段,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对道路运输企业、车辆、人员开展安全联合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企业、车辆、人员存在违法违规问题,一律采取联合惩处、联合验收的方式,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车辆行车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1.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围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定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执法工作。

2.镇交管站要做好工作开展情况资料收集工作,起草工作简报。

方案范文:镇土地整治工作方案


镇土地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镇农村土地整治工作,落实上级下达任务,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县土地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专项规划,盘活存量,促进聚集,提高土地利用率,缓解城镇建设用地供需矛盾。

二、实施原则

(一)政府主导,统筹推进。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上下联动,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规划引领,有序建设。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结合城乡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科学安排土地整治规模、布局和村庄整治秩序,合理确定土地整治目标任务,有序推进土地整治。

(三)尊重民意,保障权益。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依法推动,充分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维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做到整治前农民同意,整治中农民参与,整治后农民满意。

(四)强化管理,规范运作。按照国家、省、市、县相关政策和技术管理规定,强化土地整治项目建设管理,规范实施土地整治项目,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加强后期管护,强化目标管理,建立奖惩激励机制。

三、目标任务

(一)总的目标

通过对农村建设用地和工矿废弃地的复垦和利用,逐步改善农村与矿山生态环境全面调整建设用地空间布局,提升土地资源综合承载能力,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缓解土地供需矛盾,服务于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对建设用地的需求。

(二)具体任务

镇自然资源所结合镇情实际,在各村(社区)寻找可复垦土地,并实地与各村(社区)对接,形成申报材料后组织实施,按照县自然资源局要求的时间复垦到位并通过验收。

四、拆迁补偿标准

项目区范围内房屋及附属物拆迁由镇统一组织有资质的测量单位对房屋进行丈量登记,测量时户主必须在场签字确认,由镇自然资源所同志指导、初审,镇分工干部、村干部审核,镇分管负责人签字把关,具体拆迁补偿标准按照庐政〔20xx〕22号文件执行。项目区范围内房屋拆迁及附属物补偿款,由村(社区)与农户签订拆迁协议书、自然资源所签字证明,分工镇干审核,分管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在规定时间内腾空拆除,经镇验收合格后,由村统一到镇办理补偿款打卡发放手续,房屋拆迁补偿款由镇负责结算支付。严格实行“一户一宅”,项目区涉及拆迁户仅此一处住房的,原则上统一采取货币化补偿方式,不再安排宅基地。对于拆迁中确需重新安排宅基地的农户,必须严格审查把关,按照〔20xx〕22号文件规定标准结合成新系数的1倍补偿,原则上留地安置与美好乡村建设的中心村和永久性居民点结合,并报镇审批后方可安排宅基地。涉及一户两宅情况的,一律不予安置,按照〔20xx〕22号文件规定标准结合成新系数的1倍补偿。违法建筑不予补偿。

五、补助与奖励标准及处罚措施

(一)补助与奖励标准

项目区房屋拆迁、土地复垦工程,由所属村(社区)负责按照项目区设计图纸实施,镇自然资源所技术指导,直至市、县自然资源部门验收合格,镇政府按照项目区新增耕地面积(依据测量规划批复面积)将资金补助到村(社区)。

1、补助标准:村庄复垦每亩补助30000元;工矿废弃地复垦每亩补助30000元;占补平衡、旱改水项目每亩补助5000元(视工程量可适当增加);有主房屋拆迁任务的项目区最高按5000元/户工作经费另行补助。

2、补助方式:村庄复垦及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施工时首次拨付10000元/亩作为启动资金,拆迁复垦结束并经县自然资源部门验收合格后每亩再拨付10000元,经省、市自然资源部门验收合格并下发验收文件后,一次性拨付剩余补助资金;占补平衡复垦项目施工时首次拨付2000元/亩作为启动资金,复垦结束并经县自然资源部门验收合格后每亩再拨付1000元,经省、市自然资源部门验收合格并下发验收文件后一次性拨付剩余补助资金。

3、补助资金用途:

(1)工程经费:主要包括施工机械作业费、房屋拆除费、土方工程款、人员工资、地表附着物补偿款等款项;

(2)工作经费及绩效:主要用于拆迁、复垦等工作中发生的交通、通讯、误餐、矛盾协调等费用及绩效的发放。项目所属村(社区)成立以分工联系村镇干为第一责任人,村(社区)党委书记为为直接责任人的工作组,按照项目区补助资金的10%用于工作经费及个人绩效(最高每年每人不超过1.2万元);

(3)镇土地整治工作指挥部成员工作经费及个人绩效按照各村(社区)补助资金平均数予以考核发放;

(4)镇土地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人员工作经费及个人绩效按照补助资金较高的前三名村(社区)平均补助资金予以发放。

(二)处罚措施

将土地整治工作纳入年度村级岗位责任制考核,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镇政府每周督查一次,对未能按照序时进度推进导致工程滞后的,由镇主要负责人对项目区责任人进行调度约谈;对因工作不力,敷衍了事,没有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影响上级验收的,扣发所有补助资金,同时启动行政问责程序。镇工作组成员必须明确分工,认真履职,深入现场开展指导、协调、督查等工作,确保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六、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镇土地整治工作的领导,确保项目稳步推进取得实效,镇成立书记为政委,镇长为指挥长,部长为副指挥长,各村(社区)分工联系镇干及自然资源所全体工作人员为成员的“白山镇土地整治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三位同志为成员,负责土地整治工作的政策指导、项目入库、立项报批、监督管理、技术指导、拆迁房屋测量及各类附属物登记确认等工作;负责对相关村(社区)土地整治工作的指导和督查。项目所属村(社区)相应成立工作组,分工联系村镇干为第一责任人,村(社区)党委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同时镇政府统筹安排有关人员组成征地拆迁小组、工程施工协调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全程协助指挥部做好土地整治工作。

七、工作要求

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科学规划,狠抓落实,所有项目由国土所负责测量、规划、编制、项目立项、入库、施工期间的技术指导、报验材料等,直至验收通过。特别在规划设计和项目施工时镇村干部、国土所业务人员和规划设计单位必须深入现场,按照省市验收标准,科学规划,指导施工,直至验收。所有拆迁及土方平整复垦全部由村自主招标自主实施,确保在规定时间完成复垦任务,复垦结束后需在第一时间内复种庄稼。

[推荐]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五篇


事在人为,而方案规划也需先行。在上级为我们分配了任务但不知道该从何下手时,我们可以对行动的具体方案进行一个撰写,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什么样的方案会更好地帮助大家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推荐]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五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篇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大风降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区安委办相关工作要求,为全面做好我区建筑领域应对大风低温天气和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决策部署,根据岁末年初安全生产规律和大风降温天气特点,强化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在全区建筑领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坚决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排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2月20日。

三、排查范围

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结合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和监管权力清单,对全区建筑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从业岗位开展拉网式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四、工作重点

(一)切实提高认识,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建设监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做好大风降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未雨绸缪,及时分析研究,强化监管和强化责任落实。要保持清醒头脑,看到安全生产始终存在着不确定性,绝不能盲目乐观;

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做好安全监管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强化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组织开展节日期间、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检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把冬季施工、“两节”期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式的稳定。

(二)强化监管力度,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建设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动态管理,落实工程建设参建各方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查建筑施工抢超工期查处力度,深入开展反“三违”、打“三非”活动,加强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的部分工程和事故多发企业的重点监控,加强对外地进区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组织施工企业开展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督促企业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把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项目、每个作业班组和每个作业人员,对存在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和责任人员要依法严肃处理,切实遏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安全管理,做好冬季施工安全。各施工企业要认真排查冬季雨雪、强降温天气等易引发事故的薄弱环节和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应急预案加以整治和防范。要根据天气变化,灵活安排不同工种工作,在遇到大风降温、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立即按规定停止室外作业,及时消除施工现场的积水、雨雪,在采取有效的防冻、防滑措施后方可进行正常施工。要对年终岁末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易产生的安全生产不利因素进行预控和安排,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和做好收尾工作,解决农民工工资结算、发放,返乡旅程安排等工作,切实做好农民工的思想稳定工作。

(四)加强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各施工企业要开展冬季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作业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特别要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做好农民工节假日来临前的思想稳定工作,防治“三违”现象的发生。大力提高企业员工队伍素质,营造安全文化氛围,把安全生产变为从业人员的自觉行为。

(五)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施工企业要立即行动起来,对所有在建工程进行施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排查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在施工现场的执行和落实情况,重点排查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塔吊、施工升降机等机械设备、民工宿舍和临时设施的使用安全情况以及防止高处坠落、坍塌和防触电以及防冻、防滑、防中毒、防火等安全预防工作的落实情况;

安全防护用具和必要的防寒保暖用品的发放与使用情况等。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按照“五落实”的要求整改到位。各监理单位要以开展巡查等方式,监督施工企业对在建工程进行隐患排查整治,对自查不认真、责任不落实、防护设施不到位的施工企业,要及时提出书面整改要求或向建设单位和安监机构报告。

五、加强应急值守

各单位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督促做好防范工作。同时要不断完善冬季建筑施工应急救援预案,配足配齐应急救援物资,加强应急实战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及时、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经济损失。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准确上报各类突发事件,坚决杜绝迟报、瞒报、漏报等情况的发生。

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篇二】

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市20xx年农村沼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发〔20xx〕196号)要求,为深入推进我县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摸清全县在用大中小型沼气工程的底数,建立沼气设施管理台账。健全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高安全风险防控和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能力。落实农村沼气生产者、经营者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沼气设施安全运行。提高沼气生产风险辨识和管控能力,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遏制沼气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内容

(一)开展调查摸底,实行分类处置。各镇(街道)要尽快就辖区内由县级以上农口财政补助建设的沼气工程(户用沼气、养殖小区沼气工程、大中型沼气工程)运行和管理情况,开展摸排辨识,确认风险并登记建档,完善沼气生产业主及生产单位的基本信息。

1.统计正常运行沼气工程数量。对正常使用的农村沼气工程要建立台账、规范管理,加强沼气安全使用宣传力度,加大对业主的培训指导,督促业主加强管护,确保沼气工程安全运行。

2.摸清报废池体数量。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对达到使用年限,整体功能严重退化已无法使用的户用沼气设施,正常报废;因地震、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影响或基础塌陷等地质条件变化,导致池体严重受损、无法正常使用的农村沼气设施,作为灾毁报废;因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定、村庄集并、生态移民、扶贫搬迁等政策影响,致使不再具备运行条件及受交通、水利等各类工程建设影响需要拆除的户用沼气设施,作为政策性报废;由于沼气业主自行改造为水窖、污水池、厕所等造成功能转变的农村沼气设施,向相关业务单位进行转交;受业主用能条件变化、外出打工长期闲置等其他因素影响,须报废的户用沼气设施,作为其他报废。各镇(街道)要避免因荒废、闲置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做好报废设施的`安全处置工作,彻底杜绝安全隐患。

3.做好管理权限移交工作。对沼气工程因改厕等原因发生功能转变的设施进行摸底统计,按照要求做好相关管理权限移交手续及明确落实责任,确保工程安全利用。

(二)夯实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各镇(街道)要进一步规范沼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明确属地监管职责,落实农村沼气生产者(养殖场业主及散养户等)、经营者的安全生产主体职责,督促其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完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沼气设施安全运行。建立健全《沼气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沼气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沼气安全生产问题整改制度》《沼气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等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全面推行《沼气安全使用承诺书》《沼气工程安全生产告知书》《沼气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单》《沼气安全管理通知单》等管理制度,提高安全风险防控和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能力,加强重点区域、关键环节点的安全生产及风险隐患梳理和排查。

(三)规范作业管理,强化安全生产。各镇(街道)要规范沼气工程安全生产作业方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沼气工程现场作业要经沼气业主或沼气生产经营单位技术人员审查通过后方可实施。不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的业主或生产经营单位,聘请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沼气作业管理做到“九有一禁止”(九有:有辨识、有标识、有告知、有审批、有通风、有检测、有设备、有监护、有教育;一禁止:禁止盲目施救)。

(四)加大技术指导服务,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县农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要继续加大对各类沼气工程的安全技术指导服务,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排和整改安全隐患,落实防范措施,强化风险管控措施。针对沼气工程设施日常运行、维护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安全标识是否齐全、沼气输送管线是否完好、用户操作是否规范、户内用气设备是否完整、进出料口盖板是否牢固、发酵设施管线是否泄露、储液池是否具备防溺水设施等。对废弃沼气工程,要按照沼气设施相关标准、办法,指导农村沼气设施业主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专业拆除、填埋或改造等安全性处置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要密切关注新闻媒体、自媒体披露以及群众举报的沼气安全隐患信息,第一时间组织调查核实整改,排除隐患。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改(10月25日至11月14日前)。各镇(街道)要认真组织调查摸底工作,对照专项整治重点内容,细致排查隐患,制定管控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全面摸底全面辨识沼气生产作业风险并建立清单台账,填写《有限空间汇总表》(附件1)。

(二)督导检查(11月15日至11月24日前)。各镇(街道)要针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进行督导检查,逐一落实整改;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或较大以上事故的重大风险隐患建立台账,重点监管。县农业农村局将采取随机抽查等方式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各镇(街道)请于11月23日前将自查自改情况及重大隐患台账报送县农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三)总结提升(11月25日至12月10日前)。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各镇(街道)沼气工程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验收,填写《有限空间验收确认表》(附件2),并对全县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于12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总结报告及《有限空间汇总表》(附件1)、《有限空间验收确认表》(附件2)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充分认识抓好沼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组织领导,深入一线检查,督促生产单位搞好自查自纠,确保专项整治全面覆盖,不留死角,沼气安全生产。

(二)严格监督检查,压实主体责任。各镇(街道)要按要求对辖区内沼气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迅速组织开展整治工作,对检查中发现有重大风险隐患的沼气生产单位或沼气用户,建议停产、停用、及时整改;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到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能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企业,坚决予以关闭。

(三)加强宣传,提高预防能力。各镇(街道)要加大对沼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沼气安全生产、管理、使用、维护等方面知识,对沼气工程生产单位全面开展教育培训。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栏、专题培训、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宣传沼气生产的危险性和防范事故的方法。通过培训切实提高沼气生产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事故施救、自救、自我防护能力,从源头上筑牢安全防线。

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篇三】

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后,市林业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组织召开了安全生产专题工作会议,狠抓源头管理,强化各项关键措施落实,为确保林业没有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现制定方案如下:

为做到林业安全生产工作早部署早落实,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召开后,局里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将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行详细传达,按照要求,及时组成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局长为组长,主管副职为副组长,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林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并针对检查情况,及时进行通报,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推进。

一是抓机关管理。下发了红头文件,进一步加强了车辆管理和节假日、夜间值班,对财务科、办公室等重点部门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排查,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是抓食品安全。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冬枣技术服务的意见,组织技术人员“一对一”对口帮扶,与枣园签订无公害生产技术帮扶协议,定期下乡进园指导枣农按无公害标准化生产规程进行管理,把好农产品食品安全的第一关。

三是抓白蛾防治。制定下发了《xx市20xx年度美国白蛾防治实施方案》,对防治责任区域进一步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科学防治措施和重点防期,采用飞防与地面防治相结合的方法,最大限度地降低农业损失,保障农业安全生产。

四是抓护林防火。进一步健全护林防火网络,组织人员及时对全市的防火工作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进一步明确各责任单位的防火责任制,与各相关责任单位签订责任状,强力落实重点森林防火直接责任人制度,实行谁的责任区谁负责,不断明确任务,落实措施,做到统一领导,统一指挥,职责分明,把防火任务、责任、目标、措施分解落实到林地,做到林有人护,责有人担,案有人查,确保护林工作全方位展开,不留死角。

下一步在抓好机关管理的同时,一是重点搞好林政执法,做好森检、防火、防盗伐等林业安全生产工作;二是指导枣农搞好标准化生产和绿色生产基地认证,保障林果产品食用安全;三是全面防治美国白蛾,确保我市及京津地区的生态安全。

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篇四】

为贯彻落实《关于立即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从4月9日起至5月底在全省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现结合我省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全面、深入、细致的检查,进一步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各级农业(农机)部门农机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严厉打击农机行业非法违法行为,推动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农机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农机安全生产保障措施,严格执行农机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农机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农机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范围

(一)设区市与县级农机管理部门,乡镇农机站;

(二)拖拉机驾驶培训、农机作业服务、农机维修服务等农机生产单位。

三、检查内容

(一)农机生产单位方面

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农机生产单位安全规范、安全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要求、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是否存在事故隐患。具体包括:

1.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农机生产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农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

3.隐患排查整改监控情况。农机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应急管理情况。

4.安全基础工作及宣传教育培训情况。拖拉机驾驶培训单位教练员、理论教员、农机维修技术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教育培训情况。

(二)农机管理部门方面

1.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xx〕15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强化“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工作落实的通知》(闽政办〔20xx〕69号)精神,部署、落实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重点工作情况。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情况;农机牌证发放、安全技术检验等重要岗位依法行政情况;对相关农机生产单位安全监管情况。

3.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与安监、公安、经贸、乡镇政府等部门联合执法情况。

4.落实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全面掌握农机重大事故隐患,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情况;加强农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5.组织开展对农机生产区域场所的农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开展农机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作业、不按时参加安全检验违法行为整治情况,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违法载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等严重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6.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事故调查处理,严格责任追究,落实防范措施,推进工作情况。

7.加强农机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和完善农机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情况。

四、检查时间和方式

此次检查从4月9日开始,到5月底结束。采取单位自查、上级检查、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月份,相关农机生产单位、各级农业(农机)部门、农机监理所(站)、乡镇农机站等单位要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4至5月,设区市与县级农业(农机)部门组织开展对农机生产区域场所的农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开展农机隐患排查治理。5月上旬,设区市、县级农业(农机)部门,层层组织对本地区农机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检查。5月中旬,省农业厅将组织对各地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各级农业(农机)部门要把这次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农机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各级一把手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亲自带队到基层进行督促和检查。各级农业(农机)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制定周密、可行的工作方案,采取措施将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安排部署,迅速落实到基层单位。

(二)明确责任,确保落实。各级农业(农机)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规定,加强对有关单位自查自纠工作的指导、帮助,认真开展专项检查,促进大检查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三)注重源头,深入检查。各单位要对所有农机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要通过本次大检查切实从源头上治理排除各类农机隐患。

(四)即查即改,消除隐患。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与隐患,要进行切实而不敷衍的整顿,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农机生产单位,要依法坚决予以取缔。对检查中未发现隐患或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农机重特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强化督导,确保实效。各级农业(农机)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在组织辖区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组织专门检查组,采取抽查、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农机生产一线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检查取得实效。检查工作一定要严肃认真,铁面无私,绝不能应付了事。对检查工作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厉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

(六)广泛宣传,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教育引导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各级农业(农机)部门与农机生产单位要认真分析、及时研究解决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推动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部署落实及农机生产单位自查情况于4月25日前、大检查工作总结情况于5月15日前报送厅农机监理所。

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篇五】

全县安全生产和市场秩序集中整治工作会议之后,县安监局在发挥综合监管的同时,重点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安全生产进行集中整治。现就工作开展情况作以简要汇报,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是按照县政府安全生产集中整顿活动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措施落实,坚持把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作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举措和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有效手段,按照三个工作阶段的具体要求,明确职责,细化方案,制定印发了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四个专项方案,在全县范围迅速掀起了“查隐患、抓整改、保安全”的工作高潮。

二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对8户县属煤矿 “一通三防”、监测监控等进行了全面整治,督促华星煤业公司矿井改扩建项目全面落实“三同时”制度。其他县属煤矿预计农历腊月23日全面停产放假,督促春节前放假煤矿严格落实矿领导轮岗24小时值班,并安排矿工安全返乡。对安口陶土矿和东华、砚峡、西华、安口采空塌陷及冬季停工的13户石料厂安全值班进行专项检查,督促停产34户砖窑企业封闭窑口,抓好现场安全值班,严防悬石坍塌坠落等事故的发生。对15户危险化学品企业危险源及储存装备进行重点监管,督促企业狠抓了防火防爆防毒防泄漏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管理。对10户专业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了专项检查,建立了烟花爆竹流向登记管理台帐,严格行政许可,严把市场准入,规范了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秩序。

三是近期在城区主要街道悬挂了2条安全生产宣传横幅,在电视台和政府网站进行烟花爆竹公告宣传。12月17日举办1期49人的非煤企业特种作业人员、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元月5日举办1期190人的煤矿特殊工种培训班。督促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等领域企业制作安全生产宣传牌4块,张贴宣传画10张,悬挂横幅6条,有效提高了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虽然我们在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问题:一是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进展不平衡,个别企业对集中整治活动责任落实不力,措施不硬,主体意识淡薄。二是部分企业依然存在隐患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现象。三是部分企业员工安全意识不强,存在一定麻痹侥幸思想,不自觉遵守技术操作规程的现象依然存在。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认真加以研究,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克服解决。继续深入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节日期间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工作,狠抓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管理和各类文化活动安全管理,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方案推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切实保障我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中央、省、市、区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和部署,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全面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体制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原则,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目标任务

分步对农村房屋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到20xx年12月底,完成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排查工作;20xx年6月底,完成对各行政村各类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完成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重点整治;到20xx年底,完成农村各类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建立常态化建设管理制度。

四、实施步骤

各村居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辖区内的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要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建立农村住房档案,并按照要求全面、准确的将相关信息录入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第一阶段:重点排查(20xx年12月底前)。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开展摸底排查,排点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饭店、宾馆、超市、民宿、农贸市场、工厂、娱乐场所)等,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基本信息、审批手续情况、改造情况、是否改变用途、用能情况以及安全情况等,并把排查结果于12月底前录入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系统。对于排查中发现未依法办理相关营业执照、许可证的,主管部门应督促相关市场主体在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意见或报告的前提下,依法补办相关证照。

第二阶段:重点整治(20xx年5月底前)。各村居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如改变用途用作饭店、宾馆、超市、民宿、农贸市场、工厂、娱乐场所等)为重点开展整治。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立即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或安全防范措施不达标的不得继续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阶段:全面排查(20xx年6月底前)。在重点排查的同时,各村居要结合实际对农村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排查时要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同时将排查结果准确录入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系统,对于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治。

第四阶段:全面整治(20xx年底前)。各村居要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计划,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安全隐患整治。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加快研究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特别是对改变用途、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要建立多部门联动管理机制,力争将房屋安全鉴定意见或报告纳入办理营业或开业手续的前置条件。健全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健全乡镇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构,下沉监管力量,加强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管理,切实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制定工作方案。各村居要成立工作专班,结合新增农村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排查、农房抗震排查等工作迅速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制定重点整治方案,方案应明确整治重点、力量组织、工作经费、时限要求等。各村居做好与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即时将工作专班、整治方案和整治进度上报。

(二)安全评估鉴定。镇生态环境和建设局为各村居提供第三方检测鉴定服务。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第三方检测机构根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建村函〔20xx〕69号)即时组织进行房屋安全性评估、鉴定,根据评估鉴定结果分类进行整治。

(三)落实主体责任。农村自建房存在安全隐患的由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进行整治。农村自建房鉴定为D级或整体危险的应拆除重建,鉴定为C级(局部危险)的原则上进行修缮加固。各个村居要充分尊重农户意愿,坚持因地制宜、应改尽改、一户一档原则,严控质量标准,整治后的房屋应达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确保使用安全。对拒不实施整治的产权人(使用人),列入社会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完善整治档案,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建档一户、销号一户。

(四)明确任务分工。镇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落实督查包保责任,将应当纳入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根据排查结果分别牵头做好整治工作,推动建立农村房屋定期安全检查(鉴定或检测)和维护制度。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市、区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成立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大伟任组长,相关班子成员任副组长,负责制定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大事项、指导督促整治工作等,各村居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架构。建立“镇级督导、部门包保、村居实施”工作推进机制,镇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包块指导。由镇政府成立督导组,挂钩包保村居进行督导、联系。各村居为实施主体,实行包干负责,村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做好项目统筹、宣传发动、实施整治、完善档案等工作。

(二)加强综合保障。要充分动员组织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加强人员培训,强化技术保障。加强统筹协调,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充实排查整治工作人员和技术力量,排查、鉴定等相关费用由镇财政给予补助,镇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与农房建设管理工作。

(三)强化督促指导。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成立督导组定期开展督促指导,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坚决严肃问责。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村居、各部门要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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